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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香港《文匯報》發表作者黎子珍題為《來論:「港獨」分子泯滅人性 竟然謾罵遇難內地女生》文章。(節錄如下)
「港獨」組織「我哋係香港人,唔係中國人」,隨即在網絡上「熱烈慶賀」,指「死了一隻侵略蝗,開香檳吧!」
並且有多名「港獨」支持者留言,表示「司機撞得好」、「她不來香港就咩事都無」、「死得好」、「做乜咁大仇口,咁樣害個司機」、「死都死返大陸」等冷血言論。
該「港獨」組織更惡毒指「條支那學生妹死X咗啦!抵X死」。
這些言論不但是侮辱死者,更是在死者家屬的傷口上灑鹽,引發不少網民狠批,直指這些「港獨」分子無恥冷血。
10月11日,香港《南華早報》刊登署名盧綱的文章《醜陋的香港人》。(節錄如下)
出人意料的是,此事卻引發港人在網上攻擊內地人。
例如有網友評論稱,卡車司機做得好。
還有網友稱,內地人在香港的所作所為,令所有港人都很生氣。
又有人表示港人不同情劉涵,而這種心態是內地人造成的。
有人認為這的確是個悲劇,但同情歸同情,不能令港人無視這樣的事實:即她不是香港永久居民卻來港上學,搶奪了港人的教育資源。
希望她的家人支付醫療費用,否則對香港納稅人不公平。
還有網友表示,實際上她非常幸運。如果此事發生在內地,她早就死了。
至少在香港,她還能被送去深切治療部。
算來此蝗蟲差不多已經可以拿中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做偽香港人,跟着其蝗族必居家殺到,搶香港本地人的一切資源。
大義司機捨己為人,深明大義,犯了偽香港人眼中的重法,中國香港法官應予重罰。
按照中國人將香港人打掛彩免起訴為量刑起點,應該判三個月。
在許多網站上,當有幾個帖子試圖表達對劉涵的同情時,立刻遭到憤怒的圍攻,例如有網友回覆: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仇恨。
2014年7月7日,廖世祺在區域法院提訊,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
廖世祺否認控罪,選擇不作供,不傳證人。
薛少義與王銳達出庭作供,事發時未聽到有響號警告,無聽見貨車有煞車聲。
鄭郁棋博士出庭作供時指出,廖世祺所駕的RZ,若相距劉涵四十米時便煞車,RZ撞到她時的時速,會是低於十公里。
根據他所知的研究數據,車輛若以三十二公里撞向劉涵,死亡率是5%,按他推理,車速若是十公里,死亡率必然低過5%。
鄭郁棋接受代表廖世祺的鄭宇傑大律師盤問時,同意假若駕駛人有意及專注地搜尋一件物件,會較為容易看到那事物。
律師在結案陳辭時指出,意外前一刻,劉涵在某位置急速出現,這是任何駕駛人所不能預計到的。
7月18日,區域法院法官葉佐文,作出裁決時指出,辯方總結陳詞不挑戰王銳達證供,但挑戰薛少義證供。
辯方陳詞指出,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劉涵從對面行人路橫過馬路前,有一輛的士在她面前駛過,薛少義說沒有任何車輛在她面前駛過。
法官說,了解的士駛過的時間很快,薛少義可能注意劉涵,沒有留意該輛的士,除這點外,他的證供均屬真確可靠。
薛少義的證供只可作為輔助資料,王銳達的證供只涉及撞擊後情況,不能反映意外因由。
閉路電視片段,清楚反映意外經過,是本案關鍵證供。
劉涵站着等過馬路至被撞到,歷時3.96秒,在這3.96秒鐘內,廖世祺稱一直望着兩邊馬路沒有人。
廖世祺若有看過斑馬線兩邊是否有人,不可能看不到劉涵在等候、開步橫過東行線馬路及已踏上西行線馬路。
廖世祺駕駛時,有3.96秒沒有將視線放在前方,他將視線放回前方時,劉涵正在RZ車頭前面一呎橫過馬路,廖世祺當然無法將車及時煞停。
廖世祺稱,直至RZ車頭與劉涵相距只有一呎才發現,明顯是謊話。
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水平,證明廖世祺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
法官將案押後至2014年9月2日判刑。
9月2日,鄭宇傑大律師求情時說,廖世祺三名姊弟聯署的求情信指出,他的品格良好及有責任心。
廖世祺途經案發路段時,習慣望向左邊,因而看不見劉涵過馬路。
法官質疑:咁以後右邊的駕駛者唔好出街喇……道路使用者最好匿埋先。
辯方續說,廖世祺案發時「分咗神」,沒看見劉涵橫過馬路,屬「判斷錯誤」,事件令廖世祺留下極大陰影,決定以後不再駕駛。
法官指出,辯方鄭大律師求情陳詞,沒有提到廖世祺在該3.96秒期間,注視甚麼景物。
廖世祺有三項刑事記錄,與本案性質相同。
2012年4月至2014月6月的交通記錄顯示,廖世祺沒有危險駕駛或不小心駕駛前科,但有四次超速記錄,一次違反交通燈號。
法官說,廖世祺的交通記錄,不會構成加刑或減刑因素。
上訴法庭沒有就此罪行定下任何判刑指引,此案
以四年為量刑基準,廖世祺沒有任何減刑因素,判監四年。
就各級別車輛駕駛執照停牌七年,須修習及完成駕駛改進課程,才可重考各級別車輛駕駛執照。
2016年10月3日,劉涵遺產管理人方若梅,入稟高等法院,分別向安平物流有限公司及廖世祺索償。
附錄:我哋係香港人,唔係中國人
2012年7月29日,陳梓進與張漢賢等人,在Facebook上成立「我哋係香港人,唔係中國人」專頁群組,希望中央政府不要再干預香港。
9月中,「光復上水」反水貨客行動,群組成員到港鐵上水站,舉行反水貨客與反中國大陸示威,有示威者舉起「中國人滾回中國」標語。
2013年3月1日,群組發言人陳梓進宣布,與林鴻達等其他四位核心成員(Jerry、Max、Pal、Him)離開群組。
3月2日,張漢賢宣布退出群組,招顯聰擔任發言人。
2013年年底,約千多人訂閱該群組專頁訊息。
(2016年1月13日,專頁因違反Facebook社群守則,被管理員移除。)
張漢賢與招顯聰另外創立Facebook組織「香港人優先」及「香港人主場」(星匯網有同名網頁)。
2013年12月26日,「香港人優先」成員張漢賢、招顯聰、陳鴻俊,闖入中環軍營解放軍部隊總部,觸犯《公安條例》第245章第38條,在無許可證情況下進入香港駐軍禁區。
2014年6月19日,招顯聰到東區法院應訊時,在庭外高叫「獨立建國,香港萬歲」等口號時,遭陳岳賢(59歲),衝前兩次掌摑左面。
東區裁判法院裁定招顯聰罪名成立,判入獄兩星期、緩刑十二個月,張漢賢、陳鴻俊各判罰款二千元。
8月13日,陳岳賢承認普通襲擊罪,裁判官認為控罪嚴重,事件涉及干預言論自由,不接納律師建議罰款處理。
判陳岳賢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另繳付堂費五百元。
(2017年10月,陳岳賢逝世,10月11日舉殯。)
2014年6月6日,張漢賢參與反新界東北撥款示威,與立法會保安推撞,立法會秘書處報警處理。
警方以「阻礙立法會職員執行職務」拘捕張漢賢。
時任熱血公民領袖的黃洋達,替張漢賢支付保釋金。
9月20日,張漢賢罪名成立,判監一星期。
10月15日,張漢賢衝出金鐘龍和道,被警方扣留調查。
2019年12月8日,兩名在香港就讀大學的女學生,指控張漢賢邀請兩人到台灣協助,要她們假冒是性侵害被害人,趁機撫摸大腿、摟腰,將兩人的頭埋在他的懷裏,用大肚腩不斷揉搓兩人頭部,讓她們覺得好噁心。
兩人對張漢賢提《性騷擾》告訴,張漢賢被判入獄兩星期。
2020年3月,張漢賢出獄後遣返香港。
5月20日,張漢賢心臟病發,送往仁濟醫院,下午三時許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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