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陳屍 故布疑陣


殺人陳屍 故布疑陣
(原載重案組王sir系列《驚人兇殺案》)

日期:1985年5月15日
標題:《山寨探案實錄》殺人陳屍 故布疑陣
https://www.facebook.com/abc160401/videos/oa.599901107031813/464103387353703/?type=3
https://akoe123.blogspot.com/2017/07/blog-post_56.html
地點:石籬邨第一座七樓一個單位
人物:趙守禮 張偉珍
案情:趙守禮強姦張偉珍不遂將她殺死,將屍體擺放成意外或自殺,被識破落網。
備註:1985年12月,趙守禮被控謀殺張偉珍,解上高等法院審訊,趙守禮否認謀殺。
1985年12月11日,陪審團裁定趙守禮謀殺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被告死刑。

兇手殺人後,第一個想法,通常是要毀屍滅跡,避免罪行被揭發。可是,在這宗兇殺案中,兇手刻意將死者示眾,兇手為甚麼要這樣做呢?

接報到場調查的重案組探員,認為有四種可能性:
(一)黑社會執行「家法」,將死者陳屍在當眼地方,殺雞儆猴。
(二)兇手故布疑陣,轉移警方視線。
(三)兇手在殺人後,不知如何處理屍體。
(四)兇手來不及「移屍」,屍體已被發現。
以上四種可能,其中可能涉及黑社會執行「家法」,探員加緊調查區內黑人物及邊緣青少年。

遇害的是年僅十二歲少女,張偉珍,綽號「臭B」,與父母及兩兄兩姊,同住葵涌石籬邨第一座八樓一單位。
1985年5月15日,死者被發現在六樓一個通風位,跪在一個紅色蛋形塑膠盆前。

當時她的身體向前傾,頭部埋在膠盆內,一動也不動,報案人最初以為她在玩耍,回家吃完午飯後,折返再看,那名女童仍保持先前姿勢。
「我見她維持這個姿勢超過半小時,叫她又不應。」報案人對探員說:「我上前推她幾下,但她沒有反應,似乎已經昏迷。」
報案人奔跑回家打電話報警,由於不知女童發生甚麼事,警方最初將案列為「求警協助」,通知巡警到場查看。

巡警到場,發現女童身體有些僵硬,召救護車將女童送院,女童在送院途中已無生命跡象,舁送殮房等候法醫檢驗。
由於死者「死得奇怪」,警方稍後將案列為「屍體發現」,至於是否可疑,則交重案組探員調查。

法醫初步檢驗屍體時,發現女童頸部有很深的手指印留下,雙手手腕亦有被繩勒過痕跡,一雙膝頭因長時間跪地,出現「屍斑」,法醫認為發現屍體的地方雖非第一現場,但距兇案現場應該不遠。
「死亡時間為上午十時至十一時,亦即被發現前兩個半小時。」法醫對探員說:「女童是死後被人移屍到案發現場,擺成跪地姿勢。」

「死者被發現時,頭部埋在膠盆內,盆內有約三吋積水,死者會否玩『死亡遊戲』時死亡,而非他殺呢?」探員問。
「死者呼吸器官及肺部都沒有積水,可排除溺斃的可能性。」法醫說:「死者頸部有很深的指痕,機械性窒息的可能性較高。」

法醫又說,死者身上的衣物有些異常,像是曾被脫下,在短時間內又被穿上。
「最明顯是『尿漬」位置,死者被握頸時曾經遺尿,這是常見情況,但內褲及外褲的『尿漬」位置,卻與死者排尿位置有偏差。」法醫說:「相信死者在排尿時,下身是沒有穿褲子的,在死者排尿後,內褲及外褲才再度被穿上。」

「你是說兇手在握斃死者後,才替她穿回褲子?」探員問:「那麼,死者有沒有遭到性侵犯。」
「初步看來應該沒有遭性侵犯,但要詳細解剖後才可確定。」法醫說。

撇除意外或自殺的可能性,探員按「他殺」程序調查,案件由「屍體發現」轉為「兇殺案」。
列為兇殺案後,探員首先由「兇器」入手,那個紅色膠盆,雖非直接殺死女童,但卻是最後與女童接觸的物品。
紅色膠盆不會自動在案發現場出現,一定有人拿去放置,這人可能就是兇手。

膠盆上黏有三合土,探員推測膠盆是裝修工人用作「開水泥」之用,在同座大廈的九樓,正有裝修工程進行。
探員調查過裝修工人後,證實與案無關,但知道那個紅色膠盆,原先放在九樓。

原本在九樓的膠盆,為何會在六樓呢?探員找到膠盆原先在九樓的位置,發現地上的英泥粉末上面,遺留多個波鞋鞋印,鞋印十分凌亂,無法完整套取,但已是一條難得線索。
探員清理六樓案發現場時,撿到一小片染血紗布,紗布闊度一吋半,經化驗,證實紗布上的血跡非死者所有。
調查後得知,死者雖然頑皮,有逃學記錄,但沒有結交黑社會人物,她「交遊廣闊」,第一、二、三座很多人都認識她。(石籬邨第一、二、三座呈H形,第一座與第三座,由第二座相連在一起)

探員相信,死者在陳屍現場附近遇害,推測死者可能被誘騙或遭挾持進入一個單內,殺害後再移屍。在案發期間,可能有人看到情況,或聽到一些不尋常聲音。
警方召來大批藍帽子警員協助探員「洗樓」(逐戶調查),主要問:
案發時身在何方?是否認識死者?有否見過可疑人出現?

「洗樓」有突破性收穫,探員在一個單位內發現半個英泥鞋印,屋內其中一雙波鞋鞋底,沾有英泥,探員在屋內發現一卷一吋半闊的紗布,有剛用過痕跡。屋內一名青年向探員表示,在案發期間,他正在屋內聽音樂。

該名青年的鄰居表示,那人所謂的音樂,其實是將音響器材的聲量開到最大,遠至十數個單位外都聽到。
「我們曾多次投訴,但那人卻我行我素。」一名街坊說。
「在今日早上十時至十二時,那個單位還是那麼吵嗎?」探員問。
「今天倒也耳根清靜,那人整天都沒有開音響。」一名街坊說。

多名街坊的口供,都說那名青年今天沒有「聽音樂」,再加上其他線索,探員認為該名青年最有可疑。
免打草驚蛇,警方向到場採訪的傳媒表示,兇手可能是在附近工作的三行工人。
為求逼真,警方邀請數名裝修工人返警署協助調查,令部份報章誤以為這些工人有可疑。

警方這種「明修棧道」手法,目的是令兇手以為可逍遙法外而放鬆警戒,更易露出馬腳。
兇手果然上當,不知道自己已被探員二十四小時監視。
死者屍體由法醫詳細檢驗後,發現一些新線索。
「死者在死亡前一段短時間,曾遭非禮,在未發育的乳房上,留有一個右手掌紋及五個指印。」法醫對探員說:「在乳房上的指印,與在死者頸部的指印相符,應出自同一人的手。」

探員通知鑑證科人員到殮房,用先進紅外線掃描器,套取留在乳房上的掌印。鑑證科人員還發現在死者的衣物及皮膚上,有油墨遺下。

1985年6月19日,探員掌握充份證據後,在石籬邨第一座七樓一個單位,拘捕一名十九歲夜班印刷工人。
被捕青年為趙守禮,與死者張偉珍彼此認識,探員到場時,他仍在夢中。
探員向趙守禮作出警誡時,他極力否認,向探員說殺害張偉珍的另有其人,但一切狡辯都是徒然。

鑑證科人員剪取趙守禮十隻手指甲進行化驗,發現遺留在指甲上的油墨,與死者身上所發現的相同。
「趙先生,這是從死者身上套取到的掌紋,這是你剛印出來的掌印,兩個掌印是一致的。你的指紋,與留在死者頸部的指紋亦相符,你解釋一下吧。」探員對趙守禮說。

鐵證如山,在探員警誡下,趙守禮將案發經過和盤托出。
「當日放工後,在家看了一齣色情電影(錄影帶),頓時慾火焚身。」趙守禮說:「這時,『臭B』(死者)來找我,我待她入來後,將門反鎖。
我要她替我手淫,但她不肯,推開我企圖奪門逃走,我把她捉住,她想叫救命,我情急之下,一手掩住她的嘴,一手把她抱回室內。」趙守禮說:「我用布把她的口封住,再用繩將她的雙手反綁,把她拋在床上。」

趙守禮說,他將死者非禮一番後,脫去死者下身衣物,打算施暴時,冷不防被死者踢中下體,他痛極用手緊握死者的頸,令她窒息致死。
殺人後,趙守禮不知如何是好,冷靜下來,記得在九樓有工人做裝修,用一個紅色膠盆開水泥,利用那個膠盆,可轉移警方調查方向。
「我到九樓取膠盆時,膠盆上黏住的石屎粒把我的手指割傷,我回家後用紗布包紮及止血。」趙守禮說:「我原想將『臭B』背上九樓,在裝修工人工作地點附近棄屍,但由七樓背上九樓,要行兩層樓梯,容易被人發現,決定在六樓棄屍。」

趙守禮將屍體背到六樓的通風位後,想了想,認為六樓距九樓太遠,警方未必相信是裝修工人所為,不如偽裝死者是意外或自殺。
「我將『臭B』擺弄成跪在地上的姿勢,頭則按入膠盆內,弄完後才想到膠盆內必須有水才可以造成淹死假象。」趙守禮說:「我回家取水,注入膠盆內,之後回家睡覺。」

趙守禮招供後,由於此案存在不少巧合,兇手行事方式匪夷所思,警方特別將案件重演,拍成錄影帶,一方面方便法官及陪審團了解案情,另方面可作警方教材之用。

1985年12月,趙守禮被控謀殺張偉珍,解上高等法院審訊,趙守禮否認謀殺。
控方派政府化驗師出庭作證,證實在死者身上發現被告掌印及指模,也有與被告指甲遺留的相同油墨成份,證明被告與死者曾有接觸。
1985年12月11日,陪審團裁定趙守禮謀殺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被告死刑。

發表迴響

About the Podcast

Welcome to The Houseplant Podcast, your ultimate guide to houseplants! Join us as we explore the wonders and importance of plants in our lives.

Explore the episodes

Latest posts

探索更多來自 山寨廣播 的內容

立即訂閱即可持續閱讀,還能取得所有封存文章。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