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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允彤1970年出生,初中畢業後任職美容師,其後自立門戶開舖。
1995年嫁給從事金融業的徐潤斌。
1997年,羅允彤誕下兒子徐穎傑(Edmund)。
1998年,羅允彤與丈夫聯名,用一百二十五萬元,購入將軍澳居屋富康花園第五座一個單位,以「長命契」持有。
1999年,羅允彤誕下女兒Kelly Tsui。
埃維阿納(Erwiana Sulistyaningsih,下稱埃維)1991年1月7日,在印尼出生。
2009年,完成高中課程後當過餐廳侍應。
2012年,在印尼接受八個月家庭傭工訓練。
2013年5月27日,埃維經印尼一家中介公司,安排到香港。
5月30日,埃維由兆輝僱傭中心(下稱兆輝)介紹,在富康花園為羅允彤一家當女傭。
羅允彤與徐潤斌處於分居狀態,與兩名子女同住,埃維只須負責全屋清潔,毋須煮食及外出購物。
埃維無單位鎖匙,護照、銀包、手機等私人物件,由羅允彤保管。
工作一個月後,羅允彤無給埃維工資也沒讓她放假,埃維偷走到樓下管理處致電兆輝,投訴羅允彤要求苛刻難服侍,想轉僱主。
兆輝印尼籍女職員三(Tri),提醒埃維,若工作時間太短,突然離職要賠償僱主一個月代通知金,着埃維「畀啲耐性」,投訴其後不了了之。
羅允彤規定埃維每天只可於下午一時至六時睡覺,最多睡四小時,其餘時間均要工作,完成工作後,羅允彤才會給她三塊麵包和一碗飯。
羅允彤為免被人看見埃維身體情況,要埃維於凌晨二至三時清理住宅大門。
埃維因太肚餓,清理大門時敲鄰居大門,向海關關員陳漢強乞求食物,陳漢強以為被整蠱,即時關門。
羅允彤兒子聽到埃維與陳漢強對話,將她拉回家中,關上大門。
埃維對羅允彤說,長時間工作,食物不足夠,經常感到肚餓和疲倦,但不獲理會。
埃維偷家中食物果腹,羅允彤發現後,用拳擊打埃維臉部,嘴巴被打了兩三拳,打碎兩顆門牙,割破嘴唇,其後以硬物擊打埃維後腦致不省人事。
羅允彤開始虐待埃維,逼她在冬天脫光衣服以冷水淋她,逼她裸身吹風扇一、兩小時,埃維因為人生路不熟不敢報警。
埃維因為太睏,使用吸塵機清理地板時打瞌睡,羅允彤發現後,指摘埃維沒有把工作辦妥。
隨即從吸塵機中拔出吸管,把吸管放入埃維口中轉動數下,整個動作維持五至十秒。
埃維口中感受到震動,雙唇出現磨損和痛楚。
埃維嘗試逃離但不成功,羅允彤恐嚇不可向任何人透露家中情况,否則會殺死她在印尼家鄉的父母,埃維感到恐懼,只能啞忍。
埃維入職七個月,從未獲發放薪酬、從未休假。
羅允彤解釋,要幫埃維代付相等於六個月薪金的訓練費予中介公司。
埃維經常打破家中物品,要從工資中扣除作賠償,逼埃維在假糧單上簽署,確認每月均獲準時支薪,若不服從又一輪毒打,埃維無奈就範。
羅允彤要埃維賠償事項層出不窮,包括指她洗破羅允彤女兒的毛公仔、打破名貴面霜、弄鬆門鉸等,每次均要求賠償最少六百港元,聲稱會從工資中扣除。
埃維手腳因長期浸泡清潔劑發炎潰爛,羅允彤給藥膏埃維塗抹,逼她用膠袋包裹腳,以免弄污地板及發出臭味。
埃維腳部傷口潰爛出現滲水及流血,無法步行。
有一次,埃維因腳部傷口發炎太痛,洗澡後無法穿上褲子,羅允彤在外面催促她快點出來工作,埃維情急下於浴室滑倒,跌下時整爛廁板,最終被要求作出賠償。
埃維健康愈來愈差,羅允彤認為她無法工作,將她送回印尼。
2014年1月9日晚上,羅允彤替埃維穿六層上衣、兩條褲,穿上尿片,在埃維臉上塗抹化妝品,令她看來無異樣。
羅允彤召的士與埃維一起到機場,的士司機黃志光察覺埃維身形矮小,走路一拐一拐,一度以為是小孩。
埃維上車後,車內充滿屎尿臭味,黃志光打開前座車窗,驅散臭味。
羅允彤臨走前給埃維十萬印尼盾(折合約六十二港元),恐嚇若公開被虐一事,會到印尼殺埃維父母。
1月10日,中華航空女地勤李芷慧,在機場替埃維辦理登機手續。
埃維臉色啡黑腫脹、眼紅腫、雙手發黑脫皮,李芷慧認為情況未嚴重至不能上飛機,毋須特別跟進。
入境處高級入境助理文志偉,為埃維辦理離境手續,按入境處守則及指引,入境處只會截停涉及觸犯《入境條例》的人,貌似患重病不是截停出境人士原因。
文志偉認為埃維看似患皮膚病,沒有查問將她放行。
埃維入機場禁區後坐在行李車上,印尼女同鄉李揚蒂(Riyanti Binit Noto Parni ),發現埃維傷勢,推她到登機處上機,知道埃維情況後,改機票陪她轉乘內陸機回印尼家中。
李揚蒂替埃維換衣服,發現她身體瘦弱「掂親都痛」,拆去包裹雙腳的繃帶,繃帶已與傷口的濃液、血水黏實,要用剪刀剪開。
埃維家人及鄰居均前來圍觀,李揚蒂以手機拍下十八張照片,作為傷勢證據。
埃維赴香港工作前體重五十公斤(約一百一十磅),返回印尼時輕得只有二十五公斤(約五十五磅)。
埃維在印尼一家醫院接受檢查時,發現雙眼腫脹並有瘀傷,額頭上有長約兩至亖厘米陳舊疤痕,兩顆上門牙開裂並斷裂,腫脹 ,雙手、雙腳都有紅點。
第二次檢查發現,左耳後方有一處舊傷,臀部以上背部有一處直徑一至兩公分舊傷。
事件在網上曝光引起國際關注,印尼政府去信港府,要求香港正視印傭在香港被虐待問題,香港警方介入調查。
埃維已經離開香港,香港警察將事件列為雜項,後來因為事態嚴重改列為傷人案件,觀塘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羅允彤想再聘用印傭,向兆輝提供證據,稱埃維自行辭職。
1月12日,警方接獲兆輝報案,到富康花園調查。
埃維己離開香港,警方未能採取行動。
1月19日,印傭蘇西(Susi,28歲)到警署報案,投訴於2011年10月至12月期間,在大角咀柏景灣二期帝柏海灣一單位,遭羅允彤指稱「唔聽話」,遭拳打腳踢、扭耳仔、扭手臂致紅腫等,恐嚇要殺她的家人。
蘇西向印尼駐港領事館求助,不再為羅允彤工作。
警方將蘇西案與埃維案合併處理,到富康花園調查時,發現羅允彤已經搬走下落不明,警方將羅允彤列入通緝名單。
1月20日早上,警方及勞工處六人小組赴印尼蒐證。
警方代表包括觀塘警區刑事總督察鍾志明、觀塘警區重案組第三隊高級督察李嘉,兩名隨行警員。
勞工處派出勞工事務主任(僱傭申索調查)(總部)陳嘉詠,助理勞工事務主任(政策支援科)(職業介紹所事務組)區珮宜。
鍾志明稱,警方於本月12日接獲一宗涉及印傭聲稱被毆打報案,案件已列傷人案處理,事主已離港,警方掌握資料不多。
此行主要為虐傭事件蒐證,到埗後會經印尼警方安排會見事主錄取口供,向主診醫生了解醫療傷勢,盼能獲取醫療報告,以考慮下一步行動,現階段暫未知事主會否到香港作證。
陳嘉詠表示,勞工處已聯絡領事館、警方、勞工團體及職業介紹所,此行將就涉案僱主懷疑違反《僱傭條例》的指控蒐證。
下午三時許,羅允彤在一名女友人陪同,手持前往泰國曼谷機票準備離港,使用e道出境時,入境處人員發現她已列入通緝名單,通知警方。
下午四時,探員到場拘捕羅允彤。
羅允彤虐傭案除埃維、蘇西、蒂娜(Tina)三人外,還涉及三宗同類案件。
案件暫列作涉嫌傷人案,警方稍後會到富康花園蒐證。
傍晚,六人小組抵達中爪哇,隨即到當地警局與印尼警方開會,之後到吉拉根醫院(Sragen)探望埃維。
特首梁振英十分關注外傭被虐事件,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決不容許任何人向他人施暴、虐待其精神和身體,社會絕對不會容忍。
晚上十時,羅允彤報稱身體不適,送入將軍澳醫院治理。
1月21日凌晨一時,羅允彤返回將軍澳警署繼續接受查問,一直保持緘默,召律師到場。
下午二時許,羅允彤以黑布蒙頭,押返富康花園搜屋,逗留約四十五分鐘後離開,探員檢走兩大袋證物。
探員再押羅允彤往帝柏海灣一個單位內搜查,逗留約半小時後離去,再押返警署扣查。
印傭組織發言人米亞(Mia),歡迎香港警方拘捕羅允彤,認為是兩地政府合作,譴責羅允彤「無陰功」、「唔正常」,希望埃維盡快康復到香港指證。
埃維在印尼中爪哇一間醫院留醫,情況嚴重,主診醫生發現她頭部受到重創,視力受損,需留院一個月。
埃維接受傳媒訪問時說,曾被羅允彤以地拖、吸塵機、衣架虐打,猛力撞擊她的頭部,至今仍然「好痛、好暈」。
埃維表示,康復後會到香港作供,但不希望留港工作,日後期待修讀大學課程成為會計師。
埃維父說會向印尼中介公司追討賠償。
印尼總統蘇西洛致電慰問埃維,對虐待「惡行」表示憤怒,承諾會提供法律及醫療方面幫助。
觀塘警區重案組第二隊高級督察陳偉文表示,暫時未有證據顯示其他人與案件有關。
立法會議員劉慧卿於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表示,埃維事件令香港以至國際社會關注,希望港府嚴肅調查。
勞工處處長卓永興說,今次事件影響香港在國際社會的觀感,勞工處得悉事件後,即日聯絡印尼駐港總領事館及有關中介公司,並不是「慢半拍」處理。
勞工處正研究在中介公司牌照附加條件,規定要定期會見外傭了解工作情況。
香港警方在印尼為埃維錄口供,埃維現時傷勢、醫生口供、當地醫院驗傷報告,已有足夠證據向羅允彤提出檢控。
考慮羅允彤有「潛逃」風險,會向法庭申請拒絕擔保,不排除申請扣留旅遊證件,防止羅允彤離境。
羅允彤被落案控以一項意圖傷人、兩項襲擊、四項刑事恐嚇罪,共涉三名羅允彤曾僱用印傭,事發在2010年4月至2014年1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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