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冷血罪案實錄:澳洲雪梨 姑丈性侵侄女 殺全家奪遺產(四)
2016年10月18日,林家血案再次開庭審理,在林家血案四次審訊過程中,因法律原因無法公布身份的林家親屬,以AB小姐作代號,發表受害者影響聲明,提及該案對其造成噩夢般的影響。
AB小姐的證供,成為裁定謝連斌有罪的關鍵,她說:「 語言不足以形容對我和我身邊的人,造成的痛苦和傷害。 」
「我不知道該怎樣表達至親慘遭謀殺對我人生的衝擊,沒有言語能夠描述這給我帶來的痛苦和煎熬。」
「 這完全改變了我的人生。 如果這案沒有發生,我想我的生命中沒有任何一方面會與如今一樣。 」
「離家前,我甚麼也沒對爸爸說,只是尷尬地站在那裏,想着『反正只去一個星期,很快就會見到他們的』,到了今天,我最後悔的就是沒有給爸爸一個擁抱,沒告訴他我愛他,沒感謝他如此疼愛我。」
「 失去摯愛,痛苦永不會消失,時間也無法抹去傷痛。」
「我失去家人至今已有七年半,這是沒有深愛我的媽媽的七年半,這是沒有深愛我的爸爸的七年半。」
「 隨時間流逝,其他人可能會忘記,我卻要在別人犯下的罪行,導致的後果中度過餘生。 」
AB小姐的證供獲大法官接納,證明謝連斌犯案有性動機。
2016年11月18日,林家血案重審聆訊開庭已五個月,控方進入總結案陳詞階段,形容林家血案,「精心謀劃」、「單人完成」,兇手清楚了解住宅內部布局。
皇家檢察官史密斯說:「案件絕非隨機襲擊,不是搶劫、偷盜或者侵犯導致的誤殺。」
史密斯說,死者均為謝連斌姻親,無跡象顯示住宅遭強行闖入,兇手直接用鑰匙開門。
2016年11月24日,控辯雙方就證據針鋒相對。
檢方稱,謝連斌與林姝進入主人房時,他所在位置不能看到屍體,但他卻抱住妻子要她不要看,說明他早知道發生五件謀殺案,他就是兇手。
謝連斌的辯護律師韋伯表示:「謝連斌比身材嬌小的林姝高得多,他有可能越過妻子頭部或從周圍看到臥室內情景,他可能很清楚地看到那些事,事實上他確實看到。」
檢方指出,謝連斌是一名醫師,他沒有為五名被害者把脈,檢查他們是否還有生機,韋伯律師對陪審團說:「你們看過現場屍體的圖片,他們看起來就不像還活着,毫無疑問都已經死了。」
韋伯律師表示,檢方關於謝連斌把害怕的妻子獨自留在現場,以便處理證據,如錘狀兇器的說法,只是猜測。
謝連斌離開是要接林愍雙親,把他們帶到林家,謝連斌最初是請他們坐火車過來,在林姝要求下才駕車接載。
韋伯律師說:「這是因為他沒有謀殺任何人,沒有兇器、沒有武器或任何這類東西,那天早上發生的所有事情都符合無辜者的表現。」
律師表示,謝連斌身材瘦小,不可能短時間內殺死五人,殺死林家五口的兇器一直都沒有找到,謝連斌始終都不認罪,他說自己是清白的。
2016年12月11日,由八男四女組成的陪審團,參與近一個月審訊後,無法做出一致或大多數同意的裁決。
12月28日,大法官富勒頓繼續引導陪審團,詳細總結所有呈堂證據,陪審團在下午離開前。
大法官告訴陪審團29日下午或可退庭商議裁決,屆時陪審團由四女九男組成,法官稱退庭前將減少一員。
富勒頓說﹕「審訊漫長,我估計明天(29日)可結束,你們在下午可退庭商議。」
她多謝陪審團在聖誕節假期後返回庭上,明白「身處法庭頗艱辛」。
林養飛夫婦認定女婿謝連斌殺了兒子一家,年逾八旬的兩位老人多次出庭作證。
高級皇家檢察官坐在林暋父母身旁,林養飛和朱鳳琴兩老,聽審時一直流淚。
12月29日,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裁決,法官富勒頓請求陪審團2017年1月12日,再重返法庭。
2017年1月12日,經過8天商議後,12人陪審團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最終以11 :1裁定謝連斌五項謀殺罪名成立。
澳州新南威爾斯州允許法院採納11:1多數裁決,或是在陪審團人數較少情況下10:1或9:2多數裁決,由法官逕行宣判刑期。
林家血案審理歷時七年半,歷經四個陪審團,前兩個陪審團半途終止,第三個陪審團無結果,第四個陪審團最終給謝連斌定罪。
謝連斌堅稱沒有殺人,她的妻子林姝亦堅信丈夫清白。
林姝說:「他與我哥哥關係很好,每周五晚上都一起聚餐,我知道丈夫是怎樣的人,他與我父母、哥哥,我哥哥的孩子關係都很好,他很愛他們……在早期調查中,警方認為兇手不止一人,沒有人能獨自完成此事。」
林姝先後出席預審、兩次被中止的審訊,第三次長達9個月但未能達成一致裁決的審訊和今次審訊,有團體認為謝連斌無辜,在審訊過程中為林姝提供支援。
2017年2月13日,雪梨林家血案在澳洲新州高級法院宣判,謝連斌被判處五個連續終身監禁,且不准保釋。
大法官富勒頓說:「判刑時考慮家中幸存成員AB小姐證供,這罪犯殺人後對她施以性暴力,他的行為極為可惡,終生監禁是唯一合適判罰。」
大法官說:「這名犯人日後有暴力犯罪風險,出於對社會安全的保護,不准保釋,他將死在監獄裏。」
經過近八年審訊,林家血案終於有裁決,謝連斌的代表律師,沒有就刑期替謝連斌提出任何訴求。
謝連斌及其妻子林姝聽到判決時「顯得鎮靜」,表示將繼續上訴,林姝稱謝連斌是本案的「替罪羊」。
在庭上發表聲明,將謝連斌送進監獄,是林暋的女兒林珺。
在漫長審訊過程中,案發時15歲的林珺,她的身份和證供依法受到保護而不被媒體報導。
血案發生時,林珺正就讀女子高中,隨學校到新喀里多尼亞外遊,在一個熱帶小島過暑假。
朋友發給她一個臉書新聞鏈接,她看到新聞圖片正是自己的家,才知道家人慘遭謀殺。
林珺說:「那種感覺太不真實,我完全震驚,不敢相信。」
她趕上當天第一個航班回家,姑母林姝和姑丈謝連斌前來安慰她。
林珺說:「姑母一邊哭一邊給了我一個大大擁抱,這時我才意識到這一切都是真的。」
一夜之間成了孤兒,林珺感到非常不安,整天渾渾噩噩不知道該做甚麼。
謝連斌將林珺的困境都看在眼內,林珺由姑丈收留,稍後成了她的監護人。
2017年2月13日,澳洲七號台《週日晚間》播出林珺的獨家專訪,她說:「那個殺人兇手不僅殺了我全家,還性侵過我!」
節目主持人問她:「你被姑丈謝連斌性侵?」
林珺答:「是的,他性侵了我……這對我來說是最難以啟齒的經歷。」
「我希望大家能尊重我的私隱,也許到將來某一天,我能冷靜地談論這件事,但此時此刻,我還做不到,我不知道該如何表達這件事對我的傷害。」
林珺說,案發前已多次被謝連斌猥褻,搬入謝家居住後,猥褻次數更加頻繁。
林珺說很尊敬林姝,這正是她不願說出真相的理由之一。
她說:「為了林姝,我決定將性侵一事永遠埋在心底。」
林珺說:「血案發生後,我想過,姑丈對我的性侵,會不會就是謀殺動機,但這應該不是他奪取五條人命的理由。」
2011年5月,謝連斌因涉及血案被警方拘捕,林珺才確定殺害自己至親的兇手,竟是一直和自己同屋共住的姑丈。
林珺說:「如果謝連斌有罪,我不希望姑母林姝餘生還跟他在一起生活……我會將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訴法庭。」
林珺說:「經歷多次審訊,我對姑母非常失望,我作證時,說的都是實話。她好幾次發短訊給我,說姑丈是無辜的,還說警察陷害他,我希望有一天她能意識到
我說的都是真的,沒有他只會讓她過得更好。」
2018年12月,被判終身監禁的謝連斌對判決不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