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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雋弘1995年出生,父母在非政府組織(NGO)工作,同住跑馬地樂活道。
2009年,十三歲的鍾雋弘犯下非禮案,接受警司警誡。
2011年10月,鍾雋弘母親生日,鍾雋弘在一部小巴內,趁鄰座女子打電話時,伸手入女子短褲內摸她的臀部,掀起女子的上衣摸胸。
鍾雋弘被捕後,揭發於2011年9月及10月,先後在14M及30號專線小巴,非禮兩名十五及十七歲少女。(兩名少女沒有報案)
鍾雋弘(有報案的一宗非禮案)受審後,還押至11月10日判刑。
11月10日,鍾雋弘被加控兩項非禮罪(沒有報案的兩宗)。
鍾雋弘承認兩項非禮罪,由香港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的獨生子李祖貽大律師代為求情。
李祖貽大律師求情時指出,鍾雋弘在案發日,原打算參與母親的生日飯聚,受事件影響,最終與母親在警署相見。
大律師呈上鍾雋弘自撰的求情信,表示願向受害人及父母致歉,重申不會重犯。
裁判官斥鍾雋弘連續三次犯案,不排除判處監禁,決定再索取感化、心理、精神科報告,12月22日判刑。
2012年1月,鍾雋弘三項非禮罪罪名成立,判十五個月感化。
1月16日,鍾雋弘於感化期間,在金鐘港鐵站一個列車車廂內,非禮十五歲女學生被捕。
1月18日,鍾雋弘在東區法院再提訊,否認控罪。
控方申請押後至少六星期,等候安排視像系統審訊。
鍾雋弘提出以五百元或更多現金保釋外出。
裁判官指出,必須由鍾雋弘父母作人事擔保,才會批准保釋。
代表鍾雋弘的律師再三提取指示,鍾雋弘父母堅拒任擔保人。
法庭下令將鍾雋弘還押,排期3月1日審訊,鍾雋弘要在獄中度歲。
2012年3月1日,鍾雋弘於東區法院出庭自辯,聲稱當日在港鐵列車上,被擠得不能動彈,雙手均被其他乘客擠壓。
列車駛至灣仔減速,鍾雋弘驚覺自己的手,一直貼着女學生大腿,發現後已即時將手移開,卻被指控非禮。
控方在庭上播放女學生與社工的錄像會面片段。
女學生說今年1月16日傍晚六時許,穿校服由尖沙嘴乘港鐵到銅鑼灣,在金鐘站轉車。
身穿校服的鍾雋弘,頭戴啡色假髮,上車後不久站在她右旁,上下撫掃大腿,手指甚至伸進她的旗袍校服,伸入裙衩內的「打底褲」,觸碰她的肌膚。
她初時以為鍾雋弘因環境擠逼,意外觸碰她,撥開鍾雋弘的手,鍾雋弘卻沒停手。
她感到害怕只好啞忍,本想在灣仔站離開,因乘客太多未能下車。
列車駛至銅鑼灣站,男乘客黃漢傑問她是否遭人非禮,她即點頭確認。
任職會計的黃漢傑,出庭作供時表示,當時感到褲袋有郁動,以為遇到扒手,低頭察看,見到女學生正被非禮。
他看見鍾雋弘狠狠盯着女學生,女學生神情驚恐。
黃漢傑質問鍾雋弘,鍾雋弘解釋:好多人,唔覺意掂到佢。
黃漢傑指摘鍾雋弘:你唔覺意?我見到你由金鐘摸到嚟銅鑼灣喎!
此時列車剛埋站,鍾雋弘欲衝下車逃走,黃漢傑高聲要求月台乘客協助:非禮呀,捉住佢。
警察到場,黃漢傑聽到鍾雋弘向女學生求情:唔好意思呀,我下次唔會喇。
黃漢傑挺身而出協助女學生,獲法庭表揚。
法庭裁定鍾雋弘非禮罪表證成立,收押至3月8日裁決。
一直拒絕保釋鍾雋弘的父母到庭旁聽,要求申請擔保等候裁決, 最終被法庭拒絕。
3月8日,鍾雋弘親撰求情信,表示決心改過,立志當社工。
鍾雋弘每次受審,他的父母均有到庭旁聽。
3月22日,代表鍾雋弘的律師,呈上心理專家報告,鍾雋弘犯案前,定期接受心理治療,進度良好。
鍾雋弘自撰求情信,向受害者致歉,表示自己因好奇心及受互聯網誤導,用錯誤方法追求性。
感化期間表現良好,在社工及精神醫生協助下,已勇於面對心魔。
事件損害父母聲譽,父母仍每天到監房探望他,直言現時需要家人及朋友支持,會引以為鑑,立志將來成為一名社工,回饋社會。
裁判官斥鍾雋弘行為異常,多次犯非禮罪,加上否認控罪,顯示對事件毫無悔意,須判以監禁式及阻嚇力大的刑罰,撤銷感化令,改判入更生中心。
2012年11月,鍾雋弘在更生中心服刑完畢,仍要接受為期一年法定監管。
2013年3月9日下午四時許,鍾雋弘在銅鑼灣蘭芳道,登上開往渣甸山的循環線,14M線專線小巴。
鍾雋弘坐在一名穿短褲女學生身旁,小巴駛至利園山道附近時,鍾雋弘以手指掀起女學生的恤衫,但不成功,之後用手撫摸女學生大腿約十下。
女學生感害怕,在跑馬地下車報警。
3月19日,鍾雋弘在火炭往旺角東的港鐵,非禮十八歲少女大腿,少女用傘阻擋不果,男乘客挺身而出喝停鍾雋弘後報警。
鍾雋弘被捕後,再獲警方批准保釋。
3月25日,鍾雋弘將14M線專線小巴非禮事件告訴父親後自首。
警方拘捕鍾雋弘,警誡下說,覺得女學生「好靚」,所以撫摸大腿及腰。
鍾雋弘再度獲准保釋候審。
3月27日,鍾雋弘承認兩項非禮罪。(港鐵及專線小巴兩案)
代表鍾雋弘的律師透露,鍾雋弘現已有女友,女友為他寫求情信,到法庭支持。
主任裁判官錢禮主動問控方,警方如何能拘捕鍾雋弘?
控方解釋,鍾雋弘已被警方列入目標名單。
裁判官指出,今次案件嚴重,鍾雋弘在公共運輸工具上犯案,不排除判監。
先替鍾雋弘索取心理、精神等報告,案件押後至4月10日判刑,鍾雋弘還押候判。
4月10日,代表鍾雋弘的律師,引述鍾雋弘親撰的求情信指出,還押的十四天已深刻反省,明白所作所為惡劣,對事主造成傷害無可補償,令家人及朋友失望,感到羞愧及後悔,希望向眾人道歉。
意識到生活有很多問題,曾以為結識女友能填補心中空虛,但原來不能。
日後若能獲釋,願意讓父母用GPS(全球定位系統)監控位置,甚至讓他們檢查電話及電腦記錄,以證決心。
父母仍對他不離不棄,母親決定放棄全職工作,協助鍾雋弘重返正軌,令他感到「難以置信」,願意接受應有治療,努力完成學業。
裁判官聆聽求情後,決定索取進一步感化官及青少年罪犯評審委員會報告,押後至5月2日判刑。
5月2日,主任裁判官錢禮判刑時指出,按青少年罪犯評估小組報告建議,鍾雋弘應判入教導所。
感化報告指出,鍾雋弘願意進入正生書院,該院適合處理有行為問題青少年。
裁判官給鍾雋弘「最後機會」,判接受感化三十個月,其中二十個月入讀基督教正生書院。
法庭將於三個月後,索閱鍾雋弘進度報告,警告屆時更新情況若不理想,法庭將就控罪重新判刑,甚至有可能判監禁。
鍾雋弘在正生書院服刑期滿後,自願留下,繼續學業。
2017中學校際射箭錦標賽,男子公開組第二名,是正生書院的鍾雋弘。
2018年,鍾雋弘完成文憑試。
9月,入讀國際廚藝學院。
2018年10月9日早上,鍾雋弘在新巴上層,摸坐在旁邊的女生大腿及臀部數次。(女生沒有報警)
10月24日下午五時許,鍾雋弘在一列由佐敦往尖沙咀港鐵內,以肩袋掩護,伸手搣坐在身旁的十五歲女學生大腿。
鍾雋弘下車後,女學生尾隨大叫救命,乘客制服鍾雋弘,報警將他拘捕。
10月25日,已有六次非禮案底的鍾雋弘,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
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問:你係咪有病啊!阿囝。若不是有病,不會有六次前科。
鍾雋弘向裁判官道歉,稱會努力改過,說:我去咗正生書院,用咗五年讀完出來,希望完成高級文憑,做廚房達成理想。我想改變,唔想好似以前咁。
裁判官駁斥說:陰公囉,得嗰23歲……已經第七次,你個樣已經變成咁!
雖然我係法官,唔應該講你個樣生成點。
作為女性,雖然我年紀大你咁多,但行過你身邊,我會避開你。
23歲係一個人黃金時間,乜都可以輸,乜都可以改過,再嚟過。
你再沉溺喺猥瑣當中,對你有咩幫助?無曬前途,甚至乎你會好憎自己。
鍾雋弘哭着向裁判官說:我讀咗兩個月書,我想繼續讀落去,勇敢同屋企人講,一齊面對,唔再做同樣的事,一定會改到。
裁判官說:你叫我點信你?第三次,我都可以隻眼開隻眼閉。
你唔好以為讀多啲書就有用,好多人叫斯文敗類,人格同讀書無關。一個人嘅修為,點改?
鍾雋弘重申,會看心理醫生,有返教會習慣,以前不敢面對自己問題,現在會主動向他們求助。
裁判官應說:唔係祈禱、祈禱、祈禱,就可以幫你改變。
侵犯人係唔應該,如果你阿媽、阿妹被人侵犯,作為屋企人,你都會保護佢哋,同佢死過。
代表鍾雋弘的律師求情時指出,鍾雋弘會正視問題及處理,過往犯錯是因爲一直沒有向支持他的人坦誠。
鍾雋弘哭着向裁判官說:父母都願意幫我,扣押警署時有來找我。
裁判官說:你已經第七次,如果你大過三十歲,依然無改,人哋會話你鹹濕佬、猥瑣佬、色情狂、下流、賤格。
你究竟有咩問題,次次都犯?
成世人出出入入監房,好悲慘,你都未過大半世。
裁判官決定先索取鍾雋弘背景及感化報告,警告取感化報告不代表會輕判,下令將鍾雋弘還押至11月8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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