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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6日,香港晨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透過秘書公司成立運作,注冊股本為一萬港元,股東是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成立的「國威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晨報》計劃在2014年7月1日出版,利婉嫻是唯一董事,任執行副總裁。
利婉嫻1968年在澳門出生。
1997年開始在東方報業工作,升至東方報業集團副總裁。
利婉嫻尚未結婚,但有男朋友。
2012年8月,自稱「梁嘉輝」的女子,平均每天十數次致電到報館找利婉嫻,聲稱利婉嫻搶老公,指名道姓找晦氣。
利婉嫻稱不識此人,拒接電話。
2013年7月,利婉嫻親友在澳門賭輸錢,她被人多次致電公司滋擾追債,利婉嫻最終被解僱。
離開東方報業後,利婉嫻在《香港晨報》擔任執行副總裁,七間與《香港晨報》有關連公司的自然人董事。
利婉嫻登記住址是大埔康樂園一個單位,單位業主為怡邦發展有限公司,其中一名股東張克仁住址。
張克仁為多間公司董事,包括一間毛衫製造有限公司。
2014年2月中,已離職《東方日報》的高層,資深報業傳媒人黃陽午,《東方日報》社長郭慶榕發出聲明,宣布正籌辦名為《香港晨報》中文報章,林健明任新聞部高層,劉韋瑋任新聞總監。
《香港晨報》總部設於葵涌藍田街二十九號永樂中心全幢,月租四十二萬元。
《香港晨報》招聘四百多人,約一百二十人已經上班,其餘簽訂僱傭合約,陸續到任。
臨時辦公室設在尖沙咀科學館道康宏廣場。
《香港晨報》計劃每日印刷二十萬份,承印人為「領袖傳播集團有限公司」,大股東為夏萍及霍漢。
兩人於2012年推出免費報紙《新晚報》,2014年3月因資金不足及經營不善停刊。
翁偉健1996年出生,中二程度,單身。
在位於新浦崗五芳街,名叫富源的公司工作,做染色拉鍊,工作時間是早上十一時至晚上八時,一星期五天。
富源商業登記持有人是翁偉健叔叔,翁偉健父親才是富源實質東主,頁負責出糧。
翁偉健閒餘喜歡「唱K」、飲酒和「遊車河」。
2014年3月19日下午十二時許,利婉嫻與同事離開康宏廣場,到尖東一間中式酒樓午膳。
利婉嫻與林健明行在前面,途經尖沙咀香港科學館外時,利婉嫻感到左邊小腿很痛,察覺到四名男子,戴鴨舌帽、口罩、手套,手持銀色棒襲擊她,被打二十至三十次,不超過一分鐘。
利婉嫻頭部被打中,彎身但沒有跌倒,林健明手肘受傷。
四名兇徒登上一部私家車逃去。
案發時,葉建強駕車路途經科學館道,準備到九龍塘,左轉入科學館道時,看見一部豐田汽車(RX2653,下稱RX),車身銀色,車頭蓋黑色,停泊在路邊。
四名戴帽和口罩,手持水喉通男子急步上車。
RX爬頭越過葉建強的車,在紅綠燈前停下,與葉建強的車約三個車位距離,兩車之間沒有其他車輛。
十多秒後,RX轉左駛去漆咸道,葉建強尾隨,看見RX衝紅燈,打電話報警。
利婉嫻送到醫院接受治療,面部、左臀、下背、雙下肢有分散性觸痛,面部、左臀、雙腿有紅斑、瘀傷,沒有骨折。
《香港晨報》籌備委員會發出聲明譴責,強調事件與私人感情或經濟問題絕對無關,事前沒有接獲恐嚇或任何滋擾。
記協主席岑倚蘭指出,《明報》劉進圖遇襲案發生至今不到兩星期,又有新聞從業員遇襲,對此感到非常驚訝。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譴責暴力行為,強調警方一定嚴肅處理。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薩基(Jen Psaki)表示,儘管最近的襲擊案犯案動機仍未完全查明,美國對香港接連發生新聞工作者遇襲案感到憂慮,呼籲香港警方展開「全面透明的調查」。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表示,不會揣測案件動機,不排除任何可能性,對於暴力案,不論受害人有何背景,警方都會全面調查。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利婉嫻與林健明經治療後出院,向警方錄取口供。
探員翻查「天眼」尋找線索,相信利婉嫻是施襲主要目標,全方位調查犯案動機,包括錢銀、感情瓜葛。
下午約一時四十五分,食環署職員陳汗標,負責在獅子山郊野公園清掃地方,看見RX停泊在涼亭附近。
三名男子將一些銀色「四四方方」、長約一呎半的東西,棄掉在溝渠中。
下午六時,陳汗標在獅子山公園外一路段,看見RX司機座位與後座左邊乘客座位的窗都被打開,軚盤匙膽插有一枝四吋長螺絲批。
3月20日早上七時半,陳汗標發現RX仍停泊在同一位置,於是報警。
警員到達獅子山公園,查到RX車主是張洮銘,車輛已賣出過戶。
探員在RX車內及拾取到十隻手套、一個口罩、兩個車椅套、一個車位套、四個車枕套、一個軚盤套、三支鐵通。
3月21日下午,法醫為利婉嫻拍攝十九張受傷部位照片,利婉嫻左臀和下肢的瘀傷,可能由鈍物襲擊引致,亦有可能被鐵棒攻擊,拳打腳踢造成。
探員檢取閉路電視記錄,包括加連威老道東海商業 中心地下店舖,康宏廣場正門、出口、電梯大堂,粉嶺沙頭角公路一個蜆殼油站。
探員鎖定五個目標人物。
3月25日,法庭向蕭志中發出住所搜查令,便裝警員437葉秀峯,到蕭志中樂華邨安樂樓住所搜查,未有發現。
4月10日早上八時許,葉秀峯到樂華邨監視,看見蕭志中駕駛私家車(MA2337,下稱MA)到旺角及西九龍不少地方,後來到達大角咀福全街。
葉秀峯通知警長,帶隊協助拘捕蕭志中。
葉秀峯在福全街附近截停蕭志中,展示委任證,要求蕭志中出示身份證,蕭志中沒有理會。
葉秀峯再要求蕭志中出示身份證,否則可能觸犯阻差辦公。
蕭志中回應說「黐線」,繼續前行。
葉秀峯與蕭志中繼續前行一段短時間,在福全街與菩提街交界截停蕭志中,表示懷疑他與一宗傷人案有關。
蕭志中說:「傷人案,關我乜事,點解要畀身分證?」。
葉秀峯與蕭志中相距約一個身位,蕭志中四處張望,葉秀峯作出第二次口頭警誡時,蕭志中才作出回應。
葉秀峯另一位同袍到來,幫忙控制蕭志中,在身上找到三部手機,兩張電話卡(SIM卡)。
偵緝警員羅志聲根據線報,追蹤曾錦源至荃灣城門水塘,上前拘捕時,曾錦源拒捕跳車逃走,最終被制服。
調查後證實與利婉嫻案無關,因拒捕被落案控告。
下午,偵緝警員34249陳卓深,與同袍到城門道調查。
陳卓深上前面向何家旗說「警察」,何家旗急步逃離現場。
陳卓深在草叢位置,企圖制服何家旗,何家旗用右拳打陳卓深右邊肋骨位置,繼續逃跑。
陳卓深雙手攬着何家旗上身,通知同袍幫忙。
何家旗將陳卓深用力撞向一部輕型貨車尾窗,陳卓深被玻璃割傷。
兩名警員最後制服何家旗,何家旗仍不停擺動身體,以襲警罪被捕。
警員在何家旗身上找到個人財物,包括三部手機。
陳卓深送院治療,醫生驗傷發現右手手背、右手前臂、左手前臂有多處擦傷,右胸口有痛楚。
4月11日,警方與蕭志中進行兩次錄影會面,問及3月17日,沙頭角公路一間蜆殼油站的圖片。
蕭志中說於2013年12月購買MA,一直由他使用。
3月17日駕MA在蜆殼油站出現,可能是「去遊車河經過,無乜印象」。
同日,警員拘捕麥灝添。
政府化驗所檢驗結果,一隻勞工手套上遺留的基因,最少有兩個混合來源,當中極顯著來源屬於鍾偉聰。
鍾偉聰被捕後,警誡錄影會面時稱,兩個月前認識女子阿MAY,向他投訴丈夫與利婉嫻有婚外情,要求他襲擊利婉嫻。
警方在獅子山公園RX附近,檢獲一隻勞工手套,RX一副車枕套外,遺留的基因,最少混合兩個來源,其中一個極顯著來源屬於翁偉健。
4月26日,警員拘捕翁偉健。
翁偉健在錄影會面時說,3月5日晚上八時,參加朋友阿發生日派對,一行二十人乘坐數部私家車出發,由黃大仙到大尾督舉行燒烤派對。
因為要「開」三至四個燒烤爐,有人買了十多對手套。
到達大尾督後,翁偉健用棉質勞工手襪,「開」燒烤爐和拿炭。
飲了約六罐啤酒至半醉,幫忙執拾剩餘東西,有人把用過的東西,包括手套、膠碟、叉,棄掉在燒烤場。
翁偉健說,3月19日與20日,都沒有去獅子山郊野公園。
自已沒有車,多數乘坐不同汽車遊車河,對RX沒有印象,不知道車主是誰,不知RX乘客座位上的頭套,為何有他的基因。
翁偉健說,3月19日要在新蒲崗上班,午飯時間是兩時半至三時半,沒有在科學館道出現。
4月29日,蒯轍元在內地被拘捕。
4月30日,利婉嫻辭任《香港晨報》董事。
有傳《香港晨報》幕後金主是蒯轍元,新聞總監劉韋瑋否認。
5月12日,《香港晨報》向員工派發四月份薪金支票後,宣布員工即日起停薪留職。
6月11日,《香港晨報》九名管理層,包括黃陽午、盧紹祺、郭慶榕、羅浩全、劉韋瑋、林健明、梁玉英、林創成、董立華,向「香港晨報人事資源顧問有限公司」發律師信,追討薪金、代通知金、遣散費、僱傭合約等,涉及金額超過一千萬元。
7月23日,曾錦源於荃灣法院提堂。
控方在庭上指出,將會傳召三名證人作供。
辯方說,曾錦源做運輸散工,收入不穩定,申請將保釋金由五萬元下調至五千元,獲裁判官同意。
曾錦源投訴遭警員毆打一事記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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