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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駿軒1996年4月15日在香港出生,父親是香港居民,母親來自內地湖北省。
劉駿軒有鬥雞眼,自閉症的亞氏保加症,專注力不足,與人溝通有困難。

亞氏保加症是先天性腦功能缺損引致的發展障礙,遺傳是其中一個因素,其他如生理成因仍有待確定。
患者會出現社交困難,欠缺社交興趣和技巧,行為方面較固執,興趣較狹窄,情緒表達和理解較弱,適應新環境或接受新事物方面較困難。

2000年,劉駿軒母親離家出走,他與父親相依為命,同住天水圍天恩邨。

劉駿軒讀書時常遭校園欺淩轉校,曾就讀馬鞍山信義學校 、馬鞍山恒安邨青年會書院、屯門良才里二號釋慧文中學。
2011年9月,入讀天水圍伯裘書院。

11月17日,劉駿軒與同學在課室爭執,在校內舉標語抗議,因手指受傷報警,由老師陪同送院檢驗。
劉駿軒被校方停課,校方否認處分劉駿軒,稱待他情緒平復後才回校上課。

12月上旬,劉駿軒以「adason0415」帳號,(adason是創作歌手羅力威英文名,0415是劉駿軒出生日期),自稱長期被人欺負,在YouTube上載多段影片,內容大部份都是以粗口斥罵一位叫石梓宏的同學。
其後在多段影片內,自稱是多個本地黑幫成員,影片上傳後,迅速被網民起底及報案。
警方未有控告劉駿軒,但要接受警司警誡。

警司警誡計劃在1963年推出,最初計劃僅適用於十四歲以下青少年,1995年推展至十八歲以下。

介乎十歲至未滿十八歲青少年干犯罪行時,警方在有充分證據情況下,會按程序檢控及送上法庭審理,或根據警司警誡計劃處理。
青少年若不願意接受警司警誡,例如不認為自己違法,可在法庭上面對起訴,警方不能強逼他們接受警誡。

2008年起,警司警誡劃延伸適用至六十五歲以上,干犯任何刑事罪行而被警務人員調查的長者,接受總警司警誡後將不獲起訴。

劉駿軒還未成年,傳媒不能披露身份,《蘋果日報》報導事件時,稱涉案人十五歲,姓劉,於天水圍一中學就讀,網民揭發劉駿軒的身份。

天水圍伯裘書院校長黃穎東,回覆網民電郵查詢時表示,校方對此事感到遺憾,校方通過接觸,了解到劉同學在情緒及行為上需要特別照顧,校內有老師、社工等組成的工作小組跟進狀況。

2012年,劉駿軒開始活躍於社交媒體,網名「劉馬車」(駿軒兩字只要左邊部首),在視頻中粗口辱罵內地居住的非洲人,自稱被人欺負,藉此宣泄情緒。
劉駿軒多次在影片中,講述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的經歷。

劉駿軒上載視頻,赤身露體,以菜刀自插屁眼瘋傳網絡,香港《蘋果日報》、《東方日報》等傳媒報導,引起各界關注。

8月,劉駿軒上傳影片,情緖激動,聲稱再次被石梓宏欺淩,自拍JJ相放上網。

劉駿軒向同齡女生求愛不遂,在家中自拍恐嚇短片上載到YouTube「天水圍陳浩南」頻道,威脅向學校師生展開「大屠殺」,校方得悉事件後報警。

9月2日,劉駿軒被捕。
9月3日,劉駿軒在屯門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押後至9月24日判刑。

9月24日,法官相信劉駿軒只是一時糊塗,有樣學樣,判處接受感化二十四個月,期間須接受心理及精神科醫生輔導,勸喻他要多做義工,開闊社交圈。

劉駿軒在感化期間故態覆萌,再次自拍恐嚇短片上載到網上。
2013年5月25日,感化官黃鳳鳴以電話聯絡到劉駿軒,勸要遵宵禁令晚上留在家,劉駿軒聲言「你玩,我陪你玩」。

5月27日,劉駿軒在YouTube上傳兩段影片,不斷辱罵感化官黃鳳鳴。
5月31日,警方拘捕劉駿軒,落案起訴,還押候訊。

6月14日,法官裁定劉駿軒違反感化令及宵禁令,做事自把自為,容易動怒,建議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
決定撤銷感化令,改判入獄兩個月,緩刑十八個月。
刑事恐嚇感化官一案押後至6月28日再訊,劉駿軒繼續還柙。

劉駿軒其後獲法庭批准,以一千元保釋候審。
劉駿軒在庭外表示,還押期間最慘是無法上網,聲稱會謹言慎行,暫不會再拍片。

2013年9月,《小仁物制作》 創辦人陳達仁,聲稱想「睇佢點傻」,與「劉馬車」相處個幾月,認為他「只係頑皮啲、唔聽人講」。
陳達仁全面改造劉駿軒,邀請到婚宴上獻唱。
劉駿軒拍片揚言會紅遍整個東南亞,成為國際巨星,其後被邀請擔任網台《全民激動》主持。

10月25日,劉駿軒在庭上承認恐嚇感化官,以求情信向被恐嚇的感化官致以萬分歉意,表示「令一個有幫過我嘅感化官痛心,我覺得好後悔」。
劉駿軒好友為他寫求情信,指他在情緒低落時透過拍片發洩,形容「孩子氣,但做人樂觀、正面」。
志願機構的求情信指出,劉駿軒熱愛表演,對雜技和唱歌有濃厚興趣。
劉駿軒最終被判入更生中心。

12月2日,劉駿軒在柴灣石澳道,懲教署勵志更生中心不停放屁,在院舍當值的二級懲教助理楊秋鴻,勸劉駿軒應尊重他人,「行埋一邊」放屁。
劉駿軒說自己無法自控,楊秋鴻先用腳踢劉駿軒臀部一次,用手打頭部四次後,劉駿軒之後向楊秋鴻捏頸。

同日下午,楊秋鴻由上司陪同到柴灣警署報案,落口供時稱遭劉駿軒襲擊。
警方翻看現場閉路電視記錄,發現楊秋鴻先動手。
楊秋鴻在警誡下稱,落口供時身體不適,沒小心閱讀口供便簽名作實。

2014年4月8日,楊秋鴻(41歲)於東區法院提堂,被控一項普通襲擊、一項企圖提供虛假資料誤導警員罪名。
楊秋鴻不認罪,案件排期在6月9日開審,楊秋鴻期間獲准以五百元保釋外出。

6月9日,楊秋鴻在東區法院承認普通襲擊、企圖提供虛假資料誤導警員兩罪。

辯方求情時,呈上由總懲教主任、總懲教助理、楊秋鴻妻子所撰的求情信。
總懲教主任在信中透露,劉駿軒患屬於自閉症的亞氏保加症,專注力不足,與人溝通有困難。
楊秋鴻身為體育教練,不想劉駿軒借病逃避訓練,「愛之深責之切」才會動手,劉駿軒事後沒投訴,反關心楊秋鴻近況。

辯方指本案情況特殊,楊秋鴻非無中生有誣衊劉駿軒,劉駿軒傷勢輕微,希望法庭輕判。

6月30日,裁判官表示,公眾及社會對公職人員有高期望,如犯錯誤不可接受。

楊秋鴻的社服令報告正面,坦言承認做錯事,考慮到他可能因此失去熱愛的工作,前途及家人亦會大受影響,按報告建議以社服令代替監禁,判處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7月9日,劉駿軒離開更生中心。
7月18日,劉駿軒在YouTube發布多首原創曲,其中一首歌曲的獨白,說明已經再沒有昔日的利用價值,經理仁(陳達仁)不會再與他合作,他不能再在陳達仁的網台節目擔任主持及在陳達仁提供的平台上表現才華。
劉駿軒表示,雖然與經理仁斷裂關係,但大家還是朋友。

7月22日,港鐵西鐵綫受雷電影響發生信號故障,無綫新聞部記者周嘉儀訪問乘客,其中一位是劉駿軒,引起網民留意。

7月23日,劉駿軒拍片指責陳達仁,說昔日利用他得到名氣,現今他出獄,陳達仁卻拒絕與他再度合作。

劉駿軒在Whatsapp批評陳達仁「好恐怖」,「反轉豬肚就係屎」,「你已經得到你想要的東西,但我從未得到」等,哀求陳達仁繼續與自己合作。

陳達仁表示現在不是時候,劉駿軒的態度令他感到不安,兩人往後難有合作機會。

8月20日,港鐵直通車輾斃流浪狗事件,劉駿軒拍片指責陳達仁及不少香港網民「搏上位」。

8月23日,劉駿軒於荃灣荃新天地一間高級餐廳應聘侍應,聲稱被歧視及不斷被餐廳職員出言侮辱,及後被即時解僱。
劉駿軒深深不忿,拍攝一系列影片,宣洩不滿,對該餐廳大肆批評。

劉駿軒之後做過理髮工、餐廳服務生等工作,但一直沒有長期穩定工作。

8月底,無線劇集《梟雄》邀請劉駿軒試鏡,被淘汰後頗有微言。
劉駿軒離開香港,流連深圳、潮州、廣州等地。
9月26日雨傘運動開始,劉駿軒在內地拍攝「反佔中」短片,上傳到YouTube及優酷。

2015年3月3日晚上八時四十分,劉駿軒在深圳市福民新村附近,尾隨女子X(1998年7月26日出生),至福民新村十六棟樓下,從後抓住X的褲子使勁往下拉,欲強行脫下X的褲子,將X拽倒在地,強行撫摸X胸部。
X激烈反抗,恰好有人路過,劉駿軒逃離現場。

香港法律規定,劉駿軒獲釋後仍要接受懲教署輔導人員監管,他擅自離港已違反監管令。

4月23日,劉駿軒於YouTube上傳影片,表示正被香港警方通緝,在內地生活幾個月後,決定回香港坐牢,向一眾支持者表明,將於三個月後出獄。

7月13日,劉駿軒上傳一條影片,表示已出獄,決定痛改前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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