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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美國科學家羅納德·赫伯曼教授(Ronald Herberman)與瑞典科學家凱斯林 教授(Kiessling)共同發表論文,首次描述自然殺手細胞(NK CELL,natural killer cell)。
NK細胞在免疫系統中,屬於固有免疫系統主要成員,無須預先接觸抗原即可直接殺傷靶細胞(受感染細胞、腫瘤細胞),在抗腫瘤與抗病毒療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周向榮於香港大學讀醫科時,對NK細胞感到興趣。
1979年,周向榮於香港大學醫科畢業。
1980年7月10日,在石硤尾南昌街開設西醫診所,主力做街坊生意。
周向榮持有多個醫學專業資格,是廣州暨南大學客席講師。
1994年,周向榮皮膚敏感,自製護膚品及藥膏,將相關產品及美容療程銷到國內。
周向榮投身內地房地產業,因內地法制未健全轉行,嘗試售賣人造首飾及做古董代理,再次失敗告終,重回本行。
1995年,周向榮在香港成立永怡(香港)有限公司,製作生產護膚品,品牌叫「DR」(Dermal Rejuvenator,肌膚再生)。
周向榮在香港開設美容院,銷售DR品牌產品,提供美容療程。
2000年,周向榮創辦DR醫學美容集團,以「DR之女無窮人」等口號,激勵員工努力推銷賺錢。
周向榮及家人,在太子及大埔等地區共擁有五物業,估計市值一億三千九百萬元。
周向榮打通位於太子道西麒麟閣兩個相連單位,成為住所及辦公室。
八間房分別住周向榮,父親、妻子周鳳仙、胞姊周欣欣、周向榮五名子女,至少四名家傭。
單位內有一個約一百呎辦公室,另設專供拜神房間。
2002年,周向榮在報章專欄推銷護膚產品,無透露是產品批發分銷商顧問,醫務委員會裁定專業失當及譴責。
2004年,DR集團聘用美國麻省理工專才研究生命科技,應用在美容上,成為香港第一個將「皮膚生長因子」應用在護膚產品上的機構。
DR集團租用有線電視一個二萬呎廠房,斥資四百五十萬元裝修,大部份用作生產美容護膚產品,六千至八千呎,用作生命科研實驗室。
日本東京都新宿區小田醫院院長小田治範,是再生醫學專家,「NK細胞」權威。(詳情請看附件《小田治範:一個備份生命的人》)
2007年,小田治範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301醫院)合作研究NK細胞。
2009年4月28日,DR集團向香港科學園申請,租用十一樓四個單位作科研。
9月,香港科學園批准DR集團租用三年,每月租金為十萬一千元。
DR集團在科學園成立「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
APSC投資巨大,DR集團兩名股東退股,周向榮成為DR集團擁有人與實際控制人,四名董事包括周向榮、周鳳仙、朱美沁、周欣欣。
DR集團包括DR美容中心(銅鑼灣)有限公司、香港美塑療法中心有限公司、APSC。
陳冠忠在香港理工大學畢業後,擁有應用生物學系學位,之後繼續修讀中大生物醫學及生物科技碩士學位。
陳冠忠擔任幹細胞技術員,並非註冊醫學實驗室技術員。
2009年7月,陳冠忠加入APSC ,月薪二萬元,負責處理血液實驗室。
2011年3月2日,陳冠忠向周向榮發送一封標題為「自然殺手細胞(NK CELL)小知識」電子郵件:「定期注射NK細胞,在未來可能成為一種抗衰老治療方法」。
中國呼吸疾病專家鍾南山教授,是2003年對付沙士的病理專家,公開演講下稱,「人可以在一天內生三千個癌細胞」。
陳冠忠發電郵給周向榮,附上鍾南山教授一篇文章,說可從健康人體抽血培養NK細胞,除去有害細胞(如癌細胞)。
4月22日,周向榮在一封題為「Fw[2]:NK細胞擴增-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容易」的電子郵件中,要求陳冠忠及另一位科學家Anthea To,「檢查並思考NK細胞增殖和儲存是否具有商業價值」。
4月23日,陳冠忠向周向榮發送一封題為「關於NK細胞儲存」電子郵件,告知周向榮,NK細胞增殖已獲美國FDA批准用於治療,「中國大陸和台灣已經有人秘密生產NK細胞,每半年注射一次,用於抗衰老」。
「鑑於DR成員數量,這將是一項不錯的穩定收入來源」,進一步討論在NK細胞成為「賣點」前,需要解決的幾個技術問題。
王霞1988年8月8日於北京市出生,解放軍藝術學院畢業,中央歌劇院著名女高音歌唱家,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世界傑出華人基金會常務理事。
王霞多次來港注射幹細胞分泌素,是DR集團熟客。
2011年8月,王霞來港,向周向榮透露,到日本接受療程專家小田治範教授MNK療程,改善痛症。
周向榮與王霞一同到日本,與小田治範會面。
小田治範講述MNK療法,包括NK細胞及CIK細胞,周向榮夫婦讓小田治範抽血,培植NK細胞。
周向榮有意與小田治範合作,小田治範一直不肯透露,培養NK細胞的培養液成份,合作計劃告吹。
李光輝1963年在台灣出生。
1996年,李光輝成為英國雪菲爾大學精神醫學博士時,擁有「液態氮儲存後復甦再增殖」專利技術。
李光輝在台灣常現身電視談話性節目,擁有相當知名度。
2011年,李光輝成立細胞儲存公司光輝生命醫學,推出「NK 細胞體外複製技術」,設立「自體免疫細胞儲存銀行」。
2011年9月9日,陳冠忠在一封題為「李光輝NK細胞技術授權條件」電子郵件中告知周向榮,他嘗試安排從台灣轉移NK細胞技術,所需費用將「超過一千萬新台幣」(二百五十萬港元)。
9月14日,李光輝電郵來的協議,費用高達一億新台幣,協議內容指療程用作抗癌,非保健用途,周向榮拒絕合作協議。
六小時後,李光輝再來電郵,願恴改為拆帳、抽佣20%方式,與周向榮合作。
周向榮認為李光輝「180度咁轉」,「有啲唔妥,唔做」。
9月15日,周向榮收到小田治範電郵,提出類似技術轉移提案。
周向榮與麥允齡參與一個飯局,王霞在席間稱出現更年期徵狀,影響演出,接受「NK療程」。
出席飯局的小田治範,分享使用「NK療程」經驗。
飯局後,麥允齡收到「NK療程」文件,小田治範表示,「NK療程」在保健美容中也有使用,沒有副作用,在日本為高度先進技術。
10月18日,周向榮獲悉,輸入NK細胞到香港並不違法,只要任何宣傳資料中沒有做出任何藥用聲明便可,但不能作為廣告。
周向榮有意引進NK細胞技術,APSC醫務總監鄭彥銘教授指出,早幾年醫學文獻指出,注射NK細胞過程會引起肺積水,周向榮暫停計劃。
CIK/AI療程,正式學名叫「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應用免疫」,涉及細胞療法。
「CIK」源自於細胞激素誘導的殺傷細胞(Cytokine Induced Killer cells),這些細胞洗滌純化後重新導入人體。
「AI」代表過繼性免疫療法(Adoptive Immunotherapy)
CIK是一種特殊免疫細胞群,由T細胞、NK-T細胞和NK細胞的不同細胞族群組合而成。
從人體抽血,分離淋巴細胞在體外培養和操作,收集培養細胞,用磷酸鹽緩衝液(PBS)洗滌純化,懸浮在PBS與白蛋白中使其穩定,分化成CIK,進行十四至二十一天培養放大,製造出CIK細胞製劑,輸回抽血者體內。
麥允齡在中文大學讀醫學系,得知NK與CIK細胞很相似,兩者均以洗滌白血球,助人體維持抵抗力。
2006年,麥允齡畢業後,對醫學美容感興趣,再讀皮膚科課程。
2009年加入DR集團。
2011年11月,DR集團交給香港科學園周年業務匯報文件中,首次提及CIK快速培增繁植。
香港科學園無提出反對,或要求APSC提供任何文件。
周向榮花費四、五百萬元裝修APSC,設有無塵室、多間實驗室,擁有病毒測試機器、生物安全櫃,設備先進。
APSC擁有兩個實驗室,有八百名員工,聘有三名固定醫生,十名代診醫生等。
APSC提供儲存臍帶及臍帶血等服務,年利潤高達一億四千萬元。
周向榮積極籌備將DR集團上市,APSC需要得到生產力促進局的GMP(良好生產規範)認證。
11月9日,周向榮發給包括陳冠忠在內的多位科學家的電子郵件中表示,對生產力促進局關於GMP合規諮詢費報價感到不滿。
周向榮總結:「看到報價後,我完全無法估計最終需要支付多少錢才能獲得GMP認證」。
2012年,DR集團經多年發展,全港有三十八個服務點,會員人數超過三十萬。
DR集團為增加顧客信心,成立有三間分店的「美塑醫務中心」,聘請多名醫生,為客人做激光、肉毒桿菌注射、抽脂等逾百項療程。
廣州軍區總區醫院肖揚教授,是廣東省造血幹細胞移植專家組及醫療事故鑒定專家庫成員 。
2000年,肖揚開展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白血病、淋巴瘤、骨髓瘤及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累計完成各種複雜移植近八百例,移植療效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2009年,肖揚通過總後衛生部專家組審核批准,領銜開展多項有關免疫細胞及間充質幹細胞臨牀研究,包括DC CIK(樹突細胞結合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
2012年1月27日,周向榮與肖揚,簽署兩年顧問合約,聯絡人是陳冠忠。
陳冠忠培植DC CIK細胞有不明白之處,可直接聯絡肖揚或他的下屬。
麥允齡月入二十萬元,較醫院醫生收入多一倍,進行超過三千個療程,包括吊線手術、注輸臍帶幹細胞分泌素等,從未出過事故。
DR集團安排麥允齡到廣州軍區總醫院學習DC CIK療程,將處理後的血液,輸回客戶體內。
2月,DR集團推出一項細胞療法,稱為「CIK/AI」療法,集團內部稱為「AI」。
「AI」療法是從人體抽取血液,送到APSC實驗室進行特殊培養,之後再輸回人體。
DR集團員工大會上,周向榮首次介紹「AI」療程,說療程在深圳軍區醫院都有,自己也接受療程,身體好了,叫員工推銷,成功推全套療程,可得一萬二千元佣金。
2月7日,周向榮、陳冠忠、麥允齡,在旺角華僑中心美塑醫療診所任職陳永崇醫生、DR集團高層,前往廣州軍區醫院學習DC CIK細胞治療。
肖揚指出,DC CIK細胞只有二十八日壽命,經十二至十五日培植後,打回人體內只有十數天壽命,毋須加入白蛋白。
2月8日晚上八時半,「AI」療法尚未準備就緒,永聯(香港)有限公司發布一份員工通告,宣布將於2012年3月中旬,推出「AI」細胞治療服務。
通告中稱:「目前,我公司是香港首家提供此類服務的公司。不過,我收到消息稱,『楊某』醫院(香港養和醫院)將於年底提供NK細胞治療服務。」
「AI」治療將提供給已知的常客,每次輸液(包括體檢)費用為五萬九千五百元,三次輸液可享10%折扣。
員工被告知不得向陌生人銷售,也不得向任何在該公司接受過少於三次治療的人銷售。
周向榮向陳冠忠發送兩份文件,一份名為「NK細胞培養設備和試劑」,另一份名為「DC CIK細胞培養流程」。
「DC CIK細胞培養流程」兩頁文件是處理DC CIK細胞方案,是肖揚在廣州之行期間分發,陳冠忠沒有帶回香港。
2月9日,DR美容中心員工被告知,可以向顧客展示廣州的宣傳單,敦促管理人員培訓員工,向顧客推銷「AI」療法。
2月14日,陳冠忠完成向客戶第一筆「AI」銷售。
DR集團向銷售人員發出通知,提到「美高梅」(MGM,意為「會員送會員」),鼓勵會員帶「飛彈」(客戶的朋友)來,第一次帶客戶消費超過十萬至二十萬元的「美高梅」,給予10%至20%現金獎勵。
DR集團與一家信用卡公司,推出客戶毋需向信用卡公司申請,可以自動分期付款。
員工被鼓勵引導顧客申請這家公司信用卡,申請新卡最多的中心,經理獲獎勵三千元。
銷售業績最高的銷售人員,名字會刊登在內部通告,在月度例會上獲得獎品以示鼓勵。
2月22日,陳冠忠按周向榮指示,再次前往廣州軍區醫院,觀察DC CIK製備與輸注過程。
2月27日,陳冠忠向周向榮發送一封電子郵件,提出願意抽取自己的血液進行DC CIK實驗。
2月28日,DR集團安排兩名高級經理周綺華與「阿肥」,到旺角華僑中心診所接受「AI」療法,陳永崇為兩人抽血,預計3月19日回輸。
3月1日,DR集團尚未準備好推出「AI」療法,DR美容中心已進行市場推廣,銷售給顧客。
銷售人員被鼓勵主動尋找客戶,「不要輕信客戶聲稱自己住在公共住宅或租賃房屋,要與客戶溝通,讓他們覺得你關心他們,從而了解他們的實際背景。」
「最好的顧客是『美高梅』的顧客,富人的朋友大多本身就是富人。『飛彈』介紹的『美高梅』大多品質優良…」
美容顧問會因獲得顧客感謝信得報酬。
鄧銘權擁有生物化學博士學歷,2009年在永怡荃灣實驗室,任資料搜集員,為DR集團在香港科學園開設APSC做前期準備。
鄧銘權工作未滿一年,英國一個慈善機構資助他到牛津進行有關癌病的研究。
周向榮在鄧銘權離職後,每月仍資助他五百英鎊(約5127港元),要求他為培植頭髮幹細胞等題目做資料搜集。
2011年5月,周向榮透露公司打算上市,邀請鄧銘權「回巢」任職永怡研究經理,為DR集團不同項目申請專利,協助DR集團與本地大學合作。
2012年2月,鄧銘權到過廣州軍區醫院學習,回港後準備培植DC CIK細胞時出現問題。
3月13日,DR集團總經理朱美沁,要求鄧銘權再到廣州軍區醫院,觀察DC CIK培植方法。
3月14日,鄧銘權回到香港,仍未掌握DC CIK培植方法。
3月19日,美容院經理被鼓勵教導員工多聯絡顧客,包括「金鵝」(有錢人)。
3月28日,第一位顧客接受「AI」療程,因細胞數量不足,取消回輸。
3月30日,麥允齡得知療程已通過第二階段測試,認為療程「好安全」,進行首次「AI」療程。
4月1日,華壽恩受聘出任DR集團旗下中華專業化驗有限公司董事,即DR集團旗下的ASPC,在臍帶血儲存項目,申請美國血庫協會認證。
4月2日,DR集團溫莎醫療中心發出內部通知,提供一份免責聲明,供顧客在接受治療前簽署。(詳情請看附件《溫莎醫療中心免責聲明》)
工作人員被告知,要向顧客解釋「AI」細胞療法,總體來說非常安全。
工作人員被告知,顧客必須簽署「AI細胞治療注意事項」,這份「免責聲明」使公司免於「許多卑鄙無恥、身無分文的顧客提出無理退款或賠償要求」。
工作人員被鼓勵,顧客如不講理,偷偷錄製音訊和視訊。
DR集團替客人培植完「AI」細胞後,首先儲存在液態氮缸中,把部份細胞拿出來測試細菌,需要回輸便從液態氮缸取出「AI」細胞。
4月20日,麥允齡為DR集團首位客人接受「AI」血製品回輸。
DR集團以洪金寶及歌手胡渭康為代言人,集團員工積極推銷,有三十九名顧客,簽約接受「AI」療程。
5月,陳永崇擔心「AI」療程中的培植血液存在感染風險,尤其對人體有未知結果,向周向榮提及顧慮,要求請辭。
周向榮不願意,要按合約,索賠幾百萬至千萬元。
陳永崇回應:「咁樣唔公平,我決意走,你要我賠幾千萬,我會請律師,用幾十萬元同你打官司。」
雙方同意由陳永崇改簽一份合作協議,於2012年8月離職,以免影響DR集團上巿有重要員工變動問題。
陳冠忠每月薪金由二萬加至四萬五千元,與集團APSC實驗室總監華壽恩、擁有牛津大學博士學歷的集團研究經理鄧銘權薪金相約,惹來鄧銘權不滿,陳冠忠要求離職。
周向榮安撫兩人,暫緩陳冠忠加薪幅度。
陳宛琳原名陳愛蓮,1991年與在灣仔譚臣道開設明記美食茶餐廳的楊錦開結婚後,誕下女兒楊珮瑩,兒子楊佳叡。
聲稱懂風水、改名的相熟女保險經紀建議,陳愛蓮若改為「陳宛琳」,會旺夫益子,身體健康,陳愛蓮改名為陳宛琳。
2009年,陳宛琳施手術割除子宮後,較難入眠,容易感到疲累,到DR集團銅鑼灣中心,由中醫師饒康怡診症及調理身體。
端午節時,陳宛琳會送糉給DR集團職員吃,待饒康怡有如朋友。
2012年5月18日,陳宛琳到銅鑼灣麥當勞大廈,銅鑼灣醫學光學美容有限公司,簽下免責聲明,成為第四十一名「AI」療程顧客。
DR集團姓陳女醫生向陳宛琳解釋「AI」療程,會替陳宛琳抽取100 CC血液,份量就是「半包維他奶」,再培殖「打番喺身體」,增加白血球數目,攻打變種細胞,令身體不再儲存不好的細胞。
姓陳女醫生替陳宛琳抽血,預定6月22日回輸。
5月23日,周向榮向陳冠忠與另外兩名科學家發送電子郵件,要求三人確認DC CIK細胞是否不需要進行核型分析,原因如下:
- DC CIK細胞是分化細胞,壽命僅為二十八天。
- 中國軍區總醫院不進行此項工作。
6月6日,陳冠忠收到一封電子郵件:「根據DR指示,自6月1日起無需進行染色體核型分析」。
6月22日,陳宛琳到DR集團回輸「AI」。
饒康怡問陳宛琳:「覺得點?」
陳宛琳回應說:「幾好、精神咗。」
周向榮胞姐周欣欣(DORIS)是懲教署高官,任職員訓練院院長、芝蔴灣戒毒所高級監督。
2004年,周欣欣負責調查一宗疑犯在荔枝角收押所吊頸自殺案。
2011年,周欣欣患肺癌,接受肺部切除手術、電療、化療等,有血脂高、睡眠窒息症。
2012年7月,周欣欣癌細胞復發,周向榮帶周欣欣去DR集團另一顧問、港大醫學院教授連祺周看診。
連祺周在新加坡、馬來西亞醫院試過CIK療程,推薦周欣欣回內地接受CIK療程。
連祺周強調,周欣欣是癌症後期,不能寄望全部好轉,但會延長生命期減少痛苦,因為只用自己細胞,療程安全及無副作用,「少少發燒唔算咩野,因為佢有CANCER,成日都發燒。」
周欣欣不想在廣州逗留二至三個月,沒有到廣州接受CIK療程。
7月24日,周向榮向陳冠忠與其他科學家發送電子郵件,要求他們進行「DC CIK細胞及腫瘤細胞培養研究」。
8至9月期間,陳冠忠向周向榮表示,「AI」血製品放在液態氮缸儲存,再拿出來溶雪使用,會有損耗,建議先把血液冷藏,在客人回輸前十六天才開始培植。
麥允齡為二十一名顧客提供「AI」療程,顧客均沒有表示身體不適。
9月12日,陳宛琳到「美塑療法」抽血,送往APSC處理,預定10月3日回輸。
9月14日,周欣欣接受「AI」治療,是第四十四名顧客,麥允齡為周欣欣抽血。
周欣欣是癌症病人,可提早於9月29日回輸。
在實驗室處理過程中,四份血液受到污染。
9月29日下午四時四十五分,周欣欣回輸「AI」血製品後感到不適,持續發燒高達攝氏40.3度,一天內腹瀉達八至十次,排出黃色及水狀物體,身體呈紅色,仍然發燒及有氣促。
麥允齡以為是注射後引起免疾系統問題,為周欣欣注射相關藥品。
周向榮向陳冠忠查問有無驗菌,陳冠忠回應說「有」。
10月3日,DR集團物流主管林渭明接到通知,下午四時至六時半,有三名顧客在DR集團位於銅鑼灣的中心,接受「AI」回輸。
三人回輸時間相隔太長,不能一次過送三份「AI」。
林渭明先安排司機曾招來,在科學園領取黃鳳群血液到銅鑼灣。
再安排另一職員洪永忠,以其他方法運送陳宛琳血液。
林渭明負責運送王靜波的血,在實驗室接待處領血,放入手提冰箱,乘坐的士到銅鑼灣,過程大約四十至四十五分鐘。
下午四時,麥允齡在銅鑼灣的中心,為黃鳳群、陳宛琳、王靜波回輸「AI」。
下午四時三十分,黃鳳群回輸後出現發燒徵狀,一直不適,留在美容集團。
下午五時四十五分,陳宛琳接受回輸後離開,返回茶餐廳工作。
晚上六時半,王靜波回輸不到十份一時間,表示不適及發冷,麥允齡停止回輸。
麥允齡以為是免疫反應,為兩人注射抗生素,在垃圾桶拾回回輸的點滴袋,寫上兩人名字,叫職員送到APSC檢查,安排DR集團職員陪同兩人返家。
麥允齡致電陳宛琳,陳宛琳表示有輕微不適,已回茶餐廳工作,拒絕返回診所接受檢查。
晚上八時許,陳宛琳回家,面色比平日黑,有發燒及發冷症狀,神志模糊,在廁所內睡覺。
楊珮瑩以為陳宛琳打瞌睡,拍門說:「唔好釣魚。」
陳宛琳醒後,回到睡房睡覺。
晚上十時,楊佳叡回家後,收到DR集團女職員JOYCE電話,要找陳宛琳,陳宛琳不願聽電話。
楊佳叡回覆JOYCE,JOYCE叫陳宛琳「好好休息」。
楊佳叡追問陳宛琳是否不適,陳宛琳回應發燒。
楊佳叡與楊珮瑩,陪同陳宛琳到診所求診。
陳宛琳未披露接受「AI」療程,只聲稱辛苦,醫生診斷為感冒,處方輕量抗生素。
陳宛琳回家後說口渴,楊珮瑩購買保礦力,以一比一溝水方式讓陳宛琳喝。
周向榮獲悉三人病倒,致電陳冠忠,陳冠忠向周向榮保證,已對三人的「AI」進行細菌檢測,相關報告將於次日送達。
周欣欣發高燒、肚瀉八至十次、未能呼吸,送到伊利沙白醫院接受治療。
10月4日,陳冠忠與華壽恩,到美國波士頓參加美國血庫協會(AABB)的評核員研討會。
陳宛琳與丈夫楊錦開到茶餐廳工作。
早上八時許,楊珮瑩接到楊錦開電話,說陳宛琳在茶餐廳不適,叫楊珮瑩帶陳宛琳返家休息。
陳宛琳完全行不到,全程由楊珮瑩扶着。
陳宛琳回家後,坐在梳化上,面發黑閉着眼,稱「仲辛苦過生仔」。
楊錦開母親見陳宛琳情況無好轉,叫楊珮瑩帶陳宛琳看醫生,陳宛琳叫楊珮瑩召的士去麥當勞大廈。
早上十一時,楊珮瑩乘的士陪同陳宛琳到銅鑼灣麥當勞大廈十二樓DR集團,陳宛琳找美容顧問Joyce,Joyce當夜更,未回到中心。
陳宛琳要求找麥允齡,麥允齡不在銅鑼灣分店。
銅鑼灣分店資源增值經理鍾慧瑩,見陳宛琳身體不舒服,通知DR集團總部,公司建議召救護車。
鍾慧瑩致電灣仔警署說:「我哋呢度係美容院,有個客人身體不適。」
電話轉駁至救護站,鍾慧瑩說:「客人呼吸困難,嘴唇發紫,仍然清醒」。
救護車到達後,消防總隊目吳遠成問陳宛琳情況如何,陳宛琳未能回答,楊珮瑩說陳宛琳發燒,感到很凍。
吳遠成看見陳宛琳面黑、嘴唇發紫,仍可以對答,測到血含氧值97%,吸了氧氣後升至99%。
(95% 至100% 血氧含量屬於正常。)
救護員蘇智龍看見陳宛琳臥在一張按摩牀上,面部和嘴唇是黑色,仍可以對答。
中午十二時,鍾慧瑩陪同陳宛琳到律敦治醫院,留在醫院陪伴楊珮瑩,通知公司陳宛琳病情進展。
急症室醫護人員會因應病人情況,有五種分類:
第一類、危殆:因嚴重事件或意外引致有即時生命危險,主要維生指標極之不穩,如心臟停止跳動、血壓低或呼吸微弱,這類病人不需等候,立即由醫生搶救。
第二類、危急:主要維生指標處於邊緣情況,可能有生命危險,須於十五分鐘內接受治療及密切監察病情。
第三類、緊急:主要維生指標較為穩定,但情況嚴重,必須盡早處理,最好在三十分鐘內見醫生。
第四類、次緊急:情況較輕微,但需要處理,可等候一段時間。
第五類、非緊急:病情輕微及穩定,如輕微擦傷,此類病人可長時間等候,沒有病情惡化風險。
陳宛琳到律敦治醫院時,四肢已發紅和發紫,分類為僅次於危殆病人的「第二類危急病人」。
陳宛琳仍清醒對楊珮瑩說:「無事嘅,唔使擔心。」
陳宛琳體溫高達攝氏40.3度,血壓低、血液含氧量低,有竇性心律過速問題。
急症室醫生陳幼吾初步診斷為「敗血性休克」,有生命危險。
陳宛琳對陳幼吾說,前一日接受DR美容中心注射,點滴式注射歷時約三十分鐘,夜晚開始發燒,腹瀉三至四次,沒有咳嗽、流鼻水,泌尿系統毛病,近期沒有外出旅遊。
麥允齡在DR集團旺角華僑商業中心完成眼科小手術後,收到集團總經理朱美沁來電,得知黃鳳群入了律敦治醫院深切治療部、陳宛琳到銅鑼灣中心求診後,送到律敦治醫院。
麥允齡到達律敦治醫院急症室,陳幼吾向她查詢,在急症室醫療記錄檔案上寫:「DR美容中心(負責醫生)、白血球細胞、病人接受第二次治療」等資料。
陳宛琳血壓低和不穩定,皮膚又暖又紅,顯示她受細菌感染程度相當高。
陳幼吾按程序與護士一同送陳宛琳上深切治療部(ICU)。
陳幼吾認為陳宛琳受細菌感染,抽血「種菌」,處方多巴胺作強心藥,為陳宛琳靜脈輸液,輸了一公升生理鹽水。
麥允齡與周向榮通過四次電話,問:「知唔知有咩原因搞到咁樣?」
周向榮回應說不知道。
在深切治療部當值的高級醫生廖維滔,發現陳宛琳身體狀況差劣,包括血液循環系統有問題,令皮膚呈灰黑色,腎臟功能明顯下降,需即時洗腎。
陳宛琳入院前數小時,陳幼吾在急症室接收有敗血性休克的黃鳳群。
陳幼吾認為兩名人病情與病歷類似,懷疑不是個別病例,向衛生署通報事件。
衛生署其後發現,周欣欣接受「AI」療程後受細菌感染,入住伊利沙白醫院。
衛生署通知警方協助調查,看是否有大規模感染,或有其他受害者。
灣仔重案組派警員圍封DR美容中心銅鑼灣分店、位於大埔科學園的APSC,找尋肇事原因。
陳冠忠收到消息後,由美國撥打國際長途電話給 APSC工作人員,指示他們從傳遞箱中取出三個小瓶或試管,進行內毒素和支原體檢測。
下午一時,DR集團女文員吳彩婷,收到陳冠忠電郵,要求將陳宛琳三人的「AI」測試報告電郵給他。
數小時後,陳冠忠發電郵指示吳彩婷,將報告日期由2012年10月4日改為9月26日,加入徽漿菌及內毒素報告。
朱美沁秘書Michelle,將陳宛琳三人的鹽水袋及試管,交給化驗師葉鳳萍男下屬張曉嵐(Manton Cheung),測試有否細菌。
葉鳳萍見到液體有少許混濁,上面寫有名字,心知有大事發生,着張曉嵐寫清楚接收樣本時間、樣本源自鹽水袋還是試管,吩咐做好消毒清潔程序,才將樣本內的液體放入樽內。
晚上七時許,Michelle拿一份名為「AI return Test」報告,叫葉鳳萍簽名。
葉鳳萍見報告上有陳宛琳名字,以無做過報告內的測試,拒絕簽名。
葉鳳萍透過科研中心職員的電話,越洋致電陳冠忠,查問報告內的內毒素測試,向陳冠忠說不會簽署。
陳冠忠回應:「無嘢!OK,唔簽就算!」
葉鳳萍上司、實驗室總監華壽恩不在香港。
葉鳳萍發電郵給陳冠忠,要求提供該報告列出「AI」的標準作業程序、品質管理程序、確保客人安全的產品測試、測試人員受訓記錄等,留下自己私人電郵作聯絡。
陳冠忠安排張曉嵐,用普通生理鹽水檢測,偽造一份三名患者結果均為陰性的報告。
檢測結果處理日期,為2012年9月26日。
陳冠忠電郵吳彩婷,叫她拿張曉嵐的報告,給葉鳳萍簽名,葉鳳萍拒絕。
下午七時四十分,吳彩婷按Michelle指示,將三份測驗報告電郵給朱美沁、鄧銘權、周向榮。
陳冠忠將三名顧客檢測結果,透過一封電子郵件發送給周向榮。
晚上八時,陳宛琳開始昏迷。
晚上十一時,麥允齡到警署錄取口供至凌晨四時。
10月5日,伊利沙伯醫院醫生方嘉穎化驗周欣欣血液樣本,發現含膿腫分枝桿菌(MAB)。
MAB屬致命細菌,皮膚、肺部感染病例在香港不罕見。
10月6日,陳宛琳的種菌化驗,確定感染MAB。
一般MAB感染個案,種菌需時七至十日,數量才達至可偵測水平,陳宛琳的血樣本,只需三十四小時已偵測到MAB,反映血液內MAB含量驚人。
陳宛琳體內各處都受MAB感染,細菌幾乎透過血液在全身游走,是廖維滔行醫以來見過「最災難性」,即時處方三種針對性抗生素。
廖維滔追查陳宛琳感染源頭,根據醫療記錄聯絡DR醫學美容,致電麥允齡。
麥允齡透露陳宛琳曾接受兩次「AI」治療,有關治療按照廣州標準程序進行,第一針完全沒有問題。
廖維滔得知事件後感到錯愕,據他所知,「AI」療程只處於實驗階段,需在嚴重安全監控下進行,從沒想「AI」療程會被當成美容服務,質疑DR醫學美容是否有能力確保血液製品不受污染。
晚上,陳冠忠由美國返港,到周向榮位於太子的寓所,寓所門外聚集很多記者,陳冠忠離開。
周向榮收到朱美沁電話,透露陳冠忠不想返工。
周向榮致電陳冠忠,要他向警方解釋。
陳冠忠答應,但只會向警方透露培殖「AI」細胞程序,「所有化驗啲嘢都唔會講」。
10月6日,周向榮舉行記者會,解釋「AI」治療方式,承認尚未證實「AI」治療是否真的有效。
周向榮聲稱自己只是DR集團的「投資者」,DR集團將客戶轉介給醫生,其他醫生也在香港進行此類治療。
周向榮召開記者會後,向員工發通告:「雖然多名律師、公關叫我不要出來,為了公司將來,我覺得都要勇敢出來,面對傳媒質詢、責罵及道歉,我都係事件受害人,我的姐姐都得了重病、我的生意大大有損,我完全不知發生甚麼事,做了四十幾個『AI』好好的,忽然間有四個重病,醫生估計感染細菌,但菌從何來? 」
「今次忽然受到無妄之災,別人做錯事都會直接影響自己,今次我不知道哪些人做錯了,錯在哪裏?」
2003年,香港爆發「沙士」(SARS)期間,香港大學醫學院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是首位確認「沙士」是由冠狀病毒,而不是其他衣原體或其他病因形成,成為全球第一個確認「沙士」是由冠狀病毒造成的學者。
袁國勇認為病毒可源自果子狸等野生動物,被譽為「抗沙士英雄」。
2004年,袁國勇獲港府頒授「銀紫荊星章」表彰。
袁國勇收到醫院醫生求助,要求給予專家意見。
袁國勇到醫院看診,王靜波情況非常嚴重,需要截肢。
陳宛琳昏迷,用手指按四肢出現青瘀,多個器官衰遏,腦部、肺部及尿受感染,診斷為敗血休克症,即細菌感染。
袁國勇提取陳宛琳血液樣本作基因分析,發現MAB含菌量非常高,未種菌情況下,在顯微鏡的微器鏡下,發現一毫升血液有十萬個MAB。
種菌二十四小時後,血液MAB含菌量是巨額(HUGE),紅血球附近充塞一群MAB細菌,情況極不尋常。
MAB生長速度,需要6.32小時才能培養到陳宛琳血液MAB含菌數量。
正常情況下人體血液不會存有大量MAB細菌,排除意外感染可能性。
陳宛琳血液內只找到MAB,若意外感染,應會找到其他不同種類細菌。
涉案血液樣本在一小時內,由大埔科學園送到銅鑼灣DR集團美容分店,顯見並非在運送途中受到感染。
10月10日,陳宛琳逝世,死因是MAB敗血症引起「多重器官衰竭」。
10月12日,總督察王振業按衛生署要求檢取證物,陪同香港大學微生物專家袁國勇教授、李嘉豪教授、血液及血液腫瘤科專科梁憲孫教授等人,進入APSC實驗室蒐證。
10月13日,法醫林衛國驗屍時發現,陳宛琳多重器官衰竭,全身發脹,皮膚泛紅及出現紫斑,形成水泡,有表皮脫落。
肺及腎等組織均驗出MAB,出現瀰漫性血管內凝血,影響血液供應導致內出血。
脾臟及肺等器官出血,肺部阻塞,部份腦組織長時間缺血及缺氧壞死,多重器官衰竭,最終不治。
10月17日,袁國勇協助警方到大埔科學園APSC調查,陳冠忠接待及講解「AI」療程。
袁國勇找不到涉案細菌源頭,分別在分離機機身及吸管輔助器(pipet-aid)找到MAB,認為交叉感染可能性較大。
袁國勇通知警方有關結果,警方之後檢走受污染的設備調查。
周向榮與周鳳仙,往APSC了解實驗室運作,陳冠忠作出示範,職員拍了一段約一小時片段。
周向榮與陳冠忠,討論吸取細胞組織的移液管吸器槍的接口位,為何會驗出有MAB。
10月18日,陳冠忠被警方問及血液製品是否做過任何「污染檢測」?
陳冠忠回答:「我不是化學家,這不是我的職責。公司也沒有要求我做這個步驟。我也沒有這樣的專業資格。因此我沒有做過。」
10月23日,楊錦開及楊珮瑩,召開記者會。
楊錦開說妻子一向身體健康,不特別愛打扮,十分節儉,對她光顧美容中心毫不知情,直至醫院通知,指他的妻子入院才知悉事件,至今也不明妻子為何會接受如此高風險療程。
「我都好想知點解,如果一早知,我唔會畀佢去,大家都覺得佢唔係會做呢啲嘢嘅人,有街坊甚至喊咗出嚟。」
「好難過,太太無端端做咗白老鼠,我無咗個老婆,仔女無咗阿媽,成個家散晒。」
DR集團至今未接觸他們,對他們痛失至愛顯得漠不關心,對此深感憤怒。
「點解香港咁文明嘅社會,醫療咁先進,人權咁有保障,都有呢啲事發生?我太太死得不明不白。」
楊錦開已向警方提供資料,希望當局徹查真相,從速打擊無良美容集團及商人,會先處理好妻子後事,之後才考慮索償問題。
11月18日,陳宛琳在紅磡福澤殯儀館設靈,喪禮以道教儀式進行,出席喪禮的除陳宛琳生前好友與家屬,亦有茶餐廳客人。
來自佛山的親戚在靈堂外難掩憤慨:「間醫學集團,香港政府一定要徹查!」
藝人黃夏蕙瞻仰遺容後表示,陳宛琳面部發黑,「好似中過毒咁。」
協助陳宛琳家人的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到靈堂致祭,對DR集團至今拒與陳宛琳家屬聯絡,沒有任何慰問與道歉感到遺憾,促請警方盡快完成事故調查,給陳宛琳及家人一個交代。
2012年12月,周向榮叫停所有「AI」培增技術,淡出DR集團,轉趨低調,DR集團多間分店易手。
案件一直沒有進展,楊錦開與家人飽受精神折磨,每次拿起妻子舊照都不禁流淚。
「都會好掛住太太,發夢見到佢呀!」
楊錦開坦言,妻子去世後,想過結束茶餐廳生意,全力處理太太案件,深思熟慮後,有感案件或無了期,不可以「停晒手」,最終繼續營業。
楊錦開相信,要回復正常生活,需要慢慢適應,慶幸家人支持為他帶來動力。
DR集團事後一直無人聯絡過他,他對整件事充滿疑問:「作為丈夫都唔知發生乜事,我只知(妻子)去做facial,命都無埋。」
「驚佢哋(警方)丟淡咗,驚佢擺低咗三五七年,分分鐘十年。」
楊錦開每個月都致電警方,查詢調查進展,警方不斷拖延。
楊錦開身兼母職照顧兩名子女,感覺無助。
2013年4月,華壽恩離開DR集團,APSC仍未取得美國血庫協會認證。
5月,周欣欣出院後退休。
7月,科學園以APSC未經同意製作「AI」培植,無GMP認證,違反租約,雙方達成和解,APSC遷出科學園。
王靜波遭學校不再續約,未能再擔任小學教師工作。
10月3日,案件發生一年後無任何進展,楊錦開身穿黑服,手持「給至愛的亡妻,誰能還你公道?可使你得享安息?」
楊錦開向食物及衞生局代表遞交請願信,在政府總部門外默哀,要求政府盡快完成調查。
麥美娟指出,DR醫學美容集團有跡象易名繼續經營,擔心調查再拖延,陳宛琳家人更難追究。
2015年2月6日早上,警方調查兩年多後,上門拘捕周向榮、麥允齡、陳冠忠,落案起訴三人誤殺罪名,隨即於下午押解到東區法院應訊。
案中第一被告周向榮,第二被告麥允齡、第三被告陳冠忠。
三人被控於2012年10月10日,由於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誤殺)女子陳宛琳(46歲)。
三人都否認控罪,申請保釋,控方以案情嚴重為由反對。
裁判官最終批准周向榮以現金五萬元,麥允齡及陳冠忠各以現金二萬元保釋外出,須遵守不得離港、居於固定住址,定時到警署報到等保釋條件。
楊錦開得知警方採取行動,心情稍為「好番少少」,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會交由法庭及警方處理。
「起碼有個進展……還一個公道畀佢,未來目標是養育一對子女,還太太心願,養大啲細路,供佢哋讀書,等佢哋成材。」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DR事件十分複雜,警方需進行大量蒐證及調查工作,包括涉及化驗和法醫調查,以令律政司在技術上認為有足夠證據提出起訴,他向警方表示謝意。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解釋,即使「無心殺人」,有時都要因所作的疏忽或謹慎責任,或有時因無做某些作為,在法侓上構成「誤殺罪」。
2015年9月,陳宛琳遺產管理人楊錦開,入稟高等法院索償。
六名被告為銅鑼灣醫學光學美容有限公司、DR醫學美容集團創辦人周向榮、集團註冊醫生麥允齡、香港美塑醫務中心有限公司、集團技術員陳冠忠、APSC。
入稟狀指六名被告疏忽或違反合約或違反責任,導致陳宛琳在2012年10月10日死亡,入稟狀未列明具體索償金額。
2013至2014年,李光輝透過潘姓盤商,販售公司未上市股票,六度增資,公司資本從數百萬增至上億元。
2015年,李光輝任關西培靈醫院院長,自打「血癌細胞」植株到體內,藉此證明注射NK細胞,有足夠免疫力防癌,引發爭議後辭去院長職務。
2016年1月,《壹週刊》第764期,以四頁篇幅報導「免疫療法大解析」,全文沒提到NK細胞。
該篇報導引述《中國時報》一張培養殺癌細胞過程的圖片說明,提及「殺癌的細胞為T細胞、樹突細胞,培養需要嚴密監控,而殺手(NK)細胞已證實無效。」。
2月21日,李光輝委請律師研擬對《壹週刊》記者提告誹謗。
2017年4月27日,台北地檢署依違《證券交易法》、背信、詐欺等罪,起訴李光輝及潘姓盤商。
(2020年8月27日,台北地院一審宣判,依《證交法》詐欺發行有價證券等罪,判李光輝十年徒刑。)
2017年6月10日,案件開審前,陳冠忠妻子誕下一名女兒。
6月18日,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
周向榮(62歲),DR美容公司負責人、技術員陳冠忠(32歲)、西醫麥允齡(35歲),三人各否認一項誤殺罪。
6月19日,法庭遴選六男三女陪審團,預料審訊需時五十天。
案件由法官張慧玲主審,控方委聘專門處理人身傷害案件的資深大律師梁偉文擔任主控官。
6月20日,主控官開案陳辭時透露,案中包括死者陳宛琳、遭截肢的王靜波,康復但有一定程度永久傷殘的黃鳳群。
周向榮三人的行為,超越民事訴訟的疏忽,必須負上誤殺罪刑責。
6月21日,主控官繼續開案陳詞,DR集團知道「AI」療程,效用未經證實,所以只向熟客「秘密銷售」。
DR集團不只沒有確保產品符合安全標準,甚至只不盡不實地向三名光顧DR集團多年的死傷者指稱,「AI」療程只有發燒的副作用。
6月22日,控方宣讀控辯雙方同意的案情。
控方將2012年10月12日至11月7日,警方及衛生署分別在APSC檢獲證物,給陪審團傳閱,包括三名死傷者的滴漏袋、培植血液細胞的膠盒、試管等。
九名陪審團戴口罩、手套逐一檢視。
6月23日,陳宛琳丈夫楊錦開作供時稱,2012年10月3日晚上,回家時見陳宛琳疲倦地臥在牀上,說:「有少少唔舒服,有少少感冒徵狀。」
當晚,女兒陪陳宛琳看醫生,回來情況沒有好轉,楊錦開幾乎無睡過,不斷摸睡於他身旁的陳宛琳額頭,替她探熱,發現身體發冷,額頭「熱熱地」。
翌日早上,楊錦開如常回茶餐廳工作,陳宛琳到達茶餐廳,面青、嘴唇發黑,楊錦開着女兒陪陳宛琳看醫生。
下午,陳宛琳被送入律敦治醫院,他才知陳宛琳到了銅鑼灣DR美容中心。
楊錦開坦言不知發生甚麼事,直至警察知會,他才有少許眉目,陳宛琳曾在DR美容中心「打咗果啲針」。
陳宛琳平日節儉,楊錦開在案發前不知陳宛琳接受「AI」療程,若知道會有細菌感染風險,一定會阻止。
陳宛琳入院後插喉及昏迷,不能溝通,打手勢也不能。
楊錦開與陳宛琳說話,只見「佢都有流眼淚」。
楊錦開留在醫院期間,自稱DR美容顧問的TRACY問他,發生甚麼事,他回應:「我都唔清楚。」
陳宛琳延至10月10日過身。
袁國勇的報告指出,陳宛琳情況最嚴重,幾乎全身受感染,多重器官衰竭,入院六日後不治。
驗屍報告顯示,陳宛琳肺部及腎上腺出血,脾臟梗塞,肺、肝、腎均驗出惡菌,情況極不尋常嚴重,法醫從未見過身體健康的人,有如愛滋病人這麼多的惡菌。
楊錦開收到大新及恒生銀行職員來電,向陳宛琳追「卡數」,對方以他非卡主為由,拒絕透露金額。
楊錦開發現陳宛琳銀行戶口「唔見咗好多錢」。
「當時很亂」,沒計算過「唔見了幾多錢」,直至銀行綜合月結單寄來,楊錦開才知道,陳宛琳2011年至2012年9月,花費在DR集團已逾一百萬元。
庭上披露資料,陳宛琳曾向DR集團開出多張支票,包括:
1) 2011年4月13日,金額:16,000元。
2) 2012年4月2日,金額:58,000元。
3) 2012年4月17日,金額:115,000元。
4) 2012年9月20日,金額: 40,000元。
6月26日,王靜波坐電動輪椅由妹妹陪同出庭,三名警員協助她將輪椅搬上一級的證人台作供。
王靜波還未宣誓,禁不住情緒激動,與妹妹一同哽咽起來。
王靜波1952年在上海出生。
1979年從上海來港,任小學老師。
2008年在工展會認識DR集團,之後到集團做美容療程,但只做皮膚美容,絕不接受肉毒桿菌素(BOXTOX)或美容質酸療程。
DR集團美容顧問和經理,經常在王靜波完成美容療程後,不停推銷其他產品,否則不讓她走。
2012年,王靜波月入二萬八千元,兩個兒子,其中一名智障兼自閉,另一名沒有工作,她需要健康的身體,工作賺取薪金,照顧兒子、支付按揭貸款。
2012年9月12日,王靜波在DR集團銅鑼灣麥當大廈接受輸血後,職員表示要三、四周,待血液培殖後,便可以打回體內。
不久,王靜波收到DR集團美容師來電,表示可在9月20日返回DR集團回輸「AI」。
王靜波質疑只過了約一星期,沒有這麼快就回輸,美容師說要查一查。
美容師回電說搞錯了,數日後致電王靜波,約她於10月3日,回輸「AI」。
10月3日,王靜波前往DR集團途中,感到「好高興」,相信「今次回輸後,精神會好啲。」
王靜波進入麥當勞大廈十二樓,麥允齡與一位護士在現場,表示回輸只需半小時,之後取出一包「好杰米色」物品,用「好粗針筒」輸入回輸袋再注入王靜波身體,麥允齡與護士離開,留王靜波一個人在房內。
十五分鐘後,王靜波感到「全身好凍,震得好緊要,全部五臟六腑好似反轉」,大叫「好辛苦」。
麥允齡與護士按住王靜波手腳,王靜波身體震動得很嚴害,兩人按不住。
麥允齡除去王靜波身上的針,換了一包「乾液」注入王靜波體內,作用不大,麥允齡不斷叫王靜波休息。
王靜波痛楚一直沒有消除,留在房中至翌日凌晨十二時。
麥允齡給王靜波打了三支消炎退燒針及口服藥。
美容顧問JOJO及集團一名高層陪同王靜波,坐的士回家。
王靜波返回北角家中,情況未好轉,只能臥在床上,「昏昏沉沉」,感覺發燒,完全不能動彈,向學校請病假。
下午二時,麥允齡與JOJO到王靜波家中,與王靜波乘坐的士到九龍法國醫院。
麥允齡在的士上,沒有解釋甚麼,只是不斷為王靜波量度血壓,說血壓偏低。
王靜波送入法國醫院深切治療部,聽到麥允齡向法國醫院一名劉醫生提及「AI」。
JOJO說DR集團會負擔王靜波這次的醫療費。
王靜波被抽血、插喉化驗,不久看見醫院一疊文件,見到「敗血症」,要她截肢,她馬上說:「唔使啩,佢哋(DR)話啲反應,好快過。」
王靜波未能支付留院費用,找不到JOJO或麥允齡,劉醫生以政府醫院的藥「都好過我地」為由,將王靜波轉介聯合醫院。
在聯合醫院留院期間,王靜波整隻小腿與腳掌痛得「好似裂開咁」,兩隻腳又腫又凍又痛。
醫院開了兩個暖風機吹王靜波,她仍感到寒冷,腳之後又長了大水泡,由腳底一邊變黑,漫彌到腳趾、手指都是。
白血球指數正常值每微升四千個,王靜波每微升血液中少於一千個白血球,是非常低數量, 情況危險,護士在王靜波頸部打了一支針。
王靜波耳窩內幼細毛全部「甩晒」,影響聽覺,腦亦變差,為了「救命」,同意截雙下肢及右手四手指。
王靜波在庭上哭訴:「就係咁樣,手腳就係咁無咗,我需要健康,而家就係完全廢人一個。」
王靜波忘記支付給DR集團的總費用,控方在庭上顯示她在「AI」療程上一張發票,費用為十二萬六千元。
控方播放2012年9月12日,王靜波抽血前,與麥允齡的錄音對話。
王靜波坦言,若知道這個療程有不良反應,一定不會接受,麥允齡只講解療程會引發短期發燒、全身酸痛的感冒徵症,有關徵症會很快消失。
麥允齡無說過療程只是試驗性質,以及須自己負責。
麥允齡代表大律師盤問王靜波時提及,2012年10月3日,麥允齡替王靜波注射前,有解釋部份人輸注後會有發燒痠痛之類症狀,這現象屬正常,因為身體內新舊細胞「打仗」,王靜波表示同意。
6月27日,聯合醫院副顧問醫生及傳染病專科醫生曹育強出庭作供。
2012年10月4日,小學女教師王靜波轉介到聯合醫院,神志不清,血壓下降、腎肝功能下降、凝血功能不正常,患有敗血症休克,抽血培殖細菌,兩日後化驗後獲知該細菌是MAB。
MAB很少在人體找到,一般受外在環境感染。
院方只知道王靜波接受一個美容療程引致,感染的MAB「好嚴重」,令到血管「鬆咗」、血壓下降,影響心臟功能,院方即改用三種對付MAB的抗生素治療。
化驗期間,院方開了兩隻俗稱「BIG GUN」抗生素抗菌,使用抗甲狀腺藥,令血管再收窄。
2012年10月26日,曹育強負責跟進王靜波情況。
王靜波病情嚴重,需要服抗生素至少一年,或一年以上。
即使服用抗生素,因細菌感染嚴重和大量,令血管栓塞,血塊凝固,透過血液流送,到某個位便會塞住,期間血塊耗盡所有血小板和凝血功能。
王靜波小腿及手指愈來愈黑,與血栓塞有關,情況不能逆轉,兩小腿及手指壞死,若不截除,會感染細菌,威脅生命。
截肢後,神經系統仍感覺有小腿存在,引起痛楚,院方開一些舒緩肢體痛楚藥物給王靜波。
抗生素影響王靜波聽力,即使之後停用,已無法復完。
黃鳳群出庭作供,她於1956年在內地出生,在內地高中學業。
1985年11月來港與丈夫團聚,育有五名子女。
1993年做過脾臟手術,需長期服藥,有濕疹問題。
2007年丈夫逝世,黃鳳群在北角一家國際學校任清潔工,月入約七千元。
2009年,黃鳳群進行脾臟切除手術,需定期服藥及有濕疹問題。
黃鳳群在灣仔會展的美食博覽,購買DR集團「護眼寶」產品,開始接受DR集團的美容及淋巴推拿療程,費用約三千二百至三千六百元。
2012年8月,黃鳳群到DR集團接受美容皮膚療程時,美容顧問ANGEL與一名男醫生不斷推銷「AI」療程說:「培植細胞,打返你身體裏面,將好細胞打壞細胞,令到免疫力提升,可以改善濕疹。」
男醫生不斷說「AI」療程好處,收費十八萬元,黃鳳群若答應,可只付一半價錢,「只係得你一個。」
職員取了黃鳳群兩張信用卡,每張信用卡各付三萬元,再在銀行卡以EPS過數一萬元現金。
職員替黃鳳群做信用卡分期付款,她不知做了幾多期分期付款。
2012年9月12日,黃鳳群到DR集團位於銅鑼灣麥當勞大廈的中心,為「AI」療程抽血。
DR集團要求黃鳳群簽署一份文件,無人向她解釋文件內容,後來才知文件提到,療程可能有未知副作用,她要自行承擔療程全部風險。
10月3日下午四時四十五分,黃鳳群到中心接受回輸療程。
麥允齡無解釋過程或用儀器檢查身體,表示過程約四十分鐘,過了三份二時間,黃鳳群感到心翳及頭暈,麥允齡說問題不大。
黃鳳群在中心休息至凌晨,兩名女職員陪她回家。
回家後心翳住及感頭暈,感到「隻腳好熱,好似發燒咁痛」。
黃鳳群煲熱水浸腳,希望舒緩腿部痺痛,但仍因痛「瞓吓醒吓」。
10月4日早上上班時,黃鳳群感到步伐比平時慢,回到學校須即召救護車到律敦治醫院。
黃鳳群留院七個月,其中四十天在深切治療部,之後轉介到胸肺科隔離病房。
「自己唔識行」,要從新再學走路,「手腳硬晒、膊頭硬晒」,右手不能提高,要做物理治療。
腳趾燒到黑晒,現在走路時,「隻腳成日好重,好似打咗麻醉藥咁樣」。
惡菌已經破壞黃鳳群雙腿血管和神經,雖不用截去雙腿,但感染對她的破壞仍是「不可挽回」。
主控問黃鳳群,若「AI」只是實驗階段,未經證實,她會否接受這個療程。
黃鳳群哽咽說:「打我都唔會!」
控方再問:「若會受細菌感染,你會唔會做?」
黃鳳群說:「唔會,畀錢我都唔會!」
7月3日,在DR美容集團工作超過十年的資源增值女經理鍾慧瑩作供。
控方問鍾慧瑩,通告上有鼓勵員工「開發隱藏的導彈」,意思是甚麼?
鍾慧瑩解釋「導彈」是指客人,公司鼓勵員工跑數,嘗試找一些數個月未回來光顧的客人,不要以為對方沒有錢或不會接聽電話,就放棄推銷。
控方讀出一份通告,內容是中心有約兩成客人供完樓,提醒員工跟該批業主逐個傾,與客人交心,誠懇溝通,讓客人覺得DR員工「關心佢,為佢好,可以了解到客人實際背景」。
鍾慧瑩解釋,通告是希望員工不要給自己藉口,覺得上述客人沒有錢買療程。
控方再讀出另一份通告,內容提及做完「AI」療程,可能會出現發燒症狀,正常客人不會發燒,發燒的可能患有癌症,除發燒外,沒有聽過其他可能出現的副作用。
鍾慧瑩說,她不是負責「AI」療程員工,所以並不清楚。
控方說,通告要求員工向客人偷拍及偷錄。
鍾慧瑩回應,通告雖是這樣寫,但她沒有訓練員工偷拍和偷錄。
鍾慧瑩未作供完畢,向法庭表示獲告知只需出庭作供兩天,以為今日便可完畢,回家照顧三歲幼子。
法庭要她明天務須出庭,着她安排其他人照顧兒子,或帶兒子到法庭安排其他人照顧。
7月5日,陳宛琳女兒楊珮瑩作供稱,陳宛琳去世後於家中找到相信是陳宛琳使用的DR護膚品。
陳宛琳從沒有提及光顧DR集團仼何療程,不知道於DR集團花多少錢,從報章才得知陳宛琳接受「AI」療程。
饒康怡出庭作供後,離庭時有一批記者在庭外等候拍照。
饒康怡表現得十分抗拒,多次企圖擺脫記者但不成功。
跑離法庭時,記者從後趕至前面,一名記者與她相撞,記者眼鏡飛到地上,饒康怡亦跌倒。
另一名記者伸手想扶起饒康怡,她不理會,狠罵追拍她的記者「黐線」。
7月13日,曾為十名客人做「AI」療程,2012年8月離開DR集團的陳永崇出庭作供時說,午飯時與麥允齡閒談提及,「AI」療程若沒有做細菌測試,便有大問題。
陳永崇向周向榮提出安全問題,周向榮回應:「而家都無證據會發生呢樣野,因為全世界都無感染呢樣野。」
7月14日,現時私人執業的徐家俊醫生出庭作供時指出,他本身擁有自己診所,2012年6月起到DR兼職做代診醫生。
每次替「AI」療程客人抽血,可分到一百五十元,做「AI」回輸可分到一千元,其餘醫學美容療程,每次收費由一百至一千六百元不等。
在DR集團工作第一個月,平均每周工作一日,每次兩小時,月入約三萬多元。
之後兩個月每周工作日數增至兩至三日,每次兩小時,收入增至十萬至二十萬元。
2012年10月,每周工作四至五日,每次三小時,收入高達四十多萬元。
徐家俊說,製造「AI」過程有機會出錯。
醫學美容產品大部份均獲美國食物及管理局(FDA)或歐盟認證,風險較小。
他想主力做醫學美容,向DR集團要求盡量少接「AI」療程。
周向榮帶徐家俊參觀APSC,設備先進令徐家俊印象深刻。
他假設APSC員工及負責人,應是合資格持牌人士,無問周向榮有否為「AI」血製品做細菌測試。
8月22日,中大兒科、威爾斯親王醫院兒科顧問醫生及血液/腫瘤/骨髓移植部主管李志光教授,出庭作供時指出,內地用CIK療程治癌,不是實驗階段。
2008年至2013年,八百三十九個病人接受逾四千個CIK回輸療程,0.02%有低血壓風險。
這些數據全來自內地,除內地外,英美等地未能提供此等數據。
8月24日,香港大學內科學系名譽臨牀教授、養和醫院綜合腫瘤科中心主任梁憲孫醫生,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
梁憲孫指出,CIK療程增加白血球數量,效果屬未知之數,培植細胞一旦感染細菌,細菌數目可以數以百萬計地倍增,此療程不應施展在健康人體上。
8月30日,袁國勇以專家身份作供時指出,CIK療程至今未被世界醫學界推薦,只屬治療臨牀實驗第二階段試驗,最大問題是細菌感染,不能應用於健康人體身上。
9月1日,袁國勇接受辯方盤問時解釋,只有受過醫學專業訓練的醫生,才會理解到血製品受污染風險,理解到嚴重性,帶來的致命後果。
只有醫生,才可作醫療實驗室最終負責人,發生任何事故,若要追究責任,應由醫生負責。
9月4日,控方向陪審團宣布,經五十三日舉證後,控方已完成案情,日後審訊程序,將展開辯方案情。
9月6日,控方修訂麥允齡控罪,獲法官批准。
法官向陪審團解釋,麥允齡堅持不認罪,控方無證據顯示,醫生需要親自測試細菌病毒,故刪除控罪書這句。
資深大律師黃敏杰,擅長打刑事案。
(詳情請看附件《黃敏杰資深大律師部份刑事案件》)
黃敏杰代表周向榮出庭,向陪審團指出,周向榮可保留法律權利,保持緘默,但他選擇出庭作供,向陪審團講出事件。
周向榮自辯時指出,2000年後已停止應診,全力投身美容生意上,醫務中心由醫療總監帶領旗下醫生規管,DR集團只是投資在醫務中心硬件如儀材、租用地方等。
9月8日,周向榮於高院第二日自辯時指出,「我們做醫生最怕做犯法嘢,因為我們牌照跟住法律走」,2001年成立醫務中心後無再行醫。
2012年年中,周向榮忙於搞DR集團上巿,擔任集團董事,辭任APSC董事,集團總經理朱美沁負責對內管理。
2012年11月,周向榮收到APSC主管陳冠忠,實驗室總監華壽恩的傳真報告,指APSC不符合GMP規格,報告內容與之前「180度轉變」。
周向榮與朱美沁,從無要求兩人呈交報告,感到「好怪」。
懷疑兩人在2012年10月17日,見完袁國勇後,「寫咗啲咁嘅嘢畀我,係唔係想將責任推上去,推畀公司管理層呢」。
9月8日,周向榮於高院第三日自辯時指出,2011年前從未聽過何謂NK細胞,陳冠忠向他大力推薦NK細胞可移除早期癌細胞,可作保健美容用途,甚有前景兼安全、無副作用,更是集團「一個不錯穩定嘅收入來源」。
9月11日,周向榮於高院第四日自辯時指出,2012年推出「AI」 療程前,集團主要考慮三個重要範疇,包括「AI」 療程效果、安全性、合法性。
前兩項經台灣李光輝教授、日本小田治範教授、廣州軍區醫院肖揚教授確認,CIK療程效果很好、安全。
DR集團內部三名科學家,翻查資料及學術文獻,找到十五份文獻,均與三名教授所說一致。
一份來自上海的學術文獻顯示,一千二百一十四名病人中,副作用只是發燒、發冷,發燒溫度是37.5,沒有死亡報告。
周向榮表示,與肖揚教授交談後,知道國內不少人接受CIK療程作保健,並非「神秘療程」。
9月12日,周向榮於高院第五天自辯時說,很欣賞陳冠忠,CIK細胞增值由陳冠忠首先建議提出、拉攏台灣李光輝教授。
陳冠忠到廣州接受CIK細胞培殖培訓,提議抽取自己血做CIK療程,「想成為全香港第一個種CIK細胞嘅人」。
被問及事發後五天,周向榮發出員工通告指出,自己也是受害人,是何原因?
周向榮感慨地讀出醫學院的《希波克拉底宣言》:「我不會因為滿足自己的虛榮,危害顧客福祉,我亦會愛惜每個生命,因為它們是母親子宮裏最珍貴的禮物 。」
(詳情請看附件《希波克拉底宣言》)
9月13日,控方指控,CIK治療僅供癌症患者試驗,屬實驗性質,在健康的人身上使用,完全不適當且沒有必要 。
DR集團涉及的醫療程序,不符合良好生產規範(GMP)規定標準,美國血庫協會(AABB)的細胞治療要求。
周向榮是提供CIK治療的DR集團負責人。
陳冠忠是APSC負責人,負責處理涉案血液。
麥允齡是將受污染血液,輸回陳宛琳體內的醫生。
三人因重大過失殺人,負有刑事責任。
9月14日,代表陳冠忠的大律師盤問周向榮,CIK計劃是否無負責人?
周向榮說:「無人負責?唔係。係每個部門負責自己,『中央管理組』會監管每個『山頭』(單位),每個『山頭』由主管各自負責任。」
11月2日,麥允齡出庭自辯時表示,DR集團合約寫明「受僱提供專業服務」,基本月薪為六萬二千元至七萬二千元。
合約附有「收費表」列明特定療程或小手術「工錢」。
麥允齡每為一位客人進行 「AI」療程,可額外獲得一千元。
麥允齡入職時隨培訓人員學習注射Botox、透明質酸技巧,到韓國台灣學習抽脂、割雙眼皮,會在中心進行小手術,如雙眼皮、眼袋等。
11月7日,麥允齡接受控方盤問時,說周向榮是醫生,認識不同專家及新醫學知識,科學園APSC的設備、裝潢全部都很完善,她相信周向榮想將件事做得好。
11月8日,麥允齡接受控方盤問,承認「AI」療程只是理論,沒有實際經驗,有關文獻非來自著名學術團體。
她不願冒未有確實效用風險,不會向患有紅斑狼瘡症、濕疹、乙型肝炎等病人,施用「AI」療程。
麥允齡相信日本小田治範教授、廣州肖揚教授說法,CIK療程可施用非癌症健康人體身上。
11月9日,控方盤問麥允齡時,出示2012年6月份,一份總值三萬三千六百元的「AI」療程銷售單據,麥允齡在單據上列為銷售員。
麥允齡承認是「暗數人」,即有份協助銷售,強調只會解釋產品,佣金收入佔很少部份,在該銷售單據獲得三千多元佣金。
11月15日,主控官結案陳辭時指出,CIK療程用作治癌,仍屬未經證實醫療成效的臨牀實驗階段。
控方多名專家證人包袁國勇、李志光,表明不會向病人施以未經證實醫療成效的療程。
主控官提醒陪審團,陳冠忠、麥允齡各有自己個人及家庭情況,本案涉及一人無辜喪生,兩人重傷,作出裁決時不要施以同情。
11月16日,主控官第二日結案陳辭指出,細胞培養需經多年訓練,陳冠忠只有生物醫學及生物化學碩士學位,不難想像培養CIK細胞時的困境。
陳冠忠準備不足,不惜走捷徑取悅老闆,向周向榮推薦CIK療程可抗衰老,為集團帶來財源,陳冠忠月薪由兩萬增至四萬五千元。
CIK療程無任何逼切性需要推出,周向榮為在巿場上「飲頭啖湯」,決定推出CIK療程。
11月20日,主控官繼續結案陳辭時指出,周向榮與麥允齡的口供自相矛盾,與醫療報告說法不符。
事故爆發後,身在美國的陳冠忠越洋指示APSC,就三支試管進行毒素測試,三支試管都無人類DNA,控方質疑陳冠忠偽造報告。
11月23日,黃敏杰結案陳辭時指出,控方對周向榮的指控全屬懷疑,無實質證據。
若要證明周向榮有罪,控方必須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周向榮在事件上需有謹慎責任,違反謹慎責任,構成嚴重疏忽,導致陳宛琳死亡,與一般民事索償只證明責任、責任誰屬、釐定賠償金額不同。
11月29日,黃敏杰指出,周向榮100%全資擁有DR集團,但只是股東,對公司無實質權力,公司運作及決策權全由公司董事局決定,周向榮在公司上唯一權力,是可解散董事局。
反駁控罪書指控周向榮,作為DR集團擁有人及實際控制人,須對死者陳宛琳負責。
控罪書另一指控,是周向榮「明知 『AI』療程以治療癌症的實驗過程為基礎」。
黃敏杰解釋,此原素重點是「明知」,當中涉及 「AI」療程本質、安全和成效, 「AI」療程可否被視為保健產品,施以健康人體上。
綜觀控方所有供詞,無證供顯示 「AI」療程不能施以健康人體上,根據控方及醫學文獻證實,CIK療程已完成臨牀實驗第一階段,證明安全。
2012年10月3日發生事故前,DR集團已進行超過四十次療程,一直無事發生。
陳宛琳的死亡,不是 「AI」療程產生的副作用,如低血壓,而是產品受細菌污染,這完全因為陳冠忠不聽從管理層指示,為產品進行細菌測試引致。
11月30日,黃敏杰結案陳詞第三天指出,周向榮真誠相信「AI」療程安全及成效,培養過程中有進行細菌測試。
周向榮的行為是最佳證明,包括安排患癌胞姐接受「AI」療程。
周向榮與妻子在日本接受NK(即CIK)療程抽血程序,一度準備返回日本接受回輸NK療程血製品。
周向榮安排公司兩名高級經理周綺華和「阿肥」接受「AI」療程,為員工提供兩折優惠價,證明周向榮的真誠信念。
控方一直指周向榮須為事件負責,俗語有說:「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周向榮一直相信涉案產品有進行細菌測試,從無想過產品因無做細菌測試,引致嚴重死亡事件。
陪審團若相信或可能相信周向榮的說法,應裁定罪名不成立。
12月1日,代表陳冠忠的大律師張錦熹結案陳詞時指出,周向榮一方的結案陳詞,不斷指責陳冠忠因無聽從管理層指示,沒為產品測試細菌,構成今次致命事故,塑造陳冠忠是研究中心負責人。
張錦熹反駁時稱,一份電郵顯示,陳冠忠提及有博士學位的杜潔華才是實驗室主管。
陳冠忠沒有執業醫生知識,未必知道細菌污染入血,會對人體造成致命影響。
袁國勇將責任推向陳冠忠並不公平。
12月4日,《壹傳媒》黎智英「御用」資深大律師鄧樂勤,代表麥允齡結案陳詞時,表明本案不是一宗共謀犯案,提醒陪審團作出裁決時,必須獨立客觀考慮三名被告證供。
麥允齡在本案中,從無放棄她作為醫生,對病人最基本專業操守,為病人實驗每一項步驟,要求陪審團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12月5日至12月11日,法官引導陪審團判案。(詳情請看附件《法官引導陪審團》)
12月12日,陪審團一致裁定周向榮罪名成立,以七比二多數票裁定陳冠忠罪名成立。
陪審團未能就麥允齡的裁決達成一致,律政司申請重審,法官決定在明年1月19日再開庭處理,麥允齡獲准保釋。
法官感謝陪審團協助,案件超時審了九十九日,陪審團未來十年毋須擔任陪審員。
周向榮父親於12月7日逝世。
12月13日,黃敏杰提出保釋申請時指出,周向榮明白被判監禁無可避免,希望法庭考慮其他因素批准保釋。
周向榮是家中唯一兒子,葬禮雖然未定確實日子,周向榮希望親自處理認屍事宜。
律政司一方反對申請,周向榮被判監機會甚高,日後若要出席亡父喪禮,相信懲教署會作出相應安排。
法官說,審訊期間對周向榮的了解,認為有理由相信他不會依期歸押,拒絕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判刑。
12月18日,法官張慧玲判刑前指出,DR集團先前與一些信用卡公司,安排構成「令人震驚且完全不負責任的」銷售行為。
法官判周向榮入獄十二年,陳冠忠入獄十年。
(詳情請看附件《法官判案書》)
這案庭審持續九十九天,控方提供八十五名證人證詞,是香港首宗有人因醫療美容致命事故,被控誤殺及裁定罪成,成為重要案例。
2018年1月8日,周向榮提交上訴許可申請通知,請求就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
1月9日,陳冠忠不服裁決,就定罪與刑罰提出上訴申請。
1月19日,代表麥允齡的律師反對重審,稱麥允齡已離開醫學美容工作無重犯機會,同時要面對醫委會聆訊,案件內容廣為公眾所知,陪審團裁決可能對麥允齡不公平。
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以案件涉及公眾利益,批准律政司申請重審案件,將案押後至4月17日提訊,安排重審日期,麥允齡期間獲准保釋候審。
2月23日,陳冠忠發出傳票申請保釋,等待上訴,法官鑑於刑期較長,拒絕保釋。
控方質疑周向榮及陳冠忠在審訊時,不必要地爭辯控方專家資格,如質疑袁國勇對CIK療程沒有實證經驗,所作證供只是在學術討論層次,DR集團是否由周向榮主理等,令法庭花費不必要時間處理,向兩人申請訟費。
3月15 日,代表周向榮的資深大律師反對控方說法,周向榮判囚十二年,多於他應受的刑罰,不應再支付控方訟費。
法官認同辯方指有關專家沒有實證經驗,辯方挑戰資格屬合理抗辯方向。
陳冠忠亦作訟費申請,遭法官駁回。
陳冠忠妻子曾為他出庭作證,兩人其後離婚。
3月24日晚上八時許,姓胡女子(44歲)報案,指胞妹(33歲)在馬鞍山保泰街8號,嘉華星濤灣一單位睡房燒炭昏迷。
救護員檢查後證實不治,警員經初步調查,相信事件無可疑,現場沒有撿獲遺書,死因有待驗屍後確定。
該名女死者是陳冠忠前妻,遺下年幼女兒。
陳冠忠申請「慈悲抗辯」,請求法院減輕刑期。
(詳情請看附件《慈悲抗辯》)
5月9日,上訴法院頒布裁決書,以理據不足,拒絕陳冠忠上訴申請。
周向榮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申請聘用曾代表特首曾蔭權案的英國御用大狀萬江儀(Clare Montgomery)代表出庭。
(2019年3月15 日,法官稱本地資深大律師應能勝任,拒絕周向榮申請。)
2018年8月20日, 周向榮入稟高等法院,DR醫學美容集團因醫療失誤,2015年被三名受害者入稟控告要求賠償,華寳保險顧問拒絕按之前簽訂的保險合約,承擔賠償責任,令DR醫學美容集團蒙受損失。
怡和保險顧問於2014年收購華寳保險顧問,也應負責賠償。
2020年6月9日,內地公司華大基因旗下,華昇診斷中心有限公司(華昇)在香港成立。
華昇董事包括三名華大高層,醫務化驗師華壽恩。
2020年7月14日,政府在新冠疫情期間,向三家公司購買核酸檢測服務,其中一間是華昇。
7月16日,醫管局前主席胡定旭正式擔任華昇董事。
胡定旭轉發華壽恩聲明,說當時是DR集團案件證人,不牽扯任何與案件有關的法律訴訟。
2020年10月16日,麥允齡(39歲)在高等法院,否認一項誤殺罪名受審。
11月2日,近月常在記者會上交代疫情,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主任張竹君醫生,在高等法院出庭作供。
張竹君說,根據調查結果,涉案的CIK血液製品,或是在APSC受污染,受污染時間約於2012年9月中至同年10月尾。
12月1日,九人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約七小時,一致裁定麥允齡誤殺罪名成立。
法官下令收押至明日下午,以待辯方預備求情。
12月2日,代表麥允齡的律師求情時表示,麥允齡已婚,2010年誕下發展遲緩女兒,需接受特殊教育。
麥允齡在案中判斷失誤,錯對僱主忠心,對他人過份信任,案發後暫停行醫。
2013年到「母親的抉擇」等機構成為義工。
2014年,麥允齡重新執業,任職普通科醫生,參與義工服務,為人勤奮有愛心,希望法庭接受此場可怕的判斷錯誤,不改變麥允齡良好品格。
2017年,麥允齡為照顧女兒,改為兼職工作。
案件於2012年發生,麥允齡於2017年經歷一百零一天首次審訊,之後因控罪元素爭議,上訴至終審法院,今年才重審。
麥允齡期間飽受壓力,患有抑鬱症,需服食抗抑鬱藥物和安眠藥。
法官張慧玲把案件押後至12月8日判刑,以待考慮相關案例。
12月8日,法官張慧玲以四年半為量刑起點,辯方同意部份案情,節省法庭時間,獲減刑三個月。
考慮麥允齡在事發後八年間備受壓力,日後會面對民事索償和失去醫生資格,再獲減刑九個月,
判監三年半。
2021年11月4日,上訴庭駁回周向榮及陳冠忠就定罪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准許就刑罰提出的上訴許可。
周向榮刑期從十二年減至十年,陳冠忠由十年減至八年。
11月9日,周向榮指案件涉及重大而廣泛重要性,要求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法庭拒絕,周向榮仍可直接向終院提出上訴申請。
2022年2月23日,麥允齡以原審官引導陪審團時欠公允等理由,就定罪判決提出上訴許可。
3月9日,上訴庭法官麥智機頒布判辭,拒絕批准麥允齡上訴。
觀塘「小麥智能健康中心」的西醫陳凱旭,與麥允齡是情侶關係,李姓診所女負責人,為麥允齡家人。
陳凱旭於港大醫學院畢業,2001年7月註冊為普通科醫生,後於公立醫院工作,2007年開始私人執業。
2009年,陳凱旭開設私人診所,同年因派發宣傳單張及試用牙膏,被投訴專業失德。
陳凱旭承認指控,醫委會向他發警告信。
2014年,陳凱旭處方給一名病人的藥物上,貼錯另一病人名字,醫委會再裁定陳凱旭專業失德,第二次發警告信譴責。
2016年,陳凱旭在雜誌撰文,提及自己「有多年兒童及皮膚診症經驗」及「香港家庭科醫生」,文中另宣傳抗衰老療程。
2018年,陳凱旭遭一間媒體公司入稟高等法院,追討已到期的三百六十七萬元欠款。
2019年反修例示威衝突期間,陳凱旭參與「實名聯署公開信」,形容警察被妖魔化,表明支持警隊依法執行職務。
當時有多達五百名醫護人員參與聯署,大部份為資深私家醫生,如立法會議員林哲玄,林順潮,著名皮膚科醫生史泰祖等。
2020年,醫委會裁定陳凱旭2016年在雜誌文章推廣美容療程時,作出錯誤及有宣傳成份陳述,罪名成立。
陳凱旭除牌三個月,緩刑三十六個月,警告如期間再犯,將永久於醫生名冊上除名。
2021年新冠疫情期間,西醫陳凱旭,在未診症及檢視病歷下,以每張收費八百元,簽發疫苗醫學豁免證明書。
6月,陳凱旭(44歲)在警方蒐證期間,逃離香港,被警方通緝。
陳凱旭在深圳Upper Care美容機構工作,負責皮膚美容療程。
8月開始,陳凱旭身穿Upper Care工作服,自稱「當當醫神DrEson」,在內地網站bilibili上載片段,不時分享一些醫學知識、美容資訊及創業理論。
陳凱旭說:「看到香港開始退步,選擇在深圳創業,用英語代替不能使用的字。」
醫健平台「healthy D」,刊登一篇文章中,以頭銜「家庭科醫生」引述西醫陳凱旭意見,醫委會認為會令人誤以為陳凱旭屬家庭醫學專科醫生,被控一項專業失德。
2022年1月,Upper Care在深圳市衛生監督局註冊,登記為「深圳自有光口腔診所」,提供皮膚檢測、深層清潔,牙齒矯正等,收費由數百元至萬多元人民幣不等。
陳凱旭最新短片上載日期,是3月12日。
3月16日,警方採取行動,拘捕觀塘醫務診所女護士及女負責人(69歲),追緝已離港的陳凱旭。
7月29日,醫委會研訊小組同意上訴法庭意見,麥允齡今日起從普通科醫生名冊中除名,為期五年。
2023年2月15日,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劉允怡,就周向榮案件召開研訊,直指誤殺屬非常嚴重罪行,事件削弱公眾對醫護信心,為確保公眾安全,不能容許周向榮執業行醫,決定制訂一項全球指令(global order),將周向榮永久除名,相關措施亦會刊憲。
2024年2月16 日,醫委會研訊小組召開聆訊,陳凱旭被控一項專業失德,他沒有應訊,亦未有代表律師到場。
醫委會研訊小組裁定,陳凱旭專業失德罪名成立,除牌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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