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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得勝(1911年3月12號—1990年10月30號),開設鴻昌進出口有限公司,於澳門從事洋貨出入口生意,來香港後取得日本拉鏈品牌「YKK」代理權,認識十幾個商家和廠家。
郭得勝迎娶第二任妻子、大東紡織太子女鄺肖卿,兩人育有三子三女。
郭炳湘是長子,二子郭炳江,三子郭炳聯,長女及次女早逝。
1959年,郭得勝開始與朋友合夥,合作發展小型地盤。
1963年正式成立新鴻基地產(新地),合夥人有馮景禧及現任恒基主席李兆基。
1972年,新鴻基地產上市。
郭炳湘(Walter Kwok,1950年10月25日—2018年10月20日)年輕時留學英國,在英國倫敦大學帝國理工學院土木工程系取得碩士學位,他與第二任太太李天穎在英國讀書時邂逅。
郭炳湘回港後,加入新鴻基地產。
1973年,陳鉅源在中文大學取得商學學位,加入新地,成為郭得勝助手。
1977年,郭得勝左右手,大家姐郭燕萍患癌,在英國修畢土木工程的郭炳光回港幫手。
1980年,郭燕萍患癌逝世。
1987年,陳鉅源成為新地執行董事,主要負責與土地收購有關業務。
1990年10月,新地創辦人郭得勝去世後,留下遺囑,三子平分家產。
長子郭炳湘接任新地主席,與律師唐錦馨(Ida Tong)發展親密關係。
唐錦馨父親唐全是香港機器大王,與郭家為世交,唐錦馨與郭炳湘是青梅竹馬情人,因郭得勝反對,兩人被逼分手。
郭炳湘與弟弟郭炳江及郭炳聯,合力打理。
新地市值五十億元,有員工六百人
新地發展迅速,興建環球貿易廣場(ICC)等標誌性建築。
經三兄弟努力,新地發展至市值達三千億元,員工三萬六千人。
許仕仁(Rafael Hui Si-yan,1948年2月8日-2026年2月1日),廣東東莞人。
許仕仁祖父是東莞太平人,曾任清朝高官,後來當上珠寶富商。
育有三名女兒,分別為許瑞英、許瑞蓮、許瑞彩,寄養居於大澳的兄長家中。
許仕仁祖父在印度加爾各答出差時,與印度籍富家女結婚,誕下許聲泉。
許聲泉與母親一直於東莞居住,許聲泉九歲時,母親去世後,搬到大澳與親戚同住。
許瑞蓮與許瑞彩早逝,許瑞英負起照顧許聲泉責任,姊弟感情要好。
許聲泉在皇仁書院就讀,後來回國升讀上海交通大學,畢業後投考中國海關,被派駐往澳門珠海邊境,認識崔諾枝幼女崔瑞愛。
崔諾枝是澳門大慈善家、澳門商會總協理。
崔瑞愛哥哥崔樂其,是澳門誠興銀行創辦人,與澳門中華總商會副會長崔德祺、全國政協副主席馬萬祺並稱「澳門三旗」,在澳門無人不知。
崔樂其曾任澳門前特首何厚鏵父親何賢的葡文秘書,何賢與澳門出生的新地創辦人郭得勝相熟。
抗日戰爭時,崔諾枝在澳門發起籌款資助抗日活動。
許聲泉投身國民黨軍隊,最初希望擔任空軍。
許聲泉回內地參軍抗日,任國民黨麾下裝甲部隊成員,戰後分別在韶關及澳門海關工作,其後隨姊到大澳「落腳」。
許聲泉在大澳居住時,與大澳鄉事委員會主席陳耀(許仕仁姑丈),經營的建材店工作。
許聲泉在店中擔任掌櫃,大家都尊稱他一聲「先生」。(店鋪現址是滙豐銀行)
陳耀有兩位太太,元配夫人是許瑞英。
許瑞英在大澳石仔埗街一號建立祖屋,連花園約有三千呎,背山面海,花園供奉祖先靈位,庇廕許氏後人。
祖屋大屋門旁一個銅牌子,刻「許瑞英」三個大字,許瑞英即許仕仁姑母,這大屋稱為「英苑」。
「英苑」前放置一支「鋜」(小型炮仔),炮口對正大海,塗成紅色,用來擋煞。
許聲泉其後替國民黨何世禮將軍,打理尖沙咀樂宮戲院(美麗華酒店前身)。
許聲泉與崔瑞愛婚後,生下獨子許仕仁。
崔瑞愛是虔誠天主教徒,許仕仁嬰孩時期已受洗。
許仕仁自小識何厚鏵,與郭氏三兄弟為伴。
許聲泉與崔瑞愛在香港定居摩利臣山道,與新馬師曾為鄰。
許仕仁兒時,每年暑假往澳門探望舅父,撞見何賢之子何厚鏵,許仕仁會搣他「面豬墩」,足見關係非淺。
1954年,許仕仁畢業於寶血幼稚園。
1960年畢業於摩理臣山官立小學上午校,同年入讀皇仁書院。
1966年,許仕仁中五會考成績不理想,讀預科後發力直追。
1967年畢業於中七年級,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取得一優三良,入讀香港大學文學院,為學生報《學苑》總編輯。
1968年,許仕仁參與香港專上學生聯會舉辦第三屆戲劇節,擔任香港大學劇社創作劇導演。
1969年,許仕仁為當屆香港大學學生會出版編輯。
1970年,許仕仁港大畢業,獲英國文學文學士學位(二級榮譽),於何東中學任教。
1970年9月,許仕仁加入香港政府,初期任職助理教育主任。
1971年8月,獲聘任為政務主任(AO),表現傑出,獲港英政府重點栽培。
1974年,許仕仁與大學同班同學,任職婚姻註冊處證婚人的羅美美(Teresa)結婚,兩人志趣相投,同為歌劇「發燒友」。
1977年至1979年,許仕仁借調往廉政公署,出任社區關係處出任助理處長,負責推動反貪訊息。
1982年至1983年,許仕仁獲保送哈佛大學,攻讀公共行政碩士學位。
1985年至1986年,許仕仁出任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辦事處副秘書長。
許仕仁喜歡享受,喜好高花費水平的興趣,包括旅遊、在海外欣賞歌劇、購買西洋古典音樂黑膠唱片、飲紅酒等。
信用卡在一段長時間,只清還最低還款額,通常在到期日才償還現金。
1986年,許仕仁晉升至副經濟司,洋名「Rafael」,在官場最初的花名是「乸肺」。
許仕仁到北京談判民航權,善於周旋、交際手腕高超,成功爭取對香港條件,高超交際手腕贏得中央政府信任。
1986年12月,許仕仁獲委任為太平紳士。
許仕仁與同事到餐廳午膳,郭氏兄弟坐在鄰桌,許仕仁上司陳方安生介紹雙方認識。
1990年至1991年,許仕仁出任副工務司,獲委任為新機場工程統籌署署長。
1991年,中英就新機場核心工程爭拗,郭炳江被委任為新機場諮詢委員會成員。
政府計劃興建青馬橋,大橋設計本不連接馬灣島,大橋建於不少村民居所之上,新機場的噪音及五年建築期滋擾,預料馬灣島村民會反對,村民不搬走,工程不能展開。
港督彭定康下令研究發展馬灣島,作為「甜頭」安撫村民。
新地持有馬灣東北面土地,新地及郭炳江分別去信運輸署、規劃署及其他部門,提出建議發展西沙。
政府認為新地撥地重置村民,有助紓緩他們的不滿,接納要求。
1992年11月,許仕仁出任運輸署署長。
1993年,許仕仁指派呂崇義專責就發展計劃與新地聯絡。
郭炳湘與唐錦馨愛火重燃,身為律師的唐錦馨有意插手新地,郭氏家族反對,兩人改為地下情。
郭炳湘有意自立門户,成立「新鴻基地產國際有限公司」,鄺肖卿多次勸郭炳湘離開唐錦馨,但無效果。
1994年年中,新地向城規會提出申請發展。
1995年,許仕仁獲委任為D8薪級的財經事務司(1997年7月1日回歸後稱財經事務局局長)。
許仕仁擁有超過十張信用卡,每張信用卡平均欠款十至二十多萬元,出售父母遺下的灣仔克街物業還卡數。
1995年4月20日,郭炳江寫便箋吩咐新地執行董事黃植榮,陳鉅源等人,確保馬灣公園設計愈簡單愈好,建造費限在一億五千萬元之下,明言「大家都知個公園係藉口嚟,我哋主要目標係住宅發展同重置村屋。」
許仕仁是香港賽馬會會員,1995-1996馬季開始擁有名下馬匹,包括個人名下的「有聲有色」、「聲色妙韻」、「再接再厲」、「真財實料」,與唐英年合夥的「大師」、「知己知彼」、與任志剛合夥的「有計」。
許仕仁會購買貴價紅蘿蔔與草飼養愛駒,養馬費用開支每年約六十萬元。
1996年,許仕仁晉升布政司署,D8級司級政務官(現稱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
1997年9月29日,「大富豪」張子強與同黨於深水灣道,用車強行截停獨自駕車回家的郭炳湘,將他擄至大欖隧道旁馬安崗村村屋。
張子強首先致電郭炳江,表明已將郭炳湘綁架,要求會面。郭炳江致電郭炳湘妻子李天穎,證實郭炳湘未回家,知道大事不妙。
10月1日,郭炳聯、郭炳江與張子強多番電話周旋未有結果,李天穎與陳鉅源,到堅尼地道帝景閣,與張子強見面談判,最終仍不得要領。
郭老太鄺肖卿參加營救行動。當時全球最高綁架案贖金為希臘船王女兒綁架案,銀碼為兩億港元.
鄺肖卿與張子強談判後,最終談好贖金為六億元。
打了一兩個電話,很快便籌集到六億元現金。
10月3日早上,在恒生銀行提取六億現金,現鈔塞滿二十多個紅白藍袋,陳鉅源先後駕駛兩部平治房車,兩次將贖款送至中環一條小巷,張子強駛走裝有贖款的兩部平治房車。
10月5日,郭炳湘被綁架七天後獲釋,自行打電話給鄺肖卿,派人將他接回家。
郭炳湘埋怨陳鉅源太遲營救,郭炳江與郭炳聯未盡力營救,不斷懷疑挑剔陳鉅源及他身邊的人,郭炳湘與兩個弟弟關係轉壞。
郭炳湘被綁架雖獲釋,從此性情大變,沉默寡言,以睡覺逃避現實,不問世事。
許仕仁獲中方首肯,成為特區首任財經事務局局長。
1997年7月11日,船王董浩雲兒子,獲中央委任為第一屆香港特別行政區首長。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索羅斯量子基金及其他對沖基金,先後狙擊泰銖、印尼盾等。
狙擊手法是借貨幣後沽售,引起恐慌貶值,低價買回還款,再沽出期貨獲利。
亞洲金融風暴期間,港股累積蒸發過萬點,港元成國際炒家狙擊目標。
香港剛回歸,市場信心脆弱,聯繫匯率制被視為「可攻破」,高息防守會自傷經濟(樓市、股市、企業倒閉),索羅斯等對沖基金,估計特區政府不敢直接入市反擊。
對沖基金核心策略是「三線聯動」:沽港元(匯市)、沽港股(現貨)、沽恒指期貨(期市),利用聯繫匯率的高息防守特性放大獲利。
第一步:沽空港元現匯(外匯市場),從銀行借入大量港元,沽售換美元,逼金管局在聯繫匯率7.75區間買入港元,同時推高港元拆息至五十釐以上,隔夜拆息曾達二百八十四釐(28.4%)。
第二步:利用高息樓市、股市(現貨市場)崩潰,恒指由1997年8月一萬六千點急挫至1998年8月約六千六百點,索羅斯等趁低沽空港股,製造恐慌。
第三步:期指結算日(期貨市場), 大量沽出恆指期貨合約,押注指數繼續跌,預期結算日(每月最後一個交易日)在低位平倉獲利,這是整個策略槓桿最高、回報最大。
財經事務局局長許仕仁,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財政司司長曾蔭權,與對沖基金苦戰。
曾蔭權是整體宏觀策略與「入市」決策最終拍板者,動用外匯基金在外匯市場承接港元沽盤,買入藍籌股及恒指期貨,令炒家難以同時沽匯又沽股。
任志剛主導技術層面操作,包括利率政策、外匯操作,在股市、期指市場的實際買賣部署。
曾蔭權猶豫不決時,許仕仁「決定入市」,負責具體政策設計與與市場、業界溝通,説服中央及各方,接受用外匯基金入市這個破格方案,被視為協調政府財金團隊的重要「中軍師爺」。
香港堅持聯繫匯率制,金管局以大幅提高拆息穩守7.75區間,高息壓垮股市與經濟,社會壓力極大。
此次行動動用約一千一百八十億港元外匯基金資產(約佔當時外匯基金約13–18%),持續約兩星期。
8月28日期指結算日,港元匯價守住聯繫匯率,恒指及期指推高到接近七千八百點水平。
沽空者在結算日虧損慘重,索羅斯損失十億美元。
索羅斯承認「香港是唯一打敗我的地方」,策略失敗是低估特區政府敢於破格反擊決心。
港府終因銀彈充足,成功擊退索羅斯等外國炒家,三人被稱為「三劍客」,成為一時佳話。
官場中人均認為許仕仁與任志剛膽識過人,功勞遠高於曾蔭權,許仕仁獲頒金紫荊星章。
擊退炒家後,政府手上握有大量藍籌股,如何處理關乎「會否長期變半國營經濟」爭議。
許仕仁宣布成立「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把股權交由新公司按既定原則管理,減低政府與金管局「又監管又持股」的利益衝突疑慮。
政府把取得的股權整理為盈富基金(TraHK)上市,分段在市場沽出,最終錄得可觀盈利。
中央認為,許仕仁這套「入市、成立投資公司、再推盈富基金」的設計,是「絕世好橋」,稱為「橋王」,積極培養拉攏。
中央全方位示好,許仕仁察覺,香港回歸後,政治因素滲入,公務員工作愈加困難,公務員薪酬不高,限制又多,決定離開政府。
2000年4月1日,許仕仁就任積金局行政總監前夕,向郭炳聯借貸九十萬元,還款期限為三十八個月,至2003年5月才「找數」。
郭炳聯將一張手寫字條,交給新地旗下忠誠財務有限公司(「忠誠」)行政總裁區慕彰,上面寫許仕仁要求商借九十萬元無抵押貸款及相關資料,將利息定在最優惠利率之下,甚至是同業拆息或定息。
區慕彰與郭炳聯商量後,將息口定在最優惠利率,「忠誠」批出貸款。
5月31日,許仕仁辭任財經事務局局長。
6月7日,許仕仁獲任命為積金局首任行政總監,為期四年,年薪超過四百萬元,負責設計及策劃強積金,被稱為「強積金之父」。
積金局一直租用國金一期二十一、二十二樓全層,五樓部份單位作辦公室。
許仕仁向新地高層透露,積金局要擴充辦公室。
郭炳湘重返新地,變得十分低落,「咩都唔想做,公司差不多要停咁滯」,易動怒和多疑,引起公司職員焦慮。
郭炳湘與兩弟不時各自找同事給予指示,同事無所適從,高層人員士氣最受影響。
每當郭炳湘發飆,郭炳江一方面要開解兄長,另外又要安撫同事。
郭炳聯與郭炳光兄弟,合力維持新地業務,有意拉攏許仕仁擔任新地顧問。
12月,許仕仁成功推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2001年年初,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呈辭,職位由財政司司長曾蔭權頂上。
許仕仁出任香港藝術節協會副主席。
中央屬意許仕仁接任財政司司長,特首董建華偏向委任梁錦松,兩次與許仕仁見面,雙方不歡而散。
郭炳湘重返新地,變得難以相處,易動怒和多疑,引起公司職員焦慮。
郭炳湘與兩弟不時各自找同事給予指示,同事無所適從,高層人員士氣最受影響。
每當郭炳湘發飆,郭炳江一方面要開解兄長,另外又要安撫同事。
10月19日,許仕仁獲委任為非官守太平紳士。
12月1日,郭炳聯在日記中寫道:「Walter has gone crazy(郭炳湘癡咗線)」、「he is sick(佢有病)」、「he cannot trust anyone(佢唔可以信人)」、「he has a split in character, his face can change quickly(佢有分裂性格,好快變臉)」。
12月14日,許仕仁首筆貸款九十萬元仍未還清,「忠誠」職員接到郭炳聯指示,向許仕仁提供一百五十萬元無抵押貸款,許仕仁表示將用作私人投資。
2002年1月2日,無抵押貸款批出,許仕仁分四十八期,於2006年年初連,本帶利還清一百六十九萬八千元。
5月,郭炳聯與董建華會面後,致電許仕仁問意見,寫下「好主意」形容這次談話。
7月,新地董事局主席及行政總裁郭炳湘,撰寫的一張列為機密備忘,上面寫了與「Rafael」(許仕仁)草擬協議內容,交予他兩個弟弟炳江及炳聯提供意見。
「許仕仁係一個具謀略的橋王,對我哋有用,但我睇唔到有咩原因同用處,要響依家呢個蕭條情況下,聘請陳德霖。」
該協議草稿擬以年薪七百萬元聘請許仕仁,另提供私人座駕及司機、禮頓山免費住所、分別於新鴻基中心及國金中心提供兩間辦公室。
第二份協議草稿出自郭炳江手筆,年薪改為一千萬元,不限制許仕仁替其他家族工作,但不能替李澤楷及榮智健打工,原因是「李澤楷嘅PCCW同我哋生意有直接競爭,榮智健係好朋友,同佢做嘢時,講到我哋屋企就唔好啦!」
另有一份未標明日期版本,由郭炳湘供郭炳江及郭炳聯參考,要求許仕仁當顧問之餘,要為新地旗下公司擔任董事。
這兩版本都表明,合約雖然由新地公司簽署,許仕仁實際是專為郭氏三兄弟提供服務,要遵守保密協議。
9月,許仕仁向積金局遞交辭職信,打算於2003年1月1日離職,獲挽留至2003年8月14日。
許仕仁退出積金局後,2003年2月底前要搬離政府宿舍。
許仕仁住慣大坑跑馬地一帶,「住開二千幾呎,加上要收藏我啲唱片,要三千呎以上」。
許仕仁與太太羅美美開始物色新居,看中仍在興建中的禮頓山。
禮頓山是新地繼帝景園,淺水灣道三號後的「第三代豪宅」,新鴻基地產代理執董雷霆,新地項目經理胡茵芬負責銷售推廣。
許仕仁向相交多年的郭氏兄弟透露有意租用,在對方安排下租住兩個單位,月租共十一萬元。
禮頓山兩個單位,20A單位由郭氏私人公司Meritech Limited持有,郭氏指示職員免租。
20B單位由新地旗下公司迪豪有限公司(Harsco)持有,租金由郭炳江及郭炳聯兩兄弟,透過私人公司支付。
許仕仁打通兩個單位,花一百三十萬元豪裝。
羅美美以「佔用人」身份,聘用「聯力興(工程)有限公司」做室內設計及裝修工程,費用一百三十萬元。
許仕仁離開積金局,自組顧問公司,與積金局行政總監陳唐芷青說,有意在中環找辦公室,最好是在國金,着她介紹。
陳唐芷青正與國金商討積金局續租事宜,幫許仕仁查詢,許仕仁最後承租國金一期1513室。
香港煤氣想聘許仕仁出任顧問,就政治、經濟,特別是拓展內地業務提供意見。
李澤楷對許仕仁透露,電盈行政總裁張永霖將離職,誠邀他接替,雙方未洽談酬勞細節,巿場資訊顯示電盈「出手」年薪過千萬元,未計花紅津貼。
李澤楷十分有誠意,託朋友游說許仕仁接受聘請。
曾蔭權(時任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前政務司司長),主理電盈英國業務的霍德(前港英政府布政司),都勸許仕仁接受電盈的工作。
郭炳江請求許仕仁推掉電盈,保證會付他跟電盈相若酬勞,只是不能讓郭炳湘知道。
許仕仁向郭炳江推薦金管局副總裁陳德霖,建議新地聘為財務總監,或是打理郭氏家族投資。
郭炳聯日記顯示,陳德霖與郭炳江、郭炳聯、陳鉅源等人一同晚膳。
郭炳江以退為進,提出聘陳德霖做新地顧問,郭炳湘寫便箋予郭炳江,質疑聘用陳德霖一年的成本,「等於香港商業中心一年租金收入,是啟德商業大廈年租兩倍(一千六百六十萬元)、新都會廣場個半月租金、帝苑酒店商場三個月租金……究竟值唔值?」
郭炳聯邀請許仕仁到他家吃飯,商討聘用問題。
2002年至2003年,郭炳湘指控郭炳江妻子梁潔芹,負責公司建築部門物料採購時,無跟恰當程序。
2003年2月14日,許仕仁正式入住禮頓山。
物業巿場因沙士大受打擊,加上國金二期落成,公司期望留住積金局這類大租客。
4月,積金局委託獨立物業顧問研究約滿後安排,顧問提出三個選擇,一是續租、一是自置物業、一是轉租其他地方。
物業顧問當時認為,物業價格會下跌兩成多,不建議積金局自置物業,為節省裝修搬遷費用,建議續租。
新地原顧問梁乃鵬離職,郭炳江聘許仕仁代替梁乃鵬職務,提供跟梁乃鵬相同的四百五十萬元年薪。
李澤楷、榮智健、煤氣等都找許仕仁工作,不斷提到李嘉誠。
郭炳湘覺得長實要打擊新地,在一張便箋中留言,內容是「李嘉誠將退下來讓兩個兒子上,他會攻擊我們為兒子鋪路……,『超人』會壓住我們、影響我們。」
郭炳湘懷疑身邊朋友,是長實派來要滲入新地,認為許仕仁「狡猾、貪心,會把我們的機密資料賣給『超人』,李澤楷叫過許仕仁助他收購《成報》及籌辦政黨。」
郭炳湘認為,轉投長實的李業廣,是滲透入新地與恒基兆業的間諜。
陳方安生及曾蔭權,建議許仕仁進入李嘉誠次子李澤楷旗下的電盈,是想打擊新地。
郭炳江力勸郭炳湘這非事實,未能說服。
5月,許仕仁連本帶利,還清「忠誠」貸款一百零二萬三千元。
5月12日,積金局主席李業廣,召開特別董事會商議,許仕仁因私人事務缺席,另一董事任志剛因利益衝突,未有出席會議,沒有投票。
許仕仁正與新地商討價值數百萬元顧問合約、住在郭氏禮頓山物業、在新地旗下公司有兩筆貸款,牽涉嚴重利益衝突,必須向積金局申報利益兼避嫌。
許仕仁看過物業顧問建議後,透過書面投票贊成續租方案。
除任志剛棄權外,議案獲得十四票一致通過。
陳唐芷青在所有租務條款制訂後,約見郭炳江希望取得更優惠條款,最終無功而回。
7月,郭炳江命新地辦公室租務部總經理朱松溪,在國金替許仕仁找辦公室,郭炳江表示會親自處理付款事宜。
8月,郭炳湘陪鄺肖卿到美國三藩市入院驗身,郭炳湘驗身發現肝臟有一個細小癌性腫瘤,須動手術切除。
郭炳湘妻子發現郭炳湘有外遇,憤然帶子女離開,郭炳湘情緒低落,對人產生敵意。
9月,政府推出西九文化區項目招標,郭炳湘對藝術興趣甚濃,重燃工作熱誠,一手包辦投標,不想兩位弟弟參與。
新地同意為許仕仁提供宿舍,條件是要他出任九巴及香港商用航空中心等附屬公司董事。
許仕仁就此與新地達成口頭協議,即時開始提供顧問服務。
郭炳聯向許仕仁詢問,行會召集人梁振英相關事情。
2004年開始,陳鉅源每年都獲新地發放五百萬至六百萬元不等花紅。
2003年至2004年報稅文件顯示,許仕仁從德福借款三十六萬八千多元。
積金局與業主(新地持有四成七權益的公司)簽定六年租約,月租一百四十萬元,全期租金共一億零八十萬元。
2004年2月,新鴻基管理層落實簽約,許仕仁顧問費每年四百五十萬元,提供辦公室等細節,郭氏兄弟已就免租一事,與許仕仁達成口頭協議,未寫入合約內。
許仕仁出任九龍巴士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及龍運巴士有限公司董事(地持有九巴股份)。
3月,郭炳聯指示新地內務部主管鄧卓軒,準備一份服務協議,聘請德福企業有限公司做顧問,合約由3月1日起生效,為期兩年,酬金每年四百五十萬元。
3月31日,禮頓山首份租約屆滿,郭氏兄弟對是否免除租金未有明確指示,新地董事總經理趙靖詩,未有訂定第二份租約。
4月初,郭炳湘突然問趙靖詩,禮頓山單位租約情況,她坦言未做新約,郭炳湘指示她:「咁要快啲補番做。」
4月22日,雙方簽約,第二份租約列明租金是每單位每月五萬五千元,租約生效日期是2004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
10月,許仕仁還未簽訂顧問合約,郭炳江已向許仕仁支付顧問費,每月三十七萬五千元。
郭炳江不想給兄長郭炳湘知道,許仕仁未簽成合約便付款,叫人用現金支票,分別於10月3日及2004年11月1日,付款共六百萬元,審計部找不出誰是收款人。
5月,許仕仁致電區慕彰,要借一筆三百萬元短期貸款作稅務計劃之用,借款人是許仕仁公司德福企業,許仕仁做擔保人。
貸款年期為一年,2005年6月1日到期,借貸條款包括若未能如期還款,每月罰息三厘。
區慕彰向郭炳聯請示,郭炳聯批准貸款,將此事知會郭炳江。
6月,郭炳湘向趙靖詩查問,該兩個單位的巿值租金,趙靖詩報告巿值租金應約為每單位八萬元。
郭炳湘指示趙靖詩:「要即刻做番份租約,係符合巿值租金嘅!」
趙靖詩安排律師,先解除簽定不足兩月的第二份租約。
律師通知趙靖詩,許仕仁意願是新租約生效日期,要定為2005年7月1日。
6月24日,雙方簽約,許仕仁一度拒絕繳付按金上期,最終支付三十二萬元按金。
郭炳聯不時就政經人物向許仕仁「收風」,如商界長實李氏父子,政界如官員廖秀冬、梁錦松,金融界任志剛,前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等。
2004年,許仕仁分析油價上升、九鐵競爭等因素,提出交通諮詢委員會將變得政治化,加價步伐不能追通脹等,制止新地增持九巴。
許仕仁出任香港商用航空中心主席時,看準私人飛機業務發展潛力,為日後保住專營權打好基礎。
新地與合營公司新世界發展,屬意在紅灣半島拆樓重建豪宅,賺取六十億元利潤。
許仕仁與政府及環保團體交涉後,認為拆卸重建嚴重破壞新地形象,成功說服新世界接納他的意見。
11月,許仕仁與代表「迪豪」的新地副董事總經理雷霆,簽約租住禮頓山。
原本應交給「Meritech」的租金獲撇帳,交予「迪豪」的租金,由郭炳江郭與炳聯兩兄弟平均分擔,定期在家族基金中扣除。
關雄生母親與許仕仁母親,都是虔誠天主教徒,許仕仁小時候上聖堂時,與關雄生及關雄生兄長認識。
關雄生年輕時於金融界工作,七十年代任職恒生銀行,其後任職滙豐轄下的獲多利。
1995年,關雄生加盟期貨交易所任顧問,期交所與聯交所合併成港交所,關雄生順利過渡,出任港交所風險管理主管。
1996年,關雄生成為全職員工,擔任電子交易主管。
關氏兄弟其後相繼移民加拿大,關雄生之後回流香港與許仕仁重新稔熟,許仕仁形容關雄生好像是他的弟弟。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任職財經事務局局長的許仕仁,與一眾財金官員合力「打大鱷」,就金融市場問題求教關雄生。
2004年,關雄生離開港交所外闖,投資生產健康食品,解酒藥「酒筲箕」是他與拍檔推出的產品。
關雄生與拍檔為生意擴充意見不合時,許仕仁居中調停及提供意見。
2004年至2005年,德福申報利潤一千二百萬元,當中九百萬元為新地支付的顧問費。
許仕仁所住的兩個禮頓山單位,一直被記錄成欠租。
2005年2月28日,有傳媒報道,董建華可能短期內辭職下台。
郭炳聯收到消息,董建華若辭職,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接任機會極大,許仕仁的身份,會隨曾蔭權上任改變。
郭炳聯在日記寫下:「call Rafael Hui, re C H Tung」(致電許仕仁,關於董建華)。
消息愈傳愈盛,董建華會辭去特首職位,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接任特首,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
郭炳聯在日記記下「Call RH re CE & CS」(致電RH(許仕仁英文名簡寫),關於特首與政務司司長)。
3月,郭炳聯通知鄧卓軒,即時終止許仕仁顧問協議。
廖暉是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廖承志兒子,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畢業,接受軍事專業訓練。
1983年調至國務院,繼承廖承志在僑務辦副主任職位。
1984年,晉升為國務院僑務辦主任,成為當時最年輕正部級幹部。
九七年後,廖暉接替魯平出任港澳辦主任,掌管港澳事務。
2003年七一遊行,五十萬人上街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引發連串「倒董」浪潮,中央隨後組織高規格工商界訪京團「挺董」,香港政局未見明顯好轉。
董建華下台後,廖暉扮演重要角色,認為董建華的商人治港,駕馭不到公務員團隊,冀公務員出身的曾蔭權可扭轉局面。
3月10日,董建華辭職,郭炳聯與陳鉅源開會,「Call RH re his role in SHKP」(致電許仕仁關於他在新地角色)。
郭炳聯在日記寫下「Tung resigning, good ,& lots of energy(董辭職,好,充滿力量)」。
3月12至14日,許仕仁去了趟短旅行,回港後接到曾蔭權電話,說會出任特首,透露中央不准他撤換董班子,自己能選的只有政務司司長,想提名許仕仁出任。
曾蔭權說:「希望在短短兩年任期內『做啲成績出嚟』, 確保可贏得中央信任多做一屆。」
許仕仁接受邀請,向新地提出提前終止顧問合約,與新地重訂租約,以市值付租,與新地劃清界線。
3月22日,郭炳聯與許仕仁一齊與二哥郭炳江見面,相約過兩日跟郭炳江再次商談。
3月24日,許仕仁以個人理由,要求終止顧問合約。
郭炳聯指示下屬鄧卓軒,處理合約及許仕仁的辦公室等問題。
4月5日,許仕仁欠債七百八十萬多元。
新鴻基地產屬下的公司SHKP(Employee Services)Limited,主要是為員工儲錢,帶有存款利息,郭炳江設有戶口,多年來存款達六千三百五十萬元。
4月6日,郭炳江私人秘書梁美寬,按郭炳江指示,準備一張五百萬元現金支票。
新地屬下飛騰財務有限公司開出四百萬元支票,在位於灣仔新鴻基中心附近的鷹君中心渣打銀行分行,把款項存入郭炳江私人戶口。
郭炳江開支票,將錢存入陳鉅源夫婦聯名戶口,陳鉅源將錢分批以支票,轉入自己的海外公司Villalta Inc.戶口內,其中五張支票是由陳鉅源女兒Carrie Chan簽署。
許仕仁的渣打銀行私人戶口,收到由飛騰財務開出的五百萬元支票,該支票在灣仔鷹君中心渣打分行存入。
4月11日,許仕仁拖欠禮頓山租金,共四百八十萬元,20A的租金由郭氏家族私人公司處理,20B由郭氏另一私人公司,麗昌有限公司的銀行戶口,開出一百三十七萬元支票,一口氣繳清二十五個月欠租。
麗昌之後繼續開出兩張各五萬五千元支票,支付五月及六月的租金。
4月25日,鄧卓軒收到許仕仁交來發票,金額達四百一十二萬五千元,等於十一個月顧問酬金,鄧卓軒把發票交給郭炳聯尋求指示。
許仕仁在過去一年,在多個議題提供適當意見,與郭家屬朋友,郭炳聯認為,如依合約辦事,恐令人覺新地吝嗇冷酷。
郭炳聯與兄長郭炳江商量後,決定以許仕仁在過去一年表現優異為由,以特別花紅形式發放款項,將這想法寫在發票,指示鄧卓軒向公司出數。
一兩日後,郭炳聯召鄧卓軒到辦公室,對他說:「許先生幫我哋時都做得好好。」
郭炳聯在發票以英文寫下批示,中譯內容為「給鄧卓軒 OK 鑑於他在過去十三個月為我們做顧問工作時表現超卓」。
鄧卓軒得到批示後,按慣常做法開支票。
鄧卓軒不慎在忠誠財務有限公司付款單據,寫上是支付下一年顧問費四百八十萬元,錯把29日寫成19日,付款單據日期早於發票日期。
郭炳聯未察覺出錯,於單據簽署,公司會計記錄跟着記錯付款性質,繼續代許仕仁支付禮頓山租金至七月。
郭炳聯對鄧卓軒的錯誤感到震驚和失望。
5月底,曾蔭權對許仕仁說,中央決定委任他為政務司司長,按程序要在六月中後才能公布,「因為中央覺得呢啲事情好敏感」,這期間仍要保守秘密。
許仕仁同意出任政務司司長,辭職九巴董事。
6月,郭炳江存入四百萬元至陳鉅源與妻子持有的私人戶口,陳鉅源變賣外幣,左拼右湊及戶口透支下,匯出一千零八十萬元,轉至他操控的公司Villalta Inc.,再交予基金經理關雄生。
陳鉅源聲稱其中八百五十萬元,是新地給許仕仁的獎金。
6月16日,曾蔭權在無人競爭下當選特首,記者問許仕仁是否新的政務司司長,曾蔭權無回答。
香港著名馬主羅焯,出身地盤散工,之後搖身一變成為夜總會大亨,是大富豪夜總會大股東。
羅焯向許仕仁提到,在廣州有個商場加寫字樓項目,已踏入建築階段,銀行突然融資,羅焯問許仕仁有沒有銀行可以介紹。
許仕仁將羅焯的情況,告訴於中信嘉華銀行任職的鄺姓舊同學,安排他們在許仕仁的辦公室見面。
羅焯成功取得五億五千萬元貸款,就許仕仁提供的協助,給予三百萬元作為佣金報酬。
6月20日,郭炳江對陳鉅源說,自己私人欠許仕仁一千萬元,曾蔭權獲選特首,相信許仕仁任政務司司長的傳言會成真,須在許仕仁臨走時,盡快「計好條數畀佢」,請陳鉅源「直接寫張票畀許仕仁」,郭炳江會分兩、三張支票,將錢還給陳鉅源。
郭炳江解釋,通過陳鉅源付錢給許仕仁,是不想讓郭炳湘及母親知道。
陳鉅源叫女兒開支票,致電許仕仁有關安排,許仕仁提出陳鉅源與關雄生接洽。
陳鉅源女兒從不同戶口調錢,陳鉅源太太簽文件,陳鉅源兒子到銀行取本票。
關雄生如何轉折將錢轉給許仕仁,陳鉅源均不知情。
6月21日,羅焯把一張東亞銀行三百萬元支票,存入許仕仁的公司戶口。
許仕仁用這筆錢支付他上任後的禮頓山住所租金。
郭炳聯再與郭炳江談及RH(許仕仁)及Donald Tsang(曾蔭權)。
6月24日,許仕仁獲提名任政務司司長前一天,許仕仁的德福企業有限公司,簽訂禮頓山兩業主新租約,與郭炳湘協議,每單位繳交八萬元市值租金。
陳鉅源代表「迪豪」簽約,一度要求律師將簽約日期推前兩星期。
在新租約下,許仕仁要交三個月按金上期共四十八萬元。
6月25日,曾蔭權獲國務院委任為行政長官,正式提名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
曾蔭權回港首日上班時會見記者,形容首日上班感到「神清氣爽,鬥志昂揚。行政長官係市民嘅公僕,我個人嘅事業,除咗為咗香港人謀取幸福就無其他。」
6月27日,關雄生收到陳鉅源控制的離岸公司Villalta Inc.一千零八十萬元後,用恒生及滙豐兩個戶口,各開一張五十萬元支票,把一百萬元存入許仕仁的渣打銀行戶口。
許仕仁透過德福,開支票支付禮頓山上期按金等共四十八萬元。
傍晚,關雄生用姨仔陳美寶的滙豐戶口,購買二十五萬元本票。
曾蔭權與許仕仁在舊中銀大樓晚飯,出席飯局的包括曾蔭權競選辦公室主任李國寶。
率先下樓的李國寶遇見記者,拒透露是否與許仕仁吃飯,只說「陣間就知啦」。
曾蔭權與許仕仁相繼下樓,都拒絕回應記者提問。
6月28日上午十時十三分,關雄生將一百萬元存入陳美寶帳戶,兩分鐘後,陳美寶帳戶被人提取四十萬元,用來購買本票。
十時三十七分,連同前一日購買的二十五五萬元本票,一同存入許仕仁戶口。
關雄生在北角城市花園恒生銀行,提取十五萬元現金,拿到北角中心的渣打銀行,與兩張本票同時存到許仕仁帳戶。
6月29日,關雄生用兩張支票,把二百萬元存入許仕仁渣打戶口。
6月30日上午九時零六分,關雄生將這系列款項中最後和最大一筆、四百七十萬元支票,於德輔道渣打分行,存進許仕仁戶口,趕及結算入帳,戶口結餘一千零四十五萬多元。
下午,許仕仁宣誓就職政務司司長,辭任德福董事,德福該年度收入跌至零。
7月1日,許仕仁上任政務司司長,每月從政府支薪連同原正領取的長俸,合計平均每月三十多萬元。
最初幾個月,許仕仁還能夠「搵幾多使幾多」,其後支出逐步上升,「碌卡」加上現金提款,每月開支由四十多萬元至九十多萬元不等,欠「忠誠」的債項,一直未能清還。
許仕仁以政務司司長身份,成為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督導委員會主席。
西九項目為政府重點政策之一,巿民歡迎發展之餘亦擔心官商勾結問題。
許仕仁反對新地與長實集團合作,明言公眾定會覺得兩大地產發展商,在瓜分一個地產項目利潤。
郭炳湘堅持跟長實合作,新地沒接納許仕仁意見。
新地與長實合組活力星國際有限公司參與投標,向政府提交建議書,許仕仁沒有申報與新地的利益關係。
7月6日,許仕仁就西九文化區發展計劃見記者,說:「我唔覺得有任何利益衝突或者角色衝突。特別係關於西九龍呢,我係完全無牽涉到。」
7月11日,特首秘書葉文輝撰寫書面文件給曾蔭權,提醒曾蔭權可向傳媒表示,許仕仁已多次解釋在新地的工作性質,從無就西九項目代表新地游說政府作。
曾蔭權應強調,對現行利益申報制度有重大信心,官員不能為個人利益任意或不當行事。
葉文輝建議曾蔭權要指出,假設任何來自私人機構的官員,都會向前僱主提供利益,是不必要和無理據的,如人人都這樣假設,政府永遠無法從商界僱用有才能之士。
葉文輝特別提醒曾蔭權,在有提問時才作上述回應,毋須主動發表。曾蔭權在便箋寫下批註,表示贊同。
許仕仁每月慣常光顧港麗、港島香格里拉等高級酒店幾次,每次簽帳數千元。
許仕仁是太古廣場香港唱片熟客,每月在該店消費動輒過萬元。
(2005年至2010年,消費額高達二百萬元。)
8月,許仕仁在日本香格里拉酒店,簽卡消費逾十萬港元。
沈麗娜(Eline Shen),1980年8月8日出生,祖籍江蘇省江陰市,上海交通大學網絡學院畢業,任港龍航空空姐,已婚,住上海浦東新區。
2005年,沈麗娜轉到一間廣告公司任前台職員,來香港旅行時,在朋友飯局中認識許仕仁。
許仕仁留下手機號碼給沈莉娜,着再來港時找他。
沈莉娜知道許仕仁是政務司司長,有錢及已婚。
10月,政府突提出要將西九區內,商住發展項目分出一半,再要準備三百億元獨立營運基金等附加條件,相關準則及規定甚為含糊,「活力星」多次去信要求政府澄清但不得要領。
許仕仁在港麗酒店的意大利餐廳Nicholini’s晚膳,一餐吃掉三萬三千元。
許仕仁主理馬灣項目,新地作為馬灣項目發展商,就完工日期及馬灣海陸交通比例與政府拉鋸,郭炳江多次偕陳鉅源出席與政府的會議。
11月,許仕仁與特首曾蔭權開會討論馬灣項目前後,與郭炳聯午膳及通電話。
12月,許仕仁支出首次超過收入。
郭炳聯在2005年日誌中最後幾頁,總結該年感想,形容該年是「奇怪的一年」,發生許多不開心的事,要「Be very careful(非常小心)」。
2006年2月,「活力星」為西九籌備工作,已花費逾億元。
政府質疑「活力星」是否有意繼續參與西九矛展,要他們在四日內派人答覆,李澤鉅草擬回覆信,表明「基於欠缺與政府深入溝通機會,我們實在難以在未有充份資料支持下作出回應」,傳真予郭炳湘,郭炳湘大致同意內容,只是刪減部份字眼。
西九項目推倒重來,新地損失五千萬元,郭炳聯因此對許仕仁另眼相看。
6月,國泰航空邀請許仕仁到法國,出席國泰慶祝接收第一百架飛機儀式。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認為,許仕仁出席可表達政府認同國泰對促進香港、特別是沙士時旅遊業的貢獻。
新地副主席暨執行董事郭炳江,去信房屋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要求廢除九七年訂立、有關馬灣對外渡輪及巴士服務,分別佔整體七成半及兩成半的規定。
信件抄送予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其他政策局。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將之轉交運輸署跟進,郭炳江其後與孫明揚有多次書信往來。
新界西南總運輸主任何慧賢,與另一同事被委派研究新地的建議。
她們蒐集區議會、居民組織、立法會議員意見後,發現馬灣珀麗灣入伙後,居民一直要求增加巴士服務。
6月5日,許仕仁與郭炳江開會,會上建議新地向相關局長,就開放陸路交通比例提交數據,新地按許仕仁建議照做。
行政會議討論馬灣項目,與會的署理財政司司長馬時亨,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因牽涉與馬灣相關的主題公園項目,要申報利益,許仕仁收受新地巨大利益,卻隻字不提。
2006年,沈麗娜離婚後再婚,與丈夫往紐西蘭生活,在當地讀書。
2007年3月,曾蔭權決定競逐連任,考慮下一屆班底,不止一次對許仕仁說,想他繼續留任政務司司長,「就算做唔足五年,都多一兩年」。
許仕仁表明,因自己的財務狀況及花錢習性,不可以繼續留在政府工作。
許仕仁花四萬二千元,購買一隻Bvlgari名錶。
4月,新地透過附屬公司,統達有限公司以4.05億港元,向三家公司購入大圍香粉寮地皮,該幅地皮獲城市規劃委員會許可,興建八百一十六個單位,合共52.1萬平方呎樓面。
廉政公署懷疑上述土地交易中,新地支付的地價,較土地真實成本高一億五千萬港元,陳鉅源涉將之轉移予中間人,作為向許仕仁利益輸送工具,循此方向深入調查。
廖暉來港,為國家主席胡錦濤於六、七月來港之事做安排,約許仕仁在下榻酒店見面。
廖暉向許仕仁表示,知道特首曾蔭權想他下屆續任政務司司長,坦言希望他多留幾年。
許仕仁回答說:「好對唔住,唔可以做落去。」
解釋禮頓山住所一個月交租已要二十萬元,司長的薪酬並不足夠,司長工作辛苦,相信曾蔭權應可找到合適人選,拒絕廖暉邀請。
廖暉說:「我對你嘅財政同生活方式係知道嘅,你個人應該唔好咁大使,慳吓節制吓,或者都夠錢做落去呢!」
許仕仁堅持沒有可能,廖暉說「咁就算啦!或者我可以諗吓方法幫吓你嘅!」
許仕仁不以為意,心想廖暉或只是表達關懷。
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許仕仁任政務司司長時,公職收入四百六十多萬元,現金與信用卡支出共七百二十多萬元,赤字二百六十多萬元。
2007年7月1日,許仕仁離任政務司司長後,獲特首曾蔭權爵士頒授大紫荊勳章,香港大學頒授社會科學榮譽博士學位。
許仕仁續任行政會議成員繼續參與西九項目,可取得機密資訊,讓新地知道政府想法。
運輸署同意撤銷馬灣海陸交通比例限制,渡輪應保留作為主要對外交通工具。
運輸署將意見呈交環運局,政府發現該比例限制,已加入至馬灣分區計劃大綱圖,如要更改需先獲行政會議批准,再刊憲及徵詢公眾意見,經城規會認可才可實行。
7月18日,郭炳湘突然轉變,「話要全世界投資,好唔理智」。
郭炳聯在日誌中寫「跟WK(郭炳湘)拗撬」。
許仕仁放假時赴歐洲或日本,欣賞歌劇及古典音樂會,足跡遍及柏林、慕尼黑、巴黎、羅馬、薩爾斯堡等音樂名城。
旅程通常七至十日,有時每晚都欣賞演出,花費達三十萬元。
前往較近的日本,旅費十多萬元。
9月,陳鉅源約許仕仁午膳,席間詢問許仕仁對解酒藥「酒筲箕」生意,關雄生為人的看法。
許仕仁說,認識關雄生多年,很信任,關雄生在財金領域有豐富經驗。
「酒筲箕」在香港銷量不俗,進軍內地有良好潛力,開拓其他市場可能會吃力。
陳鉅源投入一千二百萬元,到關雄生控制的新加坡公司,投資「酒筲箕」生意。
許仕仁稍後從關雄生手中,取走一千一百多萬元。
11月2曰,許仕仁光顧位於中環國金中心商場的唱片店「Sam the Record Man」,於店內逗留不足一小時,買了五十六張雷射唱片,共值十九萬五千二百四十元。
最貴的是一套內有十六張日本一九八七年《頭版》The Beatles絕版雷射唱片,價值逾十萬元,其餘是一些古典音樂、歌劇絕版雷射唱片等。
許仕仁在外國,會到當地唱片店「掃貨」,新出復刻版黑膠碟比CD貴數倍甚至十倍,原版黑膠碟「再貴好多」。
為安置珍藏唱片,禮頓山其中一個單位三個房間,全用作「圖書館」。
許仕仁設置貨倉,主要存放黑膠唱片,廳堂是影音欣賞區,安放過百萬元影音器材。
2007年年底,許仕仁獲委任為全國政協常委,每年幾次去北京開會,食宿機票由中央政府負責。
許仕仁住不慣國家賓館,自費住酒店及用膳,對飲食甚有要求,無論是公務應酬還是朋友飯聚,外出用膳未計酒水,平均每人二、三千元已屬「好平常」,十次中有六、七次是他請客,僅三、四次是別人請他。
許仕仁要求「忠誠」,由每月還息改為每半年還息,郭炳聯指示區慕彰處理,獲新地信貸委員會批准。
關雄生向許仕仁透露,北京有人接觸他,表示有筆錢要給許仕仁,許仕仁在內地沒有戶口,所以將錢交給關雄生轉交。
該筆錢是人民幣,關雄生想留下供大陸業務用,準備用港幣折算給許仕仁。
許仕仁感到奇怪,問關雄生錢從何來?是甚麼人跟關雄生接觸?
關雄生說不可披露對方身份,在內地有何生意,亦拒絕透露,反問許仕仁,「咁你要唔要吖?」
許仕仁想不到內地有誰會給他錢,想起廖暉說過的話,最終接受這筆款項。
陳鉅源與關雄生,簽定一千二百萬元投資協議,將來自郭氏兄弟的一千二百萬元,存入Villalta Inc.後,經在英屬處女島註冊的投資公司Longally,委託關雄生為投資經理處理款項,輾轉交至許仕仁。
關雄生先開新戶口,將款項分開做定期,繼而將定期存款用作抵押借貸逾千萬元,兩個月內將借貸款項,在不同銀行不同戶口中轉來轉去,最後才將錢交到許仕仁手中。
11月20日,關雄生在星展銀行戶口,收到從新加坡公司Wedingley Limited匯來的一百五十四萬三千美元(約一千二百萬港元)後,翌日將錢一開二,分為五十萬美元(約三百九十萬港元)及一百零四萬三千美元(約八百一十萬港元),分別存入兩個新開戶口,作外幣定期存款,最初計劃定期半年。
關雄生用這兩筆定期存款作抵押,借五筆共一千一百二十萬港元商業貸款,分別存入恒生銀行個人戶口、及由其控制的群力企業有限公司戶口。
11月21日,關雄生收到其中六百萬元貸款,開支票將其中九十萬元存入恒生戶口,將錢轉給許仕仁。
(關雄生在相關戶口開出支票,分批存入恒生戶口,兩筆在12月10日、一筆在12月19日、一筆在2008年2月。)
2007年,許仕仁退任政務司司長,當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月入跌至約十一萬元,長俸平均每月收入約三十七至三十八萬元,有兩個月達四十二萬及四十三萬元,支出約一千萬元。
2008年1月,許仕仁在日本當地的HMV唱片店,一次花費逾四萬元掃貨。
3月,人大及政協在北京舉行會議,許仕仁赴京開會。
港澳辦有晚宴請港澳政協代表,祝酒時被廖暉拉到一旁,對許仕仁說:「嗱,我依家幫咗你啦,你唔好咁大使喇!」
廖暉跟暗示許仕仁出選下任特首,許仕仁以特首收入,無法應付開支婉拒,廖暉說「飲杯嘞」之後走開。
2007年年底,新地上下對瑞信(Credit Suisse)租用環球貿易廣場(ICC)的安排均甚為支持,郭炳湘獨排眾議,自言能找到更好租客,但未能交代詳情。
新地董事局通過瑞信租務安排,郭炳湘在會上情緒「極端」。
陳鉅源知郭炳湘患上創傷後遺症,覺得郭炳湘已不能作出理性合理決定。
2008年1月17日,新地董事會議,郭炳湘獨排眾議,反對把環球貿易廣場租予瑞信,大鬧會議指控執董。
陳鉅源私下已覺得,郭炳湘留任,不符合公司利益且危險。
2月,郭炳湘經精神科醫生診斷,證實患躁鬱症。董事會要求郭炳湘休假,按醫生指示服藥。
休假期間,郭炳湘仍會到公司上班,對差不多全部新地管理層都表示不滿,不少同事遭到郭炳湘纏擾,甚至經常往干擾執行委員會會議,表現憤怒。
4月,郭炳江在一次慰勞執董的飯局中,向陳鉅源道歉說:「陳鉅源,我屋企好對你唔住。你好盡心盡力救咗佢,重畀佢怨你救得佢慢。我代表家族每一個人向你道歉。其實你做咗好多嘢,其實唔係你份內事。代表我哋家族,我準備咗啲心意。」
陳鉅源感到郭炳江的誠意,一兩天後,郭炳江叫陳鉅源進辦公室,把一張七百萬元支票給他。
2008年5月15日,郭炳湘入稟法院,控告新地及全體董事,申請到臨時禁制令,禁制董事局開會。
許仕仁以顧問身份,協助郭老太鄺肖卿對抗郭炳湘。
2008年5月16日,鄺肖卿去信全體董事表達歉意,說郭炳湘對管理層的指控毫無理據,擔心他們及公司聲譽受損。
鄺肖卿在信中明言,郭炳湘或受到外人影響,才會作出令人費解作為。
5月底,禁制令撤銷後,董事局即開會,通過撤銷郭炳湘主席及董事職務,由鄺肖卿取代。
6月,許仕仁到英國,入住倫敦頂級酒店Dorchester,埋單十五萬元。
2008年7月18日,廉政專員收到一封事務律師樓來信,披露客戶要匿名舉報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
信中附有相關文件,指控許仕仁任積金局總監時,無申報獲新地免租入住禮頓山單位,直指他干犯《強積金條例》甚至是《防止賄賂條例》。
商界傳聞舉報人為郭炳湘,報復許仕仁在新地內鬥中出謀劃策、放料傳媒,導玫自己被踢出董事局。
廉署以沒有調查《強積金條例》權限,回覆對方,若無補充資料便會中止追查。
李大壯1959年出生,原名張實,張學良侄孫.
香港新大中有限公司董事長,第八、九、十、十一、十三、十四屆全國政協香港委員(全國台聯界別),香港建制派(商界親中派)政黨經民聯監事會副主席。
2008年,當選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代表特邀香港人士,分入第五十二組,擔任外事委員會專委。
許仕仁與李大壯合組公司,打算拉攏美國私募或投資基金合作,到上海發展商舖寫字樓,他從每個能傾成的項目中收費過百萬美元,還未計投資回報。
9月15日,雷曼兄弟破產,合作泡湯。
有人找許仕仁,為造價逾五十億元人民幣的南中國物流中心,任非執行主席,給他認股權。
許仕仁應承就任,找了銀行融資,保守估計能賺到一億元。
對方拿到批文,項目內地合夥人出現股權糾紛,計劃拖住。
許仕仁盤算,答應到跨國上市公司做非執董,最終未能成事。
10月,許仕仁花二十一萬二千元購買一隻名貴手錶,卡數欠款達到六十一萬元最高紀錄。
10月10日,另一間律師樓寫信給廉政專員,說已接手許仕仁案件,指控許仕仁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提供進一步資料,說已有足夠表面證供,證明許仕仁可能已干犯《防止賄賂條例》及若干《普通法》下,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詳列出相關控罪條文。
廉署收到「匿名者爆料信」,許仕仁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時,入住新地旗下禮頓山豪宅,與新地的顧問協議,涉及不當行為。
廉署立案調查,廉署執行處處長(政府部門)余振昌,帶領三人專責小組,「每一個線索都不會放過」,日夜全力「拼圖」。
廉署邀請積金局高層,郭炳湘、郭炳江、郭炳聯三兄弟,新地主席郭老太鄺肖卿提供資料。
郭老太及郭炳江以書面回覆,交代與許仕仁商討顧問合約情況,指出禮頓山為顧問宿舍。
郭炳湘與廉署人員會見時,稱不知道禮頓山租約事宜,說以為是聘用許仕仁任顧問條件之一,與許仕仁商討的工作,主要由郭炳江、郭炳聯負責。
廉署調查發現,許仕仁的顧問合約中無宿舍條款,新地職員的口供指出,郭炳湘指示職員草擬租約。
郭炳湘拒絕再提供資料,廉署界定他在重要環節沒說出事實是「情況特殊」,無要求錄取供詞。
廉署申請法庭手令,調查許仕仁銀行戶口及信貸資料,發現數筆巨額存款及驚人花費外,「順藤摸瓜」查到關雄生、陳鉅源、郭炳江,揭發許仕仁上任政務司司長前數小時,還趕着收受賄款。
11月,陳鉅源在新地旗下兩間財務公司,收取五百萬元花紅。
花紅由新地旗下新輝(建築管理)有限公司開支票支付。
新輝戶口專用來處理極機密付款,包括員工花紅。
身為全國政協的許仕仁,未能依時清還「忠誠」三百萬元貸款利息,許仕仁解釋,忙於籌備六十周年國慶。
許仕仁後來補交利息,三百萬元本金未有歸還。
12月17日,許仕仁在港島香格里拉酒店一家法國餐廳,一餐花二十一萬元,大部份錢花費在酒方面。
除在餐廳叫酒,許仕仁定時光顧酒商,一次花六萬三千多元買酒。
沈麗娜由紐西蘭返回上海,與丈夫離婚,加入港龍航空再做空姐。
沈莉娜離開港龍,以旅遊名義到香港聯絡許仕仁,稱「想找人依靠」,許仕仁答應照顧。
許仕仁安排沈莉娜,轉到「廣州羣略貿易公司」,擔任上海分公司的客户服務經理,負責客户聯絡及處理公司員工福利和活動安排。
「廣州羣略」是關雄生經營的「酒筲箕」解酒藥公司。
沈莉娜只是掛名工作,到上海交通大學網絡學院(舊稱「繼續教育學院」)半工讀, 分別進修商務英語、國際金融及證券投資分析,參加中專學位考試,在健身會所兼職健身教練。
沈莉娜每次來香港,都由許仕仁安排入住港麗酒店(Conrad),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
短聚數天後,沈莉娜便返回上海。
許仕仁資助沈麗娜五百萬人民幣,在上海購置一間豪宅,購買一輛Audi房車。
2009年1月21日,許仕仁離任行政會議成員一職,特首曾蔭權寫信致謝,上款Dear Rafael(親愛的Rafael),下款則是Yours ever Donald(永遠是你的Donald)。
曾蔭權感激許仕仁,多年來在行會提出「明智且富洞察力」意見輔助政府施政,多年來作為朋友「忠誠且堅定」支持,讚許值得信賴,相信他會繼續服務社會。
3月,廉署高級調查主任羅貝雯加入調查團隊,首次上門搜查新鴻基辦公室,取得禮頓山租約相關文件。
廉署找到許仕仁的德福企業,與新鴻基地產代理的顧問協議,涉及支付顧問費文件。
廉署在搜獲文件中,發現忠誠財務於6月發出文件,提醒德福企業依時支付七萬四千多元貸款利息,證實德福企業向忠誠財務借錢。
2008年至2009年期間,許仕仁在東亞銀行的借貸,由七百萬元暴升逾四倍至三千八百多萬元,
2009年至2010年中,許仕仁在創興銀行的貸款,由三十多萬元暴升三十多倍至逾一千萬元。
2008年11月及2010年8月,許仕仁分別借一百五十萬及一百萬元予群策發展,當中一百五十萬元用作償還關雄生借出的股東貸款。
2009年2月開始,禮頓山租金由八萬元加至九萬二千元。
有「會計女神探」之稱的總法證會計師鄧淑妮,加入調查小組,將各調查對象名下戶口、海外公司、多筆巨款、資金流向,鉅細無遺分析調查,揭發許仕仁「免費租住」禮頓山相連單位及新地顧問合約,橫跨九年的罪行。
12月22日,許仕仁回應廉署羅貝雯提問,有關租住禮頓山詳情時,提供一份證人供詞,聲稱一直有交租。
2003年4至6月間,家中兩次爆水管,浸毀裝修及家具,要花時間維修,他向管理公司投訴,獲扣起租金當賠償。
廉署調查發現,爆水管事件發生在9月。
6月時,許仕仁在去信讚揚管理人員,迅速處理他家中廁所淤塞及冷氣故障。
廉署認為,許仕仁並無交租,何來扣起租金作賠償,他說任政務司司長期間有交巿值租金,其實是郭氏兄弟代他交。
許仕仁提到顧問工作不包括游說政府,例如新地為珀麗灣渡輪安排與政府有爭拗,新地派他游說政府,被他拒絕。
許仕仁承認,曾為馬灣康樂用地問題,代表新地跟政府開會。
許仕仁一直強調,2005年6月,從新地收到的四百一十多萬元,為顧問工作花紅。
新地內部文件顯示,該筆錢是許仕仁,自2005年4月至2006年2月的顧問費。
郭炳聯說這筆錢是花紅,與文件顯示不符。
2008年至2010年,許仕仁簽發五張支票,合共七百一十萬港元,匯款一百萬元人民幣至沈麗娜户口。
許仕仁數次託錢月明,幫忙將錢分別匯到深圳及上海,錢月明不認識收款的沈莉娜,只知她們是許仕仁女性朋友。
許仕仁每次都會先開支票給錢月明,錢月明將現金拿到外匯店,電匯到沈莉娜銀行戶口,數次匯款共涉款三百萬港元。
匯款後,錢月明在一個飯局,見到許仕仁與沈莉娜。
廉政公署調查許仕仁,差不多兩年後,逐步從許仕仁收取逾千萬元現金及借貸,「順藤摸瓜」找到關雄生。
2011年11月,廉署取得法庭手令,搜查涉及貸款的核數紀錄,找齊忠誠向許仕仁及德福企業的三筆無抵押貸款,再發現許仕仁在2005年4至5月,收取一千三百五十萬元,2007年年底,收取一千一百一十多萬元。
許仕仁宣布拍賣名下馬匹「各適其適」,由紅駿團體(鄧明與譚達明名下),以二百六十一萬港元投得。
2012年,許仕仁做「通波仔」手術,「身體唔係咁好」。
廉署從許仕仁簽發的支票及匯款,追查到沈莉娜。
2012年2月14日,廉署兩名調查員到上海調查,沈莉娜提供書面證詞,內容主要圍繞與許仕仁相識、金錢往來、關係細節。
沈莉娜坦言:「我已離婚,想找人依靠,他答應會照顧我。」
「我每次來港都是許生打電話到上海找我,説想我來港陪他,我與許生交往期間來港很多次,確實次數記不起。」
「最後一次是2011年9月,許生要動手術),許生之後無再回覆短訊或電話,關係結束。 」
「結束與許生關係後,展開新戀情,與同居男友住在許生購買的上海豪宅內。」
3月8日,廉政公署表示,特區政府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收受多筆款項及無抵押貸款。
許仕仁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時,加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3月19日清晨七時,廉署高級調查主任張健寧,與隊員到關雄生位於天后廟道住所,屋內無人應門,他們打電話給關雄生,電話「飛線」給一名女士接聽,對方當時說關雄生早在三月初已離港,復活節後才返港,廉署人員聽罷繼續待在單位外。
九時四十分,關雄生返家。
廉署人員入屋後,拘捕關雄生、警誡、搜身,關雄生即時召律師到場。
廉署在關雄生住所檢走大批銀行記錄,檢取兩張分別寫有「資金來源 追查的可能性」、「法律意見 不協助調查」、「罪成——多少年刑期?」等字眼,2005年6月底及2007年年底,多筆支付給許仕仁及德福的款項,記錄為貸款的手寫筆記。
陳鉅源其後被廉署拘捕。
3月29日清晨七時,張健寧與隊員,到郭炳聯深水灣住所,先向保安員表明身份解釋到訪目的,入屋後,郭炳聯與太太在一起。
張健寧出示搜查令後宣布拘捕,郭炳聯即時聯絡律師。
在郭炳聯及律師面前,廉署人員從房內一個書架,檢取二十七本日記簿,當中包括2001至2010年度的日記,檢走郭炳聯的電腦帶返廉署總部進一步調查。
郭炳聯其後帶廉署人員,到新鴻基中心四十六樓辦公室,房內有很多檔案文件,廉署檢走兩個分別載有景業公司會議紀錄,跟忠誠財務有限公司相關文件的文件夾。
傍晚,廉政公署正式宣布拘捕郭炳江、郭炳聯、許仕仁。
新地復牌即大幅下挫, 低見九十四元,創十四年來單日最大跌幅, 市值蒸發三百八十億元。
5月3日,廉署拘捕郭炳湘,調查後釋放。
7月9日,郭炳聯透過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向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發出一封七十頁長信,否認知道許仕仁提早終止顧問合約後,將會重返官場。
11月6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原則上支持廉署,開設一個執行處助理處長職位,調查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案件。
2013年2月,沈莉娜離開「廣州羣略貿易公司」,轉到一間著名英語學習中心工作。
4月初,東亞銀行入稟高院,向六十五歲的許仕仁追討信用卡和透支欠款,金額達六千萬元,許仕仁沒有回應和抗辯。
8月,法庭判許仕仁敗訴。
新地旗下忠誠財務有限公司追討許仕仁三百多萬元,創興銀行入稟高院,追討許仕仁欠下九百多萬元信用卡貸款。
渣打銀行追討許仕仁拖欠多時的四張信用卡,一個透支戶口共一百二十萬元。
9月,東亞銀行入稟高院,要求頒令許仕仁破產。
10月,恒生銀行入稟區域法院,追討許仕仁透支及信用卡款七十八萬元。
11月27日,高院正式頒令許仕仁破產,成為首名擁大紫荊勳章的破產人士。
破產管理處接管許仕仁所有財產,許仕仁每月八萬元長俸用作還債。
許仕仁欠債逾七千四百萬港元,破產後,由JLA Asia先後三度公開拍賣私人珍藏,包括逾萬張黑膠唱片及雷射影碟,當中有英國樂隊披頭四作品。
名酒除兩支干邑外,餘下大多是來自法國波爾多葡萄酒,其中兩支屬頂級紅酒,包括1995年的Chateau Haut Brion、1990年的Chateau Angelus,整批酒估值約十萬元。
第三次公開拍賣,當中有八幅國畫、六件象牙工藝品、三份鈔票及郵票、五件名牌擺設、兩件手工製枱燈、十六個紀念座及其他物品三十九件。
紀念鈔是渣打銀行2002年發行,鈔票上的數字全都一樣。
名牌物品有Versace煙灰缸、Hermès手巾。
紀念座有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特區政府成立典禮、外交部駐港特派專員公署、香港迪士尼樂園、香港大學等。
其他物品包括花瓶、日本武士刀、琉璃擺設、紫砂茶壺、瓷器、俄羅斯套娃等。
新地整個家族股權,原由鄺肖卿統一持有。
11月29日,郭氏家族宣布「分產」,郭炳江及郭炳聯從原先以「郭老太」鄺肖卿名義,統一持有的新地家族股權,各得百分之六點三二股權。
2014年農曆新年前,一份百分之六點三二新地股權,撥歸郭炳湘名下,條件是完全脫離董事局。
三兄弟原本緊張的關係,初步得到紓緩。
2月,新地發表中期業績時,宣布每持十二股新地獲一份紅利認股證,若全數獲行使,集資逾二百二十二億元。
4月14日,許仕仁案在高院內庭第三次審前覆核,涉案五名被告毋須到庭,只由律師代表出席。
五名被告許仕仁(66歲)、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63歲)、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62歲)、郭炳聯(61歲)兩兄弟,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67歲)。
5月3日,香港《蘋果日報》,刊登專欄作家陶傑,題為《大逃亡》的文章,指本案第一次選陪審團時,各候選人都搵藉口唔願做,說陪審團可能遭有權勢被告人報復或賄賂。
辯方律師擔心,陪審團日後看過文章後,或對各被告產生偏見,不能容忍陶傑處心積慮影響陪審團。
法官亦不滿陶傑做法,但難斷言已過界,提醒陪審團勿理會報章報道,建議傳媒要小心報道,勿影響被告獲公平審訊機會。
5月6日,許仕仁案安排於高等法院第七庭科技庭審理,預計審訊期七十天,控方將傳召八十二名證人作供。
5月8日,許仕仁案在高等法院開審,許仕仁涉及八項控罪。
第一 項控罪:許仕仁於擔任積金局行政總裁時,與新地洽談一份顧問合約,沒合理理由接受免租,入住跑馬地禮頓山兩個相連單位,接受新地旗下忠誠財務有限公司,提供兩筆沒有抵押的九十萬及一百五十萬元貸款。
第二項控罪:2005年至2007年,許仕仁身為政務司司長,作出傾向及優待新地其附屬公司,以換取五百萬元。許仕仁及郭炳江,串謀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第三及第四項控罪:2005年至2007年,許仕仁控制的德福企業有限公司,收受四百一十二萬五千元,假稱該筆款項是許仕仁,過去十三個月卓越表現獲得費用。
許仕仁及郭炳聯,串謀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提供虛假資料。
第五及第六項控罪:2005年至2009年,四名被告向許仕仁,分別提供八百五十萬元及一千一百一十八萬二千元。
五人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
第七及第八項控罪:許仕仁接受沒有抵押的三百萬元貸款,隱瞞取得一千一百一十八萬二千元,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五名被告全部選擇以廣東話答辯,對所有控罪均表示「唔認罪」。
為免影響公平審訊,主審法官麥機智頒布命令,傳媒暫時禁止報道審訊內容,直至另有頒令為止。
5月13日上午八時許,高院大樓響起火警鐘,大樓所有升降機自動停止運作,消防員抵達後,證實僅是警鐘誤鳴,服務公眾的六部升降機,有多部停止運作。
九時許接近開庭,最多人使用升降機的繁忙時段,升降機仍未全數恢復正常。
5月14日,主審法官麥機智頒布的報道禁令仍然有效,聆訊內容未能披露。
5月19日,資深大律師清洪,受郭炳湘所委託到庭旁聽。
5月21日,聆訊進入第十日,與訟各方仍就法律問題爭拗。
5月26日,經過逾兩星期法律爭拗後,高院從一百五十名候選陪審員中,選出五男四女組成陪審團。
法官指出,除非與新地有嚴重糾紛,否則在新地樓宇居住,不足以成為豁免做陪審團理據。
一名被抽中的候選人表示,與陳鉅源在地產代理監管局共事,獲法官批准豁免。
5月28日,一名陪審員因健康理由缺席,一名女陪審員稱,跟旅行社聯絡,對方指機票不能改期,取消要罰款六百多元。
法官得知她光顧的航空公司叫「Jin Air」(真航空)後,語帶雙關說該公司的名字改得好,以不標準廣東話說:「好jin呀!」引起庭內哄堂大笑。
法官與律師商討後,決定解散陪審團。
6月4日,經過近五小時抽籤,從一百零四名候選陪審員中,抽出六女三男組成陪審團。
6月5日,案件正式開審,擔任主控官的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對陪審團表示,簡單歸納本案爭議,可以說是關於公職人員的誠信標準,以及政府最高層官員濫用公職,運用各種方法隱瞞收取利益。
6月11日,主控官連續四天在高院開案陳詞後,控方原打算正式傳召證人出庭作供,開庭前法庭要處理控辯雙方法律爭拗,聽取主控官及各辯方律師陳詞,陪審團因此避席,法庭押後至明午才再開庭。
案件開審初期,辯方各律師首先爭議的並非案情證供,而是擔心傳媒報道或會影響案件審訊。
他們點名批評「港鐵內畫面」,個別報章均以「香港史上最大宗貪污案」、「香港史上最重要刑事案」等描述,或會影響陪審團。
主控官Perry認為,那些只是中肯意見,香港有言論自由,相信法庭可透過司法指引解決問題。
為免聆訊受影響,法官就本案的法律爭議部份,頒下報道禁令。
《新報》評論有關報道限制,說名人案件得到特別對待,提到「官商勾結」及「商人治港」。
法官認為文章未構成藐視法庭,「官商勾結」為普遍評論,不止對曾蔭權,對數碼港甚至殖民地政府亦有同樣批評。
8月22日,經過逾兩個半月審訊,法官麥機智指示陪審團,到9月4日才需重返法庭聽審。
9月12日,許仕仁逐一否認八項控罪。
在積金局工作期間,免租入住禮頓山,當時還與郭氏商談顧問合約,要求對方提供宿舍,若最終談不攏,郭氏兄弟及新地,「一定要交番晒啲租」。
許仕仁表示,與忠誠財務的逾二百多萬元貸款,從合法持牌公司借來,沒必要向積金局申報。
當年投票贊成積金局續租國金一期時,考慮過是否涉利益衝突,最終認為沒問題。
上任政務司司長前,分三次從新地或郭氏,收取共一千七百多萬元,是郭炳江2003年跟他口頭協議的顧問薪酬一部份。
用迂迴方式交收,是因為郭炳江鄭重地說過,郭炳湘令家人覺得困擾,「筆錢個數目相對大嘅,唔可以畀郭炳湘知道」。
許仕仁說,2000年離開政府前,年薪逾二百萬元,之後任職積金局再任新地顧問,薪酬逐年上升,還有從政府收到八百多萬元退休金,每年的退休公務員津貼達六十萬元。
許仕仁坦言與太太無投資無置業,那些錢「主要都係使咗」,「無儲蓄搵幾多使幾多,有時仲使凸」,在政府任職時已須借錢交稅。
八十年代愛上在飯局喝葡萄酒,通常一次開兩、三瓶,每瓶兩、三千元,開始滾存卡數。
後來收入上升,花費更為豪爽,出遊時會坐頭等艙住靚酒店。
許仕仁有超過十張信用卡,愛碌卡消費,不會每月清卡數,大都欠款十至二十萬元,每月只還一萬數千元最低還款額。
往往臨到期日才還錢,要親往銀行繳現金:「穩陣啲唔會遲交嘛!」做了政務司司長後不方便,找菲傭或司機代勞。
許仕仁說,九十年代開始獨資或跟人合資養馬,「使費都係唔細嘅」。
雖然是馬主,「肯定我唔係一個鍾意賭錢嘅人」,每個賽馬日「輸晒都唔超過萬零兩萬蚊」。
加入新地後成為了馬會董事,按傳統需自掏腰包,於馬會董事廂房宴請與賽馬有關及社會各界人士,所費不菲。
代表許仕仁的大律師蔡維邦,將一份長二十頁紙的存酒清單呈堂,當中一頁半藏酒,是許仕仁卸任政務司司長前購入,其餘十八頁藏酒均是卸任後購買。
許仕仁解釋,大部份酒僅千多元一瓶,也有值四萬五千元,「我只係飲咗相對好少咋!」
債權人宣告他破產前,搶先為藏酒估價,總值約七百多萬元。
許仕仁認是低估了,隨部份藏酒升值,真實價值不止此數。
許仕仁回應蔡維邦提問時透露,涉案期間除旅行買唱片和飲食花費外,有把錢用在女人身上。
2008年之後一兩年,有把錢給他在上海的一個「女性朋友」,這名朋友「應該算係後生」,與對方「起碼在某些時段關係親密」。
許仕仁稱,「在香港一次社交場合,認識一位上海女性朋友,年紀算是後生,之後一、兩年有付款給她,應該有七百、八百萬元以上,部份是買屋,有些是現金,也有是投資,亦有買手袋和手錶,禮物非便宜,但亦説不上豪華。」
「我曾與這位女士關係很親密,有時在香港見面,有時在北京,次數不算頻密, 在上海見面就較少。」
許仕仁未披露「女性朋友」身份,給對方的金額,「應該有成好幾百萬,唔係好記得實數,應該有七至八百萬以上」。
9月28日,佔領中環行動爆發,警方施放八十七枚催淚彈。
9月29日,郭炳江坦言擔心佔領學生安危,希望政府能與學生和平對話。
10月3日,新地董事局聯席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郭炳江,開始作供自辯,交代自己是虔誠基督徒,且幼承庭訓要誠實及公正。
現年六十三歲的郭炳江於澳門出生,出生時耳朵沒有耳道,一兩歲時隨家人移居香港。
李業廣是郭得勝的顧問,就經濟大勢、政府關係甚至家庭方面給予意見。
郭得勝去世前,李業廣已離開,轉為向長實李氏家族服務。
八十年代後期,郭炳江認識許仕仁成為朋友,覺得許仕仁對金融經濟政治有超強分析力,熟悉港府運作,對中國、台灣政治,中美關係都甚了解。
郭炳江說:「對我哋嚟講,能夠睇到大時代轉變,知道經濟大趨勢,對我哋嘅投資決定好重要。」
郭炳江表示,1997年9月29日晚上九時許,首次收到張子強電話,張子強說:「你大佬已經喺我度。」
張子強說,如郭炳江不相信,可到淺水灣某個地點,會找到郭炳湘座駕,車匙放在死氣喉裏。
郭炳江立刻致電大嫂Wendy及弟弟郭炳聯,Wendy說郭炳湘未回家,他再打電話給陳鉅源,兩人一同前往張子強所說地點,發現郭炳湘座駕,確定炳湘被綁架。
張子強之後再來電相約見面,說「就你揀地方,你可以搵個人嚟車我」。
郭炳江提議張子強去新鴻基中心,再接張子強到別處見面,張子強答應。
郭炳江是叫陳鉅源駕車返新鴻基中心,把張子強載到半山帝景園,與Wendy見面。
郭炳江無詳述與張子強討價還價經過,形容:「好難同張子強講數,佢永遠都唔肯講數字係咩。」
10月1日,郭老太與張子強說好贖金金額,張子強之後反悔。
10月2日下午,張子強來電,郭炳江說,「我媽媽同我細佬就係咁『唉』佢,佢就成日喺度拖」。
談妥條件後,郭炳聯往銀行提取六億元現金,陳鉅源跟張子強聯絡交贖金。「佢(陳鉅源)自己揸架車,成車都係銀紙,約咗唔知邊度,畀佢(張子強)自己揸走。當時係陳鉅源單獨對住佢。」
由於數額龐大,一輛車只可載三億元鈔票,陳鉅源要出車兩次才付足贖金,張子強收款後無即時放人。
10月5日,張子強來電說郭炳湘已獲釋。
郭炳湘平安獲釋,事件未終結:「到2000年,張子強成日打電話畀佢同Wendy,佢(郭炳湘)好驚。」
郭炳湘事後無向家人透露被擄七日經歷,獲釋初期避見人不能集中工作,「開會時就瞓覺」,後來重投工作又因猜疑未能決策,「立場意見日日都唔同」,常針對陳鉅源。
郭炳江與陳鉅源,因此要暫停新界買地計劃。
郭炳湘是新地對外代表,出面跟政府商討交涉,代表公司與家族到北京「搞關係」。
郭炳江說:「上去北京同領導嘅關係,好多大家族,例如長實、新世界同恒基都有人去做,郭炳湘被綁受創後,做唔到九七年前嘅角色。」
郭炳江認為,回歸後一段短時間,商界跟政府關係還能維持,一兩年後「政府變咗比較保守,政府官員細膽好多」,跟政府溝通理解對方立場意願變得困難。
郭炳江接受代表他的英國御用大狀萬江儀(Clare Montgomery)盤問時稱,郭炳湘在張子強手中獲釋後惶恐終日,提不起勁工作。
2000年,抑鬱情況愈趨嚴重,母親鄺肖卿向他透露,郭炳湘有一位名叫Ida Tong的女朋友,兩人於1993年相識,估計Ida Tong是郭炳湘女朋友,郭炳湘「好聽佢話」。
Ida Tong常在郭炳湘面前,說新地公司內部與兩位弟弟郭炳江、郭炳聯工作上的是非,鄺肖卿甚不喜歡Ida Tong。
10月6日,郭炳江繼續作供。
郭炳湘被綁架獲釋後,「同以前我哋認識嘅郭炳湘好唔同,且十分依靠唐(Ida Tong),媽媽覺得佢(郭炳湘)已畀人控制同擺布,好擔心唐小姐會入嚟公司……媽咪唔想唐小姐入嚟公司度,因為覺得佢嘅野心好大」。
2003年年初,郭炳湘常懷疑公司內人人都「不正當」,「佢成日陰謀論,表面上正常嘅佢諗諗吓都變成唔正常……有啲人或者唐小姐(Ida Tong)響佢耳邊講吓嘢,佢又會懷疑,但又無證據」。
不少公司同事給郭炳湘查完後都人心惶惶。
郭炳江勸郭炳湘要信任同事,而非製造恐慌及焦慮。
2003年3月,國金二期即將完工,商場租務及聯絡品牌工作,一向由郭炳江妻子及另一同事負責。
郭炳湘突然說不信任郭炳江妻子,要她交出工作,兩兄弟因此「嗌交」,要交鄺肖卿決定。
郭炳湘被綁架後,獲鄺肖卿特別遷就,郭炳江說:「(鄺肖卿)要我交番出嚟,我好傷心」。
10月8日,郭炳江繼續作供時透露,早於八十年代末,新地已在馬灣買地皮,政府公布興建新機場,青馬大橋的橋躉落在馬灣村原址,橋身橫跨村上,村民深感不滿,新地向布政司霍德建議,可建二百多間村屋及賠償村民,搬走整條馬灣村,換取政府批准新地興建現為珀麗灣的住宅項目,獲港府接納。
政府要搬遷村落,通常都要有重大理由,政府提出在原馬灣村地皮興建公園,作為要求搬村理由與村民談判。
郭炳江在給下屬的便箋內寫道:「大家都知馬灣公園只是搬村藉口,我們主要目標是住宅發展及搬村。」
公司有特別隊伍處理搬村事宜,向村民作出賠償,搬村建橋過程非常順利。
郭炳江坦言,與政府就馬灣發展簽訂框架協議前,認為公園「唔係咁緊要」,公園模式曾多次更改,初時考慮過參考維園模式,亦有與美國迪士尼商討在馬灣建樂園。
經研究後,迪士尼方面認為馬灣地皮面積太小。
郭炳江帶迪士尼高層與特首董建華、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財政司司長曾蔭權會面,商討建園可能性。
政府極歡迎迪士尼建議,雙方一拍即合,最終落實在香港建園,表明計劃僅政府與迪士尼雙方合作,新鴻基不能參與。
郭炳江明白,馬灣主題公園計劃與迪士尼樂園「無得鬥」。
2003年,馬灣主題公園改成「挪亞方舟」方案。
框架協議規定,馬灣公園為非牟利,利潤需存入政府為公園設立的帳戶,虧蝕由負責營運的新地承擔。
郭炳江指出,馬灣公園是他多年來花最多時間的項目,他相信公園可為訪客帶來平安進步。
地政署在公園施工後,表示不接納新方案,運輸署拒放寬旅遊車入馬灣,他亦沒打算還錢政府棄建公園。
2005年10月,政府增加西九文化區計劃發展條件,規定經營者要付出三百億元成立營運基金時,新地同事問郭炳江意見。
郭炳江坦言,在這條件下「我哋唔夠錢起咁大個project(計劃),完全都唔合理嘅條件,需要嘅入場費太高,點做都蝕大本」。
新地與合夥的長實決定退出競投。
10月9日,郭炳江繼續作供。
2007年,郭炳湘情緒大起大落,時而沉鬱,時而暴躁或精神奕奕,「好似唔使瞓咁」,變得狂妄自大,常想為新地作出很多收購。
郭炳湘在女友Ida Tong陪同下,走訪世界各地如巴黎、澳洲、沙特阿拉伯、越南、北京、成都等,經當地經紀推銷樓盤後,有興趣「買嘢」,每次花費都逾一百億元。
鄺肖卿急急發信,要求郭炳湘須在三兄弟一致同意下,才能作出收購。
10月15日,郭炳江第九日作供。
主控官David Perry指出,郭炳江在2003年11月至2005年4月,三筆分別三百萬、三百萬、五百萬元,支付給許仕仁的款項。
2008年4月,私人支付陳鉅源的七百萬元,均沒顯示在廉署搜到的文件上,郭炳江呈堂的文件有相關資料。
郭炳江回應稱,兩者都是私人秘書所做,後者或是製作前者時寫的草擬版本。
郭炳江否認不把上述款項寫在個人財務紀錄,是要隱瞞付款,但承認有指示秘書,不用將那些付款列入。
郭炳江解釋:「遲早我都會向我媽咪攞番(款項),我希望媽咪會畀番我,所以唔使喺fund movement(資金轉移)度登記出嚟。」
郭炳江在控方追問下,承認至今沒開口問母親:「因為我唔忍心,○七○八年佢(母親)都好慘,因為大佬(郭炳湘)件事,佢好傷心。佢又要做一個咁難嘅決定(罷免郭炳湘主席及執董職位),所以我唔忍心,咪食咗佢咪算囉。」
「2003至2005年,大佬剛做手術,跟大嫂吵架,母親那時叫他要遷就哥哥,他便想待兄長平靜後才索回款項。」
郭炳江認為,許仕仁為家族工作,擬向母親及兄弟取回款項,只是後來不了了之。
Perry質疑,郭炳江與郭炳聯,何以會在許仕仁辭職時,不關心許仕仁會否出任政務司司長。
郭炳江強調,他主要關心董建華是否真會下台、由曾蔭權繼任:「我只諗邊個係CE(特首)……問下屆特首係邊個緊要好多。」
「董建華辭職後,到我哋知道曾蔭權參選喇,就要了解佢個人係點,我主要向許仕仁打探曾蔭權為人,弟弟郭炳聯與我一樣只關心特首人選。」
2009年3月19日,廉署人員到新鴻基中心搜查,郭炳江十分擔心,Perry問他:「你擔心是因為你畀咗筆錢許仕仁,仲要係秘密。」
郭炳江否認:「我當時唔係咁諗,我只係諗緊許生嘅嘢。當時廉署說只是來調查與積金局及禮頓山有關的事。」
10月16日,郭炳江傳召兩名品格證人,分別是從事青少年服務的突破機構榮譽總幹事蔡元雲醫生,服務基層及弱勢社群多年的聖士提反會創辦人潘靈卓。
蔡元雲早於十多年前,在教會認識郭炳江,郭炳江十分關心青少年,歷年以私人及新鴻基名義,向突破捐款達二千萬元,安排青少年到旗下公司實習,親身與青少年交流。
蔡元雲認為,郭炳江無私真心繼承父志回饋社會,十分着緊家人,非常重視家庭和諧,說很珍惜三兄弟一同見記者、有傾有講的日子。
潘靈卓指出,1995年,郭炳江經朋友介紹,帶同家人到聖士提反會,為基層舉辦的大型聖誕派對中擔任義工,至今仍不時參與類似活動,郭炳江無在活動中表露身份。
郭炳江自發捐助聖士提反會,至今已逾一千五百萬元,最重要的是,聖郭炳江讓他們使用待拆空置單位,讓受虐婦女、待產劏房夫婦有臨時安身之所。
潘靈卓形容,郭炳江為人單純、唔蠱惑,知他真心愛護母親兄長,常說希望修復與兄長關係。
郭炳聯決定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輪到新地執董陳鉅源作供。
現年六十八歲的陳鉅源,為新地兩朝元老,1973年起出任創辦人郭得勝助理,1987年成為執行董事。
陳鉅源形容郭炳江為人慷慨,2009年環球貿易廣場地盤嚴重工業意外,六個工人從高處墮下身亡,遇事工人雖由不屬於新地的外判商聘用,郭炳江不但即時向受害家庭發放百多二百萬元恩恤金,更承諾對各人子女供書教學至大學畢業。
陳鉅源相信,郭炳江至今累積捐助死者遺屬金額,達五千萬至六千萬元。
陳鉅源表示,九十年代與許仕仁認識,但「無乜來往」、「只係泛泛之交」,不會為幫對方以身試法。
陳鉅源與妻子及一子一女,透過家族信託持有的資產,估計達八至十億元。
信託架構內一間海外公司Villalta, Inc.,控方指是陳鉅源用來轉帳賄款予許仕仁的工具,陳鉅源妻女有份協助款項轉帳。
陳鉅源稱,Villalta是信託重要部份,戶口是家人共用,他想不到理由,一個身家清白、家財如此豐厚的人,會動用家族公司從事非法活動。
10月17日,陳鉅源繼續作供。
2003年,陳鉅源在越南投資地產,獲利逾千萬美元,合資公司在當地有銀行戶口,他到瑞士開了一個只得帳戶號碼的私人銀行戶口,若真要付賄款,利用這些戶口便難以追查,毋須將妻兒都牽扯進來。
陳鉅源強調,從未質疑那筆錢有任何不當性質:「若有一刻懷疑我一定唔肯做!」
兩筆共一千二百萬元款項,跟賄賂許仕仁無關。
「其實道理好簡單啫,我知佢(炳江)將全部錢放響公司戶口,如果佢一張(支票)過寫一千萬,我諗郭炳湘會懷疑。」
10月20日,陳鉅源繼續作供。
董建華構想將香港發展成為「中藥港」,主動接觸新地研究可行性,陳鉅源被委派負責有關項目,走訪不少中醫及中藥專家,最終結論是中藥港概念不可行。
2005年,港交所高層關雄生離職後,開設「群策發展有限公司」,經營解酒藥「酒筲箕」生意,關雄生佔股六成,錢月明與李慧忠(Robert Lee)各持兩成股份。
李慧忠與許仕仁相識逾二十年,一同出席如飯局等社交場合。
陳鉅源對中醫中藥興趣漸濃,妻子攻讀中醫中藥相關課程多年,取得針灸師資格,他聽到關雄生介紹標榜成份天然的「酒筲箕」後,大感興趣。
陳鉅源向許仕仁「探口風」,了解關雄生為人及「酒筲箕」生意前景,許仕仁都有正面評價。
陳鉅源相信關雄生所說,每年純利可達五千萬元,決定投資,打算用一千二百萬元,「買起」關雄生手上經營「酒筲箕」的公司股份,取得公司控制權,關雄生不肯割愛,陳鉅源用以往買地所用策略應付。
2007年11月初,陳鉅源與關雄生簽署投資管理合約,要關雄生代他管理一千二百萬元資產,除營運健康食品外還投資港美息差套戥。
陳鉅源對關雄生說:「如果你有需要周轉,啲錢你可以短期用住先。」
關雄生若最終將錢花了而沒法還,陳鉅源便可要他賣出股份抵銷。
2008年恒指大跌,陳鉅源叫停關雄生投資:「我叫佢唔好郁我啲錢住。」
與「酒筲箕」類同產品如雨後春筍,陳鉅源決定打退堂鼓,心想待五年合約期滿,「攞番啲錢就算」。
陳鉅源坦言,直至本案聆訊才知悉,他將一千二百萬元交給關雄生後,關雄生在三十六小時內,將逾千萬元轉到許仕仁手上,哽咽說:「作為朋友,我好失望,我亦好激氣、好嬲!」
主控官Perry直指那份合約是騙局,當中隻字未提「酒筲箕」,以及經營該產品的公司名稱,而關雄生似乎未有履行過合約中的職責。
陳鉅源強調,當時說過讓關雄生先將錢拿去周轉:「如果佢用咗我啲錢,我有把握半年至九個月內,佢要賣『酒筲箕』畀我。」
Perry質疑陳鉅源作為經驗投資者,簽署逾千萬元投資合約時,輕易相信關雄生就「酒筲箕」銷售前景的估算。
陳鉅源反駁指出,有問過飲過「酒筲箕」的朋友,他們都有好評。
Perry要他說出曾給意見的朋友名字,陳鉅源回應:「我唔想講你逼我講,其實我問過我個仔,佢同朋友去蘭桂坊飲酒時食過,佢都話『呢隻嘢得』。」
10月21日,主控官David Perry盤問陳鉅源,其中一個重點,是2005年身為地產商的郭炳江,叫陳鉅源代為支付一千零八十萬元,予即將出任政府高官的許仕仁。
政府內仍有不少事務與新地有關,有太多理由令人懷疑涉及貪污,目前無任何文件,證明到該筆付款有正當理由。
陳鉅源說,郭炳江託他交錢給許仕仁時要他保守秘密,他信守承諾,感嘆謂:「我響新鴻基幾十年,通常三個老闆都使我叫我做嘢,我習慣邊個叫我做嘢我淨係同嗰個人講。今次郭炳江明言是私人欠許仕仁錢,我更加唔會同其他人講。」
Perry直斥陳鉅源:「你嘅故事完全唔可信,你響度講緊大話!」
陳鉅源堅決否認,按捺不住道:「我想講,件案審到今時今日,係用支票寫正個名嚟過數,我諗我哋五個人(被告),都知道係一定跟到……,以佢哋嘅能力,我親眼睇到,一、兩個鐘頭(安排)六億現金呀,呢一千萬咩嘢數呢?我講完嘞!」
10月23日,代表陳鉅源的大律師復審時向法官表示,不會傳召證人。
關雄生亦透過大律師表示選擇保持緘默,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作供。
審訊四個半月後,案中五名被告呈交證供程序正式宣告完成。
法官表示,下周的聆訊程序應該不用陪審團出席,為預備事情變卦,指示陪審團下周二到法庭準備。
11月3日,法官麥機智昨向陪審團解釋,為防萬一臨時叫陪審員回來,陪審員雖然一來到便可離開,但仍可得到陪審員津貼。
11月5日,主控官Perry結案陳辭時,提醒陪審員,只須以一般常識,都能分析到各被告的解釋是建基於連串謊話。
11月13日,主控官Perry重申,控方毋須證明許仕仁在公職上有實際優待新地,陪審團只要接納許仕仁確實收了各被告的「甜頭」便可以。
條例本身是要制止任何公職人員,利用職權獲取個人利益,公職人員一旦收受賄賂,無論作出的決策是否合乎公眾利益,都已經不能夠再取信於公眾。
郭炳聯選擇不出庭作供,案件調查期間,透過律師轉交予刑事檢控專員的陳述書中透露,他在許仕仁離職後批出四百一十二萬五千元「特別花紅」時,不知道許會接任政務司司長,沒有與郭炳江討論過許仕仁去向。
Perry直指這不合常理,與許仕仁及郭炳江所指,郭炳聯愛查根問柢的性格不合。
陳鉅源與郭炳江及郭炳聯情如兄弟,是本案最主要角色,確保許仕仁所收到款項,源頭不會追到新地大老闆身上。
陳鉅源不惜利用自己的公司,甚至是自己妻兒,替郭氏將錢交到許仕仁手上。
Perry請求陪審團裁定各被告罪名成立。
辯方各名律師,將於明日開始結案陳詞。
11月17日,代表郭炳江的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向陪審團結案陳辭。
大律師指出,郭炳江及郭炳聯兄弟十分重視許仕仁意見:「雖然話十七歲學生都可能識講,但一個大亨唔會信一個學生講嘅嘢,但許仕仁講佢就會信。」
11月25日,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辭,審訊於十二月八日恢復,屆時會由主審法官麥機智總結證供,指引陪審團判案的法律原則。2014年12月8日,主審法官麥機智,開始為陪審團作法律指引及總結證供。
法官強調,有時難以將公職人員的作為,跟他們收受利益直接聯繫起來,只要公職人員提供的優待,是在職責範圍及能力之內,行賄之說便能成立。
11月,一批於2016年4月才到期的認股證,鄺肖卿、郭炳江、郭炳聯,提早斥約八十億元巨資行使。
鄺肖卿以酌情信託基金身份,持有新地百分之二十六點三九股權,郭炳江及郭炳聯分別直接持有約百分之六點九三,拋離郭炳湘百分之六點四八,郭炳湘非常不滿持股暫時被攤薄。
以新地停牌前一百一十三點三元計算,郭氏家族合共持有約百分之四十六點七三,市值約一千四百九十四億元。
郭炳湘退出新地日常管理,獨立發展內地業務。
12月15日上午,法官向陪審團作出最後指引,他們要就各項控罪達成一致或大多數同意裁決,大多數意思是要有最少七人同意,裁決才有效,若不能達成大多數裁決,必須以書面知會法庭,屆時法庭將作進一步指引。
法官再一次提醒陪審團,必須信守誓詞,只可按照庭上證供,考慮各被告是否有罪。
上午十一時,三男六女陪審團正式退庭商議裁決,經過近九小時商議後仍未有結果。
晚上八時半,法官麥機智暫停陪審團商議,安排在法院大樓房間留宿,明早九時半再繼續商議,批准各被告可繼續保釋。
法官忘叮嚀陪審員,分開休息期間不能再商討案件:「你哋可以傾其他嘢嘅,或者傾吓佔中吖!」
12月19日下午,許仕仁涉貪案,被喻為「香港史上最重要的一宗刑事審訊」,經過逾七個月審訊、陪審團退庭商議五日四夜,逾四十五小時商議後,終有裁決。
許仕仁八罪中有五罪成立,被控三罪的郭炳江有一罪成立,陳鉅源與關雄生,各被裁定兩罪罪成。
郭炳聯所有罪名均不成立,獲准當庭釋放。
一百一十三日聆訊中,不論白紙黑字證物文件,還是辯方辯解,都與新地前主席郭炳湘有甚大關連,控辯雙方均從沒傳召郭炳湘出庭作供。
法律界人士認為,郭炳湘曾被廉政公署拘捕,隨後獲釋,廉署與律政司都知道郭炳湘在案中扮演重要角色,可能是控方「王牌」。
在聆訊中未傳召郭炳湘出庭作供,相信應是考慮到郭炳湘患創傷後遺症,擔心精神狀態不穩,出庭時作供時,萬一作供與控方原本論據不脗合,控方建立的案情推論便會「一鋪清袋」:「控方舉證要完全喺自己控制範圍內,情緒不穩的證人係唔適宜傳召。」
本案陪審團,退庭商議五日四夜合共四十五小時始達成裁決,直逼香港史上退庭商議時間最長紀錄。
法官昨讚揚陪審團六個多月表現專心專注,堪稱典範,本案審期超長,下令他們可獲雙倍津貼,即每日八百二十元,准他們免役五年。
歷來陪審團退庭商議時間最長案件,是1992年聯交所「七君子」案,陪審團商議五日四夜,裁定案中七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12月20日早上九時半,羅美美在許仕仁「沙煲兄弟」錢月明陪同下,乘搭私家車抵達收押所。
羅美美接受記者訪問,說:「擔心佢嘅健康,心情各樣都影響好大。有乜嘢幫佢做,咪見步行步囉。」
「佢其中一個大缺點呢,就係性格上一向都係鍾意花錢買嘢,即係你要佢唔買,佢會唔會聽你呢?咁亦都無謂,做太太嘅咁囉唆啦。」
「勝在我都唔懵嘅,我哋嘅財政係分開嘅,我返工我嘅錢我賺,咁我儲到錢,咪買架車囉。佢亂咁使錢,鍾意買佢自己嘅嘢,咁佢連累唔到我。」
「我喺呢度順便忠告啲夫婦,未結婚又好,結咗婚又好,有時你唔知第時福禍係點,女士精啲嘅呢,自己keep住自己啲錢。」
羅美美表示會上訴,說:「無乜所謂,我哋嘅律師都好明白我財政係點樣,許生依家破咗產,律師之後上訴又好,乜都好,可能考慮法律援助,當然我希望申請得到,減輕我嘅負擔,因為我嗰舊嘢係咁大,嗰舊嘢如果係需要花費咁大嘅,咁你亦都唔掂嘛。」
「多謝天主,我嘅健康呢幾年唔錯,但係年紀到咁上下,眼睛有啲毛病,舊年我隻眼睛做咗手術。普通嘢,唔係致命嘅病,黃斑病變。」
12月21日下午,郭炳湘透過發言人,向傳媒發出二百多字書面回覆。
「陪審團已於本月19日裁決了案件,很高興郭炳聯無罪獲釋、對郭炳江罪成非常惋惜和悲痛。」
「自己早已於2014年年初,與家族就股權達成協議,他及其家人,會與兩位弟弟及二人的家人,獲得相同數量新地股權,以及均等的其餘家族資產,辭去新地非執行董事一職,冀有更多時間投入及發展個人事業及工作,自己得到母親、弟弟和家人全力支持。」
「自己無意重返新地,相信新地在弟弟郭炳聯領導下,配合公司管理團隊,新地將來『必會穩定發展』,自己對新地及香港前景很有信心。」
12月22日下午,郭炳湘透過發言人向傳媒發出「求情」回覆。
郭炳湘透露,從法律顧問得知審訊進展,個人認為郭炳江被裁定罪成的第五項控罪中是無辜,他相信弟弟支付給許仕仁的八百五十萬元,原意是經陳鉅源直接支付,卻不知道關雄生及有關海外公司牽涉其中。
郭炳湘相信,郭炳江支付有關款項如同其他款項一樣,沒有賄賂動機,希望法庭考慮上述理由,對郭炳江作出公正裁決。
12月23日,法官麥機智宣判前,感嘆是法官職責中最艱難部份,四被告過往俱品格良好,全部年逾六十,各有健康問題,但干犯的都是嚴重罪行,刑罰必須在懲治罪行與體恤被告中取得平衡,不論結果如何,必會引人議論,投訴刑罰太輕或太重。
法官衡量所有因素後,判許仕仁三項涉及收賄的罪行監禁六年,兩項不申報利益行為失當罪判監一年六個月,整體考慮後總刑期定為七年六個月。
依《防止賄賂條例》,頒令許仕仁要就串謀賄賂罪所得的一千一百一十八萬二千元,歸還政府。
郭炳江與許仕仁同為罪行發起者,原應判監六年,法官看過為他求情的文件,受其持續真誠幫助弱小不幸、不論背景不求揚名的善行感動,將刑期減至五年。
陳鉅源是新地忠心員工,非為個人利益犯案,他扮演重要角色,判兩罪共囚六年。
郭炳江與陳鉅源,各罰款五十萬元,支付控方訟費一千二百五十萬元,分別禁任公司董事五年及六年。
法官同樣讚關雄生善良及樂於助人,如非出於與許仕仁多年交情,案發時急需錢財,實難想像他會參與,以涉案程度,判兩罪各入獄四年,總刑期五年。
12月29日,郭炳江正式向高院提出保釋申請,要求等候上訴期間保釋外出.
陳鉅源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不恰當,導致出現不合理裁決就定罪提出上訴。
許仕仁及關雄生,未提出上訴.
2015年1月15日,許仕仁及關雄生,指原審法官指引陪審團時犯錯,就定罪提出上訴。
2016年2月16日,上訴庭駁回郭光、許仕仁、關雄生、陳鉅源上訴。
四人再向上訴庭申請,向香港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上訴庭因四人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涉及重大法律爭拗,就上述控罪批准上訴許可。
四人同時就其餘不獲上訴庭批准上訴的控罪,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
7月12日,終審法院開庭處理四人的上訴許可申請,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發出終審上訴許可,案件於2017年5月9日開庭審訊。
終審法院同意郭炳江,以一千萬港元保釋等候終審上訴。
2017年6月14日,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霍兆剛、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司徒敬及紀立信,一致駁回四人上訴,郭炳江須即時回監獄繼續服刑。
廉署執行處處長(政府部門)余振昌表示:「貪污案沒有受害者,與兇案現場不同,沒有兇刀也沒有死者,重組證據相當複雜和有難度,考驗同事韌力和對執法理念的挑戰。」
「如果輕易就放棄便永遠查不到,大家堅持信念、堅持執着、憑藉傻勁,繼續鍥而不捨和不放棄。」
「專責小組由起初只有三人,隨案件複雜程度與日俱增,漸漸加碼為五人組。大家夾手夾腳砌個Case,唔係砌生豬肉個砌,而是重組單案件。」
「許仕仁案件標誌幾個重要訊息,首先是讓大家知道,香港法治精神和廉潔核心價值得以彰顯。」
「其次,案件顯示到廉署在執法方面仍然保持不偏不倚、無畏無懼的執法理念來打貪。」
「第三,法庭第一次引用串謀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將有關人士定罪,這是新的里程碑。」
「公眾對公職人員有好高期望,其他人士切勿妄圖利用非法或貪污手段,影響公職人員一貫誠信。」
「我們也值得思考終審法院引用『黃金枷鎖』(Golden Fetters)概念,這是對公職人員很大警示,公職人員處理公務時,須要對市民交代及市民有高的要求。任何人士如果想利用非法手段,影響公職人員的誠信和操守,『黃金枷鎖』也提出一個警號。」
2018年3月2日,政府刊登憲報,褫奪許仕仁分別於1998年和2007年獲頒授之金紫荊星章和大紫荊勳章,太平紳士委任亦被撤銷。
8月27日深夜,郭炳湘在位於港島深水灣道郭家大宅突感頭暈不適,救護員接報送往律敦治醫院搶救,清晨由專車送往港安醫院治理。
9月13日,郭炳聯出席新地全年業績會時表示,郭炳湘中風入院,仍需留院,病情平穩,「好多醫生幫緊佢」。
10月20日,郭炳湘病逝,享年六十八歲,遺產約五百四十億港元,主要留給子女。
2018年10月中,陳鉅源病情嚴重,獲批准提前釋放。
2019年12月17日,陳鉅源病逝。
新地向陳鉅源家人致以最真摯慰問。
12月18日上午九時十五分,許仕仁因行為良好獲扣減三份一刑期,服刑五年後刑滿出獄,返回以往租住的跑馬地寓所,低調生活。
2026年,許仕仁身體虛弱,多次入院接受治療。
2月1日,許仕仁在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因病逝世,終年七十七歲。
曾蔭權發聲明:「我對許仕仁的離世深感悲痛和難過。他是我相交五十年的忠誠摯友、一位才思敏捷、洞見非凡的同事,亦是天生的公共服務領袖。他對香港社會各個階層 ─ 由基層、中產以至富裕社羣 ─ 都有着透徹的理解,少有人能及。他將永遠留存在我的思念與禱告之中。」
3月7日,許仕仁在紅磡世界殯儀館設靈。
3月8日早上大殮,遺體移送柴灣歌連臣角火葬場火化。
FACC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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