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罪案實錄
羊城第一悍匪 跳樓自殺壓死途人

2014年12月4日傍晚七時許,電視劇《清網行動》開播次日。
一名男子從廣州市荔灣區荔灣廣場南塔五樓跳樓自殺,在荔灣廣場負一層檔口打工的小彭,跑出來查看,發現負一層觀光電梯不遠處地板上,躺着兩名男子,身旁有血跡。
「當時還能動。」小彭事後描述說。

不久,荔灣廣場物業公司的保安趕到,證實有人跳樓後報警,躺在地上的兩名男子隨後被送往醫院搶救。

廣州警方事後證實,一名男子跳樓自殺,墜落後不幸砸中一名途經此處的路人陳某。
經法醫鑑定,被砸中的陳某,係被鈍性暴力作用 (如高墜的人體撞擊)致全身多發性骨折,肺挫傷、胸腔大出血導致創傷性休克死亡。
跳樓男子雖然全身多處骨折,但最終保住了性命。

跳樓男子在醫院昏迷了兩三天後甦醒,面對民警詢問,他含含糊糊地說了幾句,只稱自己叫張金福,廣西人,始終不願透露其真實身份,最後面對警方問話乾脆不予理睬。

他的刻意迴避態度,身上除了一個錢包和一包香煙,沒有任何身份證件,引起警察懷疑。
廣州荔灣區刑警介入調查,從跳樓男子身上提取生物物證後,拿到資料庫進行比對。

荔灣警方在資料庫發現一名叫林錦成的人疑有前科,在公安部列為B級通緝犯的名單也有一名男子叫林錦成。
荔灣警方指紋庫中林錦成的信息,與公安部B級通緝犯林錦成的個人身份信息並不一致。
跳樓者的身份一時尚無法證實,民警開始對跳樓者開展教育工作。

幾天後,跳樓者在羈押病房主動聯繫警員,最終承認自己就是公安部的B級通緝犯林錦成。
也是廣州警方2012年撲克牌通緝令上,第三號人物「黑桃A」林錦成。
他還承認在1997年元旦夜持槍搶劫金錶,之後為躲避圍捕開槍打傷警員、奪走佩槍等系列犯罪事實。
鑒於案情重大,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派員對林錦成採取強制措施,並轉至專業醫院治療。
林錦成在1997年犯下重案後,轉輾東南亞多地藏匿、亡命天涯,不僅被公安部列為B級逃犯,還是廣州警方2014年發布的撲克牌通緝令,第三號人物「黑桃A」。

逃亡多年,已經五十四歲的林錦成,因生活絕望而選擇跳樓自盡,卻意外落網。

他逃亡十多年後跳樓自殺,結果意外砸死路人,又添「過失致人死亡」罪。
林錦成出生於1960年,廣州市海珠區人,年少時因盜竊被送少管所改造,出來後劣性不改開始混江湖,並染上毒癮。
1978年因犯盜竊行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1983年刑滿釋放。

上世紀九十年代,廣州有錢的個體戶流行戴金錶,林錦成與人結夥專在高檔娛樂場所、消夜檔外守候,搶劫名錶銷贓。

1996年底,林錦成與「哥們」李沖一起喝茶,談話間,李沖稱漢某欠他十多萬元賭債不肯還,希望林錦成帶上手槍跟他一起去搶劫對方,「講義氣」的林錦成一口答應。

1997年元旦當天,林錦成和李沖攜帶槍支,來到廣州越秀區人民北路的南海漁村酒家。
當天凌晨三時許,漢某與朋友消夜後離開南海漁村,漢某與朋友準備搭出租車離開時,林錦成和李沖衝上前去,搶走漢某隨身攜帶的五千元現金、價值十一萬元的勞力士手錶、都彭圓珠筆一支、愛立信388型流動電話一部、BB機一台。

林錦成與李沖搶劫得手後,強行將漢某及其朋友趕下出租車,兩人持槍威脅司機載他們逃離。

作案後,李沖把手錶拿到澳門典當,換了五萬多元,林錦成分得一萬五千元。

漢某被搶劫後,向警方報案時說:「當時他們還要我把戒指摘下,但由於手指太粗,一時間取不下來,他們又要我交出錢包,我說錢可以給,但裏面有許多票據要留下。」
漢某說,被搶後他碰到從南海漁村開車出來的朋友黃某,搭乘他的轎車追了出去。
一路上他還借了黃某的手提電話報警,追至芳村隧道口附近時,前面的出租車跟丟了。

兩周後,1997年1月14日深夜,林錦成和李沖在廣州市長堤一家叫「勝記」大排檔吃消夜。
剛走進大排檔,林錦成看到漢某也在那裏消夜,漢某看見林錦成進來,起身走近,林錦成趕緊與同夥李沖打車離開。

漢某與朋友追出大排檔,開車一路悄悄跟蹤,路上用「大哥大」手提電話撥打110報警。
最終,漢某等人發現林錦成與李沖,來到荔灣區沙面僑美大排檔落腳繼續吃消夜。
荔灣區沙面派出所民警梁經棟等人接到分局指令後,與五六名同事趕往現場組織圍捕。
在漢某指認下,圍捕民警確認林錦成等兩名疑犯身份。
當時沙面僑美大排檔吃消夜的人較多,警方只能在遠處盯梢,伺機悄悄接近,在遠處橋上設卡攔截,防止出租車進入圍捕圈內。
兩名便衣民警來到林錦成附近一桌監視。
林錦成吃消夜時,看到草叢中有幾名便衣在盯着他們,感覺到不對勁,與同夥匆匆結帳準備離開。
林錦成兩人走了幾步,看到橋上有人在攔截的士讓他們折返,遂趕緊掉頭走。
之後,他們迅速攔截反方向從白天鵝賓館開過來的出租車,林錦成坐在副駕駛位,李沖坐在後座,兩人掏出槍對着司機,「趕緊開車。」
沙面派出所的圍捕民警梁經棟等人見狀,撲上去試圖攔截住的士,梁經棟用槍指着他們,喝令他們出來。
此時,坐在副駕駛位的林錦成,隔着玻璃朝警察梁經棟開了槍。
槍聲響起,民警梁經棟腹部中彈倒下,但仍忍住疼痛開槍朝出租車方向反擊。

負責在車後圍捕的沙面派出所另一名民警彭某,隨即朝車後座的人開了數槍,之後退到一處牆角處找掩護。
彭某見到,坐在車頭副駕駛位的林錦成朝車外猛烈射擊,他的同事梁經棟中槍倒地,林錦成推開車門又開數槍,搶走已昏迷的梁經棟身上六四式手槍逃跑。
林錦成打傷民警、奪走佩槍逃離後,在六二三路路口持雙搶劫持一名摩托仔,威脅搭載自己途經人民橋去到海珠區寶崗大道附近下車。
彭某追了上去,朝疑犯逃跑的方向連開三槍,但未打中,彭某追至六二三路路口時,發現疑犯已持雙槍劫持一輛摩托車消失在夜色中。

彭某折返發生槍戰的出租車附近,其他同事已經趕到,在車後座上,他看到一名穿西裝的疑犯已被擊斃。
事後證實,被當場擊斃的是李沖,打傷民警梁經棟並搶走佩槍逃離的則是林錦成。
被林錦成開槍擊中腹部的沙面派出所民警梁經棟,受傷後一度昏迷,經法醫鑑定,子彈穿過梁經棟腹部,擊中脊柱部位,受重傷,經鑑定為七級傷殘。
林錦成為躲避警方追捕,在一次乘船過江時,將兩把手槍全部扔至珠江中心,轉輾逃至澳門賭場靠看場為生。
1999年澳門回歸前後,廣州警方曾前往澳門追捕,但他不斷變換身份,轉輾在東南亞藏匿,林錦成被列為公安部B級通緝犯。

林錦成的老家在海珠區,當年案發逃亡後,妻子已與他離婚,女兒高中讀完後靠給人開檔口謀生。

林錦成直到五十多歲時才變換「蘇志斌」身份潛回廣州,一度靠在白雲區同德圍開一家小文具檔口為生,但一直不敢與家人聯繫,林錦成在床頭擺了一張自己女兒小時候的照片。

2012年4月,廣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把篩選出的五十四個有重案在身的通緝犯資料,印製成撲克牌通緝令,林錦成被列為第三號通緝犯「黑桃A」,僅次於「大小王」。

林錦成成了廣州警方發布「通緝令撲克牌」以來,落網的第十三名在逃人員。

多年潛逃,背負巨大心理壓力的林錦成,加上長期吸毒,身體早已垮掉,疾病纏身,心中積鬱不敢對人講,文具檔口生意不順,自覺前路渺茫的林錦成想跳樓終結自己的一生。

2014年12月4日上午十一時許,林錦成曾打電話給房東,說幫他把檔口貨物處理掉。
房東說 :「我問他為甚麼,他說欠了誰兩三萬賭債,讓我把貨賣了幫他還債。」
林錦成在電話中說到自己想去死,房東進行了勸解,約林錦成下午出來吃飯,以緩解其情緒,再幫他想辦法,沒料到傍晚五六點再打電話,已經不通。

2014年12月4日,林錦成抱着必死之心,從廣州市荔灣廣場南塔五樓上縱身躍下,砸在剛好路過的陳某身上,致使陳某當場死亡。
林錦成送醫後脫離了生命危險,面對警方詢問,他最終道出自己的真實姓名和犯罪事實。

林錦成所以選擇在荔灣廣場跳樓,就是想遠離熟人圈子,默默了斷。

民警梁經棟,在槍戰中被擊中腹部一度暈了過去,經搶救兩天才甦醒。

談到林錦成意外落網,梁經棟感嘆槍傷對他造成很大影響,十七年來舊傷發作時他屢屢想到林錦成,「他落網,我心裏的石頭落地了」。

被林錦成跳樓砸死的無辜路人陳某,其家屬一度欲向林錦成索賠,但目前仍無着落。

2015年10月12日上午十時,頭髮灰白的林錦成被帶進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檢方以搶劫罪、故意傷害罪、搶奪槍支罪、過失致人死亡四宗罪對他提起公訴。

五十五歲的林錦成戴着手銬、腳鐐被押上法庭,如今的他頭髮花白,背部佝僂,看上去沒有甚麼精神,說話的聲音也很小。
上午十二時許,「黑桃A」林錦成一案審理結束,有待法庭擇日宣判。

這位當年持槍搶劫並打傷警察、搶走佩槍的羊城第一悍匪,如今已是頭髮灰白,精神萎靡的一個糟老頭模樣,林錦成承認全部犯罪指控,沒有過多辯解。

荔灣區原沙面派出所警察梁經棟,在圍捕過程中被林錦成開槍拒捕打成重傷,出現在法庭上,以民事案件原告人身份,提出三十九萬餘元的索賠,「但看樣子他已經沒甚麼可以拿來賠的了」。
梁經棟說當年中槍後,他動了至少三次手術,卧床將近一年,脊椎受到嚴重的後遺症影響。

梁經棟說:「經常痛,不能負重,現在連背二十斤的大米都很吃力,站久了也受不了。」

2014年被林錦成在荔灣廣場跳樓砸死的路人陳某家屬,也對林錦成提出了約八十四萬元的民事索賠。

陳某的妻子在法庭上一度情緒激動,表示丈夫死後家庭一下子失去了支柱,家庭被拆散,生活不知道該怎麼辦。
林錦成在最後陳述階段,向被槍擊成重傷的警察,以及跳樓被砸死的陳某家屬說了聲「對不起」。
林錦成說,現在說「千句萬句對不起」,也無法彌補自己犯下的罪行了。

2016年5月27日,廣州市中院認為,十九年前拒捕槍傷民警,搶走民警佩槍的悍匪林錦成,行為構成搶劫罪、故意傷害罪、搶奪槍支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林錦成犯案時間軸

1997年1月1日凌晨
廣州越秀區人民北路南海漁村附近:搶劫名表逃離現場。
林錦成夥同李沖持槍搶劫乘坐的士離開的漢某,勞力士手錶一隻、流動電話、BP機一部、現金5000多元,作案後逃離。

1997年1月15日03時許
廣州荔灣區沙面:持槍拒捕擊傷警察。
林錦成夥同李沖在荔灣區沙面僑美大排檔消夜時被警察圍捕。林錦成開槍擊傷一名警察,搶走其配槍後坐摩托車逃離,李沖被當場擊斃。

1997年1月-2014年12月
廣州白雲區同德圍:逃亡17年 潛回廣州。
案發後,林錦成一度藏匿在澳門賭場靠看場為生,後為躲避追捕轉輾東南亞多地。數年前,他變換身份潛逃回廣州白雲區,在同德圍開了一家文具店謀生。

2012年4月12日
第三號通緝犯黑桃A
廣州警方案發後將林錦成上報公安部,列為公安部B級通緝犯。2012年4月,廣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把篩選出的五十四個有重案在身的通緝犯資料印製成撲克牌通緝令,林錦成系第三號通緝犯「黑桃A」。

2014年12月4日,晚上七時
廣州荔灣廣場:跳樓自殺 砸死路人。
疾病纏身、生活無望的林錦成從廣州荔灣廣場南塔五樓跳下,將路人陳某砸死,自己骨折被送醫,警方隨後查出他是廣州第一悍匪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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