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2月,許亞根的電船運毒到岸,陳捷發沒有駕車到來接應。
李庭四打電話給家族販毒集團,家族販毒集團說陳捷發有麻煩,命許亞根帶貨到石塘咀行樂酒家門前。

5月22日,李庭四叔叔在瑪麗醫院病逝,他到醫院辦理手續,許亞根妻子打電話給李庭四,說許亞根兩兄弟運貨時被海關拘捕。

李庭四通知家族販毒集團,家族販毒集團叫他到永樂街白粉檔找豆皮海,發現鄭勇及林振奎早已到達。

不久,許亞根回到根記碼頭,說與弟弟提取四紙皮箱貨,共一百二十塊嗎啡磚。
數名自稱海關人員大漢挾持他們上紅色私家車,駛至尖沙咀海關總部門前,將兩人推下車,說:「好喇,算你夠運,唔拉你哋喇!」

翌日,家族販毒集團五名馬仔,包括馬加華、李輝、九仔,說奉老闆命令,叫李庭四帶領尋找許亞根兄弟。
一干人等到達干諾道西一幢樓宇,三角碼頭白粉檔職員架步。

馬加華責罵許亞根兄弟做戲咁做,私吞貨物,用麻包袋笠落兩人頭部,拳打腳踢,李庭四上前勸阻,說有事慢慢講。

李輝及馬加華指着李庭四說:「你應該打埋一份,否則你亦有嫌疑,莫非你有份,將貨吞埋?」

許亞根兄弟被打至遍體鱗傷,在家醫治兩個月,才能恢復工作。

家族販毒集團懷疑,林興豪被解僱懷恨在心做「鬼頭仔」,將他尋獲後與李庭四帶到白加士街寫字樓,兩人分別帶到兩個房間。

家族販毒集團對李庭四說:「阿李,你個膽都幾大,連我啲貨都想食?」
執住李庭四胸前衣襟,拉前以膝頂撞,用一支木筷子橫架李庭四的口,筷子兩邊綁繩,反綁頸後。

翌日,林興豪被押到李庭四所在房間,頭青面腫,曾被毒打,對李庭四說:「兄弟,你累了我,昨晚我被人打到半死。」
李庭四說:「我都畀人打咗一餐。」

家族販毒集團說:「老實對你哋講,貨是屬於我的,如不交出,不但殺死你哋,連你哋啲家人都要殺埋。」

之後命馬仔用麻包袋將兩人笠住毒打,李庭四向家族販毒集團求情,要求調查清楚,兩人最終獲得釋放。

「跛豪」在尖沙嘴開豪華賭場,是有名「鐵竇」賭注上落很大。

鄭潘奇去見「跛豪」尋求合作,「跛豪」將一個牌九檔交由鄭潘奇主理,每天賭注六、七萬元,利潤萬多二萬元,鄭潘奇將收入存入銀行,再開支票給「跛豪」。

江森泉與吳振坤合伙開設賭檔對抗「跛豪」,鄭勇僱用蔡媽位在賭檔工作。

1971年開始,江森泉洗手不幹,林振奎及鄭勇接替江森泉工作,所得利益由兩人均分。

1971年年底,肥仔關逝世,肥仔關的司機邱福雲(阿漢)由鄭潘奇僱用,月薪八百元,供膳宿。

艇家高月好有兩兄弟,長兄高亞根,幼弟高華好,1971年,高月好認識鄭勇及蔡媽位。

1972年年初,蔡媽位在酒樓與高月好商談運毒,答應每両鴉片運工一元,每次約三萬五千至四萬両,叫高月好找人幫手,高月好說有兩兄弟,不用再找人。

11月,蔡媽位說有貨到,將一支旗交給高月好,叫他出到公海遇到泰國船時展示旗幟,交給他半張泰幣作為收貨暗號,隨後給他十張五百元大鈔,作購置燃料用。

高月好三兄弟駕船出海,在公海與泰國船相遇,舉起旗幟後上船以半邊泰幣認證,從船上搬了五十麻包上船,其中有四包嗎啡、餘下是鴉片,每包鴉片重八百両,三人將貨運回香港,共得三萬多元報酬。

1972年年底,周南的船因殘破要修理,告訴郭昌船不能出海,要求借四萬元買新船,郭昌應承。

1973年4月,蔡媽位叫鄭勇到他家中,介紹吳振坤與鄭勇認識,吳振坤提出每両四元運費,每次以四萬両作底,超出此數另計,不足者按四萬両計數。

1973年農曆三月,周南買了一艘新船,農曆四月,郭昌叫周南出海運貨五十件,事後給予二萬五千元。

6月,郭昌帶大批紙箱、繩、釘書機給周南,說鴉片味道太強,要用紙箱包裝,這次運四十多件,其中四件「硬嘢」,途中拆開分裝入九十多個紙皮箱。

林文耀在蒲台島接載毒品到西貢起貨,貨車運走六十箱,餘下三十五箱運到澳門,翌日,周南返港,餘下毒品由貨車運走,郭昌給周南二萬元。

6月底,冼姑到筲箕灣給林文耀三千元,叫他入滿燃油於正午駛到銅鑼灣避風塘。

下午一時,郭昌到達,命林文耀開船蒲台島,個多小時後,周南船來到。
郭昌叫各人將九十三件貨搬到林文耀船上,這批貨全用硬皮盒儲藏,郭昌命林文耀將船駛至西貢等候。

晚上八時,周全駕舢舨駛近林文耀的船,說沙灘有很多人游泳及野火會,無法起貨,叫林文耀駛船到西貢海面等候。

次晚,香港受颱風影響,正懸掛風球,郭昌登上林文耀的船,叫他駛到澳門避風。

林文耀將船駛到澳門,翌晨駛返西貢,沙灘仍有很多泳客。
林文耀與郭昌商量後,決定在西環岸邊落貨,郭昌只落了五十八件,仍有三十五件在船上。

數天後,郭昌仍沒通知落貨,林文耀叫周南轉告郭昌,再不來取貨,會將貨掉入海中。

郭昌用船運走毒品後,給林文耀一萬九千元,其中二千元是老闆打賞。

林文耀對郭昌說不會再為他運毒,原因是與周南合不來,怕被出賣。

農曆八月初,林文耀隨梁發喜到快富公寓見鄭國康。
鄭國康對林文耀說:「你不再與郭昌合作,不如我們大家搞些生意做,如有老闆關照運貨,我們可以照做。」

8月20日,梁發喜到香港仔找林文耀,到尖沙嘴一家餐廳與余德成見面攤牌。

余德成問林文耀:「阿才,點解你唔幫我手?」
林文耀:「我有權做或唔做。」

余德成:「老闆派我來問你
是郭昌不給你做,抑或你自己唔做?」
林文耀:「我不滿意就不做。」

余德成對梁發喜說:「老闆叫我帶給你二千元做使用。」
梁發喜說:「以前我無嘢做,唔見佢畀錢我使?我唔要。」

余德成說:「你想點呀?」
梁發喜說:「無乜點。」

余德成提議梁發喜再與郭昌合作,梁發喜說:「一係畀晒我做,一係畀佢做。」

余德成說:「畀晒你做?無乜可能,老闆信晒郭昌。」

余德成將與兩人的談話,寫在報紙的空白邊上,說要帶回去給老闆看,梁發喜最終沒取二千元。

余德成對梁發喜說:「你如不收這筆錢,搞落去就會不堪設想。」

梁發喜堅拒,勸余德成不要再幫老闆,余德成答:「我唔撈唔得,我要靠老闆搵食,我最關心就係錢。」,這次會面不歡而散。

余德成游說梁發喜與林文耀失敗,「跛豪」夫婦認為余德成不可靠,以高月好及蔡媽遇,取代梁發喜及林文耀。

鄭月英給蔡媽遇二萬元,用作購買機動漁船運毒,每次運毒,給予二萬元運費,警告若有異心,會招來殺身之禍。

鄭月英指派蔡媽遇與艇家高月好,到公海收取毒品運回香港。

蔡媽位負責海上收貨,船隻以紅白旗為記號,接貨後先運到鶴咀山邊木屋,將毒品藏在木屋旁,十八呎乘五呎,六呎深圓形秘穴,秘穴底部舖上三合土,藏有毒品四十五包。

鄭勇帶同手下,配備一部貨車及私家車,每四天到秘穴取貨一次,每次約提取四包。

運送地點包括荃灣、赤柱舂坎角,筲箕灣、七姊妹道等。

鄭勇運送一兩毒品可得四元「運費」,每一船約有四萬兩貨,如不足亦作四萬兩計算,鄭勇先後收過多筆運費,每次十六萬元。

1973年7月,高月好與兒子出海時,兒子在擔杆尾海面墮海溺斃,高月好認為是販毒報應,因為可搵快錢,高月好沒有改邪歸正。

1973年,「跛豪」去台灣治糖尿病,賭檔由鄭月英打理。

賭檔初開時,鄭潘奇每月收入二千元,其後增至萬多元。

鄭潘奇最初在元朗遠東銀行開戶口,賭檔收入大增後,在其他銀行開設戶口。

1970年5月開始,姚松友為「跛豪」打理銀行戶口。
1972至1973年間以假名為「跛豪」開戶口,存款高達一千九百萬,匯到泰國購買毒品款項達二千七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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