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patreon.com/posts/119490944?pr=true
檢察院經過兩日預審,裁定葡京酒店操控賣淫案六名被告,被控犯罪集團及操控賣淫兩項罪名,表面證據成立,全部不准保釋,即時還柙路環監獄。
案中被移送檢察院的九十六名「YSL」,大部份已向偵辦檢察官落口供,若證實沒有涉及其他案件,稍後將被遣返原居地。
2016年1月8日,澳門回歸以來最大宗操控賣淫案,於初級法院開審。
六人被控超過九十項罪名,何猷倫否認控罪保持緘默,
來自黑龍江省的喬艶艶自辯時稱,在葡京酒店任職副經理助理,上班八天仍處於試用期,在前台觀察和學習,沒有實際操作,很多具體的事都不知道。
喬艶艶與王巧玉都當過「YSL」,一直相安無事,以為葡京沙圈是合法營運。
喬艶艶承認,實習期間處罰三名並排站立聊天,沒有走動的「YSL」。
主審法官李宏信指出,喬艶艶作供時,一開始稱只是「學師」從旁觀察學習,具體事情甚麼都不知道,後來愈爆愈多內情,甚至有參與實際處罰行為,「點解學師可以做到咁多嘢?」
喬艶艶回應說,自己只是按酒店規定及服從上司命令行事,「領導叫我做甚麼便做甚麼。」
麥德才作供時稱,2014年任職葡京酒店保安經理,收過上司倫國強指令,要求警察掃場時,保安員通知「YSL」留在房間,停止到沙圈搵客,待警察離開後再開工。
助理檢察長郭少萍指出,上述行為等於向「YSL」提供保護。
麥德才回應說:「沙圈運作已有很多年歷史,自己只是打份工,服從上司命令,自問無能力改變情況」。
1月22日,司警出庭作供時說,收到線人舉報,王巧玉於2013年任葡京酒店副經理後,改變沙圈規劃操控賣淫集團,酒店開始與警方不合作。
2014年,警方接獲線報,向楊姓經理打聽三名「雞頭」(淫媒),楊經理主動交代三人與王巧玉關係密切,介紹年輕女子到葡京,交由王巧玉安排賣淫。
司警到沙圈「掃場」時,在何猷倫身上搜出涉及關於「YSL」系統資料的紙張,何猷倫拒絕回應警方一切問題。
多次到葡京酒店當「YSL」的證人表示,沙圈若同時有太多賣淫女子「搵食」,會被保安召集帶到辦公室抽籤決定,哪些「YSL」可以繼續開工。
1月25日,姓楊「YSL」(下稱楊女)出庭作供,2014年起在葡京酒店內賣淫五、六次,每次開工七日,從其他「YSL」口中得知,要取得「開工房」,需到前台櫃台要求,續房須到另一邊特定櫃台。
楊女觀察其他「YSL」,知道要在特定範圍走動,要穿得漂亮一點,試過開普通客房,但不被允許在「沙圈」兜客。
只有五、六樓住客才可以在「沙圈」兜客,房卡是黃色的,背面有相,保安會查房卡。
由於太多「YSL」在「沙圈」活動,五、六樓合共一百二十個房間,旺場時仍不夠分配,保安會召集眾多「YSL」到房間,抽房卡決定誰休息誰開工。
法官李宏信詢問,「抽籤人」是誰,楊女指證是王巧玉。
2月18日上午,辯方第一名證人A出庭作供。
A於1996年入職,2008年升任為總經理。
自入職時開始,已看見有「小姐」在葡京酒店出入,曾收到住客有關「噪音」等方面投訴。
酒店最初沒有限制「小姐」租住酒店客房數量,後來規定最多只可租出一百二十間客房供「小姐」使用。
酒店會按照「黑名單」制度,分配「小姐」房間。
「YSL」出現後,專門櫃枱將普通客人和「YSL」分開處理,以免出現混亂。
辯方證人B,向法官坦承妻子是何猷倫親戚,自己早已認識何猷倫。
何猷倫到葡京酒店任職之初,對該批女子感到反感,認為堂堂五星級大酒店不應存在「這些事」。
何猷倫雖然反感及遺憾,但沒有能力去改變。
2月18日下午,澳博董事局主席蘇樹輝出庭作證,回答檢察官提問時稱,曾聽過何猷倫對酒店出現賣淫女子表示反感,認為五星級酒店不應存在這種事。
何猷倫有適當措施,令酒店發展的同時不會造成太大混亂,具體措施如何實行則不清楚。
蘇樹輝說,不清楚賣淫女子如何取得酒店房間,自己曾到過葡京商場行過,認為那裏已經成為一個著名「景點」。
何猷倫不可能認出誰為賣淫人士而判斷是否租房,站在酒店立場亦不可能不租房間給客人。
葡京酒店姓楊總經理(下稱楊經理)出庭作供稱,何猷倫在一次會議中提出,如在桑拿浴室或卡拉OK,找一名較理解女性的女子處理「YSL」的事宜會更適合。
有人向何猷倫介紹王巧玉,知悉王巧玉曾經是「YSL」,認為聘請她屬於恰當。
2月22日,辯方證人C出庭作供指出,何猷倫非常重視酒店形象,聽聞花名叫「兔仔牙」的酒店助理經理,私下收取「YSL」金錢。
何猷倫不滿,希望獲取更多「收錢」線索,開會決定聘請適合人選,處理「YSL」事宜。
葡京酒店總經理D出庭作供時稱,何猷倫非常重視酒店形象及衛生情況,2000年起要求酒店安排「YSL」只能入住五樓及六樓共一百二十個房間,希望減少「YSL」在升降機,與其他住客共處時間,改善酒店形象。
2月23日,葡京酒店總經理陳健文作供時稱,何猷倫曾收過至少兩封匿名信投訴「YSL」,多次聽到坊間非議,為此感到苦惱,一直想改善「YSL」問題,但無能為力,只能勸籲及任由「YSL」「自生自滅」。
助理檢察長隨即對陳建文作出質疑,既然那麼煩惱,澳門經濟那麼好,為甚麼不停止「YSL」系統呢?
陳建文說,何猷倫曾考慮停止「YSL」活動,但希望先逐步減少「YSL」數目,「YSL」有證件到澳門,沒理由不租房間給他們,擔心這班「YSL」分散到酒店每個角落。
3月17日,案件於初級法院判決,法官宣判時指出,賣淫活動在澳門萄京酒店出現超過二十年。
葡京酒店賣淫產業的存在,遠早於眾被告入職日期,與控罪書描述被告於2013年創立賣淫集團不符,裁定眾被告「創立並領導犯罪集團罪」及「參加犯罪集團罪」不成立。
何猷倫是葡京酒店最高決策人,對賣淫女子外貌諸多要求,王巧玉等有制度地向妓女索取金錢及實施管理,裁定各被告罪名成立,但控罪由九十項及三項減至一項。
何猷倫操縱賣淫罪名成立,判囚一年零一個月,創立並領導犯罪集團罪名不成立。
王巧玉操縱賣淫罪名成立,判囚兩年零五個月,創立並領導犯罪集團罪名不成立。
倫國強、麥德才、喬艷艷、潘湛源,操縱賣淫罪名成立。
倫國強、麥德才判囚五個月,喬艷艷、潘湛源判囚七個月。
除王巧玉,其餘五名被告扣押期已超過判刑期,當庭釋放。
檢察院與三名被告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2019年12月1日,中級法院裁定檢察院上訴得直,三名上訴被告敗訴,另外三名被告加刑。
何猷倫改判觸犯一項「創立並領導犯罪集團罪」成立,判六年徒刑,觸犯五十八項「操縱賣淫罪」,每項處以九個月徒刑,數罪並罰,合共判處徒刑八年。
王巧玉、倫國強、麥德才、喬艷艷,觸犯一項「參加犯罪集團罪」成立,判四年徒刑,觸犯五十八項「操縱賣淫罪」,每項處以兩年徒刑,數罪並罰,合共判處徒刑六年。
潘湛源觸犯一項「參加犯罪集團罪」成立,處四年徒刑,觸犯三項「操縱賣淫罪」,每項處以五個月徒刑,數罪並罰,合共判處徒刑四年零八個月。
何猷倫、倫國強、潘湛源,不服被加刑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2021年10月27日,終審法院公布裁決,何猷倫、倫國強敗訴,維持原判。
潘湛源上訴得直,中級法院判處的「參加犯罪集團罪」罪名不成立,潘湛源觸犯的三項「操縱賣淫罪」,案件移送中級法院,作出數罪並罰。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