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冷血罪案實錄
少女騙大學生入屋 供男友姦殺棄屍
2016年5月11日晚上八時半,在德紹安哈特應用技術大學上學的李洋潔(二十五歲),慢跑回家。
經過市中心德紹市約翰內斯街七號,離她居住的四號樓相距不到五十米,這時候從七號大門出來一個嬌小德國女孩,請她幫忙把幾個紙箱搬到樓上。
李洋潔隨德國女孩走進了七號樓,這一切,都被樓下臨街古董店的錄像鏡頭拍攝下來,李洋潔在鏡頭消失後,悲劇由此開始。
把李洋潔騙進樓的德國女孩伊洛夫(X.ILOFF)二十歲,因滿足不了同齡男友菲舍(S.Fischer)的性慾,兩人關係開始緊張,男友多次威脅要分手。
伊洛夫為其尋找第三者,詢問一親戚願否加入3P,該女親戚於5月10日晚上臨時拒絕不願前來參加。
男被告難以平靜,兩人約定對陌生人下手。
兩人住在七號樓上,菲舍當時藏在門後,兩人把李洋潔拖到樓上一處閒置的公寓。
李洋潔慘叫求救和抵抗,仍遭多次強姦和殘酷施暴,她稍有力氣時仍繼續反抗,並扯下伊洛夫的一些頭髮。
一小時後,菲舍與伊洛夫離開現場,等候奄奄一息的李洋潔死亡,以便死無對證。
三小時後,兩人折返,發現李洋潔還沒死去。
兩人於凌晨二時三十分左右,將李洋潔拖到後院一個正在翻新的住房,通過底樓窗戶,把她拉到外面,藏到離窗戶僅兩步之遙的針葉樹下。
次日,李洋潔的父母得知她失蹤,最初以為只是遇到個小車禍或去了朋友家,不會有事。
第二天,德國警方接到報案,開始發布消息並調動上百警員尋找。
5月13日,警方在離李洋潔住處不遠的灌木叢中,找到一具受虐裸體女屍,證實是李洋潔。
現場還發現另一人的DNA,警方翻找近五十噸垃圾後,找到李洋潔的衣物。
菲舍在5月23日與警方聯繫,表示現場發現的DNA可能是他的,被拘留審查,伊洛夫稍後亦被捕。
法醫指出,受害者全身大面積遭到暴力襲擊,多處骨折,皮下大面積出血,身體遭受強烈重擊使皮下脂肪游離脂肪顆粒,堵塞肺部氣管和血管,造成窒息和腦缺氧,導致受害者直接死亡。
2016年11月25日,德紹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此案,檢察官表示,在庭審和之前的警察調查過程中,兩名案犯都有不實之詞,多次欺騙警方和法庭。
案發當時兩名被告均為二十歲,德紹地方法院發言人說,由於案發時兩名被告尚未年滿二十一歲
法庭最終有可能按照青年刑事犯罪,也有可能按照成年人刑事案件做出判決。
按照青年刑事犯罪,謀殺罪最高判十五年監禁,若按成年人刑事案件則可判終身監禁。
檢察官克羅普夫表述說,從現場地面、牆上甚至天花板上留下的斑斑血跡,可以想像兇手對受害者施以了何等殘酷的暴力。
李洋潔竭力呼喊、反抗,但無法逃脫1.95米高的罪犯魔掌。
完成案情陳述後,克羅普夫檢察官向法官要求,鑒於主犯菲舍的強姦和殺人罪行,「完全是出於個人目的」、「以最低級的方式」、「毫不考慮受害人」。
根據德國刑法,應對他處以最高刑罰,即終身監禁,考慮到其罪行之惡劣、令人髮指,還要求附加不得減刑、不得假釋的條件。
對於從犯伊洛夫,檢察官要求法官根據德國青少年刑法判其八年監禁。
理由是伊洛夫從心智上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程度,對她不適合採用成年人刑法。
在整個案發過程中,伊洛夫完全有可能去報警或以其它方式制止男友殺人,她沒有這樣做,反而對他言聽計從,成了幫兇。
克羅普夫表示,在庭審過程中,伊洛夫還在一定程度上表現出慚愧和後悔之情。
李洋潔的父母在德國聘請的代理律師派茨納說,這是他從事刑事法律律師工作二十多年來,接手的最殘酷的暴力案。
被告菲舍和伊洛夫各自的兩名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講述兩人的成長經歷,在一定程度上讓人了解他們極端的行為方式從何而來。
這對年輕人都來自離異家庭,1995年出生的伊洛夫從小就被母親嫌棄,少年時被繼父強姦。
十七歲時和男友生下第一個孩子,因受虐待,她逃離了男友。
後來認識了菲舍,十八歲時兩人搬到一起。
2013年底他們的第一個孩子出生,當時兩人關係還很親密。
第二個孩子出生後不幸夭折,菲舍的暴力傾向愈來愈嚴重,經常威脅要帶走孩子。
按照菲舍律師的說法,兩人的關係在2015年已經破裂,伊洛夫由於童年的遭遇養成膽小自卑性格,對菲舍又害怕又依賴,不敢違抗他的心意。
菲舍比伊洛夫年長幾個月,他的母親是德紹市一名資深警察,繼父是當地警察局主管,菲舍出事後,他們被調離。
菲舍在他小時父母離異,有過被性侵的經歷,母親對他寵溺,他幼年時就表現出很強侵略性,個性極端注重自我,多次接受過心理治療,但效果不明顯。
菲舍和伊洛夫都沒有完成中學學業,沒有做完職業培訓,案發時兩人都沒有工作,靠政府救濟金和兒童撫育金度日。
菲舍的律師榮復說,菲舍的極端暴力行為和他小時候成長環境有關。
父母離異使孩子輾轉在不同的家庭生活,教育方式各異,孩子沒有學會做事要承擔後果。
菲舍的母親雖然做警察,但對兒子極為溺愛,處處護着他,使他養成唯我獨尊的習慣。
兩名被告的律師均認為,菲舍和伊洛夫都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思想成熟程度,應該對他們都採用青少年刑法處理。
他們向法官申請,對菲舍處以十年監禁,伊洛夫三年。
從2016年5月11日深夜李洋潔遇害,5月13日中午警方發現屍體、5月23日兩名兇手被捕,11月25日正式開庭,到2017年8月4日一審宣判,這宗姦殺案共經歷三十五場庭審。
法官稱被害者李洋潔僅僅因為男被告的性幻想而殞命,「這是一樁不可想像的罪行。」
8月4日,法院宣布判刑,菲舍因謀殺與強姦罪被判終身監禁。
由於犯案情節特別嚴重,他不能像一般終身監禁囚犯一樣,服刑十五年後申請假釋。
伊洛夫犯性虐待罪,按照教化為主,懲罰較輕的青年刑法來量刑,被判監五年六個月。
兩人要支付六萬歐元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