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葉劍華呈交妹妹的求情信,說家人為他的遭遇自責。
荔枝角接待中心牧師的求情信稱,葉劍華已皈依基督教,希望能讓他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法官杜麗冰指出,葉劍華已經三十九歲,不再是無知青少年。

代表黃志華的律師呈上三封求情信,第一封信是黃志華姊姊寫的,第二封信是荔枝角接待中心同一位牧師寫的。
第三封信來自粉嶺慈善會有限公司,證明黃志華從事慈善工作,葉劍華也來自同一組織,從事慈善活動。

法官判刑時指出,襲擊對劉進圖造成嚴重傷害,不論心理及身體都要一生背負傷害。
葉劍華與黃志華為金錢冷血犯案,嚴重挑戰香港法治。
兩人沒有惻隱之心,事後沒有任何悔意,沒有任何求情理據,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令其他有意犯罪的人三思。

第一項竊盜罪,葉劍華判處六個月監禁。
第二項竊盜罪,葉劍華與黃志華各判十二個月監禁。

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刑期為十九年監禁,與其餘兩罪同期執行。

2018年12月6日,葉劍華與黃志華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許可申請。

代表葉劍華的大律師麥嘉汶陳詞時,質疑十九年刑期過重。

代表黃志華的大律師Martyn Richmond指出,原審法官判刑時以劉進圖作為報章總編輯為由加刑一年,事實上無證據指出黃志華知道劉進圖身份,沒有證據顯示黃志華向劉進圖施襲是基於他的工作。

兩人代表律師指出,兩人案發後逃往內地,在公安扣留期間遭不公對待,當時的招認影響審訊。
控方應證明兩人是自願作出招認,原審法官接納兩人在內地時的招認屬錯誤。

律師認為,沒有證據顯示他們當時知道劉進圖身份,兩人被判刑期過長。上訴庭法官聽畢陳詞後,押後頒下裁決。

2019年2月27日,上訴庭在判詞中指出,原審法官決定並非錯鋘,即使沒有內地公安證供,兩人亦可在原審時就此議題,盤問其他相關人士。

劉進圖案發時身中六刀,其中兩刀切斷神經線。
2018年醫療報告指出,劉進圖步行時要使用拐杖,預估情況在將來也不會有改善,雙腳會虛弱,不能跑步和跳動,目前每星期仍需接受物理治療。
劉進圖年過五十時遭遇嚴重襲擊,終生傷殘,他的生活將不能回復至被襲前。

此案案情令人髮指,判監十九年並非過重,駁回兩人上訴。

2017年,劉進圖與多名資深傳媒人成立網媒《眾新聞》。
2022年1月,《蘋果日報》與《立場新聞》高層被捕和結束的陰霾下,劉進圖以環境「風高浪急」,無法掌握當局執法界線,《眾新聞》宣布停運。

2022年1月4日,劉進圖在《明報》專欄寫《煽動苛法無邊 傳媒岌岌可危》,批評當局利用「發布煽動刊物」罪殖民地惡法,控告傳媒工作者,包括《蘋果日報》與《立場新聞》案,使新聞及言論自由岌岌可危。

1月6日,《明報》在觀點版新增編註。
「本報刊出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直言,上述加附註做法「沒有太大意思」,形容只是自我催眠及自我陶醉,「因為你不能說自己沒做就是沒做」。

7月19日,劉進圖宣布,在《明報》刊載的「信有明天」專欄「將暫別讀者,但願後會有期」。
他在最後一篇專欄,評論新第二期消費券資格收緊門檻爭議,質疑新政府突然以提早領取強積金為由,將部分港人歸入「永久離港人士」,出手「DQ」領取資格,是過份着重「以結果為目標」,對施政手段欠缺深思。

附錄:多國特務潛伏《明報》

2024年是《明報》創辦人查良鏞(金庸)百歲冥壽。
曾在《明報》工作的資深傳媒人張圭陽在《明報月刊》撰寫懷念文章,憶述八十年代,查良鏞早已知悉《明報》內潛伏各方特務,但對此處之泰然。

張圭陽在文中回憶,他在八十年代在《明報》採訪部從事外事新聞採訪,與外籍高官、外國領事、訪港外國國會議員打交道。
一次與倫敦來客交談中,意外得知報社內A君是台灣間諜,B君是蘇聯 KGB 特務,馬上向查良鏞滙報。
查良鏞不慌不忙、臉帶得意之情笑說:「這也太小看我們《明報》了。」

張圭陽引述查良鏞說話,《明報》豈只有國民黨、KGB 特務,編輯部的C 君是英國特務,副刊兩名專欄作者D君和E君,收受美國新聞處津貼等。

張圭陽問為何不辭退這些人,查良鏞說這些人很好用,會把《明報》動向第一時間準確地向所屬國家匯報,《明報》的影響力可更大。

附錄:李旺陽懸案

2011年5月5日,因支持八九民運囚禁累積計達二十二年的李旺陽刑滿出獄。

2012年5月22日,李旺陽在朋友幫助下脫離監視,接受香港有線新聞中國組記者林建誠訪問。
李旺陽失明失聰,靠手掌心寫字,希望天安門母親運動的丁子霖堅持下去。
「丁子霖教授,是一位偉大母親,二十多年來她每一天都在為天安門事件的平反而呼號、呼籲、吶喊,不愧為天安門母親的稱號,我希望她能堅持到平反的那一天。六四事件必須平反,死難烈士的靈魂,應該得到安息。」

李旺陽因投身民運被摧殘身體,他表示不後悔。
「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為了國家早日進入民主社會,為了中國早日實現多黨制,我就是砍頭,我也不回頭!」

6月2日,訪問在有線電視播出,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加強對李旺陽的監控。
6月4日,李旺陽獲全美中國學生學者自治聯合會頒發自由精神獎。

6月6日,李旺陽胞妹李旺玲,收到大祥區人民醫院通知李旺陽自殺,李旺玲趕到時,發現李旺陽伏屍窗邊,頸項綁白繩,白繩綁着窗口,雙腳着地、手搭在窗上,房間遺物仍維持原狀,沒有留下遺書。
李旺玲擁屍大哭,他的朋友只來得及拍了兩張半身屍體照片,來不及照全身照片,就被公安趕走。
公安拍照後,強行移走屍體。

有線電視台中國組記者林建誠驚聞惡耗,心情激動:「這根本是暗殺,如果不滿意採訪可以殺我,不要殺他,不要殺沒有還手之力的人!李旺陽是真正英雄中的英雄!」
林建誠認為採訪李旺陽,才會招至當權者報復,對自己間接導致李旺陽被殺非常內疚。

李旺陽妹夫趙寶珠接受法國國際廣播電台訪問時,質疑李旺陽不是「自殺」。

《蘋果日報》與《明報》作頭版報導,《蘋果日報》引述消息來源報導,邵陽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隊長趙魯湘是李旺陽之死的嫌疑人之一。

6月8日,當局屍檢報告結論是自殺。
6月9日,李旺陽遺體在沒有親人的許可下,遭當局在邵陽市殯儀館強行火化。
李旺陽親戚和朋友質疑李旺陽是「被自殺」,引起國內和外地關注。

6月10日,香港有成千上萬的人上街遊行。
港區人大代表田北辰、劉健儀、何鍾泰同意李旺陽之死有重重疑點,會去信人大常委要求徹查事件。
港區人大代表黃國健卻表示,每天都有很多類似案件,要求查清每件事是不可能。

葉國謙原本表示不會就李旺陽之死行動,數日後表示與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商量過後,改變主意,向有關當局發信要求跟進。
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表示,李旺陽之死可能涉及謀殺,因維穩而消滅一個人的生命,根本沒有人權可言。

6月中旬,北京下令刑事調查。
7月30日,湖南省委書記周強表示,李旺陽死於自殺,證據確鑿。
各界人士認為李旺陽的死疑點重重,李旺陽妹妹李旺玲和妹夫趙寶珠夫妻,被嚴密監控,處於失蹤狀態。

2013年3月,香港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說:「李旺陽事件是當地一件醫療事故,內地人根本沒有甚麼人知道李旺陽事情,就算知道的,都不會覺得有甚麼重要性。」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從醫學角度推斷李旺陽之死有不少疑點:「他是一個嚴重殘疾的人,想自殺都不是那麼容易。如果任何人為犧牲自己做一些驚天動地的事,他一定會留下一番他想說的話。」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事件不離事實,終會水落石出。」

行政長官曾蔭權在立法會問答大會中表示,認同李旺陽之死有疑點,已向中央政府反映。
教育局局長孫明揚表示,綁李旺陽的繩索方向有問題,他的死有很多疑點。

候任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對李旺陽之死有個人感受,但不作公開表態,出席街工論壇時,與同場人士一同為李旺陽默哀,之後一天表示自己只為死人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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