張桂蓮1980年在河源市紫金縣農民家庭出生,住在白溪管理局第三村。
初中畢業後到縣城當士多售貨員,戀上一名外省男子,分手後發現珠胎暗結。
2000年未婚生下長子志浩,交由娘家照顧,之後到東莞及深圳打工養家。

張文基1976年在廣東河源農村出生,家有五兄弟,張文基排行第二。
做巴士司機月入約二千元,休息多過開工,收入不穩定,平日游手好閒,最愛喝兩杯。

2000年,張文基結婚一個月,妻子因遭受家暴,與他離婚。

2003年,張文基為張桂蓮父親的住所裝修,張桂蓮與張文基一見鍾情,共賦同居,拍下婚照及擺酒宴客,沒註冊結婚。

2004年,張桂蓮誕下女兒張丹。
2005年,兒子張倫出生。

2006年,張桂蓮隻身由內地到香港,照顧老翁李偉達(八十歲)起居,同住愛東邨愛旭樓十三樓一個單位。
2006年年底,張桂蓮與李偉達結婚,一對子女交由張文基照顧。

2011年,張桂蓮取得居港權,張文基不斷要求張桂蓮與他結婚,以便來港定居,張桂蓮以不能重婚為由拒絕。

張文基斥責張桂蓮在香港勾佬,威脅會對張桂蓮及她的家人不利。

張桂蓮以受恐嚇為理由,訴諸廣東省紫金縣人民法院。
2012年11月27日,法院基於張文基有暴力行為,張桂蓮獲得兩名子女撫養權。

2013年1月17日,在紫城中心小學就讀的張丹,期中考試得第一名,獲校方頒發獎狀。

2013年3月,李偉達因病去世,張桂蓮繼承愛旭樓單位。

張文基再度揚言對張桂蓮及她的家人不利,4月28日,張桂蓮在香港報警,警方列作家庭糾紛,交由社署跟進。

4月29日,社會福利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組,轉介明愛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一名社工,接手張桂蓮及張文基個案。

5月,張桂蓮在張文基壓逼下陷入崩潰,在賓館服藥自殺,被發現救回。

張桂蓮為求「一了百了」,與友人商量以安眠藥殺死張文基。
朋友勸她:「無謂為咗啲衰人犯法畀人拉!」
張桂蓮最終決定申請兩名子女到香港,從而擺脫張文基。

7月19日,張桂蓮返回內地探望孩子和家人。
7月23日,張桂蓮與張文基帶兩子女回香港,張文基向張桂蓮逼婚,翻查張桂蓮手機,兩人因而爭執,警方及社工介入。

7月24日下午四時,張桂蓮與張文基及兩名子女到明愛中心見社工。
張文基說與張桂蓮結婚,可令一家人能夠團聚,因為懷疑張桂蓮正在和另一個男人約會,所以查看張桂蓮手機。

社工要求張文基不要查看張桂蓮的手機,叮嚀他們冷靜討論一切,不要訴諸暴力。

晚上八時二十二分,張桂蓮與張文基及兩子女,到張桂蓮閨蜜陳鳳家中,說擔心兩名子女安危,想返內地生活,不再當香港人。
問:「有甚麼方法不用當香港人?」

晚上九時四十四分,愛旭樓的閉路電視,拍到張桂蓮與張文基及兩子女,返回愛旭樓住所後再無外出。

晚上十一時三十分,張桂蓮鄰居被有物體被敲擊聲音驚醒,噪音持續大約五分鐘,然後聽到一個男人用普通話大聲喊「滾出去」。
隨後聽到一男一女哭聲,持續五到十分鐘,然後一切都安靜了。

7月25日晚上六時,街坊聞到煤氣味,向煤氣公司報告,煤氣公司派人到來查找氣味來源。

7月26日上午十一時五十分,煤氣公司人員確認張桂蓮所住單位漏煤氣,拍門沒有人應門,報警求助。
消防員接報到場破門入屋,屋內的窗全部關上,煤氣爐漏出煤氣。

張桂蓮與兒子倒斃在主人房地上,頭部都有被硬物撞擊傷痕。
張桂蓮屍體附近有染血鐵錘,牀下發現滿身鮮血女童,已無生命跡象。

張文基在牀上昏迷,左手腕有刀傷,身旁有一把血跡斑斑菜刀。
懷疑割脈加放煤氣雙料自殺,送到醫院接受治療。

警方在張文基身旁一個染有血跡的月曆上,發現張文基寫下的遺書。
「由於我的妻子不忠,害得我全家都死了, 我要帶着我的孩子們一起去死, 讓我的孩子們一起在地球下面就好了。 」

「讓我最後一次叫你們爸爸和媽媽,好嗎? 把我的孩子留在這個世界上是,(兩個字無法理解的),所以我要帶着他們一起死。」

「因為我老婆假結婚,嫁給了李偉達,現在張桂蓮拿到了香港身分證,就把我甩了(一個字看不懂),假的變成真的了,所以,我全家都在走向死亡。」

案發單位很小,只有一個房間,廚房和浴室。
鑑證科人員到場,發現房間到處都是血,牆壁、家具、地板,雙人牀和牀上用品都沾滿了血。
廚房、牆壁、金屬凳、洗衣機,地板上也發現血跡。
浴室地板、洗臉盆、水龍頭,淋浴間入口處也發現血跡。
從血跡可以看出,房間內的襲擊,先是針對張桂蓮,然後是針對孩子的攻擊。

法醫驗屍推測,張桂蓮至少在電視機附近受到過一次襲擊,摔倒在衣櫃附近地板上,再受到一次低水平襲擊。

在最初襲擊過程中,張桂蓮仍有意識,受傷模式表明她一直在四處走動試圖自衛,估計頭部被鐵娷敲擊總共二十四次,導致顱骨多處骨折,顱內出血導致昏迷。

這些傷害可能需要幾分鐘甚至幾個小時,才能導致足夠腦腫脹,從而導致死亡。
張桂蓮可能是頭部受到重擊後,仰面不省人事,頸上的砍傷完全切斷頸部主要動脈和靜脈,導致大量出血,在幾分鐘內導致心臟驟停。

張桂蓮的血液中沒有碳氧血紅蛋白,顯示她沒有吸入一氧化碳,房間內泄漏煤氣前,她已經死亡。

張倫頭部受傷情況與被鐵錘用力擊打相符,右手背部有防禦性受傷,顯示他意識清醒且活動能力強。
事件發生時沒有完全感到驚訝,被揮舞的錘子敲打,英勇鬥爭,全身尤其頭部,有多處擦傷和撕裂傷。
血液中碳氧血紅蛋白表明,煤氣泄漏時,他仍然活着並有呼吸。

張丹頭部有多處與錘子擊打有關損傷,手上有瘀傷和擦傷,與防禦性傷害一致,表明還有意識,對惡毒攻擊沒有完全感到驚訝。

估計三名受害者死亡時間,在7月25日某個時間。

張文基左手腕被割傷,傷口流血,在單位內走動。

張文基在警誡作供時聲稱,因不滿已獲居港權的張桂蓮拒絕與他結婚,懷疑張桂蓮有婚外情。
案發前喝了七至八両「孖蒸」,用錘狂擊張桂蓮頭部,然後用菜刀割喉嚨至死,再向兩名親生子女下毒手,之後割脈及開煤氣企圖自殺。

7月28日早上十一時,多名重案組探員帶同一張座椅,數袋證物和攝錄器材等,抵達深切治療病房為張文基錄口供,逗留約兩小時後離開,稍後落案控以張文基三項謀殺罪名。

7月29日,張文基因受傷留醫,缺席聆訊,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8月2日再訊。

港島總區總部(東區)刑事總督察林紹華,在庭外表示,張文基手部傷口深至見骨,醫生已駁回手筋,現轉介到骨科繼續治療,預計最快一周後才能出院。

8月2日,張文基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下月26日再訊,以待鑑證科鑑定及法醫驗屍。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8月26日處理,張文基交由懲教署看管。

法醫報告顯示,張文基對張桂蓮、張丹、張倫,有組織地用鐵娷進行野蠻毆打。
他們頭部和身體遭到重擊時,都為自己的生命而戰,試圖抵禦猛烈攻擊。

張桂蓮在攻擊下垂危昏迷不醒,張文基用菜刀割斷她的喉嚨,然後把矛頭指向兩個無法逃離的小孩。
他們試圖防禦時,張文基毆打他們頭部和身體,在兩名小童瀕臨死亡時。
張文基打開煤氣爐,割斷左手腕企圖自殺。

鑑證科以現場照片及血肉模糊屍體,描繪三名死者遭受難以言狀,難以理解的暴力和痛苦。

2014年11月27日,案件首次審前覆核,代表張文基的律師表示,張文基不會否認殺人,準備以精神問題為由,提出改認誤殺。

張文基接受控辯雙方共四名精神科醫生檢驗,結果全部確認他無精神病,僅一名醫生指張文基生性善妒,案發日爭吵致失控,他知自己行為有錯,亦知道行為後果。

張文基對醫生表示患有癲癇症,醫生因而估計他可能在失控下犯案,其後發現他跟不同醫生的說法有矛盾,終揭發他無患上癲癇。

2015年2月23日,張文基(39歲)在高等法院承認三項謀殺罪。
傳譯員問張文基是否同意案情時,他用客家話稱「我無做過」。
法官需休庭讓代表張文基律師跟他解釋,最終確認張文基同意案情。

香港法例規定謀殺罪必須判處終身監禁,被告認罪亦不會獲酌情減刑,鮮有謀殺案被告會選擇認罪。

高等法院法官薛偉成判決時透露,張文基最初提出以精神問題改認誤殺,在無醫學證供支持下,最終承認謀殺。

代表張文基的大律師履行責任求情,說張文基與張桂蓮已有十年感情關係。
2006年,張桂蓮獨自到香港令感情受挫,張桂蓮其後與一名年老男人「假結婚」。
張文基期望張桂蓮於丈夫死後,會與他結婚一家團聚,結果希望落空。
犯案當晚喝了六七両「孖蒸」,受酒精影響。

大律師說張文基痛錫子女,法官即時反駁,張文基若愛錫子女,不會狠下殺手,飲酒不是犯案藉口,張文基悔意不足。

法官判刑時慨嘆,家庭糾紛演變成悲劇,奪走三條無辜性命。

張文基對張桂蓮及一對子女,施予殘酷及持續襲擊。
兩名孩子目睹父親殺害母親後,再被父親殺害,所承受的恐懼實難以想像。

張文基犯罪行冷血及不人道,兇殘程度非文字所能形容。
法官依例判張文基三項謀殺罪,各罪均處以終身監禁。

山寨探案實錄 兇殘程度非文字所能形容

張桂蓮1980年在河源市紫金縣農民家庭出生,住在白溪管理局第三村。
初中畢業後到縣城當士多售貨員,戀上一名外省男子,分手後發現珠胎暗結。
2000年未婚生下長子志浩,交由娘家照顧,之後到東莞及深圳打工養家。

張文基1976年在廣東河源農村出生,家有五兄弟,張文基排行第二。
做巴士司機月入約二千元,休息多過開工,收入不穩定,平日游手好閒,最愛喝兩杯。

2000年,張文基結婚一個月,妻子因遭受家暴,與他離婚。

2003年,張文基為張桂蓮父親的住所裝修,張桂蓮與張文基一見鍾情,共賦同居,拍下婚照及擺酒宴客,沒註冊結婚。

2004年,張桂蓮誕下女兒張丹。
2005年,兒子張倫出生。

2006年,張桂蓮隻身由內地到香港,照顧老翁李偉達(八十歲)起居,同住愛東邨愛旭樓十三樓一個單位。
2006年年底,張桂蓮與李偉達結婚,一對子女交由張文基照顧。

2011年,張桂蓮取得居港權,張文基不斷要求張桂蓮與他結婚,以便來港定居,張桂蓮以不能重婚為由拒絕。

張文基斥責張桂蓮在香港勾佬,威脅會對張桂蓮及她的家人不利。

張桂蓮以受恐嚇為理由,訴諸廣東省紫金縣人民法院。
2012年11月27日,法院基於張文基有暴力行為,張桂蓮獲得兩名子女撫養權。

2013年1月17日,在紫城中心小學就讀的張丹,期中考試得第一名,獲校方頒發獎狀。

2013年3月,李偉達因病去世,張桂蓮繼承愛旭樓單位。

張文基再度揚言對張桂蓮及她的家人不利,4月28日,張桂蓮在香港報警,警方列作家庭糾紛,交由社署跟進。

4月29日,社會福利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組,轉介明愛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一名社工,接手張桂蓮及張文基個案。

5月,張桂蓮在張文基壓逼下陷入崩潰,在賓館服藥自殺,被發現救回。

張桂蓮為求「一了百了」,與友人商量以安眠藥殺死張文基。
朋友勸她:「無謂為咗啲衰人犯法畀人拉!」
張桂蓮最終決定申請兩名子女到香港,從而擺脫張文基。

7月19日,張桂蓮返回內地探望孩子和家人。
7月23日,張桂蓮與張文基帶兩子女回香港,張文基向張桂蓮逼婚,翻查張桂蓮手機,兩人因而爭執,警方及社工介入。

7月24日下午四時,張桂蓮與張文基及兩名子女到明愛中心見社工。
張文基說與張桂蓮結婚,可令一家人能夠團聚,因為懷疑張桂蓮正在和另一個男人約會,所以查看張桂蓮手機。

社工要求張文基不要查看張桂蓮的手機,叮嚀他們冷靜討論一切,不要訴諸暴力。

晚上八時二十二分,張桂蓮與張文基及兩子女,到張桂蓮閨蜜陳鳳家中,說擔心兩名子女安危,想返內地生活,不再當香港人。
問:「有甚麼方法不用當香港人?」

晚上九時四十四分,愛旭樓的閉路電視,拍到張桂蓮與張文基及兩子女,返回愛旭樓住所後再無外出。

晚上十一時三十分,張桂蓮鄰居被有物體被敲擊聲音驚醒,噪音持續大約五分鐘,然後聽到一個男人用普通話大聲喊「滾出去」。
隨後聽到一男一女哭聲,持續五到十分鐘,然後一切都安靜了。

7月25日晚上六時,街坊聞到煤氣味,向煤氣公司報告,煤氣公司派人到來查找氣味來源。

7月26日上午十一時五十分,煤氣公司人員確認張桂蓮所住單位漏煤氣,拍門沒有人應門,報警求助。
消防員接報到場破門入屋,屋內的窗全部關上,煤氣爐漏出煤氣。

張桂蓮與兒子倒斃在主人房地上,頭部都有被硬物撞擊傷痕。
張桂蓮屍體附近有染血鐵錘,牀下發現滿身鮮血女童,已無生命跡象。

張文基在牀上昏迷,左手腕有刀傷,身旁有一把血跡斑斑菜刀。
懷疑割脈加放煤氣雙料自殺,送到醫院接受治療。

警方在張文基身旁一個染有血跡的月曆上,發現張文基寫下的遺書。
「由於我的妻子不忠,害得我全家都死了, 我要帶着我的孩子們一起去死, 讓我的孩子們一起在地球下面就好了。 」

「讓我最後一次叫你們爸爸和媽媽,好嗎? 把我的孩子留在這個世界上是,(兩個字無法理解的),所以我要帶着他們一起死。」

「因為我老婆假結婚,嫁給了李偉達,現在張桂蓮拿到了香港身分證,就把我甩了(一個字看不懂),假的變成真的了,所以,我全家都在走向死亡。」

案發單位很小,只有一個房間,廚房和浴室。
鑑證科人員到場,發現房間到處都是血,牆壁、家具、地板,雙人牀和牀上用品都沾滿了血。
廚房、牆壁、金屬凳、洗衣機,地板上也發現血跡。
浴室地板、洗臉盆、水龍頭,淋浴間入口處也發現血跡。
從血跡可以看出,房間內的襲擊,先是針對張桂蓮,然後是針對孩子的攻擊。

法醫驗屍推測,張桂蓮至少在電視機附近受到過一次襲擊,摔倒在衣櫃附近地板上,再受到一次低水平襲擊。

在最初襲擊過程中,張桂蓮仍有意識,受傷模式表明她一直在四處走動試圖自衛,估計頭部被鐵娷敲擊總共二十四次,導致顱骨多處骨折,顱內出血導致昏迷。

這些傷害可能需要幾分鐘甚至幾個小時,才能導致足夠腦腫脹,從而導致死亡。
張桂蓮可能是頭部受到重擊後,仰面不省人事,頸上的砍傷完全切斷頸部主要動脈和靜脈,導致大量出血,在幾分鐘內導致心臟驟停。

張桂蓮的血液中沒有碳氧血紅蛋白,顯示她沒有吸入一氧化碳,房間內泄漏煤氣前,她已經死亡。

張倫頭部受傷情況與被鐵錘用力擊打相符,右手背部有防禦性受傷,顯示他意識清醒且活動能力強。
事件發生時沒有完全感到驚訝,被揮舞的錘子敲打,英勇鬥爭,全身尤其頭部,有多處擦傷和撕裂傷。
血液中碳氧血紅蛋白表明,煤氣泄漏時,他仍然活着並有呼吸。

張丹頭部有多處與錘子擊打有關損傷,手上有瘀傷和擦傷,與防禦性傷害一致,表明還有意識,對惡毒攻擊沒有完全感到驚訝。

估計三名受害者死亡時間,在7月25日某個時間。

張文基左手腕被割傷,傷口流血,在單位內走動。

張文基在警誡作供時聲稱,因不滿已獲居港權的張桂蓮拒絕與他結婚,懷疑張桂蓮有婚外情。
案發前喝了七至八両「孖蒸」,用錘狂擊張桂蓮頭部,然後用菜刀割喉嚨至死,再向兩名親生子女下毒手,之後割脈及開煤氣企圖自殺。

7月28日早上十一時,多名重案組探員帶同一張座椅,數袋證物和攝錄器材等,抵達深切治療病房為張文基錄口供,逗留約兩小時後離開,稍後落案控以張文基三項謀殺罪名。

7月29日,張文基因受傷留醫,缺席聆訊,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8月2日再訊。

港島總區總部(東區)刑事總督察林紹華,在庭外表示,張文基手部傷口深至見骨,醫生已駁回手筋,現轉介到骨科繼續治療,預計最快一周後才能出院。

8月2日,張文基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下月26日再訊,以待鑑證科鑑定及法醫驗屍。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8月26日處理,張文基交由懲教署看管。

法醫報告顯示,張文基對張桂蓮、張丹、張倫,有組織地用鐵娷進行野蠻毆打。
他們頭部和身體遭到重擊時,都為自己的生命而戰,試圖抵禦猛烈攻擊。

張桂蓮在攻擊下垂危昏迷不醒,張文基用菜刀割斷她的喉嚨,然後把矛頭指向兩個無法逃離的小孩。
他們試圖防禦時,張文基毆打他們頭部和身體,在兩名小童瀕臨死亡時。
張文基打開煤氣爐,割斷左手腕企圖自殺。

鑑證科以現場照片及血肉模糊屍體,描繪三名死者遭受難以言狀,難以理解的暴力和痛苦。

2014年11月27日,案件首次審前覆核,代表張文基的律師表示,張文基不會否認殺人,準備以精神問題為由,提出改認誤殺。

張文基接受控辯雙方共四名精神科醫生檢驗,結果全部確認他無精神病,僅一名醫生指張文基生性善妒,案發日爭吵致失控,他知自己行為有錯,亦知道行為後果。

張文基對醫生表示患有癲癇症,醫生因而估計他可能在失控下犯案,其後發現他跟不同醫生的說法有矛盾,終揭發他無患上癲癇。

2015年2月23日,張文基(39歲)在高等法院承認三項謀殺罪。
傳譯員問張文基是否同意案情時,他用客家話稱「我無做過」。
法官需休庭讓代表張文基律師跟他解釋,最終確認張文基同意案情。

香港法例規定謀殺罪必須判處終身監禁,被告認罪亦不會獲酌情減刑,鮮有謀殺案被告會選擇認罪。

高等法院法官薛偉成判決時透露,張文基最初提出以精神問題改認誤殺,在無醫學證供支持下,最終承認謀殺。

代表張文基的大律師履行責任求情,說張文基與張桂蓮已有十年感情關係。
2006年,張桂蓮獨自到香港令感情受挫,張桂蓮其後與一名年老男人「假結婚」。
張文基期望張桂蓮於丈夫死後,會與他結婚一家團聚,結果希望落空。
犯案當晚喝了六七両「孖蒸」,受酒精影響。

大律師說張文基痛錫子女,法官即時反駁,張文基若愛錫子女,不會狠下殺手,飲酒不是犯案藉口,張文基悔意不足。

法官判刑時慨嘆,家庭糾紛演變成悲劇,奪走三條無辜性命。

張文基對張桂蓮及一對子女,施予殘酷及持續襲擊。
兩名孩子目睹父親殺害母親後,再被父親殺害,所承受的恐懼實難以想像。

張文基犯罪行冷血及不人道,兇殘程度非文字所能形容。
法官依例判張文基三項謀殺罪,各罪均處以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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