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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 1952年5月6日,在江西萍鄉蘆溪縣出生,有一名姐姐,父親是銀匠,家裏生活不算貧困。
王林自稱七歲離家,到峨眉山拜道士學藝,一學五年。
1965年7月18日,王林與另外三十八人,被下放到距離蘆溪百多公里的宜春市宜豐縣石花尖墾殖場,待了十多年。
王林聲稱上山下鄉時,因「破壞農業學大寨」,「文革」時被關進監獄。
自稱服刑期間為救兩個不該死的殺人犯,越獄被抓回後加刑,平反後出獄。
與王林一同服刑的獄友聲稱,王林把子虛烏有的事説得天花亂墜,在監獄常因説大話被揍得鼻青臉腫。
所謂「破壞農業學大寨」入獄,其實是調戲一個女人不遂,王林弄了好多蛇在牀上,把女人嚇個半死。
這個女人的丈夫是墾殖場分場場長,場長把王林抓起來。
1978年,王林在江西省第一監獄服刑期間,因會變酒、會變蛇,得到管教陳遠東信任。
1979年3月,王林以辦「滿師儀式」,順便給陳遠東「變個老婆」為由,鋸掉窗子上兩根鐵支、關掉電網,趁機越獄,很快被抓回來,被判加刑三年,改到江西省第四監獄服刑。
3月11日,《四川日報》通訊員高琪、丁先發,記者張乃明報道:四
川省大足縣團結公社建立大隊,最近發現一個能用耳朵辨認字、鑑別顏色的兒童唐雨。
消息傳到江津地區機關,地委領導同志經過考核,上報到省委。
3月16日,《上海科技報》迅速轉載唐雨用耳認字消息。跟着轉
《河北科技報》、《湖南科技報》、《南方日報》、
《長江日報》、《甘肅日報》等,轉載這條「科技新聞」。
「美國之音」播出類似消息,香港《大公報》、《明報》,在頭版顯著位置,報道這次驚人發現。
4月24日,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胡耀邦對國家科委、中國科學院信訪
簡報《揭穿「耳朵認字」的騙術》。
《人民日報》總編輯胡績偉見批示後,叫陳祖甲寫了一篇文章。
5月5日,《人民日報》發表陳祖甲《從「以鼻嗅文」到「以耳認字」》的文章。
5月18 日,葉聖陶《關於耳朵聽字的新聞報道》在《人民日報》發表。
這兩篇文章對「耳朵聽字」進行有力地抨擊,引起巨大社會反響。
5月28日,《四川日報》編輯部向省委宣傳部作自我批評。
此後,四川省委宣傳部向中宣部作自我批評。
6月18日,「香港享升街九十號地下」的李學聯,在《明報》發表一篇文章。
文章在理論上給「以耳認字」有力支持,給被《人民日報》文章打壓下去的「以耳認字」潮以恢復生機的活力。
1980年2月4日至10日。上海《自然雜誌》主持召開的相關討論會上,唐雨等十四位「特異功能」青少年。進行現場表演並接受測試。
《自然雜誌》1980年第4期,將唐雨和其他「特異功能」青少年作為了封面人物。
隨後中國各地出現大量自稱具有特異功能的「奇人」。
中國「導彈之父」錢學森在晚年極力倡導人體科學研究,認為特異功能、中醫、氣功,蘊含打破西方科學常規的新契機。
在錢學森力保下,中國人民解放軍第507所(原宇宙醫學及工程研究所,對外稱北京航天醫學工程研究所),成為研究超自然現象與人體潛能核心機構。
在科學界與民間雙重推波助瀾下,出現許多奇異傳聞與研究項目,如嚴新、張寶勝等人,聲稱具備「隔空取物」、「空手彎鋼勺」、「透視信封內文字」等絕技,甚至在科學家與軍方代表前表演。
1986年,中國人體科學研究會成立,張震寰將軍任理事長,錢學森教授任名譽理事長。
1987年,適逢全國「氣功熱」,氣功大師嚴新已經成名,張香玉、張宏堡等氣功大師紛紛「出山」,王林被視為特殊人才假釋出獄。
王林出獄後成了公安局顧問,在江西政界結交大量朋友,既表演戲法也給人看病,家中經常有省領導人到訪。
1988年,世界醫學氣功學會成立,衞生部崔月犁部長任會長。
清華大學兩位研究者,做了氣功影響分子結構實驗。
1989年,香港《大公報》刊登于光遠發表反對「人體特異功能」宣傳文章,馬上就有支持人體特異功能研究的文章發表出來,媒體成了雙方力量搶佔的重要陣地。
1990年,王林聲稱有特異功能,用氣功能做到「空盆來蛇」、「輕功懸空提水行」、「空杯來酒」、「紙灰復原」、「凌空題辭」,有為外國首腦高官治病的「特異功能」。
一段影片顯示,王林脱去上衣,拿起一張白紙撕成人的形狀,請一旁的觀眾燒了,放在地上小瓷碟裏,再用空臉盆倒扣住。
王林兩眼微閉,兩腿半蹲,口中念念有詞地發功。
半分鐘後,叫聲「來了」,將臉盆掀開一條縫,好幾條一米多長的蛇,扭動身軀鑽了出來……
1992年3月,江西省公安廳廳長丁鑫發向媒體力證,曾二十多次觀看王林表演。
「他穿短褲表演過,總不能把蛇藏在短褲內吧。偶爾碰面也表演過,總碰面也表演過,不能把蛇整天藏在身上吧,臨時指定長度、顏色表演過,身上總藏不了那麼多蛇吧……」
1992年3月31日,王林在江西省體委陪同下,進京參加中央六人測試小組測試。
《人民日報》科技記者陳祖甲,在場見證多次這樣測試,在王林之前沒有一個測試成功,許多氣功師都拒絕接受測試。
王林接受測試,成了全國首個透過國家級人體科學鑑定組鑑定的「氣功師」,檔案編號「001」。
王林憑藉官方人脈,促成廣東一家大酒店低價轉讓,自己得到酒店16%股份,變現後獲利上千萬。
1993年,王林回鄉,正趕上蘆溪縣政府興建辦公大樓,他捐出十萬元港幣。
政府回贈三百平方公尺宅基地,位於萍鄉蘆溪縣主幹道人民西路213號,距離蘆溪縣政府所在地僅二百公尺。
王林成了蘆溪郡「財神爺」,開始以不同利息,將錢借給一些政府部門,甚至官員個人。
1995年,王林花四百七十萬港元,在香港購買一處房產,獲得永久居民身份,此後以港商身份往來於香港、內地之間。
1996年,王林開始經商,通過香港匯龍控股和深圳科豹進行投資,廣東總統大酒店是他經商和發家的開始。
2001年6月,丁鑫發當選為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介紹江西省政府辦公廳,一名普通科員宋晨光給王林。
蘆溪郡政府將負債的蘆溪賓館轉讓給王林。
蘆溪賓館佔地五十畝、工程費用超過二百萬元、累計貸款七百餘萬元,是當時縣裏最好的賓館,在萍鄉市數一數二。
蘆溪縣法院不顧《拍賣法》及相關條例「最多降價20%」規定,兩次虛假流拍。
最終,蘆溪賓館主體建築及其後山五十畝土地,整體估價從七百五十萬元降到二百萬元,由王林拍下。
縣內以「改善招商環境,促進全縣經濟發展」為由,統一徵地100.9畝,隨蘆溪賓館一道交到王林手中。
原本虧損的賓館,迅速變成王林的生財工具。
12月15日,丁鑫發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在任落馬的省檢察長。
(2006年1月,法庭判丁鑫發有期徒刑十七年,沒收其個人財產人民幣四十五萬元。)
2002年,宋晨光主政宜春後,小到私人生活,大到市委、市政府重要活動,都會邀請王林參加,聽取他的意見。
王林在香港自費出版重達3.75公斤、鑲有金邊的自傳《中國人——王林大師寫真》,這本有367頁的書,除了王林幾幅半身像,共展示六百二十三張合影,排在前面的是多名省部級以上官員。
書內一張王林與江西省宜春市官員合影,附文字説明:「宜春市幾套班子全體官員,聽説大師回老家,特意趕來看望大師。」
自傳中將他的童年描述為充滿靈異色彩。
幼時得過一場奇病,十三天不吃不喝,家人準備把他從棺木中抬走時,他爬出大叫一聲「我餓了」,把眾人嚇到。
王林幼年無心上學,在江西萍鄉蘆溪小學就讀時,對雜耍表現出特殊興趣,一位河南雜耍老藝人,教了他一些手藝。
1965年(文革開始之年),十三歲的王林,被下放到宜豐縣石花尖墾殖場洪源槽分場。
王林把同齡的孩子組織起來,成立一個雜技團,主要表演者就是他本人。
與王林一起在雜技團待過的聶某回憶,他們都是十幾歲,王林在雜技團負責變魔術,主要節目有「空杯來酒」、「空盆變蛇」。
1979年,王林遭遇人生第一個低谷,因詐騙罪被判七年徒刑。
王林自己記得罪名有十幾項,包括「變蛇變鬼恐嚇人民、擾亂社會治安、無惡不作、好吃懶做、破壞農業學大寨」等。
王林在監獄結識日後讓他進入官場圈子的監獄長丁鑫發。
王林一開始關押在南昌監獄,後轉押至江西省第四監獄(現改名為洪城監獄)。
王林在監獄負責廁所閥門的生產工作,算得上是最髒最苦工作。
幹活之餘,王林常給獄友表演雜耍、久而久之,他會法術的傳言流傳開來。
王林開始有意識包裝自己。
看管過王林的獄警説,「經常給我們變鈔票,變紙牌,或者畫個符,唸完後,點火把它燒掉,然後放在清水裏,念念,然後吞下去,然後把整根筷子吞下去等等,説白了,現在接觸得多,這就是魔術,他給我們講是用意念變出來的。」
氣功熱潮吹進監獄,一些獄警開始帶外面的親戚進來拜王林為師。
在獄警親戚要求下,獄警為王林找來一個獄友做幫手,關在跟王林一牆之隔的牢房。
王林脱掉背心,開始發功唸咒,沒一會兒,那個獄友嗷嗷大叫,背上開始出現紅印,説有灼熱感。
王林表演「隔山打牛」,聲名遠播,傳出他可以醫治百病。
後來,進監獄找王林看病的達官貴人絡繹不絕,其中包括丁鑫發。
王林出獄後沒有離開南昌,就近開了一家診所,從不對外營業,只接待在監獄認識的達官貴人,或由他們介紹過來的熟人。
王林賺得人生第一桶金,也為自己日後進入官場圈子,積累更多人脈資源。
每當看客問及空盆變蛇何以能做到,王林總是稱自己身上存有「靈異力量」。
「你們燒的紙看起來是紙菩薩,其實那是我自己的靈魂。在你們燒紙那一瞬間,我靈魂出身,爭分奪秒,逢山過山,逢水過水,以最快速度到達石頭山頂端,然後把山劈開,抱着蛇往回跑。」
1996年,江西省九江市舉辦國際龍舟賽,王林以氣功大師身份被邀請出席表演。
王林請某領導人在紙上畫了一條六尺長的蛇,請在一旁的江西省公安廳廳長丁鑫發點火燒了,將灰置於盆中。
隨後再次發功,一條正好六尺長的蛇被扯了出來。全場掌聲雷動,這位領導贊許地點頭,為王林題字紀念。
隨著更高級別官員加入吹捧王林隊伍,他迎來更多信徒。
宋晨光先升任江西省建設廳廳長,不久調任宜春市市長、市委書記,官至江西省政協副主席、省委統戰部部長,成為「大師的忠實信徒」。
畫冊扉頁裏,王林特別寫了這樣一段話:「目前氣功界太亂。有的人以金錢為目的,有的人唯我獨尊,有的氣功師功夫不大,本領不高,卻吹噓自己能上天入地,能與外星人對話。我認為還是應該踏踏實實,做一些於國於民有益的事情。」
自傳刊登與許多明星、官員、企業家合照,在網路上大出風頭。
合影者包括錢其琛、李瑞環、賈慶林、曾慶紅、劉志軍、朱明國、李雙江、馬雲、曾蔭權、何鴻燊、吳官正。
趙薇、成龍、王祖賢、利智、李冰冰、李湘、王菲、李亞鵬、周迅、費翔、劉大印、蔣大為、劉曉慶、朱軍、李連傑、童非、陳坤、葛軍、劉芳菲、澤玲等。
與王林合照的人物,可能看中王林的人脈關係,透過他結交更多達官顯貴,王林起到了掮客作用。
王林私下透露,一些女星事業低迷、婚姻不順、婚後不孕等,都主動找他指點化解,「我還在牀上給幾十個女星開過光,其中包括天后、影后、歌后、主持人、乾女兒。」
2003年9月,王林以蘆溪賓館進行實體投資,註冊成立港資企業「萍鄉市蘆溪玉女山莊有限公司」(下稱玉女山莊),註冊資本四百二十萬美元,但未投入任何資金。
(2007年,王林以四百二十萬美元價格,全額轉讓玉女山莊股份給開發商。)
2006年上半年,宜春市區縣主要領導換屆,宋晨光拿到擬任幹部名單後,按老習慣邀王林「把關」。
王林為宋晨光「出謀劃策」,經宋晨光打招呼特批,王林在宜春下轄官山自然保護區擁有一幢別墅,在袁州區擁有三幢別墅。
鄒勇1969年7月6日出生,江西萍鄉人。
1980年,鄒勇母親因病去世,鄒家姐弟四人隨父親與繼母生活。
繼母對鄒勇不好,總讓他捱餓,還被父親及繼母虐打。
1982年,鄒勇初中還沒上完,輟學進入社會從事個體貨運,因為「能折騰」、「講義氣」,迅速籠絡一幫兄弟。
鄒勇將劣質煤替換一部份優質煤,以次充好,賺得第一桶金。
1995年,鄒勇與李蘆萍結婚。
1996年,鄒勇承包煤炭供應站起家,獲全國勞動模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
2000年,鄒勇創立萍鄉市天宇燃料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資本五十萬元,任公司董事長,員工十三名。
鄒勇將業務拓展到醴陵,在當地收購一家煤礦,成立一家運輸公司。
之後成立燃料公司,開辦洗煤廠。
2002年12月18日,鄒勇交給王林五百萬元「拜師費」,被視為「關門弟子」。
鄒勇並非玄學的愛好者,解釋說,母親過世得早,小時候家裏很苦,他想學習王林的醫術給人治病。
王林贈送給鄒勇一本練功秘笈,鄒勇修煉兩年後,毫無效果。
王林與多名女明星有亂七八糟關係,不尊重妻子張七鳳,因瑣事特意致電大罵妻子,言語非常粗俗。
張七鳳向鄒勇妻子李蘆萍大吐苦水,直言王林脾氣很差,動不動就罵人。
2003年,每隔兩三天,王林就會打電話找鄒勇去蘆溪陪客吃飯。
鄒勇對李蘆萍說:「王林不喝酒,我替他跟客人喝點,有些人我是在電視上看見過的,找他辦事的我不清楚,可是好多是來找他看病的。」
2004年,鄒勇開始申請贛西電煤項目,省政府給鐵道部去了函,批文兩個月都沒下來。
王林知道後,帶鄒勇來到北京,王林先給鐵道部長劉志軍的老婆,打了一個電話,劉志軍的秘書把他們帶到小會議室,過了一會,劉志軍到來。
王林説要弄一塊靠山石,要令劉志軍一輩子都穩如泰山。
一個月後,批文下來,鄒勇將劉志軍視為自己的「真神」。
鄒勇送價值四百四十萬的勞斯萊斯、一千七百四十萬禮金和勞務費給王林。
2005年,鄒勇公司的註冊資本已達到11673萬元。獲委任萍鄉市人大常委、江西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在萍鄉市經營七星飯店。
2008年開始,鄒勇投資建設贛西電煤項目,一期投資六億元。形成三百萬噸年產能,該項目被列為國家發改委重點節能工程。
10月,王林幫鄒勇在深圳怡景花園購一套別墅,價值一千二百八十萬元人民幣,定金八十萬現金由王林支付,餘款鄒勇支付。
鄒勇委託授權王林,擴建這套別墅、重建、裝修等,共花費一千七百多萬。
從「王府」往東北方向步行十多分鐘,是建勳寺。
建勛寺始建於唐貞觀年間,位於蘆溪縣縣城西北聖崗嶺,為紀念西晉甘卓將軍鎮守功勛,寺廟毀於「文革」。
1986年,蘆溪縣百姓集資重建。
2000年,王林召集朋友捐款,擴建三大殿堂。
甘卓將軍殿碑落款處有文字:「王林立,公元二千年元月一日。」
重建三大殿堂旁,刻有「北京善主:王菲、李亞鵬」等人的功德碑。
銅質香爐上的「功德巨額芳名」冊上刻着:「廣州梁錦華劉國傑萍鄉鄒勇譚曙耀香港付史聖湖南譚曙耀赫小鷹」。
2008年,寺廟周圍徵地五十畝,佔地面積增加到六十餘畝。
鄒勇給王林二十公斤黃金,捐給建勛寺。
廟裏給鄒勇列了牌子,上面寫着「寶殿三聖金裝身,鄒氏名勇拜佛真。凡間拜神廟在聲,求者佛意渡終生。」
王林花一億三千元主導捐建的建勳寺,2009年完工,寺廟氣勢恢宏,平日香客稀少。
2010年,鄒勇出差回來,戴一個約值數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翡翠頸鏈。
鄒勇探望王林後,頸鏈被王林拿了,鄒勇十分氣憤説:「甚麼貴重東西都不能見師傅的面。」
王林其後將一些沒有任何標籤的假酒,以幾千萬元賣給鄒勇。
鄒勇迷戀王林的「氣功」,按王林要求,用板櫈不斷拍打身體,練了八、九個月,出差都帶上板櫈。
李蘆萍因此事與鄒勇大吵一架,關係嚴重惡化,兩人多次爭執,最終離婚。
王林引薦鄒勇攀上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為鄒勇的贛西電煤項目申請一條鐵路專線。
鄒勇不時吹噓與劉志軍的關係,王林認為是「小人得志」。
2003至2011年,劉志軍任鐵道部部長,提出「鐵路跨越式發展」方針,被稱為「劉跨越」。
大力引進和發展高速鐵路技術,使中國成為世界上高速鐵路運營里程最長國家,被譽為「中國高鐵之父」,導致鐵道部巨額債務。
2011年2月12日,劉志軍嚴重違紀被解職。
(2013年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劉志軍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沒收全部個人財產。2015年12月11日,北京市高院對劉志軍予以減刑,刑期減為無期徒刑。)
鄒勇失去最大靠山,投資六個億的項目,因為沒有真正投產,最終資金鍊斷裂。
2011年10月,鄒勇與李蘆萍協議離婚。
王林在蘆溪縣政府大樓旁邊,蓋了金碧輝煌豪宅「王府」,大門鑲上了一條五爪金龍。
「王府」佔地十餘畝,不僅有好幾個院子,古樹、花園齊全,還有一個可以乘坐遊船的人工湖。
臨街大門足足四米高,上面掛一塊石頭大門,燙金的「王」大門,各放一個獅子府。
王林患「亞急性細菌性心內膜炎」在長沙湘雅醫院入院一年,希望鄒勇能歸還這些年來欠他的錢,鄒勇矢口否認,兩人關係由此破裂。
2012年4月11日,一審開庭審理宋晨光受賄案。
4月27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宋晨光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王林失去最大靠山,不斷地向鄒勇索要禮品、錢財,稍不如意就大怒。
兩人經濟糾紛不斷升級,從房屋款到拜師費,兩人反目成仇。
10月29日,王林向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鄒勇返還自己為他購屋及裝修的三千三百萬元,按同期貸款利率償還利息損失。
11月起,王林持續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機構寫信或請願實名舉報鄒勇。
2013年1月5日,鄒勇向萍鄉中院提起反訴。
一審王林勝訴,法院判令鄒勇返還王林三千三百萬元,承擔相應利息。
鄒勇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江西省高院。
王林在自己的微信帳號中,貼出鄒勇借錢時手書的部份欠條,說:「官司失敗,讓鄒勇失去理智,開始肆無忌憚誹謗,説我騙走了他四千萬元」。
鄒勇在個人微博上寫道:「我見過天底下很多不要臉的人,但沒見過你這麼不要臉的人!你就是雞鳴狗盜之徒,還號稱大師,純屬詐騙大師!欺世盜名和流氓成性!」
2月,王林斥資3,042萬港元,購入油塘新盤Ocean One頂層一個一千六百多呎單位。
5月9日,萍鄉中院一審宣判,認定王林與鄒勇此前簽訂的買賣房屋協議真實合法有效,鄒勇違反協議,判決解除購房合同,鄒勇返還王林購房款三千三百萬元。
鄒勇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江西省高級法院。
鄒勇再狀告王林,聲稱可以低價買到五十年陳釀茅台,詐騙他一千五百萬元。
7月3日,馬雲、趙薇、李連杰,受邀抵達「王府」,大門掛起熱烈歡迎橫幅,縣長姚虎到場陪同合影。
有人將王林與馬雲、趙薇的合影發到互聯網上。
媒體很快介入,開始追問「為甚麼名人們熱衷『膜拜』氣功大師?」
7月22日,《新京報》發表文章《隱密「大師」王林的金錢王國》,曝光王林的政商名流關係網,引發關注。
網友紛紛揭密,王林的「特異功能」屬於初級魔術,王林因此改口稱空杯變酒等舉動為「傳統戲法」,不再稱為「氣功」。
王林的氣功表演不足以盡數騙過他人,他善於揣測他人,結交名流,一旦接觸,就留下各種合影。
他只賺有錢人的錢,有錢後一方面介入當地非法集資,放高利貸,利用官場腐敗直接牟利,另方面利用做慈善方式,進一步擴大知名度。
王林打電話給《新京報》記者,斥責「收錢報道」,詛咒記者,「我告訴你,你不得好死,你們全家都不得好死」。
主要從事反偽科學和揭露偽氣功、假神醫聞名的司馬南,質疑王林。
王林接受媒體採訪時説:「你司馬南吃幾碗飯,敢和我叫板?我用氣功隔幾十米都能戳死你。」
司馬南公開回應稱,這話「有點硬,有點力度,有點蓋中蓋服多了的感覺」。
「王林先生如果您決意戳死我,我在北京隨時恭候閣下前來。如果等您不來,不排除我在媒體記者陪同之下,到江西萍鄉王府大門口接受您的親自檢驗。」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形容一些追捧王林的中共官員「不信馬列信鬼神」。
成都峨眉武術研究院,在峨眉武術網站上發表一份聲明,「峨眉山道教活動幾百年前已經基本絕跡,目前在山上的所謂修行者大部份為業餘愛好者,並無武功大師和特異功能者」。
王林在微信帳號上,貼出捐款名冊照片,表示自己近二十年來,每年資助千餘名特困户,花費一個多億。
蘆溪縣電視台新聞報道,蘆溪縣縣長、政協主席、武功山管委會主任等縣領導開會,授予王林「武功山大師」稱號。
7月28日,新聞聯播及焦點訪談揭露「神功大師」王林,稱他滿嘴謊言,詐騙斂財,這樣的人應見識下法律的功力。
中國首富王健林兒子王思聰發表微博:「『氣功』,這個世界上真正成功的人,是那些你越瞭解他們的事跡,你越欣賞和越佩服的人們。那些很善於包裝自己成人生導師商業教父的人,最多能忽悠忽悠智商略低的人和無知大學生。當你扒開他們那副面具,才發現背後是個多麼齷齪的人。」
7月30日,王林與鄒勇的經濟糾紛二審開庭。
王林、鄒勇均未出庭,審判長鑑於當事人均未出庭,宣布此案不再進行當庭調解,法庭也未當庭宣判。
鄒勇開始頻繁在媒體上揭王林「老底」:王林自稱可用氣功治病,收取的治療費用十分昂貴,甚至多達千萬元,他家中還私藏一支五連發來福槍。
2008年,王林攜槍到宜豐縣一個水庫打野鸕鷀。
2011年,有人目擊王林在蘆溪「王府」後院,持槍打鳥。
8月1日,蘆溪縣公安局副局長劉峽,認為「王林非法持有槍枝案」符合立案條件,決定交由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立案偵辦。
蘆溪縣衞生局工作人員回應傳媒説,王林未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具備行醫資格。
王林避走香港,在一間時尚酒店客房,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説,自己是「一場政治仇怨的無辜受害者,和斯諾登差不多」。
8月6日,江西省政府法制辦會同公安、工商等部門召開工作協調會,認為王林非法行醫、非法持有槍支等六宗罪。
8月21日,江西省高院以「原審判事實不清」為由裁定發回重審。
此案後與該別墅的擴建、重建、裝修費等糾紛,兩案合一,重新回到萍鄉中院審理。
劉鋒(劉峯)1969年出生,原籍江西鄱陽縣昌洲鄉劉鳳嘴村,兄弟四人,排行第三。
劉鋒沒讀完初中便輟學,在家跟父親劉得洪打了兩年鐵。
1985年,劉鋒到景德鎮做鉗工學徒,平時愛講義氣,為朋友兩肋插刀。
1989年,劉鋒隨哥哥到温州龍灣,在電站閥門廠學車牀加工。
1993年,劉鋒升為車間調度、生產部長。
1996年,劉鋒從閥門廠辭職,將父親、大哥、二哥從鄱陽帶到温州,四人一起在龍灣區嶼田村開了一個機械配件加工廠.
1998年後,劉鋒將工廠留給家人,自己創立華江合金鑄銅廠,在當地某村買了一間約七十平方米兩層民宅。
2005年,劉鋒以父親劉得洪名義,註冊成立温州華江合金有限公司。
縣領導到温州招商引資,知道劉鋒是鄱陽人,希望他回家投資,拉一些人過來,搞一個五金工業區。
劉鋒把鑄造廠從温州遷到老家江西鄱陽工業區,拿到一塊八十二畝土地,籌劃成立乾坤機牀(江西)有限公司。
2006年,鄱陽縣委書記為劉鋒,因為同名,商人劉鋒被鄱陽人稱為「小劉鋒」。
2010年6月,工廠開始投產,主要生產金屬鑄件,在當地較為知名。
在劉鋒帶動下,很多温州商人在鄱陽投資建工廠。
劉鋒任職温州鄱陽商會常務副會長,每年向村裏捐款五、六萬元。劉鋒對劉鳳嘴村村支書劉炳輝説,他的工廠每年上繳税款五百萬元以上。
2012年,劉鋒買了大量鋼鐵,後來價格下跌,外面有很多欠帳收不回,資金鍊斷裂,開始拖欠工程款。
昌江河河道亂採亂挖現象嚴重,鄱陽縣政府出面找到劉鋒,希望他收購私人採沙船,將沒辦手續的船切割、報廢,回報是給予劉鋒河道採沙權,政府補貼一部份資金。
劉鋒花二千萬元收購私人採沙船,鋼鐵價格持續下降,採沙船隻切割後,只賣到四五百萬。
劉鋒違背協議,只切割一部份沒辦手續船隻,剩下船隻偷採河沙,政府最終沒有給他批出採沙權。
年底,劉鋒因為非法採沙,被鄱陽縣公安局拘留。
2013年2月7日,交了四百一十萬元罰款後獲得保釋。
江西上饒人朱理通(朱禮通),1973年出生,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二,家在距離縣城六十公里,鄱陽縣神山鄉朱家村,家貧。
朱理通讀到小學二年級輟學,在家幫父親務農。
1987年,朱理通到景德鎮,在一家陶瓷廠做工,每月掙百多塊錢。
通過老鄉介紹,朱理通認識劉鋒,成為非常好的朋友。
1991年,朱理通與女友方蓮英相戀。
1992年,朱理通與方蓮英結婚,誕下一名兒子,生活壓力變大。
2009年,在景德鎮打工多年的朱理通,花幾萬元買下一個燒瓷的窯,租了門面,在景德鎮曙光瓷廠內,開了一個不到二百平米的曙光批發部,售賣瓷器,朱理通任職經理。
2010年6月,劉鋒在鄱陽的工廠投產,朱理通從景德鎮運來很多瓷器花盆,以示祝賀。
2013年,朱理通在景德鎮的陶瓷批發部也不景氣,除去人工成本,幾乎不賺錢。
劉鋒邀請朱理通,到他在鄱陽的工廠工作。
朱理通以十一萬元的價錢賣掉批發部。
端午節前,朱理通回到鄱陽,劉鋒給他一條採沙船,在昌江河神山鄉附近河段挖沙。
朱理通未獲得採沙手續,頻遭村民舉報。
朱理通因違規採沙,被鄱陽縣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拘留,劉鋒支付罰款後將事件擺平。
朱理通不再挖沙,到劉鋒的鄱陽乾坤機牀有限公司,跟劉鋒一起外出收帳。
劉鋒除銀行欠款,還借上千萬民間資本,劉鋒將四十一畝工廠用地賣給別人。
7月30日,萍鄉市蘆溪縣公安局接到舉報稱,王林持有一支五連發來福槍。
警方隨後在「王府」查獲三支槍支,經萍鄉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鑑定,其中兩支符合槍支標準。
8月3日,王林在蘆溪縣的豪華別墅「王府」被摘牌。
8月5日,蘆溪縣公安局副局長劉峽向記者證實,鑑於舉報人提供的情況,且有多人指證「王林非法持有槍支」,王林一案符合立案條件,已經進入偵查階段。
王林入稟香港高院,向鄒勇追討北角城市花園,一個約值千萬港元物業。
12月,香港高等法院作出初審裁定,認定鄒勇僅以信托形式代王林持有城市花園物業,王林取得所有權。
2014年3月份開始,劉鋒的工廠沒發工資,拖欠七十多位工人共計七十多萬元。
4月9日,蘆溪縣公安局獲悉王林自香港回到深圳後,辦案民警趕赴深圳,依法將王林傳喚至深圳市公安局接受訊問。
王林辨認照片後,承認三支槍為其個人所有。
6月,蘆溪縣公安局副局長劉志堅,利用職務包庇,在明知鑑定結果情況下,違反規定將鑑定訊息告訴王林的司機劉某某,藉此向王林傳話。
在劉志堅「通氣」下,王林隨後翻供,改稱符合標準的兩支槍中只有 一支是自己的,另一支由另一名司機邱某「頂包」認領。
王林在清明節期間返鄉,敞開「王府」大門,擺三四桌宴席,邀請很多老鄉、朋友甚至「流氓」。
6月,王林向派駐江西的中央第八巡視組遞,交實名舉報鄒勇材料,稱鄒勇持有外國護照,利用金錢編織關係網,對當地商人大肆打擊報復。
鄒勇代表律師向高等法院申請,撤銷2013年12月判決。
法庭考量鄒勇當時身處內地,對該宗香港訴訟不知情(缺席審判),裁定撤銷之前命令,下令王林需將單位轉名回給鄒勇,須支付訟費。
王林因捲入其他爭議,認為繼續打官司會揭發自己協助鄒勇造假,騙取香港移民簽證,最終決定放棄城市花園物業,打算撤訴。
6月22日,王林與萍鄉武功山景區管委會接待辦公室主任朱瑜芳等人合照。
景區隨後發布通報,表示朱瑜芳等只是以朋友身份陪同,費用由個人承擔。
6月23日,鄒勇與王林的「購酒糾紛案」,在江西省高院二審開庭。
兩人均未出庭,法庭未當庭宣判。
7月,劉志堅到省公安廳彙報相關情報,讓案件承辦人起草一份《關於王林非法持有槍支案進展彙報》的材料。
材料內容為「王林否認自己有火藥槍,其承認的兩支槍中只有一支達到標準,不符合立案條件,建議撤案」。
劉志堅以王林翻供、主要證據槍支鑑定報告缺失,提出王林非法持有槍支案應撤案,讓案件承辦人按照這一意見,起草一份《關於對王林非法持有槍支案的結案報告》。
(8月9日,劉志堅將這份報告帶到深圳王林家中,交給王林過目。)
7月6日,王林乘坐高鐵回深圳,朋友在龍崗的會所宴請王林,吃飯的人很多,王林訴説過去一年間的「遭遇」,談及為自己「平反」。
一名朋友稱,他的朋友黃鈺剛可能有能力幫助王林解決難題,立即約來見面。
黃鈺剛(原名黃澤林)1963年4月出生,湖南省懷化市芷江縣人。
1979年高中畢業後曾在部隊服役。
1982年復員到深圳市下沙工藝電子廠任廠長。
1988年3月調入深圳市南油集團下屬中興聯合有限公司進出口部任部長。
1990年借調深圳市沙頭街道辦事處羣樂海鮮樓任總經理。
1992年開始,先後任深圳永東科技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世紀銀河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中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廣東省商業聯合會常務理事、深圳市商業聯合會副會長、香港中亞集團董事局主席,深圳市中銀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芷江商會常務副會長。
1996年,湖南商會內部雜誌,刊發深圳湖南籍商人財富榜,黃澤林排在第五位。
黃鈺剛與妻子離婚,正在讀初中的兒子跟着母親。黃鈺剛找了一個小他十幾歲的孔姓上海女孩做女朋友。
2002年,因重複發包工程騙取保證金入獄。
2003年,黃澤林出獄改名黃鈺剛 。
黃鈺剛與王林見面後,聲稱可幫助王林解決與鄒勇之間糾紛。
他的朋友陳×軍,是某部委六局,有能力免除「鄒勇的人大代表身份」,運作「公安機關抓捕鄒勇」。
雙方協議,王林向黃鈺剛支付五百萬元作為酬勞。
7月7日,王林邀請黃鈺剛家中做客,請黃鈺剛把陳×軍也叫來。
王林拿出很多文字資料,講述與鄒勇的糾紛。
黃鈺剛、陳×軍等人商討,以甚麼罪名把鄒勇抓起來。
之後,王林與黃鈺剛有多次來往。
7月18日,黃鈺剛到王林家中拿了二百萬元現金,用於支付陳×軍的「勞務費」。
王林家人不放心,特意在房裏偷偷用手機錄下視頻,黃鈺剛並不知情。
黃鈺剛交給王林一張陳×軍的收條,王林家人不知是否陳×軍所書。
8月份,黃鈺剛介紹李國×給王林,稱李國×是國安局,有辦法將鄒勇繩之於法。
9月份,李國×與王林簽署「合同」。
9月底,李國×要求王林匯款二百萬元給他,王林家人留有銀行憑證。
鄒勇訴請判令王林返還1840萬元酒款及424多萬元利息損失。
江西省高院第二審判庭一審認定,此案是委託合同糾紛,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王林並非酒類經營者,他亦是向其他主體購買白酒後交付給鄒勇,可以認定雙方之間構成委託合同關係。
鄒勇在王林家中飲用本案所涉白酒時,對品質讚不絕口,王林提出可以每瓶三千元價格,幫鄒勇購買。
在此情況下,鄒勇仍要王林為他購酒,應視為同意該酒價格。
鄒勇稱,本意是購買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白酒,但未提供證據證明已向王林提出明確要求,亦未提供證據證明,他在王林家飲用的為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白酒。
鄒勇將王林為他購買的白酒飲用一部份,雙方之間的委託事項實際已經完成,鄒勇提出要求王林返還酒款和利息損失的訴請不能成立。
法庭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11月底,鄒勇聽聞王林潛回蘆溪。
12月10日,鄒勇帶近百名員工,圍堵王林在蘆溪縣的「王府」討錢。
橫幅上寫着「王林騙子,欠債還錢」、「還我血汗錢,我們要吃飯」等字樣。
王林回應稱:「他欠員工的錢,幹嘛讓我還?跟我有甚麼關係?」
王林倍感壓力,扳倒鄒勇之心更堅決。
經中間人牽線,王林與鄒勇在「王府」見面,鄒勇的一位朋友錄下一小時零五分見面過程。
12月16日,黃鈺剛當面開口找王林要五十萬元,王林未拒絕。
以下是王林家人錄下對話。
黃鈺剛:我前天親自跟××委的林主任通電話,關於鄒勇這個事情,××已經簽完字,手機定位已經全定了,只要我們講的這個東西ok了,馬上立即行動。
王林:多久行動?
黃鈺剛:很快了,立即行動,他們已經準備了,只要你準備好東西(錢),他明天飛過來。
12月17日,黃鈺剛到王林家中又提走五十萬元現金,黃鈺剛打了一個收條。
黃鈺剛與王林簽訂的協議和承諾書有兩份,協議約定的內容一樣,均圍繞調查鄒勇的問題,但簽訂者不一樣。
兩份承諾書中,一份的簽訂對象為黃鈺剛個人,簽訂金額一千二百萬元。
另一份簽訂對象是黃鈺剛與林×仁兩個人,金額是八百萬元,中間差額有四百萬元。
兩份承諾書均由黃鈺剛帶來,讓王林當面簽字。
王林付給黃鈺剛二百五十萬現金,黃鈺剛請來另兩人聚在一起,談論如何將鄒勇繩之於法。
王林家人再次偷偷拍下整個過程。
王林:我是相信你,100%相信你,因為我是吃過這個虧,上次你介紹的朋友,叫做陳×軍,就騙了我二百萬現金去了。
黃鈺剛:你在我這一千萬(約定協議),你給八百萬就行了,我以後再告訴你怎麼回事。林主任,特殊部門的,已經給你簽完字了,我還怎麼跟你講呢,我把心挖給你。
12月19日,王林與黃鈺剛、林×仁,還有一位自稱媒體高官的高某,在黃鈺剛深圳辦公室,邊喝茶邊談論。
跟隨王林而去的身邊人,將對話全程錄音。
黃鈺剛:這個王大師呢,想平反,我説只要把鄒勇一抓,自然就平反了。你記住一句話,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你不用擔心。不是我黃鈺剛吹牛逼,一般的人叫不動林主任的。
王林:我們要有書面上的東西,要有個期限,一個承諾,比方説春節以前把他(鄒勇)批捕起來?
黃鈺剛:我明白。你放心。
王林:我一共是三步棋,第一步是批捕,第二步是平反,第三步判死刑。
黃鈺剛:你放心,第一步把(鄒勇)人大代表免了,第二步把人抓了,第三步判下去不是我們説了算,是法院。
王林:林主任到底是幹甚麼的,我還搞不清啊。
黃鈺剛:給你講了,中紀委裏面反腐敗的一個主任。
王林:説我王林這個人怎麼樣,江西幾千萬人,你在江西隨便找一千萬人,我保證九百九十九萬人叫我好,就一萬個人叫我壞。
高某:那個就是鄒勇。
王林:我自己説自己有甚麼用,要別人説。
高某:我們這個(雜誌)是×部文聯辦和×司的,這個是正能量。我們的中國××政法研究會廣東分會,你去掛個職,我們黃主席(指黃鈺剛)是副會長,你不是一直要法律身份嗎。老林啊(王林),你就放心吧。
有位羅局長,你們江西的,專門服務葉××的夫人×大姐,他叫曾××叫姨爺爺,但是曾家人讓他出去不要説,他説王林就是個大善人,做了很多善事。我跟他是一個班的老戰友,小車班的。
他現在在珠海,在距離珠海機場九公里的地方,有一百零三畝地弄房產,要我去挑一套房子,説是給他老戰友做個伴。
長沙一個電視台的晚上一點鐘,大概是上個月,我在長沙看的,(播放)李××和你的照片,我就説這個台,肯定是鄒勇買通了的,這些記者沒有道德。
我們新聞出版總署要清理這批刊物,下一步呢,法律捆綁,誤報就等於誣告,是誹謗,上升到這一點,你只要動了筆,張了口就要負法律責任。
通過這件事,嚇唬這幫垃圾記者,清理一遍,我們去給××領導説。
林×仁:上面領導説呢,你們師徒之間的事不管,清官難斷家務事,我們現在呢,也不想參與,就是因為黃主席,説一定要幫大師的忙,這樣的話,我們今天就當是開會一樣,我們要做甚麼呢,我們要做一個證據,拿一個致鄒勇於死地的一個證據。
不由你出面告,你出面告力度不大,你跟他是經濟糾紛,師徒之間的東西,我們要找另外一個案子作為突破口,這個證據要做紮實,這個東西拿過去,一簽下來,我們就直接到江西去了。
你沒有證據沒用,哪怕是羣眾的聯名簽名就行。
王林:你們只要到江西去,他們(指老百姓)都會講的。
林×仁:我們要去一趟江西,你也要去,我們去指點,告訴你們怎麼做,把證據做紮實一點。
我們兩條線走,轉到江西來。只要一辦下來,甚麼事都來了,知道這個人保不住了,你人大代表不辦了他,下面的縣長局長誰能辦他,動他,首先不是人大(代表)才能動他。
到那個時候,局長們就説,哎呀,我們證據早就準備好了,就因為他是人大代表,我們官太小,動不了,到那個時候抓人比誰都快的。你省人大(代表),必須要全國人大才動的了,否則就動不了,所以他有恃無恐。我們先讓他蹦躂幾天。
黃鈺剛:要給大師説清楚,把證據拿來以後,要到江西核實這個人,核實好了,證據確實了,上面就批了,批了就可以抓人了。
林×仁:你給別人打電話,不要説是公安紀委,你説是朋友瞭解點事情。你還要保密。
王林:知道的,知道的。
12月22日,李國×又要了王林一百六十萬元現金,稱是為解決媒體的問題,有收條為證。
「今收到王林大哥記者費用一佰陸拾萬人民幣(現金)。收款人:李國×。2014年12月22號。」
家人懷疑被騙,王林堅稱對方有背景,對家人稱「不管啊,只要有1%希望,我都要去做。」
王林躲在「王府」閉門不出,鄒勇堵門六天,王林化裝後回到香港。
內地官媒踢爆王林氣功治病騙局時,鄒勇向傳媒稱「王林稱出四百萬買我的命」。
12月16日,王林再次逃到香港躲避巨額債務。
《南方都市報》記者劉偉,遼寧大連人,遼寧大學新聞專業畢業,曾在《21世紀經濟報道》、《新京報》工作。
2009年入職《南方都市報》深度報道部,因系列報道重慶不雅視頻案、 「大師」王林系列報道,被評為南方報業2013年度記者。
入選理由是:「一名優秀的記者除了才情與技藝,更要持之以恆訓練自己保持健全的心智,面對一次又一次的被疏離與被否定,將對新聞的信念融入到血液中而不只是掛在口頭上,這是一個漫長且需要勇氣與毅力的過程。過去的一年,劉偉做到了,從業了十幾年後,在如此浮躁的年代,他用幾篇沉甸甸的報道宣告自己黃金時代的開啓。」
2014年,劉偉再獲南方報業年度記者獎,成為深度報道部副主編。
2015年1月5日,王林與鄒勇見面,鄒勇説:「當年就是因為你向我介紹劉志軍,現在劉志軍被抓起來了,我甚麼事也幹不成,你要負責任。」
鄒勇要王林給他三千萬,否則事情不能了結。
1月11日,王林與黃鈺剛簽「承諾書」,上有王林的香港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手印。
「承諾書」內容為:「如鄒勇在2015年元月20號前(被)逮捕,我王林在24小時內將四百萬提到王總所指定的地點。續後判了鄒的死刑,尚願以五百萬元酬謝。承諾人王林 2015元11」
2月,鄒勇稱他在深圳被王林馬仔毆打,「西裝被撕破,還被打出了排泄物」。
2月13日,王林感覺託黃鈺剛辦理鄒勇的事,沒有甚麼進展,去黃鈺剛辦公室,要黃鈺剛返還二百五十萬元。
黃鈺剛當即叫來林×仁,寫下「還款承諾書」,約定2015年5月30日前分批還清。
王林家人錄下全部過程。
2月14日,鄒勇開一輛紅色轎車,來到王林位於深圳的家門口,車後面還有一輛皮卡,車上有十多位年輕人。
王林的家人與一些朋友,正在院子裏貼春聯,鄒勇衝進來,朋友合力將鄒勇往外面推。
王林家人報警,黃貝派出所來了很多警察,鄒勇在警方要求寫下保證書,保證以後不再騷擾王家。
春節期間,劉鋒向朋友提到,認識了一位「大師」,有很多資源,能夠拉來投資,還能治病,「他給我指路了。」
劉鋒向朋友出示一段視頻,王林用一張軟軟的紙,一下將一大把筷子劈開。
4月3日,「酒款案」在萍鄉市中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鄒勇與王林之間委託合同成立,雙方之間的委託事項已經完成,鄒勇的訴訟請求沒有證據支撐,駁回鄒勇的訴訟請求,鄒勇不服提起上訴。
5月29日下午六時許,鄒勇帶人在王林位於深圳的家門口來回晃悠,鄒勇身上捆綁很多炸藥,警方及時介入,平息事件。
6月初,王林到黃鈺剛辦公室要債未果。
黃鈺剛説某高官的親戚,有能力將鄒勇繩之於法。
今年王林生日後,將此人帶到王林家中相見,這人就是劉鋒。
黃鈺剛當着王林的面,説劉鋒一定能將鄒勇繩之於法,説「事成之後你王林看着辦」。
六月下旬開始,朱理通的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方蓮英聯繫不到朱理通。
方蓮英給劉鋒發短信,劉鋒回覆説,朱理通現在「不用電話,他説要認真做點事,做點成績出來,憑自己的努力多帶點錢才能回家。」
7月8日晚上,萍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2013年8月1日、8月6日,辦案民警對王林位於蘆溪縣、宜豐縣兩處住宅分別依法實施搜查,未發現涉案槍支
2014年4月9日,獲悉王林從香港回到深圳後,辦案民警趕赴深圳,依法將王林傳喚至深圳市公安局接受訊問。
2014年6月29日、7月19日,辦案民警先後兩次依法傳喚王林到蘆溪縣公安局接受訊問。
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蘆溪警方先後尋找,詢問王林多個地點的社會關係人、鄰居等二十餘人,均未獲得有價值涉案線索。
萍鄉市衞計委負責人接受採訪時透露,未查出王林非法行醫有效證據,蘆溪縣在全縣範圍內啓動調查程序,未發現有羣眾經王林用氣功治過病,未發現王林在縣內醫療機構坐過診,未發現王林有藥品或者輔助醫療設備的採購記錄。
7月6日,鄒勇家人為他慶祝四十六歲生日。
劉鋒與朱理通開着浙江温州牌照的黑色雷克薩斯越野車,從贛東北鄱陽縣,走了四百多公里,到贛西萍鄉市,幾乎穿越江西全境。
7月9日,鄒勇離開七星酒店,獨自駕車到萍鄉客車廠宿舍社區的按摩店按摩。
早上十一時五十分,鄒勇結束按摩,走向停在門口的黑色卡宴車,走上前,與鄒勇簡單交談後,給鄒勇戴上手銬,塞進一輛黑色雷克薩斯越野車後座。整個過程不到一分鐘,鄒勇沒有反抗。
下午,鄒勇姊姊鄒敏,接獲鄒勇朋友來電說,鄒勇三部手機均已關機或無法接通。
一家人感到不妥,到萍鄉市公安局報案,
鄒勇是江西省人大代表,公安局安源分局立案偵查,發現浙江温州人劉鋒、江西上饒人朱禮通有重大犯案嫌疑。
7月12日下午四時,方蓮英直接找到乾坤機牀廠,看到朱理通領着幾個工人在修堵塞的下水道。
晚上,王林在深圳一家賓館與劉鋒見面。
劉鋒説手機壞了,給王林五千元,叫他幫忙買一部蘋果手機。
7月13日上午,王林家人購買了一部最新款蘋果手機,放在家中。
下午,王林由深圳乘動車往宜春住宿休息,準備參加7月18日舉行的老知青聚會。
劉鋒到王林家中,取走還未拆除包裝的手機。
7月14日晚上,警方在江西拘捕劉鋒,他坦承與朱理通綁架、殺害鄒勇。
劉鋒供稱,殺死鄒勇後,將屍體放在磚瓦廠,用柴油焚燒數小時,未能燒盡的骨頭拋入鄱陽湖。
同一時間,江西警方破門進入江西省鄱陽縣乾坤機牀有限公司宿舍區,拘捕正趴在牀上睡覺的朱理通。
警方在鄱陽湖找到碎屍,屍體長期浸水及碎至無法辨認,公安機關採集鄒勇兩個兒子血液和口水,比對基因,確定碎屍就是鄒勇。
警方進一步調查後發現,王林與深圳人黃鈺剛涉及此案。
7月15日凌晨四時,王林在深圳羅湖區怡景花園別墅,被萍鄉警方帶走調查。
凌晨五時,警方向王林家屬,下發涉嫌非法拘禁罪通知書。
上午十時零四分,王林在審訊室接受調查,承認找兩人「做掉」鄒勇,扔進江西鄱陽湖。
劉偉曾專訪王林,深得王林一家信任。
劉偉在王林出事後主動聯繫雷帆、張七鳳,願意為兩人提供幫助。
7月16日下午二時零三分,王林的微信公眾號,出現署名「王林夫人於深圳」發布的消息,以下為消息原文:各位朋友,大家好!關於今天媒體不實報道了一篇「大師王林被帶走調查」的文章,純屬於混淆視聽。
我的丈夫王林於7月13日,回萍鄉協助警方調查「鄒勇被不明身份人帶走,下落不明」一事。
本周一我親自為他打點行裝,昨晚我安睡一夜,何來家中有人攪擾清夢一事?!
我丈夫王林蒙冤,司法機關已經在逐步還原真相,還請媒體朋友們多調查,多報道真相!謝謝!
江西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發出拘留通知書,王林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而被刑事拘留,現羈押在萍鄉市看守所。
當局公布多份「承諾書」,其中一份承諾書,寫有王林分兩期支付一千二百萬元人民幣,委託林某、黃鈺剛兩人,令鄒勇被免去人大代表身份,以及被公安機關抓捕。
其他承諾書出現冒稱「中央某部工作人員」的李某,調查鄒勇犯罪證據及將其抓捕。
王林與李某協議:「把鄒勇抓起來」、「中國媒體包括央視為我平反」、「把鄒勇判重刑」,上三項協議達成後,王林按約定付款。
萍鄉市公安局宣傳處副處長鄧維表示,案件仍在偵辦,具體案情不方便透露,如有進展將第一時間公布。
據內地《刑法》,非法拘禁他人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若致人重傷則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期間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會依照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量刑,最重可判死刑。
7月17日,代表王林的律師陳有西,申請王林保釋候審,警方書面回覆指「不符合保釋條件」拒絕。
7月18日,內地傳媒利用無人機,航拍主樓高高五層的「王府」,院內池塘、假山等俱全已空無一人,僅百米遠的蘆溪縣政府與「王府」相比,略差一籌。
晚上七時半,江西萍鄉一位有廣泛人脈的「網絡名人」,給記者發來一張懸掛温州號牌的豪車照片,稱該車疑為涉案人員名下車輛,價值數十萬元。
有關信息顯示,該車車主名叫劉鋒,居住地址為温州市區。
7月23日,陳有西表示,王林承認出錢委託深圳商人黃鈺剛等人逮捕鄒勇歸案,辯稱「王林叫他們幹的是合法手段的舉報」,冀透過司法機關把鄒勇判罪,「從沒有叫他們綁架、殺人」,反責有內地傳媒故意混淆、誤導。
7月28日,張七鳳向萍鄉市公安局報案,控告涉案的深圳商人黃鈺剛等,冒充中央領導機關,騙取王林六百一十萬元人民幣鉅款。
張七鳳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責任、討回損失,同時向警方提供二十份報案證據,當局已簽收處理。
王林情婦雷帆為「打聽案情」,多次與負責現場拍照、整理證據材料的警員鍾偉發生性關係,兩人一同前往多地旅遊。
雷帆花費六、七萬元,為鍾偉購置名牌衣物等。
雷帆說服張七鳳,以二百萬元「感謝費」,找鍾偉提供相關消息。
8月1日晚上,雷帆、張七鳳、劉偉,在萍鄉一餐館見面,三人達成協議,鍾偉向他們提供現場勘查、物證提取、嫌疑人的供述等資料。
張七鳳分三期支付二百萬元給鍾偉,首期支付六十萬元,一審時支付六十萬元,王林出來後再付八十萬。
雷帆開車去火車站接劉偉到餐館,鍾偉向三人透露「王林案」中現場勘查、物證提取、嫌疑人供述等大量核心信息。劉偉圍繞核心案情向鍾偉提了多個問題。
劉偉在單位工作平台上,撰寫的情況説明中,記錄了這次會面和他向雷帆提供身份證,辦理電話卡的細節。
劉偉對鍾偉提供訊息,持謹慎態度,寫下一份情況説明,與報社溝通。
9月9日,鍾偉被立案調查。
10月5日,香港特首曾蔭權被廉署拘捕,落案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為香港開埠以來被起訴的最高級別官員。
10月8日晚上八時許,劉偉從成都家中離開,趕赴機場飛往北京。
晚上十時後,劉偉失聯,
10月9日,雷帆、張七鳳相繼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
劉偉家人隨後從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拿到拘留通知書。
通知書上顯示,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0條之規定,我局已於2015年10月9日5時將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的劉偉刑事拘留,現羈押在南昌市進賢縣看守所。
《南方都市報》就此事發表聲明。
劉偉係本報(南都)深度新聞部記者,受單位委派,調查採訪王林涉嫌刑事責任案件的相關新聞,其對王林案的採訪、報道、持續關注等,均屬履行工作職責的職務行為,本報10月9日已向江西警方正式反饋。
劉偉因履行職務而陷入喪失人身自由的困境,本報深感震驚和意外,立即啟動應急程序,緊急展開相關工作,幫助劉偉家屬聘請辯護律師,維護記者正當的合法權益。
《南方都市報》已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及時通報相關情況,並派員陪同家屬和律師赴江西萍鄉等地。
10月13日,律師到南昌市進賢縣看守所會見劉偉。
10日和14日,家屬、律師先後兩次遞交取保候審申請,均被警方拒絕。
本報高度關注事件後續進展,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希望警方依法辦案,及時依法公開案件信息。
10月18日,《新華社》報導,江西警方在辦理王林案件中發現,辦案民警鐘某與王林前妻、情婦勾結,干擾辦案,企圖為王林開脱罪責,並收受王林前妻、情婦賄賂。
此前一直跟蹤採訪此案的《南方都市報》記者劉某,涉嫌參與上述活動。
公安機關決定對劉偉取保候審,鍾偉、雷帆、張七鳳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劉偉在警方監視下,接受央視記者採訪,流淚懺悔,獲取保候審。
10月31日,央視播出劉偉的採訪。
劉偉說:「我為獲得獨家、一手信息,把案子一直做到最好,全國領先,參與其中,這個代價太大了,把我的一切都斷送了,讓新聞同行以我為誡。」
「為獲得王林案一手材料,寫出獨家報道,主動聯繫王林情婦雷帆和前妻張七鳳並提供幫助。」
「雷帆從鍾偉那裏獲知自己手機被監控後,希望我提供身份證辦理手機卡,我便用同事的身份證辦了兩張手機卡,供雷帆與鍾偉聯繫。」
「根據鍾偉與王林家人要求,我將自己的律師朋友侯某,介紹給王林家屬,替換之前為王林辯護的一名本地律師。」
「雷帆曾談及過對方要錢的事情,我是外人,索錢也與採訪報導無關,我沒有介入,只說『好事,錢可以談。』」
《南都》負責人表示,深度調查是媒體獲得事實真相必要而有效手段,惟新聞調查行為不享有法律豁免權,應遵循法律底線,不能逾越。
《南都》深度部主任王瑩稱:「從頭到尾,我都沒看出他的違法違在哪裏,如果新聞倫理也算其中的話。我甚至認為,劉偉所以陷入今天困境,一是之前的採訪有了資源累積,二是,他有如此強烈作為記者要拿獨家的職業要求。」
前記者郭宇寬認為,「劉偉案情被披露,我痛心中,有一絲感動。在整個事件中,那位王林的家人是為了撈人,那位警官圖財,圖色,而只有這位記者,他在邊緣行走,他承受壓力,他把自己從一個旁觀者變成了一個參與者。」
「劉偉犯了錯誤,也將一生承擔,而他的錯誤只有一條,太投入了。但他這些努力,只是為了遠離那些發布會的通稿,貼近第一手的信息源,把真正深度的報道奉獻給社會,如果説他的私利,也只有一條,那就是為了調查記者的榮譽。」
11月27日,江西省紀委駐省公安廳紀檢組根據省公安廳「8.20」專案組提供的案件線索,在萍鄉市公安局將劉志堅帶走,初步核實在偵辦王林非法持有槍支案中存在的問題。
劉志堅之後被採取「雙規」措施,期間交代自己瀆職違紀違法問題。
檢察機關選出2015年十大案件。
1 南京虐童案
2 天津港爆炸案
3 北京私挖地下室案
4 郭美美開設賭場案
5 騰格里沙漠污染環境案
6 江西高考替考案
7 寧波最牛「房警」案
8 「滴滴打車刷單」案
9 「大師」王林非法拘禁案
10 廣東江門特大偷渡案
2016年2月,南昌市青山湖區檢察院,對劉志堅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立案偵查。
一審裁定徇私枉法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劉志堅提起上訴。
11月11日,遼寧撫州市人民檢察院,以王林犯非法拘禁罪、詐騙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行賄罪,向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12月11日,王林被移送江西省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一步會公開開庭審訊,讓社會知道真相。
陳有西於微博表示,「一羣水軍昨天開始有組織地繼續對其誹謗抹黑,以配合開庭判掉他」。
「王林不是完人,但一些勢力強加了太多的謠言和誹謗不實之辭。好人壞人,法庭會給出最終結論。」
2017年1月12日,王林患有ANCA相關性血管炎、自體免疫性週邊神經炎,導致多重器官功能衰竭,在江西省南昌市加護病房救治,處於昏迷狀態,無法出庭。
撫州中院做出裁定,對王林中止審理,採取取保候審措施。
2月10日早上,王林出現心跳驟停,正在搶救。
下午四時十七分,王林經搶救無效在醫院死亡,終年六十四歲。
江西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消息:2017年2月10日16時17分,被告人王林因患ANCA相關性血管炎、自身免疫性周圍神經炎,導致多器官功能衰竭,經搶救無效在醫院死亡。
2月22日,法官批評曾蔭權違反對香港市民及中央政府的誠信,罪行嚴重,考慮求情後,判處即時監禁二十個月,不准緩刑。
法官同時將陪審團未能作出多數裁決的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暫時排期至9月重審。
(2019年1月15日,曾蔭權刑滿出獄。2019年6月26日,終審法院因應原審的一個技術性問題,裁定曾蔭權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4月28日上午九時,江西省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黃鈺剛等五名被告案件一審公開宣判。
案件主犯劉鋒被判死緩,朱理通獲無期徒刑。
黃鈺剛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9月18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認為,江西省蘆溪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劉志堅,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包庇明知有罪的人(王林)使其免受追訴,構成「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 一年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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