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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財貞1983年在內地出生,1995年患上精神病。
1998年,黃財貞持單程證由內地來香港與母親團聚,居於秀茂坪寶達邨。

2001年,黃財貞難以適應學業和新生活環境,患精神分裂症。

2002年10月,黃財貞精神病發,入住葵涌醫院。
11月,黃財貞出院後,由明愛醫院身心治療診所跟進。

黃財貞拒絕覆診及未按時服藥,病情未穩。

吳裕和1960年出生,在長沙灣蔬菜批發市場任職日薪搬運工人,住李鄭屋邨忠孝樓八樓一個單位四百餘呎,有兩房一廳,與胞弟及多名兄弟姊妹同住,家庭成員結婚後遷出。

2005年,吳裕和胞妹中風,同母異父姓歐胞兄,留下九及六歲兒子居上址,方便照顧姑姐。
次子居一房,幼子與中風姑姐同睡客廳碌架床。

2010年,黃財貞與吳裕和在長沙灣蔬菜批發市場認識後同居,之後沒有工作。

2011年11月,黃財貞懷孕,出現幻聽企圖跳樓自殺獲救,入住葵涌醫院。

黃財貞經醫院檢驗後,吳裕和才知道妻子懷孕。
11月22日,黃財貞出院。

2012年1月,黃財貞與吳裕和正式註冊結婚。

6月8日,黃財貞於瑪嘉烈醫院分娩誕下女兒吳若瑜。
6月11日,醫務社工為黃財貞開啟檔案,黃財貞與吳裕和稱無額外福利需要。

黃財貞離院前,經葵涌醫院精神科醫生評估情緒及病情穩定,個案有明愛醫院社康護士(個案經理)跟進,醫務社工毋須重複處理。

6月13日,黃財貞到明愛醫院覆診,預定8月8日覆診。

7月8日,吳裕和一家與朋友吃飯,慶祝女嬰滿月,黃財貞並無異樣。

7月17日,葵涌醫院個案經理探訪黃財貞,黃財貞情緒穩定,家人說她有定期服藥。
8月8日,黃財貞未按時覆診,醫院安排她於8月22日覆診。

8月11日凌晨四時許,女嬰哭鬧,黃財貞起牀給女兒餵奶時,期間喃喃自語,不停「掹頭髮」、「捽手指」。
吳裕和暗中藏起大門和窗花鎖匙。
早上六時許,吳裕和出門上班時,因掂記妻子,忘記將鐵閘上鎖。

黃財貞打開大門及鐵閘,抱女兒步出走廊,將女兒由八樓掟落街,大叫「去死!去死!」、「一定要死……全家去死」、「我要跳樓」等。

吳裕和剛走到升降機大堂,突聞「砰」一聲巨響,見妻子於寓所對開走廊欄邊徘徊。
吳裕和走近,探頭向欄邊望去,見身裹白色大毛巾的女兒,倒臥在樓下空地。
吳裕和問黃財貞:「你掟咗乜嘢落街呀!」

黃財貞情緒激動,「嘩」一聲狂叫,攀欄企圖跳樓。
吳裕和撲前拚命箍緊妻子,拖回安全地方,十六歲侄兒報警。

警員及救護員到達現場,為女嬰急救,送往明愛醫院搶救,延至上午六時五十九分證實死亡。

黃財貞涉嫌謀殺被捕,因情緒激動,轉送葵涌醫院。
女嬰墮樓位置遺下大灘血跡,警員架起帳篷遮蓋,檢走包裹女嬰的毛巾等證物調查。

警方邀請吳裕和與家人到警署提供資料,聯絡醫院社工協助。

早上九時,深水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劉達強表示,該戶並無家庭暴力記錄,亦非社署個案。
過去多宗謀殺案涉及精神病人及家庭暴力,呼籲市民關心家人精神狀况,杜絕悲劇重演。重案組循謀殺案方向跟進。

下午二時許,女嬰屍體由仵工舁送殮房,等候安排驗屍,確定真正死因。

醫管局表示,黃財貞除到身心治療科診所覆診外,個案經理及後有跟進情況,包括精神健康狀況評估,提供懷孕生理反應輔導,藥物督導,教導家屬如何照顧病人。

吳裕和錄取口供後返回住所,對悲劇深感自責,表示會原諒妻子。

黃財貞母親表示,吳裕和收入微薄,經濟捉襟見肘,夫婦蝸居八十呎房間,無電腦無冷氣,但總算有個家庭。

家人恐黃財貞壓力大,一直放心不下,輪流上門照料,「唉!佢結婚後我哋都仲好緊張!已經同個女(黃妹)輪流去探佢!」

吳裕和的大伯嘆稱:「唉!細佬諗住搵個女人幸幸福福生活!點解會搞成咁!」

吳裕和同母異父胞兄歐先生表示,「阿和不煙不酒不賭,去年結完婚先通知我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對慘劇感到難過、惋惜,社署會聯絡吳裕和,提供適當情緒輔導及福利需要。
女事主並非由社署跟進,而是醫院管理局個案。

黃財貞在警誡下承認拋女兒落街,說她的敵人包括老師及同學想殺她,有聲音要她及女兒死亡。

黃財貞被警方落案暫控以一項謀殺罪,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8月13日,黃財貞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以一項謀殺罪。

辯方律師於庭上表示,黃財貞於1995年開始患精神病,最近沒有覆診及食藥,願意重返醫院接受治療。

黃財貞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8月27日,以待控方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評估是否適合答辯始再提訊,黃財貞須還押監房看管。

下午三時許,吳裕和等共六名親人,帶同道士返回忠孝樓墮樓現場招魂,道士用晾衫竹架起女嬰外套,擺放奶樽等物品,進行儀式,眾人神情哀傷。

吳裕和家人對傳媒向表示:「唔好講喇!畀佢休息吓啦!唔好騷擾佢啦!」

黃財貞被捕後,吳裕和風雨不改,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探望,直言太太只是因病犯案,從沒有恨太太,承諾等她出獄。

2013年8月12日,黃財貞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誤殺罪,獲控方接納。

法官考慮過小欖精神病院醫生建議,為避免被告再傷害自我及其他人,判處無限期醫院令,於小欖接受治療。
法官判刑後表明,此案是令人傷感案件。

附錄:精神病患者懷孕

私人執業精神科醫生李德誠指出,女性如患抑鬱或有精神問題,懷孕前須先考慮多個問題,例如家人可否提供足夠照顧,財力及資源是否充足,發病及用藥的可能性等。

夫婦應主動找醫生商量,作出適當決定,只要安排得當,增添小生命未嘗不可。
女性懷孕期間,發現患上精神分裂或思覺失調,會出現幻覺及幻聽,神志不清,不吃不睡等症狀,甚至會自殘或傷害身邊人,屬非常高危及難應付類別,即使藥物有機會影響胎兒,醫生仍會建議患者服藥抑制病情。

孕婦分娩後,大量卵黃素及雌激素會隨胎盤排出而流失,女性賀爾蒙會比生產前少很多。
腦部傳導物質,例如血清素等會下降,影響情緒,導致失眠。
生產後頭三個月,因忙於照顧嬰兒,母親身心壓力非常沉重,家人應提供適當支援,有助紓緩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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