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8年,禽流感首次在意大利爆發,是禽流感最早記錄。

1997年8月,香港一名三歲小童,確診H5N1禽流感病毒死亡,成為全球首宗禽流感奪命個案。

衞生署署長陳馮富珍醫生,向公眾表示自己天天吃雞,叮囑市民毋須恐慌,被稱為「雞珍」。

同年11月再有小童感染,活雞發現病毒,政府下令家禽批發市場停運三日,撲殺香港共一百三十萬隻活家禽。

殺雞行動導致雞農蒙受損失,港府官員與雞農代表開會,商討設立賠償基金事宜,政府同意以每隻雞三十八元港幣價錢賠償。

2001年5月,政府再殺一百二十萬隻活家禽。
2002年2月再殺九十萬隻。

2006年,香港政府沒收私養禽鳥拒絕賠償,鄉議局指未能保護市民產權,提出司法覆核。

2008年,香港街市發現有雞隻感染禽流感,港府打算實施政策,銷毀全港所活雞。

2008年6月20日,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與雞農開會,提出向雞農收購雞隻和雞蛋。
價錢是三十天以上的大雞,四十二元一隻,三十天以下小雞二十元一隻、雞蛋五元一隻。

雞農交還雞場牌照,根據建築面積計算賠償,上限為四百五十萬元,額外給每個雞農賠償四十五萬元特惠金,總金額超過十一億元。

雞農代表不反對政府收購大雞,若連小雞和雞蛋都要收購銷毀,等於判處雞農「死刑」。
政府若要雞農結束經營,不應只賠償租金,要再加上全盤生意的賠償金才算合理。

政府不肯讓步,雞農代表退席抗議,揚言可能到政府總部放雞抗議,政府表示,日後殺雞,雞農不會有額外補償。

劉玉棠任職雞苗運輸商販超過二十年,同業暱稱「雞仔棠」,為雞苗發展協會代表,擁有自然護理署運送雞苗記錄,1997年香港爆發禽流感獲得賠償。
2008年政府改例後,劉玉棠失去超過十七萬四千元賠償,多番透過立法會議員爭取賠償,沒有結果。

2011年5月16日早上十時,劉玉棠駕駛運送雞苗的中港貨車,抵達汀九橋往青衣方向的橋邊,將寫有:「打倒無人性周一嶽」等橫額,掛於車尾及橋邊,跨過圍欄走到橋邊企圖跳橋自殺。

青馬管制區職員報警,警方談判專家到場游說,劉玉棠妻兒接報趕至勸說,劉玉棠情緒激動,多次在橋邊做出危險動作及企圖跳橋。

下午一時許,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抵達現場與劉玉棠見面,承諾為他追討賠償,打消劉玉棠死念。

2011年5月20日,陳偉業去信要求周一嶽與劉玉棠見面。
「如閣下仍然拒絕接見他們,並向他們作出賠償,本人不排除該雞苗運輸商,最終會因絕望而自殺身亡,閣下屆時將會難辭其咎。」
周一嶽拒絕與劉玉棠會面。

6月15日早上八時許,劉玉棠爬上中環干諾道中與畢打街交界,行人天橋頂,在面向西環一邊拉起橫額,控訴周一嶽拒絕賠償。

警方接報後封鎖干諾道中東行線,消防在馬路中央打開救生氣墊戒備,干諾道中交通癱瘓,東行車龍塞至上環信德中心,西行排至北角。
中區公眾活動小隊高級督察古兆輝,(古兆輝由警員經公開招聘程序晉升督察),與消防員爬上天橋頂展開游說。

警署警長劉志堅(49歲),登上天橋頂觀察情況,此時突然下起滂沱大雨,劉志堅在連接交易廣場位置,爬下天橋離開時,飛墮四米下橋面。

交易廣場保安員發現後高聲通知現場警員,在場戒備的救護員飛奔上天橋,冒雨替劉志堅包紮及施行急救,送到瑪麗醫院搶救。

瑪麗醫院高級醫生曾達知,發現劉志堅頭部一條三厘米長傷痕。

瑪麗醫院腦外科醫生林肇基,發現劉志堅已無反應、瞳孔放大,施行緊急開頭顱骨手術讓大腦減壓。
手術中途發現「個腦已脹緊出嚟」,腦壓不斷上升,終止手術,改為大腦放血,轉送到深切治療部,期間不停注射高劑量強心針,下午二時四十三分宣告不治。

劉志堅家屬趕至醫院了解,得知劉志堅離世後傷心不已。

中區警區署理指揮官羅卓洪,向記者講述出事經過時心情沉重,談及劉志堅為人時,兩度停頓,別過頭流淚。

劉志堅1962年出生,父親是消防員,1981年加入警隊,同袍喜叫他做「流定堅」。

劉志堅與丁翠玲結婚,1990年,兩人的女兒出生,一家同住鑽石山龍蟠苑警察宿舍。

劉志堅兩名孖生兄長任職警界,分別任職東九龍衝鋒隊及九龍城警署,兄長劉志培為總督察職級。

劉志堅做過短時間軍裝及機動部隊後,從事刑事偵緝工作(CID),修讀談判課程,擔任警隊談判專家。

1992年3月12日,「鵝頭」葉育生,手持AK47闖入中環皇后大道29號地下,劫走周大福珠寶金行一千二百萬元珠寶首飾,被圍捕時槍傷飛虎隊,列為極度危險通緝犯,葉育生之後逃回惠州。

1993年9月19日,葉育生在廣東惠陽縣淡水鎮賭錢時,被公安抓獲。
1993年10月5日,劉志堅與同袍將葉育生押解回香港,全隊人同獲頒「警務處處長嘉獎」,葉育生其後判監二十年。

1996年,劉志堅晉升警長。
2008年晉升為警署警長,駐守東區重案組。

2009年1月6日,東區醫院遺失嬰屍,劉志堅帶領隊員調查,出動大批人員在將軍澳堆填區尋找嬰屍。
殮房技術員周國華,裁定誤導警務人員罪成,判入獄三個月。

2011年5月,劉志堅調往中區重案組,區內有遊行或示威抗議,他都要到場「隔渣」,評估示威人士訴求和性質,以便警方能作出正確處理方法。

劉志堅死亡後,警方談判專家繼續游說劉玉棠。
擾攘近三個小時後,談判專家及消防員採取行動,一擁而上合力制服劉玉棠帶離天橋,以公眾妨擾罪名將他拘捕。

劉玉棠帶返警署時向受影響市民鞠躬道歉,獲准以五百元現金保釋,八月中返警署報到。

6月16日早上,陳偉業在立法會上發言,周一嶽如果願意跟劉玉棠見面,劉志堅失足墮下殉職悲劇便可避免。

劉玉棠在陳偉業陪同下會見傳媒,形容自己因爭取賠償金變得思維混亂,陷入極度痛苦中:「周一嶽當我哋弱勢社群無到,兩次都無派人同我接觸,當我係傻佬、精神有問題,佢唔睬我,我咪採取激烈方法表達囉!希望可獲外界諒解。」

劉玉棠說,沒想過抗爭會傷害到任何人,目前最想向劉志堅家人道歉,隨即跪下,雙手合十跪了約一分鐘後說:「我感到非常痛苦、抱歉同內疚,今日開始我唔再做對公眾有損害嘅事,希望社會可以諒解我嘅痛苦。」
劉玉棠再度跪下,連續多次叩頭謝罪。

香港活家禽批發商商會會長徐名團說:「無陰功,周一嶽唔搞出人命唔知驚,禽流感好耐無死人,佢嘅政策就害死人。」

周一嶽解釋,家禽業結業方案經立法會詳細討論及批准,部門曾多次向劉玉棠解釋,不獲賠償理由及建議他找社署求助。

中午十二時,劉志堅遺孀、劉志堅妹妹等八名親友,與道士一起抵達干諾道中行人天橋上,同袍相繼到場,法師掛起招魂幡,擺放劉志堅生前穿着的外套及祭品,誦經超度亡魂。

羅卓洪獻上花束致悼,軍裝及便裝警員分批上香,同袍大叫:「劉Sir收工啦!」

法醫馬宣立驗屍時發現,劉志堅眼部周圍呈瘀黑,估計是因腦出血造成,左肋骨折斷,頭骨裂開、腦膜下出血,推論是後腦先着地致嚴重受創。

劉志堅身材健碩,無嚴重心血管問題,無驗出體內有酒精。

6月18日,警隊同袍在中區警署地下設追思閣悼念。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表示,死因庭可能召開死因聆訊,不認同劉志堅在行動中違反指引,擅自行動。

劉志堅在執勤時出事,按現行規定應屬因公殉職,向警隊爭取以最高榮譽葬禮舉殯,讓這名盡忠職守好警察安息,永葬浩園。

7月13日晚上六時,行政長官曾蔭權在警務處處長曾偉雄陪同下,到紅磡世界殯儀館向劉志堅作最後致敬。

7月14日上午十一時,劉志堅舉行最高榮譽喪禮。

上午十一時四十分,靈車抵達和合石浩園,劉志堅姪兒捧遺照,劉志堅遺孀及女兒同行。

港島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高級督察江永祥,致悼辭時指出:「認識阿堅的人都知道,他很重視家庭,十分愛護與關懷太太及女兒,與同事閒談時,話題總是離不開她們,家庭生活的逸事、女兒的學業等。」

「作為曾經與劉志堅共事的同袍,我們見證了他一生的功績及對社會的貢獻,這一切將永遠留在我們的記憶中,希望阿堅得到安息,謹代表所有曾與阿堅共事的人員,向他的家人致以深切的慰問。」

12月21日,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新聞界時說,每殺一隻雞,向業界賠償三十元。

在警務處處長及警察員佐級協會協助下,「向捨身救人者家屬提供經濟援助計劃」,通過經濟援助劉志堅遺孀丁翠玲,表揚劉志堅捨身救人精神。

2012年6月11日,死因庭聆訊劉志堅死因,預料需時三日,傳召十二名證人,包括警員、專家、目擊者、法醫等。

劉志堅上司、該隊主管黃力行高級督察供稱,當日無指示劉志堅爬上橋頂,劉志堅是富經驗警務人員,黃力行認為他可能為進一步部署,到橋頂勘察環境。

中區公眾活動小隊高級督察古兆輝作供時說,他與中區警區行動主任張晚成討論後,決定由軍裝警員以阻礙交通罪拘捕劉玉棠。

早上十時二十分,劉志堅在橋頂離開,用正常步速走向交易廣場一期方向天橋邊緣,突然右腳踏空,失足跌落滙豐銀行分行門前梯級上,面部朝地,已經沒有反應。

古兆輝通知在橋面同事,在現場戒備的消防及救護員救人,期間有途人為劉志堅打傘。

救護員為劉志堅初步急救後,將他送往瑪麗醫院,下午便傳來死訊。

張晚成作供時稱,橋頂沒有欄桿,闊度有二十五呎,在上面行走相當安全,當時風雨交加,但不覺得地面「跣腳」。
下雨約十分鐘後,聽到前方的古兆輝大叫:「阿咩(警署警長)跌咗落去!」
張晚成說,不知道是誰派劉志堅爬上天橋頂。

6月12日,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謝俊明在庭上表示,當時屬高空工作,警方應採用安全帶等措施,由於示威活動事出突然,這種要求並不實際。

6月15日,死因庭經過三日研訊,陪審團一致裁定劉志堅死於意外,死因是頭顱骨折致腦部嚴重受傷,裁判官在裁決後,向劉志堅遺孀表示哀悼及難過。

劉玉棠因抗議一事被控阻街罪,早前認罪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小時,知道死因庭裁決後表示:「法庭點判便點判,我無說話可以補充。」

附錄

劉志堅太太丁翠玲女士多謝處長的來函

香港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先生:

衷心感謝香港警務處各同事
我是去年六月十五日因公殉職警署警長劉志堅的遺孀丁翠玲。先夫的突然離世,對我們一家造成沉重的打擊,霎時間實在無法接受痛失至親這事實。然而未及平復悲痛的心情,還要處理先夫的身後事以及將來的居住、生活和女兒學業等 一連串問題,當時確實感到非常混亂及徬徨。

尤幸在這艱難期間,得到處長先生及警務處各長官和同事的全心關懷及 支持。除了為先夫籌辦一個莊嚴而備受尊重的喪禮,讓他可在「浩園」安葬;同時亦幫助我接受各方捐款、申領先夫的死亡恩恤金等以解決生活、女兒學業等問題。此外也容許我和女兒繼續在現居部門宿舍居住,以上各種均大大舒緩了我及家人身心的負擔和傷痛。

早前處長先生及警務處同事更協助我和女兒向勞工及福利局申請上訴,最終成功獲批「向捨身救人者家屬提供經濟援助計劃」。這不僅是對我和女兒提供經濟上的援助,更是政府對先夫殉職當日英勇行為的肯定。

我知道在警隊中有很多同事一直盡心盡力為先夫的事宜籌謀,我抱歉未 能逐一親自道謝。但我想在此特別感謝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總警司蘇錦棠及警察福利課同事,他們在這段艱難的時刻對我們一家付出真心真意的幫助和關懷,並非 一般因職責所在而提供的服務,支持我們步過困境,令我們深深體會到人間有情。同時,先夫生前一直在港島區駐守,我亦非常感謝警察員佐級協會香港島總區主席 陳偉明的積極幫忙及提點。

先夫一生對警隊工作充滿熱誠,他曾說過作為警察,就要隨時隨刻維護 法紀,他亦一直以作為警隊一份子而自豪。而他在警隊中亦結識到不少好同事,情同手足;其中警察員佐級協會東九龍總區主席陳祖光更是他三十年前在警察學堂的 同班同學,祖哥在先夫出事後一直與我和家人保持聯絡,並為我們多番奔走。令我明白到先夫生前所說警隊是一個十分有人情味及團結的部門之含意。

在此,再次衷心感激處長先生及警務處各同事對先夫的愛戴,和對我及 家人的關懷及幫忙。相信先夫在天之靈亦會非常欣慰,而我和女兒必會以先夫積極的人生觀繼續生活。

最後,祝處長先生及警務處各同事工作順利,生活愉快。丁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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