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文和張志新以旅客身份,11月27日隨旅行團從深圳羅湖口岸進入香港。

謝冰在旺角火車站與楊文和張志新接頭,帶兩人去中環士丹利街二十四號陸羽茶室查看地形。
再帶兩人到上環信德中心,教他們買船票,之後帶兩人到灣仔百利酒店。

若「教訓」成功,兩人立即離香港,所有與「教訓」相關的物品,都要用背囊裝好,放在信德中心二樓88快餐店吧枱下面,到時有人會前去「回收」。

若未能採取「教訓」,兩人要在十二月一日,乘船到珠海與謝冰會合,商討之後行動。

謝冰給楊文和張志新每人一部有香港卡手機,方便兩人在香港聯繫。

晚上,鄧德厚到尖沙嘴麼地道香格里拉酒店外停車處,將一支五四式手槍(內有六發子彈),交給謝冰,再由謝冰交給楊文。

謝冰其後帶楊文購買衣服,楊文購買了一件米色上衣、一條黑色褲、一雙黑色波鞋、一個黑色背囊。

28日和29日,楊文和張志新去陸羽茶室踩點,未發現林漢烈。

11月30日早上七時,楊文和張志新先到中環港澳碼頭,查看到珠海的航班時刻,再乘的士去陸羽茶室。

張志新在士丹利街路口下車,在陸羽茶室周邊觀察林漢烈的汽車是否來到,楊文之後下車,到陸羽茶室用餐,準備作案。

當天上午九時左右,張志新看到林漢烈乘坐的勞斯萊斯,車牌號為DL9904,駛向陸羽茶室,馬上電話通知楊文,之後去港澳碼頭購買船票。

楊文確認進入陸羽茶室的為林漢烈後,到陸羽茶室的廁所將子彈上膛,由廁所走到陸羽茶室十八號枱林漢烈身邊。

楊文持槍的手放入外套內,隔着衣服朝林漢烈左耳近距離開了一槍,原想再補多一槍,但子彈卡在槍膛。

楊文逃離現場,坐的士到港澳碼頭信德中心二樓88快餐店,在餐廳的廁所將犯案用的衣服全部換下,連同手機、槍彈一起放入背囊,將背囊放到餐廳一張吧枱下面,之後到港澳碼頭與張志新會合,乘船回到珠海九洲港,再從坐車到深圳。

12月2日,劉一賢通過他人,在珠海支付謝冰港幣一百萬元。
楊文和張志新回深圳後與謝冰取得聯繫,謝冰在深圳布吉鎮,給楊文和張志新每人一萬港元,叫他們先到湖南省株洲市華天大酒店,他收到錢後,翌日到酒店交給他們。

翌晚,謝冰到達酒店,支付楊文和張志新每人十五萬港元,三人各散東西,之後陸續落網。

2005年12月2日,楊家安與姨甥何可夫與司機崔銘楊在深圳出差,在深圳富麗華卡拉OK消遣時一同被捕。

楊家安聘請兩位辯護律師,分別來自北京及廣東。
來自北京的辯護律師趙秉志教授,在國內法律界有「刑法界泰斗」稱號,專長研究中國刑法、國際刑法及港澳台刑法,不少檢察及法院部門高層負責人均為其門生。

12月25日早上八時半,林漢烈在中環陸羽茶室被槍殺致死案,在深圳彩田路深圳中級人民法院開審。

此案審判陣容強大,深圳中院刑一庭庭長任主審法官與一名該庭副庭長和另一法官組成合議庭,最高法院與廣東省高院數十名法官參與旁聽。

案件一連三日在第二庭審訊,法庭嚴格控制旁聽人數,可容納六百人的大廳,僅坐不到五十人。

謝冰、張志新、崔銘揚各只有一名辯護律師,其他五名被告都有兩名辯護律師,十三位辯護律師端坐右側,陣容龐大。

香港楊氏集團主席楊家安,被控故意殺人罪,他聘請的兩名律師,為他做無罪辯護。

起訴書沒有說明楊家安殺人動機,只說楊家安授意姨甥何可夫和司機崔銘揚,將林漢烈的照片和資料用信封裝好,送到九龍塘火車站出口交給劉一賢。

楊家安姨甥何可夫、司機崔銘楊否認控罪,另外五人認罪,法庭將案件押後宣判。

楊家安(53歲)否認故意殺人罪,他說與林漢烈無仇無怨,無生意糾紛,否認居中幫助他人與林漢烈商談商業糾紛。

楊家安說,買兇殺人的是台灣黑幫大佬陳俊傑,因為喜歡吃鮑魚,綽號「鮑哥」。

1999年,楊家安在獨子自殺後出外散心,與台灣大哥級人物「鮑哥」有交往。

「鮑哥」經常安慰他,對他很好,五六年前,通過「鮑哥」認識劉一賢。
劉一賢曾是香港湖南幫老大,他稱呼劉一賢為「毛哥」。

「鮑哥」派其馬仔小傑聯絡他,要他將一封信轉交劉一賢。

楊家安在公司樓下與小傑見面,對方交給他一個信封,他不知信中內容,隨後安排姨甥何可夫及司機崔銘揚,將信封轉給劉一賢。

劉一賢(47歲)承認故意殺人罪,他說當日到楊家安的公司,楊家安托他找人搞一個人,把林漢烈的照片給他看。
他向楊家安詢問為何要搞此人時,楊家安說是因為「朋友的糾紛」。

劉一賢向楊家安表示自己只是中間人,將楊家安的意思轉告下線謝冰。
劉一賢強調,他向下線謝冰「交單」時,曾說盡量不要弄出人命。

謝冰(47歲)承認故意殺人罪,受劉一賢所託,找人「搞一搞」林漢烈。

謝冰是湖南幫,在澳門葡京賭場富貴廳任經理,1982年4月因搶劫被香港法院判刑十四年,服刑十年後出獄,1993年因非法賭博被罰款七百元。

謝冰說,2002年10月25至28日某天,他接到冼老闆電話,說劉一賢找他,他們在啟德機場旁邊一間高爾夫球練習場見面。

劉一賢說:「謝冰,有人出二百萬搞一個人,你能否出力找兩個人幫忙搞一下?」

謝冰回答:「最好從大陸方面找。」
劉一賢說:「隨便哪兒找人都可以,總之找兩個人把這件事搞了。」
劉一賢說,如果在半個月內將這件事弄好,可將價格加到二百五十萬。

劉一賢跟謝冰說,如果從大陸處找人,出五十萬就可以了,其他的可以自己賺。

謝冰回到深圳,打電話找張志新,叫他多帶幾個朋友到龍勝吧喝酒。
當晚定下由張志新和楊文兩人來搞,謝冰說,沒有交代楊文等要把人搞死。

謝冰最終從劉一賢處得到一百一十萬元,另外九十萬元,用作償還之前欠劉一賢的錢。

楊文(29歲)承認控罪,他在庭上主動要求法官判他死刑,兩次向到庭旁聽的林漢烈家屬致歉。

楊文說,在這宗案件前,謝冰曾找他和張志新「做事」,給他們兩萬元,叫他們到廣州一間公司,砸爛公司內電腦。

楊文不認識林漢烈,不知他是誰,今次受僱到香港殺人純粹為錢。
接受謝冰「交單」時,曾討論過用甚麼武器,謝冰當面說:「用刀就要直取心臟,用槍就要一槍致命,否則不會給錢。」

楊文在軍中是神槍手,建議用槍,謝冰其後在香港給他一支黑星手槍。

楊文說,謝冰是香港黑社會,搞的人應該也是黑社會的人,不會有太大麻煩,如果事前知道林漢烈的身份,多少錢也不幹。
謝冰對他承諾,如果出了事,會照顧他的家人。

2006年10月26日,林漢烈被槍殺案,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第二日審訊。
香港三名O記警官,押送案中殺人兇器及血衣等兩大箱證物呈堂。

上午九時許,載着七名被告的囚車,由兩警車前後護送,在交通警員開路下,到達法院,直入法院廣場,數十名荷槍實彈深圳特警封鎖法院前後門。

法院只准被告直系親屬旁聽,其他人一律拒諸門外。

法院主要審理尚未作供的被告,包括楊家安的姨甥何可夫、司機崔銘揚,張志新及鄔衛吾。

到庭旁聽的被告中港家屬多達數十人,鄔衛吾女友以家屬身份與張志新家人一起旁聽,張志新四歲女兒,因年紀太細被拒庭外。

張志新(33歲)承認故意殺人罪,受謝冰所僱到香港殺害林漢烈,任務主要是配合楊文落手。

何可夫(42歲)否認故意殺人罪,他說受楊家安吩咐將一封信交給劉一賢,曾受楊家安指示,向劉一賢的馬仔,交付每月二萬元安家費。

崔銘楊(55歲)否認故意殺人罪,他說受老闆楊家安指示,送信給劉一賢,對案件全不知情。

鄔衛吾(30歲)承認窩藏罪犯罪,誤信戰友楊文訛說在深圳傷人逃亡回老家,提供居所給楊文及張志新暫住,要求身為公安的兄長代為打探消息,對林漢烈被殺案全不知情。

10月27日最後一天審訊,主要由律師作出控辯陳詞。
深圳檢察院公訴人在法庭突然披露,首被告楊家安曾向其他人提及,死者林漢烈與朱樹豪有官司及不和,案發前,林漢烈向朱樹豪追討二億港元。

槍殺林漢烈的殺手楊文,以普通話說:「此時我站在莊嚴的法庭上,我不奢求重生機會,我請求法庭判我死刑,同時警示我的戰友,不要做金錢的奴隸。」

之後,他轉身向旁聽席表示:「我對不起死者和死者的家屬!」
深深的鞠了一個躬,在旁聽席上的楊文父親楊立夫泣不成聲。

楊文說事件由他一手造成,對死者家屬造成創傷,對社會造成不好影響,自己死有餘辜,再次要求法庭判他死刑。

被指是主謀的楊家安在庭上不斷呼冤,上庭時,楊家安剛好安排站在劉一賢身邊。

楊家安怒目望向劉一賢,大喝一聲:「我幾時叫你殺人呀!」
劉一賢吃了一驚,庭上公安立即制止楊家安。

楊家安自稱在案中無任何犯罪動機,與死者林漢烈無怨無仇,客觀上他沒有參與犯案或策劃案件細節。
楊家安高叫:「我無殺人,我無畀過錢。」

對於劉一賢說在他被捕後,楊家安每月給劉一賢家人二萬元作安家費,楊家安說該筆錢是葡京賭場一個貴賓廳開業後,劉一賢通過他向對方表示要抽的「水」。

賭廳每月給錢劉一賢,在案發前已開始支付,劉一賢被捕後,他將這筆錢給劉一賢家人,其家人不要就轉給劉一賢的「馬仔」。

楊家安的辯護律師趙秉志認為,檢察機關指控楊家安是故意殺人主犯缺乏證據,從主觀上來說,楊家安沒有犯罪動機,沒有犯罪行動,沒有犯罪目的。

從客觀來說,楊家安沒有組織實施此案,沒證據顯示楊家安與林漢烈有仇,楊家安也沒有從此案中得到好處的證據。

檢察機關還沒排除楊家安所稱幕後主謀,台灣商人鮑哥存在的證據。
劉一賢說楊家安將二百萬元,打到葡京賭場他的帳戶上的說法,只有劉一賢一面之詞,檢察機關沒有去取證和核實。

控辯雙方證據和陳詞有極大分歧,合議庭審議案情需時,估計最快到明年春節前才可作出判決。

這宗槍殺案發生時,香港警務處處長是曾蔭培,到楊家安受審時,警務處處長己換了李明逵。

李明逵說,香港警方過去曾要求內地有關部門,將數名涉及陸羽茶室槍殺案疑犯引渡回港受審,由於內地司法部門正在審理有關案件,警方尊重當地司法制度,不會作出干預。

中文大學中國法制研究計劃研究員王友金指出,陸羽茶室槍殺案採證和證人在香港,案件在內地審訊,無法進行對質和認人等程序,擔心不能達致完全公正判決。

王友金指出,內地以罪行在內地策劃,疑犯包括內地居民並在內地落網,認為案件應在內地審訊,情況一如過去的張子強案、李育輝案。
他認為本案在香港發生,應由香港法院審理。

2007年7月10日,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槍手楊文被判死刑,楊家安、劉一賢、謝冰判處終身監禁。

與楊文共同執行暗殺的張志新判監十三年,窩藏楊文及張志新的鄔衞吾判監三年,因已被羈押超過三年,當庭釋放。
楊家安姨甥何可夫及司機崔銘揚無罪釋放。

曾要求法庭判死刑的楊文,得悉三名「主謀」只判終身監禁,認為法庭判決不公,宣判後通過代表律師,表示要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

被判終身監禁的楊家安、劉一賢、謝冰,聲稱自己無罪或判刑過重,要求當局重審。

楊家安最後參與的電影,是1999年的《黑獄斷腸歌之無期徒刑》,電影與現實都是同一命運。

2013年4月,己結業的《新報》,頭條標題:陸羽茶室槍殺「雪茄林」主腦,藝員楊家安傳吊頸亡。

這則消息其後證實為虛構,當時的《新報》社長因而辭職。

楊家安的祖父叫楊文,與槍殺林漢烈的兇手同名同姓,六十年代曾叱咤一時。
楊家安有三兄弟,他綽號細雞,又名楊仔。

電視劇《大俠霍元甲》開拍時,徐小明安排楊家安飾演陸大安一角。
1981年9月,《大俠霍元甲》首播,二十八歲的楊家安憑此劇一舉成名。

藉霍元甲熱潮,楊家安的名字在內地廣為人知,他到內地發展,曾擔任導演。

1993年開始,楊家安相繼投資酒樓,婚紗店以及汽車維修公司,都蝕本收場。

1995年,林漢烈打造深水埗新高登電腦廣場,將裝修工程交給楊家安,楊家安賺了兩千萬。

楊家安之後在林漢烈指導下投資地產,每月有千萬進帳,很快賺到兩億身家。
在香港開設電影公司,做導演、製片等,成立香港楊氏集團有限公司。

1997年,楊家安遇上金融風暴,破產並負上巨債。
林漢烈將澳門葡京賭場賭廳股份轉給楊家安,楊家安在香港的所有資產歸林漢烈所有,林漢烈同時承擔楊家安的債項。

楊家安辦妥資產移交手續後,出走澳門。
林漢烈利用自己關係,擺平各路債主,以三折清還楊家安的欠債。

金融風暴過後,楊家安的物業大幅升值,林漢烈身家高達三十億元。

2001年11月澳門開放賭權後,楊家安手上股份價值暴漲,他賣掉股份,投資澳門地產賺了五億元。
這時,林漢烈已瀕臨破產邊沿。

楊家安正想大展拳腳之際,捲入林漢烈槍殺案,琅璫入獄。

楊家安在東莞監獄積極改造,屢獲嘉獎三十二次。
2016年,被評為改造積極分子,法庭裁定對其減為有期徒刑十八年九個月,刑期執行至203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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