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陽1994年出生,一家住天平邨天喜樓,性格內向,以自我為中心,有叛逆天性,經常與父母爭吵。
過度沉迷電視遊戲,學習成績很差,中五畢業後無所事事。
范海廷1962年出生,在上水開設多間藥房,有「奶粉大王」稱號。
住在上水石湖墟龍琛路24號,上址兩層高,前後共四個單位。
龍豐花園26號舖忠信西藥房,由范海廷主力打理。
2011年6月,政府藥劑師與警員,巡查發現龍豐花園忠信西藥房,沒有註冊藥劑師當值,藥房內貯存毒藥房間沒有上鎖。
范海廷被捕後,「沒有將附表1的毒藥貯存於專門的盛器內」,表面證據成立後,他選擇不作供,沒傳召任何辯方證人。
6月29日,暫委裁判官裁定范海廷罪名成立,判處即時監禁三個月。
范海廷就判刑提出上訴,獲准保釋候審。
2011年12月,周家陽到龍豐花園忠信西藥房工作。
2012年1月,周家陽因點錯貨,范海廷責駡周家陽,手指屈成「菱角」,敲打頭部。
周家陽問范海廷為何打他,范海廷說希望敲了頭,「等你記住以後唔好做錯」。
1月下旬,周家陽因個人原因辭職,范海廷認為周家陽工作能力差,不聽勸告,沒有挽留。
2月,周家陽戴口罩,穿有兜帽外套,在龍琛路22號梯間等候,上址兩層高,只有兩個單位,居民發現周家陽日復一日,出現在樓梯,感到擔心報案。
2月28日,警方到場發現,周家陽戴手術手套,身上有一柄五吋長刀片鎅刀,周家陽對警員解釋,他想嚇唬一個會經過的人。
周家陽遭警方拘捕,控以遊蕩罪。
3月15日,周家陽提堂後獲准保釋。
5月1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次出庭。
周家陽上庭後察覺弄錯范海廷住址,到龍琛路24號范海廷住所,低頭坐樓梯等候機會,范海廷兩次從他身邊走過,沒有認出他。
5月8日晚上九時,范海廷由舖頭回家途中,周家陽用刀施襲。
范海廷中刀後反抗,逃跑到街外,周家陽尾隨「追殺」,在行人路騎着范海廷背部,繼續用刀猛插。
當時有十多人目擊,無人施以援手。
梁皓然(21歲)身形健碩,任職維修消防設備技術員,途經現場,奮不顧身出手救人。
兩名新界北總區休班交通警員,合力制服周家陽,檢獲十六厘米長水果刀。
女中學生牟玉曲(18歲),與女友人途經現場,用手機拍下周家陽襲擊范海廷過程。
周家陽被捕後大叫:「唔好阻住我,我要殺咗佢!」
救護員到場,范海廷陷入半昏迷,身上有二十八處刀傷,包括頭部十五處,送院後施手術和兩次輸血五包,住院六天後出院。
周家陽在警誡錄影會面時,坦言一辭職就決定要傷害范海廷。
「佢(范海廷)三個月前打我,我忍咗佢好耐,買生果刀及手套,保釋期間連續一個月埋伏,所以我今日就用刀殺佢。」
周家陽說,本有打算原諒范海廷,但實在做不到,說是「原則問題」。
范海廷怎樣打他,他就要用同等力度傷害,認為「放對方一馬」極不合理,從沒想過後果。
警方經調查後,將周家陽落案控以,謀殺未遂(企圖謀殺)、故意傷人 (有意圖而傷人)。
5月12日,裁判官接納控方要求,待取得周家陽精神報告後,決定是否適合答辯。
原定於本月14日開審,被控有意圖而遊蕩罪案件,與本案一併再訊。
2013年5月13日,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彭寶琴,批准范海廷的判刑上訴,撤銷三個月即時監禁,改判罰款五萬元。
2013年10月15日,周家陽解上高等法院受審,承認企圖謀殺罪。
暫委法官司徒冕認為,周家陽施襲動機,只因被范海廷責罵,不僅對非常小的事情懷恨在心,甚至試圖殺死引起怨恨的人,精神方面可能有問題,需多取兩份精神報告後再判刑,將案件押後至11月6日。
周家陽送到精神病院檢查,小欖精神科中心客座精神科醫生,鄧醫生和廖醫生檢查周家陽。
周家陽說初期在街上徘徊,等候范海廷回家,為免惹途人起疑,每次不會逗留逾半小時。
最後決定改到范海廷住所梯間埋伏,有十四、五次機會落手,最初是缺乏勇氣「唔夠膽」,後來是因為范海廷身邊有其他人,最終在范海廷單獨回家時才得手。
精神科醫生提交的報告指出,「周家陽有很高暴力傾向,對受害者毫無悔意和缺乏同情心。」
「因工作被責罵,對藥房東主范海廷懷有憤恨,意圖殺人後毫不後悔,對未能完成計劃心有不甘。 」
2013年11月6日,暫委法官司徒冕判刑時表示,從女途人拍攝的片段可見,周家陽用刀插范海廷十多下。
范海廷大叫救命,約十名途人袖手旁觀,或對襲擊視若無睹,令人感到可悲。
梁皓然挺身而出制止,「他救了事主一命,應接受社會大眾的感謝」,望控方向警方轉達。
周家陽沒有精神疾病,對犯下罪行沒有表現出真正悔意,對精神科醫生表示,經過長時間計劃,仍未能殺死范海廷,心有不甘。
法官斥責周家陽行為野蠻,從拍攝片段可見,周家陽有計畫決意殺死范海廷,范海廷送院留醫多天,期間接受兩次輸血,幸好最後無恙。
這案量刑起點為十五年監禁,周家陽認罪獲扣減三份一刑期,沒其他減刑理由,判監十年。
附錄
天平邨都市傳說
上水天平邨位於上水天平路48號,1983年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承建。
單位面積208至714 呎,是少數有齊Y2、Y3、Y4型設計公屋。
1986年至1990年入伙,七座共五千七百戶。
2021年人口普查時有15,206人居住。
天平邨在1986年入伙至2024年,發生三十九宗非自然死亡。
其中較轟動兩宗是倫常慘劇。
1988年4月,患精神疾病男子梁滿,長期失業導致貧病交逼,在天怡樓寓所抱住三歲半和五歲子女,一同跳樓自殺。
1998年10月,陳健康妻子林文芳(41歲),不滿丈夫包二奶,把十歲長子陳浩賢及六歲次子陳浩瑋,從單位掟落街後跳樓自殺身亡。
天平邨天喜樓1989年1月入伙,2010年成為非自然死亡重災區。
天平邨六宗非自然死亡,五宗發生在天喜樓,導致六人死亡。
2010年5月19日,十五歲青年黃壹龍及同齡女友楊瀅,同為新移民,居於天明樓,擔心被阻止繼續拍拖,到天喜樓33樓梯間相擁跳樓死亡。
7月15日,二十歲失業青年李耀輝,向母親索取金錢被薄責後,向朋友發自殺短訊,隨後在天喜樓27樓梯間跳樓死亡。
8月10日,二十一歲思覺失調姓余少女,就讀IVE,在35樓梯間跳樓死亡,沒有留下遺書,尋死前無厭世跡象,跳樓原因成謎。
8月30日早上,二十三歲青年陳潤傑,因工作及其他問題困擾,在34樓梯間跳樓,跌落單車停泊處,掛屍欄杆,位置距離小情侶墮樓處僅約五 呎。
同日下午,二十三歲青年劉志強,因父母離婚不開心加上工作不如意,在20樓家中吊頸身亡。
天喜樓在三個月內有六宗非自然死亡,導致人心惶惶。
居民原定8月31日舉行法事超度亡魂,詎料在舉行前發生同類事件,頻呼:「好邪!仲要死幾多人先夠?」
8月31日下午一時開始,十一名道士及兩名醮師,先在祭壇兩旁誦經,然後進行請諸神、超渡亡魂、破地獄及坐蓮花等儀式,為過去三個半月內四宗跳樓,一宗吊頸自殺案,六名年輕男女死者超渡。
北區研習促進會主席雲姐,籌備今次法事,她表示,有街坊希望每年籌款,進行法事,超渡死者亡魂,以求居民住得安心。
中大精神科教授李誠指出,自殺者絕大多數受到不同問題困擾,感到走投無路才會自殺,絕不會無原無故模仿他人跳樓。
2017年8月30日,有網民於Facebook「North District 北區」群組,上載一段短片,上水天平邨天喜樓,多層走廊燈不停閃爍,雖不知影片所見是否屬實,但已惹起街坊熱烈討論。
北區區議員(天平東)劉其烽表示,保養商已將有問題的燈取走作檢查,現已換上後備燈為走廊照明。
2021年7月5日,劉其烽在Facebook貼文,因世局無常及上任以來工作壓力,導致身體狀況愈來愈差,為減輕家人擔憂,正式向區議會秘書處請辭。
2022年9月4日晚上八時許,三十六歲姓蕭男子,在上水天平邨天喜樓墮樓,倒臥大廈對開不省人事,送往北區醫院救治,終告不治,警方未有檢獲遺書。
2023年10月12日晚上九時,天平邨天喜樓12樓姓李住戶報案,一名男子潛入其住所。
警方派員趕至調查,現場出現一聲巨響,一名男子倒臥平台,救護員證實該男子當場死亡。
警方初步調查,相信男子是「飛天蠄蟧」,爬窗逃走時失足墮樓死亡。
2024年2月2日早上約十一時,五十七歲黎姓男子,在上水天平邨天朗樓墮下大廈平台,送往北區醫院搶救後不治,警方在現場發現遺書,據了解是因病厭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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