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傳召十三名證人作供,包括:經朱凱欣介紹受騙的投資者,曹淑晶、于東清(曹淑晶丈夫)、侯泳兒、傅國怡、王少英、羅燕媚。

經伍銘建介紹受騙的兩名警員,陳國偉(46980)、吳呂臣(3286)。

荃灣眾安街41號荃運樓地下,四千金珠寶金行證人,售貨員黃文淳、經理林俊良。

中環名人站證人,主管白佩雲、售貨員李詩敏。

上海街永安錶業證人,負責人陳錦銓。

8月1日,中環名人站售貨員李詩敏,出庭作供時表示,011年至2013年,與李玉鳳一起在中環分店工作,店長為Fanny,大家很熟落。

朱凱欣常到中環名人站,有時會帶女兒到店舖,閒聊時說認識很多明星朋友。

朱凱欣多次到來購買手錶,一次過購買十多隻勞力士錶。
李詩敏問李玉鳳,朱凱欣為何要買那麼多手錶。
李玉鳳解釋,朱凱欣幫老闆買錶送給內地客。

陳錦銓是永安錶業負責人,商店位於上海街,主要業務為買賣二手珠寶和手錶,以公價75%收購,再以較高價錢轉售給買家。

2012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24日,李玉鳳拿一些全新手錶,如卡地亞和勞力士,出售給永安錶業,說是叫朱凱欣委託出售。

警員陳國偉(46980)作供時稱,不認識朱凱欣,透過同事伍銘建炒賣iPhone,伍銘建稱利潤是貨價一成。

2012年12月18日,陳國偉存了111,160元到朱凱欣戶口。
12月21日,再存入12,776元,陳國偉在是次炒賣iPhone中,獲利約二萬元。

2013年7月4日,陳國偉與伍銘建一起到中環名人站,李玉鳳負責接待,告訴陳國偉應購買哪個型號。

陳國偉刷卡232,962元,購買三隻勞力士金錶,伍銘建說手錶會直接交給中介人,不會經他們的手。

這兩次炒賣,虧損116,898元。
2013年10月,陳國偉報警。

警員吳呂臣(3286),與伍銘建在新界南交通部一起工作,吳呂臣妻子懷孕,經濟拮据。

伍銘建告訴吳呂臣,除名牌手袋,iPhone電子產品外,可以平價購買流行款式名錶,轉售賺取差價,保證利潤不少於貨價的10至20%。

2013年10月4日,伍銘建駕駛私家車,接送吳呂臣到四千金購買手錶,車上除兩人外,歐陽克文也有同行,抵達四千金前,歐陽克文已下車離去。

車駛至四千金門口前,朱凱欣已在等候,吳呂臣首次見到朱凱欣,伍銘建介紹,朱凱欣名為Phoebe。

三人一起步入四千金,女店員問朱凱欣:「是否某某要嗰隻錶呀?」

朱凱欣購買兩隻特定勞力士手錶,吳呂臣以信用卡付款,總價為181,152元。
職員將錶包裝好,連同發票交給吳呂臣。

伍銘建稱自己是買賣中間人,朱凱欣會將錶轉售圖利,吳呂臣一個月內會收到回報,有問題可問朱凱欣。

吳呂臣事後得悉,很多同袍都透過伍銘建炒賣。

吳呂臣未能如期得到回報,懷疑伍銘建有份欺騙他,2013年10月28日報案。

四千金售貨員黃文淳書面供辭指出,2013年10月3日中午,朱凱欣到四千金,問是否有勞力士Deepsea手錶。
黃文淳回應有貨,朱凱欣拿了黃文淳的名片離開。

2013年10月4日早上十時三十分,朱凱欣致電黃文淳,確定Deepsea仍然有貨,朱凱欣沒與黃文淳議價,表示稍後到來購買。

中午十二時,朱凱欣與曹淑晶到四千金,購買勞力士Deepsea手錶,她們表現爽快,沒有細看手錶,曹淑晶以四張信用卡付款,連同信用卡手續費,總價76,296元。

約兩小時後,朱凱欣致電黃文淳,叫他代留起一隻勞力士Deepsea,一隻勞力士Daytona手錶,她會遲一點到來購買,沒有查詢手錶售價。

晚上六時,朱凱欣與伍銘建及吳呂臣到四千金,黃文淳問朱凱欣是否購買那兩隻手錶,朱凱欣回應「是」,吳呂臣以信用卡付款,總值181,152元。

黃文淳表示,勞力士錶價格均有打折,折扣取決於顧客是否相熟,錶款型號是否流行,折扣可有92%、85%、82%,有些商店折扣甚至更低,無論客人相熟與否,購錶也享有折扣。

這兩次銷售過程中,朱凱欣與帶來的客人均沒有議價。

林俊良是四千金的經理,2013年10月28日下午三時,林俊良在店舖內工作。

朱凱欣進來向林俊良說,她幫國內明星代購手錶,會向四千金購買勞力士手錶,不會先付款,只會寫下支票,成功出售手錶後,會告訴四千金,將有關支票過數。

林俊良認為朱凱欣的方案十分荒謬,錶的價值昂貴,倘若支票不能兌現,追討便很困難,拒絕接受。

朱凱欣、李玉鳳選擇出庭作供,均沒有其他辯方證人,歐陽克文不作供及不傳召辯方證人。

2017年8月8日,朱凱欣出庭作供,她與親友投資約四、五十次,只有六、七次能取回本金,有五、六次連本金也不能取回。

朱凱欣戶口,有大量存款來自李育生,朱凱欣解釋,投資李育生的紅酒及炒賣車位生意,因而獲利,不涉及洗黑錢。

控辯雙方結案陳辭後,案件進入裁決階段。

2018年5月4日,歐陽克文在街上暈倒被送往醫院,因要留醫,缺席明天聆訊,法官令歐陽克文還押看管。

5月5日,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頒下一百零八頁書面判詞。

法官說,考慮朱凱欣證供後,令人質疑及不合情理之處多不勝數,大話西遊,謊話連篇,砌詞狡辯。

朱凱欣經手出售物品及價值,包括:
(一)愛馬仕手袋共四百三十七個,總值29,226,080元。
(二)Chanel手袋共一百六十三個,總值3,613,510元。
(三) iPhone共五百四十二個,iPad共六百八十個,總值7,062,156元。

2011年7月至2013年10月期間,出售商品總值3,990萬元,朱凱欣沒有保留任何收據,完全有違常理。

朱凱欣與買家在公眾場合現金交易,金額超過一百五十萬屢見不鮮,她沒有現場點數,也不怕遭到搶劫,實在匪夷所思。

法官最終裁定,朱凱欣被控九項欺詐罪,四項洗黑錢罪、一項串謀洗黑錢罪,全部罪名成立。

歐陽克文被控兩項洗黑錢罪,罪名成立,李玉鳳兩項洗黑錢罪,一項串謀洗黑錢罪,罪名成立。

法官將求情押後至5月31日處理,朱凱欣及李玉鳳還押候判,歐陽克文出院後還押懲教署看管。

5月31日,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出,朱凱欣與歐陽克文罪名成立後,家庭粉碎,子女託寄祖父母,「人未亡,家已破」。

朱凱欣親自撰寫求情信,說自己成長路坎坷,三歲兒子患有過度活躍症,十一歲女兒剛踏入青春期。
知道自己將會面對長期監禁,作為母親不能在旁幫助及盡責,深感難過及尷尬。
最遺憾是禍及子女,錯過子女成長黃金歲月,願交出46,700元予受害者作為賠償。

朱凱欣繼母撰寫的求情信表示,朱凱欣從小父母離異,父親與她再婚後,她沒好好履行母親責任,從而令朱凱欣價值觀被扭曲。

上司為歐陽克文撰寫求請信,力陳專業,表現卓越,盡忠職守,是難得的優秀警員。

歐陽克文定罪後痛失所有,包括家庭粉碎,子女離散,前程盡毀,損失達一百萬元長俸。

李玉鳳媽媽、舊同事、上司撰求請信,力陳為人孝順,照顧患病母親,工作態度誠懇,受人讚賞。

6月14日,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指出,朱凱欣盜取金錢目的並非救急,而是因為生活奢華,入不敷支,款項用於償還私人債務和肆意揮霍,法庭不表同情。

值得同情是那些受害人,曹淑晶損失達六百五十九萬元,朱凱欣表明無力償還他們金錢,牽涉金額7,165,824元。

朱凱欣「洗黑錢」罪行受害者眾,明顯經過精心策劃和部署,有加重罪責因素。
「洗黑錢」量刑起點五年六個月,加刑六個月,總刑期六年。
考慮整體量刑原則,其他控罪刑期,部份同期執行,總刑期七十五個月。

歐陽克文任警察二十二年,有豐富社會經驗,銀行戶口在兩年間,存款共三十三次總值約一百零七萬元,情況不尋常,沒有理由不懷疑,總刑期為二十四個月監禁。

李玉鳳於案中扮演重要角色,將手錶轉化成金錢,掩飾或隱瞞賣手錶現金來源,對清洗黑錢相當重要,總刑期為四十五個月監禁。

2018年7月26日,朱凱欣與歐陽克文要求推翻定罪,提出上訴申請。
歐陽克文聲稱他的戶口,遭朱凱欣借用,他不知詳情。
朱凱欣聲稱自己確有真實炒賣。

兩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駁回申請。

2020年8月21日,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彭偉昌,判布判案書。

本案是一宗以投資為名詐騙案件,歐陽克文為現役警員,朱凱欣是他的妻子。

本案有六名欺詐受害人,涉及總額約港幣1,529萬元。

原審法官有證據基礎,正確地適用相關法律,兩人上訴理由牽強,毫無說服力,不應該提出,若再提出上訴會加監,上訴理據不足,駁回上訴。

發表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