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罪案實錄:澳洲雪梨 姑丈性侵侄女 殺全家奪遺產(二)

警方在遍布林宅的血泊中,發現42個鞋印,其中24個鞋印紋樣與Asics跑鞋相符,許多鞋印大小都在美國碼8.5-10.5之間。
謝連斌最喜歡的跑鞋是一雙美國碼9.5的Asics,這雙跑鞋在案發後失去蹤影,但鞋盒仍在謝連斌家中。

警方為林姝錄取口供時,刻意將運動鞋與血腳印這件事,透露給林姝聽。

林姝將這個消息告訴謝連斌,警方的隱藏鏡頭,拍到謝連斌切碎一個Asics運動鞋鞋盒,泡濕後沖下廁所。

經過近兩年調查,探員排除林家血案與華人「三合會」或其他尋仇事件有關。
謝連斌成為此案唯一可疑對象,但仍未取得鐵證。

2011年5月5日,警方正式逮捕謝連斌,指他與林家五屍命案有關,控以五項謀殺罪名。
法庭拒絕謝連斌保釋,還押待審,之後幾年,謝連斌大部分時間在監獄中度過。

謝連斌(53歲)被控於2009年7月18日凌晨,在北葉平林暋家中,謀殺:
大舅林暋(45歲)
林暋妻子林雲麗(43歲)
兩人的兒子林涵(12歲)、林濤(9歲)
林雲麗胞妹林雲彬(39歲)

負責辦案的皮特警長認為,事情因錢而起,相信謝連斌單獨作案,警方至今沒有找到作案兇器。
皮特說,警方到謝連斌家中將他拘捕時,他表現驚訝,但未拒捕,林姝當時不在家。

2012年2月10日,謝連斌與林姝以遺產繼人林珺監護人身份,公開標售林家血案凶宅。
3月22日,一個韓裔家庭,以低於市價的76.6萬元購得。

警方相信謝連斌收養林珺,目的是控制她,從而得到大筆遺產。
為搜集此案關鍵證供,探員哈里斯被派進行臥底行動,多次到帕克利懲戒中心探視謝連斌、藉機套話。

謝連斌對哈里斯說:「全家人從一開始就不喜歡我,他們總想讓我丟臉,面子在中國文化中非常重要,比錢財還重要。」

謝連斌說:「他們對林姝說可以找個更有錢更帥氣的人,他們不知道我有錢,以為林暋才是成功生意人,我比林暋更具商業頭腦,智商及能力更高。」

案件偵查毫無進展,謝連斌的律師聲請停止羈押。
2012年4月5日,法院駁回停止羈押聲請,召開交付審判聽證會。
在澳洲,重大刑事案件,會進行交付審判程序,查明檢方掌握罪證是否足以將被告交付審判。

澳洲是普通法國家,採陪審團制,審訊相當耗時費錢,若罪證不足,法官可直接開釋被告,這種開釋不等於無罪,檢方發現新事證,仍可重新開啟訴訟程序。

2012年8月20日,案件進入交付審判程序,林姝提出警方兩次對她的訊問錄音,不是有她簽名的正式書面偵訊筆錄,法律效力尚有疑問,不能作為起訴證據。

12月20日,承審法官公開表示,此案證據不足,地方法院准予停止羈押謝連斌。
檢方向上級法院提出抗告,謝連斌仍無法獲得開釋。

2013年,長灣懲戒中心一名監獄線人A,對臥底探員哈里斯說,掌握關於這宗謀殺案的新細節。

線人A聲稱,謝連斌從一家「兩元店」購置兇器,行兇當晚給妻子林姝使用了鎮靜劑。

線人A說,謝連斌有一個脫罪計劃,如被捕受審,他會把其中一名死者的指紋置於仍未被找到的兇器上。

線人A問謝連斌:「如何可將死者指紋轉移到兇器上?」
謝連斌一副胸有成竹樣子,沒回答這個問題。

線人A問謝連斌:「一個人怎可能殺死五個人?」
謝連斌指着自己的後頸處說:「我識得點穴,壓住後頸這個穴位,對方在四、五分鐘後就會昏昏欲睡,然後用錘頭砸,不會有太多血濺出來。」

線人A對謝連斌說,警方在車庫地面找到的血漬,有林家成員DNA,是很難推翻的證據。

謝連斌說,DNA當然是個問題,如果查出是林暋的血,可以說某次他幫手修車,被車庫內的尖銳物體刺傷出血。

謝連斌妻子林姝堅信丈夫清白,常去探監,哈里斯向她介紹能提供幫助的人,迅速獲得她的信任。
哈里斯開始向林姝談論林家血案,謝連斌亦開始信任哈里斯,願與他見面。

2013年4月26日,哈里斯與謝連斌第一次見面,距謝連斌審前聆訊僅有幾個月。
哈里斯在探視區與謝連斌談了半小時,監獄當時環境相當嘈吵,對話錄音被雜聲破壞。

5月24日,哈里斯最後一次探謝連斌,謝連斌承認殺人,他未告知兇器去向,一組警員竊聽並錄下兩人對話。

警方出盡法寶,仍未獲得鐵證,探員再朝人物關係調查,林暋父親林養飛表示:「我對兩個家庭一視同仁,不分彼此,林家五口被殺後,才開始與謝連斌夫婦有糾紛。」

謝連斌的妻子林姝表示:「丈夫和哥哥一家在家庭聚餐時關係很好,倒是大嫂林雲麗有很長時間,至少一年沒和公公婆婆一起吃飯。」

探員向林養飛查詢,揭發林雲麗可能與謝連斌有私情,這事令林養飛大為光火,警告林雲麗,林家決不允許這種醜事發生。

根據林養飛提供線索,探員找到林雲麗的日記,揭露她與一名叫「羅伯」的男子有私情,謝連斌的英文名暱稱也叫「羅伯」。

2008年7月,林雲麗在日記中寫道:「人生短暫,我們不能帶着所有家人和財產離開人世,終有一天,我們終將對這一切揮手道別。」

另一則日記表達林雲麗對「羅伯」愛慕之情,「和羅伯相處這些年,以及與他生活在一起的這些年,讓我對他更熟悉了,我不忍與他分離。」

林養飛曾就日記中與人有私情一事和林雲麗交談過,之後,林雲麗不再出席家庭聚會。

林養飛說,林家血案發生後僅一個月,謝連斌對死者遺產分配和撫養遺孤方式表示嚴重不滿,他與謝連斌的關係急劇惡化。

2014年5月8日,林家血案第一次審判,唯一證人是謝連斌羈押期間的獄友A,他說謝連斌曾向他承認犯案。
6月10日,因有新證據出現,審判中止。

8月5日第二次審判開始,檢方提出謝連斌犯案動機,是為奪取林暋家產。
檢方指出,謝連斌殺死林暋一家後,幸存的林珺會交由林姝及他監管,藉此控制遺產繼承人林珺,從而取得家產。

2014年9月23日,承審法官生病,審判再次中斷。
10月,謝連斌申請保釋,再次遭法庭拒絕。

2015年2月4日,第三次審判開始,案件在新州高等法院審理,預計需時六個月,謝連斌的律師再度聲請停止羈押失敗。

5月11日,檢查謝連斌住所的專家組成員之一,鑑定分析師吉哈德告訴法庭,在車庫地板上發現的一個污漬很可能是「轉移血跡」,血跡可能是兇手穿一雙帶血鞋或移動武器時,滴落地面。

5月18日,林姝出庭作證,她說在2005至2009年間,她與丈夫都失業,她的父母對此十分不滿。

5月20日,林姝以檢方證人身份出庭時稱,她與丈夫於7月17日星期五晚上,與她的父母、林暋及其兩個兒子共進晚餐後,18日凌晨二時左右上床睡覺,丈夫當晚沒有外出。

被問及兩夫婦財務狀況時,林姝承認2008至2009年全球金融危機,兩人在股市上損失不小,但後來已緩和過來。

當皇家檢察官問林姝,謝連斌每年從中國轉10萬元到澳洲,作為他們的生活開銷。
林姝表示「記不起數額了」。

5月21日,林姝講述7月18日來到哥哥家中看到屍體時情況,她在作證過程中一直哭和顫抖。

她說她發現屍體後撥打000,根據000報警錄音,林姝說:「我需要有人快過來。因為我認為,有人殺了我的哥哥、嫂子,有人殺了我哥哥一家。」
接線員:「他們在廳中嗎?」
林姝:「不不不,他們在臥室裏,他們全都在臥室裏。」
接線員:「他們在房子裏嗎?你的哥哥也在房子裏嗎?」

林姝:「我不確定,我只是大概看了一下,我看到屍體,所以我決定報警。我看到我嫂子的屍體,我看到我嫂子妹妹的屍體,我看到兩個外甥,就是我哥哥兩個兒子的屍體,但我沒有看到我哥哥。」

這時,林姝用廣東話對謝連斌說:「我比你更害怕。」

警方到場調查,未發現林暋屍體,以為他殺了家人後逃走。
當天下午,林姝打電話告訴警方,林暋的屍體被天鵝絨蓋住。
林姝在電話中告訴警方,叫他們檢查天鵝絨下面,她「感覺」她的哥哥就在下面,林姝拒絕透露,這是否她丈夫告訴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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