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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相信綁匪在四通八達的飛鵝山,徒步行山向北逃走,越過大老山,抵達沙田中文大學附近赤泥坪村後失去蹤影,一度派員封村通宵搜查。
下午二時,探員在飛鵝山道近大藍湖路,童軍總會基維爾營附近涼亭一條山坡溪澗邊,尋回兩個放置追蹤器,裝載贖金的黑色行李篋。
晚上八時,政府化驗所人員在清水灣道白石窩新村垃圾站,搜獲綁匪棄下物件。
羅君兒獲救後搬離飛鵝山大宅,在警方保護下在酒店居住。
羅君兒向警方講述案發經過。(以下是第一身講述)
2015年4月25日凌晨,當時我跟男朋友在我住的家二樓我的房間睡覺,不知道睡到幾點,我突然感覺有人按住我的背部,然後有人用手捂住我的嘴巴。
我醒來後,看到有大概六個人在我的房間裏面,男朋友也跟我一樣,被另一個人用手捂住嘴巴,又按住背部。
按住我的那個賊用手勢示意我不要出聲,我和我男朋友都不敢出聲。然後按住我的那個賊,用一條淺色尼龍繩綁住我雙手,是向前綁的,還用膠紙封住我的嘴巴。
男朋友也一樣,被綁住雙手,腳被綁住,嘴巴被封膠紙,我們兩個人被綁後都躺回牀上。
我記得我左手邊有一個賊,手上拿着一把類似刀的東西,指着我及男朋友,意思就是不要反抗。
我偷偷看那六個賊,在我房間到處找到東西,他們問我保險櫃密碼,打開兩個保險櫃,把裏面值錢的東西都拿走,裝在背包內。
我就寢時只穿一件棉衣,長度僅僅能遮蔽腿,有個賊拿一條粉紅色長褲給我,叫我穿上,我知道他的意思是要把我帶走。
我試圖爭取多點時間,測試對方會否尊重我,說:「我不喜歡這長褲,可以穿另一條嗎?」
綁匪准我到衣帽間,自選衣服,我找褲子穿,外面穿一條牛仔褲,穿上一雙波鞋。
我穿好衣服後,有個賊讓我爬上他的背,我爬上去後,他們用一條比較粗的麻繩綁住我的腰部,在我家找了一件T恤衫矇住我的眼睛。
賊人1背着我由二樓下到一樓,走了大概三、四十分鐘,走的過程中我聽到水聲,我的褲腳濕了。
然後換成另外一個賊背我,再用麻繩將我身體固定住,繼續往山上走。
走了大概十五分鐘,換另外一個賊背我上山,中間應該換了好幾次人背我,每次的人都不一樣。
大概一個多小時,上山到達一個地方,他們把我放下,解開矇住我眼睛的衣服,指着一個山洞叫我進去。
山洞裏有個帳篷,內層有防蚊網,鋪了銀色地墊,裏面有兩張毛毯。帳篷頂部有一個小電筒,長時間亮的,帳篷內還有一些食物。
我一個人呆在帳篷內,看不到外面,我知道山洞外有賊人看守。
天亮時,賊人2拿一支藍色原子筆和一本書(《名人暗面》),進來山洞問我父親的電話號碼,我將我父親的電話(9487×××4)寫在其中一頁上面。
被綁架第一天下午,賊人1給我一些吃的。
傍晚吃過飯後,賊人3進來跟我說,晚點我要跟我爸爸通話,他不想我跟我爸爸亂說,讓我把想要跟爸爸說的話先跟他說一遍。
我說怕等會不記得,能不能讓我寫下來。
賊人3拿了一支筆和之前的《名人暗面》給我,叫我寫下來,我寫的大概內容就是不要擔心,你給錢,他們就會放人。
寫完後,賊人3叫我走出山洞外,坐在洞口一塊石頭上。
賊人3收到電話,講了大概兩句話就把電話拿給我,我拿着電話跟父親通話,他們要我說普通話,我說:「爸爸是我,我現在安全,你不用擔心」。
父親從來沒有聽我講過普通話,好像不認得我,我跟賊人3講,要跟父親講白話他才能認得我,賊人3允許了。
我跟父親繼續聊了一會,父親問我中學、大學在哪讀書等,一些關於我成長的問題,父親就是想確定是我,我都回答出來。
賊人3拿走電話,叫我回到山洞。
賊人2對我說,如果他的同夥被抓,他還會再綁架我一次,不管我搬家到哪裡,他們都會找到。
這一天我一直很害怕,不敢睡覺,但實太累,有時候會不自覺睡了。
第二天(4月26日),大概中午時份,我聽到有直升機飛過聲音,三名賊人進入山洞躲起來。
綁匪都沒有傷害我,我換衣褲及大小解時,都轉身不偷看,問我喜歡吃甚麼,再買回來給我吃。
傍晚,賊人2坐在洞口跟我聊天,他說明天大概下午就會送我回家。
晚上,他們拿腸仔包和排骨飯給我吃,我吃完後,賊人3收到電話,把電話遞給我。
父親問我有沒有牀睡覺,有沒東西吃等等,我跟父親聊了一會,賊人3把電話搶回去,叫我回去山洞。
我在山洞聽不到他們有沒再跟我父親通電話,賊人4進來山洞跟我聊天。
我問對方會否傷害自己,甚至孩子氣地向一名綁匪伸出尾指,要求對方承諾不要傷害我。
對方首肯說:「我發誓(不會傷害你)。」
頭兩天,我只是靠起身、吃飯、睡覺,大概知道過了多久。
第三天下午,賊人1進來山洞對我說,爸爸不願意給贖金,不能讓我走,還要多等一天。
我不知道說甚麼好,只好沉默,擔心被撕票,每一餐都像是「最後的晚餐」,時時刻刻以為自己快要被殺。
綁匪給我一個收音機,我有很多幻想,想到會否父親在收音機內發出一些隱藏訊息給我。
百無聊賴,想過神仙突然出現打救我。
晚上,我被叫到山洞外面,坐在石頭上,賊人3接到電話,把電話給我跟爸爸通話,爸爸問我一些家裏面事情,也是想確定我的身份。
說完後有人搶走我的電話,可能是知道我爸爸沒付錢。
賊人3很凶地跟我說:「是不是你爸爸不願意給錢?」
我連忙說不是,爸爸一定會給錢的,我被他嚇哭,走回山洞,怕他們會殺了我。
晚上,賊人2進來,跟我說父親給他出了一個難題,我父親要求一手交人,一手交錢。
綁匪中以「高個子」對我最好,我們經常聊天,解悶玩「無聊遊戲」,把手指疊在一起,以手掌包圍,再叫對方猜猜某隻手指屬於甚麼手指。
「高個子」敞開心扉,跟我談感情事,說自己有個前女友,對方父母嫌他窮,不將女兒嫁給他。
他擔心回鄉後,與現任女友「相聚不會太久,因為我要亡命天涯。」
「高個子」說:「你知道嗎,我很羨慕你,你生於一個富有家庭,你從來不需要為金錢或任何東西憂慮。你是否恨我們?」
我明白他們為何這樣做,答:「不,你們這樣做只為了生存,但我不太同意你們所用的方法。」
在山洞內,我聽到外面有綁匪爭吵,有人說:「我已經不想幹這事了,我已不想要這筆錢。」
第四天下午,大概是一點半,賊人1進來矇住我眼睛,帶我出去山洞坐在石頭上。
我聽到有洛基亞(NOKIA)電話的聲響,我拿起電話來聽,跟爸爸說,我現在沒事,只要你給錢,他們就會放我走。
我說完,他們拿走電話,把我送回山洞。
傍晚五點至五點半時候,賊人1進來山洞,叫我不要害怕,說很快就會放我走。
我換回被綁架時穿的牛仔褲,幾分鐘後,賊人1進來山洞,用T恤衫矇住我雙眼帶我走出山洞。
下山時,賊人1背着我走,大概走了十多二十分鐘,換另外一個賊人背我,走了大概五分鐘,我聽到旁邊有個賊說「收到錢」。
又走了一段距離,他們把我放下,鬆開繩子,同時解開矇住我眼睛的衣服,我見到地下鋪有一格格方形石磚的平台。
在平台休息了一會,賊人帶我繼續走,讓我自己走上山。
大概走了五六分鐘,到了第二個平台,繼續走,大概十多分鐘,好像是開始下山,我們鑽進樹林,再走了大概二十多分鐘,到了一條水泥路。
我看到遠處有間房子,房子還有射燈,賊人1指着有射燈的房子說,一直跑下去就可以回到家。
「高個子」對我說:「你沿着光跑過去就會看見公路,你要不斷往前跑,千萬不要回頭。」
我向有射燈房子的方向跑下去,很害怕,不停地跑,跑了大概幾分鐘,到了馬路上,還有路燈,我見有的士經過,想攔停時,的士沒有停下。
我走到對面人行道,沒多久兩名便衣警察見到我,把我帶到山下,等警車過來接我,帶到慈雲山警署配合調查。
我被綁架四天三夜,綁匪每次讓我跟父親聊天時,都是他們接通電話再拿給我,我只跟父親說報平安等話,他們怎麼跟我父親談贖金等事,我都不知道,也沒有聽他們說。
案發時不知道他們向我父親要多少贖金,被釋放後,才知道他們要了二千八百萬港幣贖金。
綁架案曝光後,羅家不斷收到親友查問,難以逐一回覆,羅君兒委託一家公關公司召開記者會。
警方勸喻羅君兒不要開記者會,羅君兒不予理會。
4月30日晚上七時許,羅君兒在港島四季酒店出席記者會,語氣平靜地說:「大家好,我依幾日都有睇新聞,而我都知道大家因為我依件事,好關心我,所以我想藉住……藉住今次嘅記者會,同大家報個平安。而我都好想同我身邊嘅朋友、嘅親人同埋家人講,我平安無事。」
「而我都好想藉住今次嘅記者會,同大家講,我嘅精神,同埋我嘅身體,都無因為今次嘅綁架而受到任何嘅打擊,同埋任何嘅傷害。」
「我要好多謝我嘅爸爸同埋媽媽,因為依幾日佢哋嘅奔波,同埋嘅勞累,辛苦晒。而我亦都希望大家、傳媒嘅朋友明白,因為今次嘅綁架案,警方仲係調查當中,所以好多嘅詳細,我唔可以同大家講,我希望大家明白。」
「而我都想講,希望大家傳媒朋友,可以畀返小小嘅空間我,因為今次綁架案,我都受咗個好大嘅……受驚,而我都好想可以好快過返我正常嘅生活,過返我平常嘅……嘅生活。我希望大家可以明白,可以理解。多謝。」
記者會大約三分鐘,羅君兒說完,未有回應記者提問便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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