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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洛培1984年出生,中學畢業後任職運輸工,為「和勝和」黑幫成員,綽號「鴕鳥」,有「索K」習慣。
周永樂1972年出生,在九龍城警區任職警員,妻子黃燕玲是女警。
2014年6月,周永樂調職到深水埗警區巡邏小隊。
2014年7月2日晚上八時許,曾洛培在荃灣德華街千色店紅色小巴站,登上海壩街往象山邨小巴,坐在一列雙座位近窗口,旁邊男乘客李君賜正在進食。
休班的周永樂與黃燕玲,坐在曾洛培後一排雙人座位,任職文員的舅仔黃偉雄,坐在後一排,三人結伴到周永樂外母家中吃飯。
姓邱司機(42歲)駕駛小巴,途經德華街近仁濟醫院時,曾洛培聲稱銀包及手機被人偷去,要求司機駛往警署,質問李君賜是否偷去他的財物,李君賜否認。
曾洛培站起身,轉頭質問坐在後排的周永樂。
周永樂反問:「咩事呀?」
曾洛培隨即喝稱:「即係你喇!」,隨即揮拳打傷周永樂鼻部。
周永樂受傷流血,站起身時,適逢小巴轉彎,周永樂撞向車門附近座位的玻璃窗。
周永樂與曾洛培口角推撞,場面混亂,有乘客嘗試分開兩人。
黃燕玲對曾洛培說:差人都夠膽打。
周永樂將曾洛培胸口壓落椅背。
曾洛培激烈掙扎,周永樂用臂力箍住曾洛培的頭,轉用右膝壓住曾洛培頭頸位置。
小巴乘客林雲中,提點周永樂:唔使咁大力啦!
周永樂向曾洛培表明警員身份,曾洛培「好似黐咗線咁,唔知佢聽唔聽到。」
十分鐘後,曾洛培停止掙扎,周永樂才鬆手,黃燕玲、黃偉雄,李君賜、林雲中,一同按實曾洛培。
司機將小巴停在路邊報警。
警員江永輝及甘耀文到場,以涉嫌傷人拘捕曾洛培,將他扣上手銬,坐在小巴座位,等候押返警署調查。
救護員馮少文接報到場,登上小巴,發現周永樂口鼻流血,曾洛培被制服,頭部垂下,「郁手郁腳」。
曾洛培有生命跡象,馮少文沒有為他檢查,只帶周永樂落車清洗傷口。
警員發現曾洛培昏迷,通知救護員,送到仁濟醫院治理。
警員在曾洛培身上,發現報稱被偷去的銀包,手機仍不知所終。
晚上九時五十七分,曾洛培死亡,無表面傷痕,死因有待剖屍驗證。
案件列作傷人及被警方拘留人士死亡處理,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晚上十時,曾洛培多名親人到現場路祭,有親友表示,相信曾洛培當時未有受藥物影響。
7月3日凌晨一時,曾洛培多名親友,到現場路祭後離去。
早上,曾洛培胞兄曾業光,在男友人及探員陪同,到葵涌殮房認屍。
曾洛培多名好友,在社交網站留言致哀,希望曾洛培「一路好走」。
小巴司機在警署通宵錄取口供,返家睡了數小時後如常開工,他對傳媒說:成件事好長,兩句講唔晒,當時唔係好混亂,無鬧交。
記者問曾洛培是否神志不清?
司機坦言:因落咗車,唔係好清楚。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探員返回現場調查,翻查附近店舖閉路電視蒐證。
2017年5月31日,死因庭開庭研訊曾洛培死因。
邱姓小巴司機出庭作供時說,他在荃灣開車不久,曾洛培向他投訴「唔見咗銀包」,之後與其他乘客爭執,不久被制服。
司機報警,在德華街停車等候,軍裝警到場後向曾洛培鎖上手銬,曾洛培仍有反應「郁郁吓」。
女乘客葉倩婷作供時稱,曾洛培向後一排斜對面的休班男警周永樂揮拳,周永樂失平衡撞向車門血流披臉。
男乘客李君賜作供時稱,他與周永樂、黃燕玲、黃偉雄、林雲中,合力制服曾洛培,按在椅背。
曾洛培被警員鎖上手銬後約十分鐘,看似失去反應。
曾洛培遺屬曾業光代表所有遺屬,入稟高等法院向十三人索償,包括:特區政府、消防處處長、警務處處長,疏忽及違反法定責任,導致曾洛培死亡。
救護員馮少文及張志輝、救護車指揮中心控制員謝佑寶,沒為曾洛培提供適時救援措施。
當日到場的警員江永輝及甘耀文,延遲召援救護服務。
小巴乘客休班男警周永樂、休班女警黃燕玲、黃偉雄、李君賜、林雲中,毆打及非法禁錮曾洛培。
曾洛培遺屬要求各被告,為其行為作出賠償。
6月1日,休班警員周永樂在死因庭作供。
陪審團問周永樂,制服曾洛培時,有否把曾洛培的頸「攝入」椅背之間空隙並施以壓制。
周永樂說當時情況混亂,「我唔夠膽話無」。
黃燕玲作供時說,曾洛培當時狀似剛吸毒,各人制服曾洛培時,她問曾洛培:你係咪high大咗呀?
曾洛培沒有回應。
救護員張志輝作供時稱,目測曾洛培沒表面傷痕,無即時治理。
呈堂毒理報告顯示,曾洛培生前服食高劑量氯胺酮,頭顱在案發時不斷低垂令咽喉不暢通,影響正常呼吸和口水積聚窒息。
聯合醫院急症室顧問醫生劉飛龍作供時稱,曾洛培血液中氯胺酮含量屬致命水平,他因體內氯胺酮引致「興奮性譫妄症候群」病發。
病患者會情緒激動和有暴力傾向,乘客與警員或不了解狀况,更加用力制服。
6月7日,死因庭陪審團裁決時稱,曾洛培因為氯胺酮不良作用,死於「體位性窒息」。
陪審團以四比一,裁定曾洛培死因存疑,建議前線救護員在現場環境受控和安全情况下,應先檢查各人傷勢。
附錄:跪頸與興奮性譫妄
2012年,六旬的士司機陳輝旺與乘客發生車資糾紛,押上警車時遭警員箍頸,導致頸椎移位及全身癱瘓,留院一個月後因併發症離世,陪審團裁定他不合法被殺。
2019年,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警方多次以膝頭跪壓頸部方式制服示威者。
2020年5月7日,油尖警區軍裝人員,在彌敦道追截一名涉嫌刑毀車輛的南亞裔男子,男子反抗拒捕。
三名警察將他按在地下,一名警察用膝蓋長時間壓住男子頸部。
男子報稱不適,被救護車送到醫院,翌日下午不治。
警方回應稱,警員當時以「適當武力」制服疑犯。
7月8日,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在立法會上提出質疑。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有關個案死者驗屍結果顯示,死者身體沒有骨折或內臟損傷。
警方待進一步化驗調查完成後,會交報告予死因庭,現階段不應揣測死因。
當局無計劃禁止警方使用鎖頸式武力,去年6月反修例至今,無因警方執法有人死亡,表明警方沒有計劃禁止警務人員使用「鎖頸式武力」。
2021年4月中,一名據報有精神病男子,於港鐵杏花邨站被港鐵職員查票時情緒激動,有職員以跪頸方式制服,手法惹來爭議。
港大病理學系副教授馬宣立指出,大力壓頸可能導致嚴重創傷,包括呼吸困難而窒息,或刺激大動脈影響心跳,導致腦部血氧不足而暈眩,嚴重者可能窒息死亡。
過往案例,「跪頸」導致死亡,大多被指與「興奮性譫妄」(Excited delirium)有關。
「興奮性譫妄」為醫療中普遍使用名詞,是一種複雜的神經精神綜合症,特徵是直接或間接影響大腦結構和/或生理異常,導致意識、定向、記憶、思維、知覺和行為紊亂的疾病狀態。
「興奮性譫妄」被用來描述與可卡因藥物(毒品)、酒精中毒,相關的藥物過量、戒斷或與中毒相關的情緒激動狀態。
患者通常會出現躁動、疼痛耐受性增強、呼吸急促和出汗等症狀,嚴重的會出現酸血症或心臟驟停(猝死)的傾向。
1985年,「興奮性譫妄」首次用來解釋三十二名黑人婦女,在拘留期間發生的一系列死亡現象。
2020年5月,明尼蘇達州非裔喬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使用假鈔遭店員報警,逮捕期間說自己「不能呼吸」,後被臉朝下按倒在地。
警察德里克·蕭文(Derek Chauvin)單膝跪壓在喬治頸部,另一警察湯瑪斯·雷恩(Thomas Lane)說:我擔心他有「興奮性譫妄」。
首次屍檢結果認為,警察的動作、喬治潛在健康問題和體內毒素,共同導致喬治死亡。
獨立屍檢將原因歸於喬治頸部受壓導致窒息死亡,官方最終公布死亡原因為「心臟驟停」。
喬治被壓頸致死,引發全美至少三十個城市出現示威。
佛羅里達州珊瑚牆市(Coral Gables),來自各警局警員與民眾一同參與聲援和祈禱,單膝跪地以示團結,抗議種族不公的同時,表明他們會站在人民一方。
白人警察蕭文被控二級謀殺罪和二級過失殺人罪,被判二十二年監禁,其餘三名警官被陪審團判有罪和監禁。
喬治家屬最終獲得二千七百萬美元創紀錄市政府和解金,並為他在當地建紀念碑。
2020年12月23日,正在應對精神健康危機的菲律賓裔美國海軍退伍軍人安杰洛·昆托(Angelo Quinto),被兩名警察跪在他的背部和頸部,最終停止呼吸,死因被定為「興奮性譫妄」。
(2024年5月14日,安迪奧市議會投票批准和解協議,賠償七百五十萬美元。)
民主黨第65區非裔眾議員邁克·吉普森(Mike Anthony Gipson)認為:死亡原因列作「興奮性譫妄」絕對荒謬。
吉普森說,包括美國醫學會、美國精神病學協會、國家體檢醫師協會在內的主要協會,都不承認「興奮性譫妄」是一種疾病。
現在沒有血液測試或其他診斷測試,可以證實患有「興奮性譫妄」。
吉普森在加州制訂AB360提案,禁止使用「興奮性譫妄」作為加州有效醫療診斷和死亡原因。
AB360提案除禁止驗屍官或法醫,在死亡證明或任何報告中,說明死亡原因是「興奮性譫妄」外,還禁止官員在報告中使用該詞、禁止於民事訴訟案中使用該詞,但不禁止按照規定描述個人行為。
2024年,AB360提案在參議院以36:1票通過,3票棄權。
在眾議院以77:0票通過,3人棄權。
加州成為全美國唯一禁用該術語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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