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步高案 讓證據說話(十七)

警員朱家良出庭作供,2005年他玩滑翔傘,降落在長沙海灘。
自稱「Tiger」的徐步高穿軍裝趨前,請教在港領取飛行牌照途徑。
他推介一名香港教練及一間深圳飛行俱樂部,兩人相約玩滑翔傘三至四次。

朱家良稱,案發後閱報才知徐步高的真名,他形容徐步高「學得好快」,教練亦讚徐步高將來必成高手。

朱家良是左撇子,曾與徐步高談及左手燒槍問題,徐步高自言左右手均能開槍。
朱家良表示,自己在學堂只學習用右手燒槍,十多年前更換直拔式槍袋,他才轉回慣用的左手,期間無師自通亦無難度。

2005年9月至11月間,徐步高迷上滑翔傘,幾乎每周北上。
深圳滑翔傘教練盛廣強說,與徐步高相處只兩個月,感覺徐步高好勝、自負,每次「最多飛到30分鐘,但好鎮定,飛到上天都唔慌張,令人印象深刻。」

Tiger經一名愛好玩滑翔傘的香港警察介紹與盛廣強認識,當時Tiger自稱在台灣跳傘十多次,他讓徐步高由山頂起飛,但徐步高根本不懂起傘,原來在台灣時,徐步高都由從後學員協助推下山。

盛廣強指徐步高即時從頭學起,很快便上手,只是有時太有主見,不太聽話。

盛廣強播出一段2005年11月,徐步高與傘友在南澳玩滑翔傘片段,徐步高不時與傘友談笑風生。

稍後,其中一名傘友的滑翔傘墜落在木棚上,體格強健的徐步高一馬當先,連跑帶跳攀上木棚協助對方拿下滑翔傘。

盛廣強指Tiger我行我素,獨行俠般的性格,令人難以捉摸。
每次練習完畢,盛廣強都會駕車接學員到深圳市區,但Tiger絕不跟隨大隊,獨自揹重甸甸的傘具離去。

徐步高的滑翔傘教練阿強表示,他與徐步高接觸時間雖然不多,覺得其為人不錯,樂於助人,技術很好,徐步高又常談及家庭,對能操五種語言的女兒感自豪。

聲稱曾與徐步高一起學滑翔傘的傘友在網上發貼稱,只知道他叫「老虎」而不知道其真名。
有網友在網上發表:「向步高傘友擁有的積極、上進、勇敢、友善的優良品質致敬,對他的遭遇深表同情,當他飛在天上的時候,他就是一個天神,願他一路好走。」
有傘友認為此宗案件複雜,望真相大白。

死因研訊開庭第二十二日

美國聯邦調查局全國罪行暴力分析中心專家麥克納馬拉,於死因庭作供時表明,其分析的大前提,是假設徐步高牽涉梁成恩及麗城花園銀行劫案。
分析工作僅靠香港警方提供資料,資料來自徐步高朋友、同事、上司及警方調查結果。

麥克納馬拉指出「分裂性人格障礙」有九項特質,符合其中五項已屬患病。
他經一名精神科專家協助,發現徐步高符合其中七項,礙於精神科專家無法跟徐步高面談診斷,只可推斷徐步高可能患病。

麥克納馬拉指出,此症不屬精神病,文獻記載百分三的人口會患有此症,當中只極少數會發展。

他特別引述八宗事例支持結論,部分事件從未曝光。
例如徐步高當年參加《百萬富翁》贏款後,同事三番四次要求請食飯慶祝,徐步高最終才請大家食炸雞,此事符合過份社交焦慮特徵。

徐步高睡床附近,檢獲一張紙張寫有:「和平安逸只會造成停頓 衝突及對抗戰爭才有新生」
麥克納馬拉推斷徐步高起床時及入睡前,都會見到該紙張,可見它對徐步高甚具意義,身為執法人員有此行徑,令人感覺怪異。

徐步高於學堂受訓時取得良好射擊成績,會收藏練靶紙以供欣賞。
有同袍見過徐步高赤腳跑步,將已清洗的運動衫放置警署內晾乾,都屬行為古怪。

徐步高致力抄牌及捉垃圾蟲發告票,望藉此得到上司注意卻願望落空,上司反建議徐步高,將注意力投放打擊罪行及防止罪案發生的事務上。
徐步高未有理會,認定發告票比建議的工作更重要,事件反映徐步高信念古怪。

專家認為,徐步高熱愛體育活動,尋找刺激,大部分運動項目都是一人進行。
性格孤獨的徐步高不愛跟別人建立關係,着意取得事業成功,多次申請加入警隊尖銳部隊卻被拒,徐步高未能取得滿足感兼覺挫敗。

埋伏襲擊兩名同袍,行刑式地向各人頭部開槍,徐步高光天化日下打劫銀行,殺害護衛員,跟蹤及監視公眾人物,可見徐步高通過犯法,以獲取工作上無法得到的滿足感。

徐步高1999年投考機場特警失敗後,2001年3月14日便犯第一件案,2002年7月他投考保護要人組。
2003年投考飛虎隊失敗後,便跟蹤和監視公職人員,反映他追求的刺激和危險增加。
本來打劫不促成他殺人,但由於他重視權力地位,殺人與否僅一念之差。

雖然徐步高經細心策劃犯案方法,但仍百密一疏,包括穿一件印有標誌的長袖紅色衫打劫銀行,於梁成恩的屍體旁遺下有自己DNA的口罩。
在尖沙嘴槍擊案中,他計劃使用一支只有三粒子彈手槍,殺害兩名警員,可見他對自己滿有自信。

徐步高有獨特自我形象、體能良好,頑強及大膽特質,以為可藉此成為警隊內的精銳部隊成員。
事與願違,產生的強烈感覺令他出現幻覺,幻覺甚至會轉化成為一種使命,最終他將幻想變成事實。

徐步高涉嫌槍殺梁成恩及持械行劫恒生銀行後,事隔五年再干犯尖沙嘴槍擊案。
專家推斷他可能在尖沙嘴槍擊案前數天,因在他駐守的竹篙灣警崗與新上司女警長關係轉壞。
除被指不當使用電腦「上鹹網」,拘捕案件的手法及文書工作內容又被批評,激發起他的不滿或挫敗感,繼而激發他犯案。

麥克納馬拉解構三宗案件時,指出徐步高犯案往往以完成任務為目的。
他熟悉軍裝警員運作,知道警署管轄區域模糊,用膳時間可調派警員人數少。
帶備眼鏡、假髮及口罩等喬裝品、帶衣服更換,選擇在他從未駐守過的尖沙嘴區犯案,減低被認出機會。

麥克納馬拉推斷,徐步高的左手應為其「強手」,案發時他正處於作戰狀態,且現場無閉路電視,所以用左手向冼家強開槍。
他直言:「一個警員策劃一連串計劃,刺殺同袍為得到槍,刻意用弱手犯案以掩飾身份,令香港警方無法在案發前預計和準備。」

代表徐母的大律師葉賜豪,質疑麥克納馬拉的報告,認為報告立論建基於徐步高是兇手這個假設,倘若徐步高並非犯案者,報告便無意義及站不住腳。

麥克納馬拉立刻反擊葉賜豪,力撐是根據手上資料去達致報告結論,包括證人口供及科學鑑證證據,並非假設。
他強調必須要對誰是兇手有結論,才能撰寫此報告,反斥葉賜豪的問題毫不合理,批評葉賜豪的問題完全是假設性問題。

徐步高的母親張維美在庭外坦言,不相信有關分析:「我由細睇到佢大,每個人都會有唔開心啦,佢明明有好多朋友,依家又話佢無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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