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詠明與孿生兄長趙詠賢,1990年8月11日在香港出生,一家住沙田新田圍邨欣圍樓。

趙詠明經常換女友,有二十次之多,2010年於便利店邂逅店員鄭欣娜,兩人成為戀人,拍拖三年間,鄭欣娜不時鬧情緒。

2013年8月12日,警方接獲線報,攑查沙田新田圍邨欣圍樓一個單位,檢獲二十五支水喉通和四支木棍,拘捕趙詠賢,調查後獲准保釋候審。

10月3日,鄭欣娜閨蜜與男友鬧翻,鄭欣娜安排她到趙詠明住所,在客廳跟男友箍煲,趙詠明在房跟鄭欣娜WhatsApp。

10月4日早上,鄭欣娜閨蜜要求多留一會,趙詠明「詐病」沒上班,兩人再獨處一天,鄭欣娜因閨蜜「逾時逗留」興師問罪。

下午五時,趙詠明到九龍城新碼頭街,翔龍灣廣場對開行人路與鄭欣娜見面。

趙詠明向鄭欣娜道歉,「踎踎下變成跪」,鄭欣娜多次大聲質問趙詠明,是否暗中帶女子回家,趙詠明否認,鄭欣娜拉扯趙詠明頭髮,掌摑十四巴。

趙詠明全程沒有還手,不少街坊圍觀及評論,女途人報警。

警方發言人證實,10月4日下午五時許,接到一名三十一歲女途人報警,一對情侶於土瓜灣新碼頭街發生爭執。
二十三歲姓趙男友,被二十歲姓鄭女友掌摑數次,男友左臉紅腫,事後需送院,女友涉嫌傷人被捕。

整個「掌摑」過程被途人拍攝,上載到YouTube,成為全城熱話,被稱為「14巴港女事件」,趙詠明被稱為「奴隸獸」。

有網友懷疑造假,是廣告片段或團體宣傳伎倆。

「14巴港女事件」登上外國媒體,英國《每日郵報》也有報導。
全球有逾二百一十二萬次觀看次數,成為香港熱門影片,2013年度排行榜第二位,趙詠明與鄭欣娜成為香港網路紅人。

澳門女子Crystal(18歲),每年有一至兩次到香港旅遊探朋友。
10月5日到香港旅遊,與朋友由旺角搭港鐵往葵芳,途中倦極睡着,被人暗中拍下照片,迅速將相片放上Facebook(fb),註明「啱啱喺地鐵站(港鐵站),見到打男朋友14巴嗰個港女,我家姐一眼認到佢」。
相片瞬間在網上瘋傳,獲超過一萬三千個「like」讚好。

Crystal的照片在網上瘋傳,相貌拍得清清楚楚,網民很快將她「起底」。

Crystal當晚返回酒店,用手機上網時,發現成了網上主角,l即時在fb澄清,要求上載者刪除有關相片。
對方其後已刪除,相片已在不同網站轉載,討論區遍地開花,愈傳愈烈。

Crystal即晚返回澳門,認為受到網路欺凌,到警局報案,司警為她錄口供,承諾會全力跟進,叮囑她找律師協助索償。

10月8日,香港一份免費報章頭版,刊登Crystal相片,說是「14巴港女」。

Crystal在Facebook澄清,自己並非「14巴港女」。
上載相片的十三歲女童,當晚得悉認錯人,刪除照片並致歉。
Crystal接受對方道歉說:「假的信息有過萬人like,我澄清事實只有十幾個轉載!」

10月24日,鄭欣娜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同意不提證供起訴,准以一千元自簽守行為十二個月,另須支付三百元堂費。

中午約十二時,鄭欣娜與趙詠明打算離開法庭,大批記者在外面等候。

鄭欣娜說:「好多狗仔隊喺度!」
趙詠明回應:「佢哋(記者)係狗嚟㗎嘛!」

兩人在法院內徘徊良久,鄭欣娜戴上口罩、太陽眼鏡、鴨嘴帽,與趙詠明離開法院,一眾記者上前採訪。

趙詠明爆粗鬧記者,《南華早報》女攝影記者謝美芳(May Tse,27歲),遭趙詠明用膝蓋撞倒在地。

趙詠明大聲說:「撞我呀!」
謝美芳反問:「做乜撞我?」
《東周刊》女攝記在混亂中被人踹倒。

鄭欣娜與趙詠明隨即登的士欲離開,在場記者包圍的士不讓二人離去。
兩人在的士內「密斟」數分鐘後,趙詠明與鄭欣娜落車,連衝多條行車線飛奔,多部途經車輛要響號急停。

兩人最終走入法院對面的九龍城警署,表示被記者打及以相機鏡頭撞手。
鄭欣娜在警署內不停飆罵趙詠明,趙詠明嚎哭及求饒,警員邊備案邊要他冷靜。

謝美芳到九龍城警署報案,趙詠明與鄭欣娜報稱受傷,三人分乘三架救護車,送往伊利沙伯醫院驗傷。

謝美芳左掌、右臂、腰、腳部均受傷,送院檢查後需打針及食止痛藥,晚上情況穩定出院。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譴責事件,重申謝美芳合理採訪,不應成為任何人發泄情緒的襲擊對象,協會促請警方跟進事件,防止再有前線記者受襲。

警方強調絕不容忍暴力行為,任何人違法必定深入調查。

警方發言人表示,趙詠明與鄭欣娜離開法庭時,與一名女攝記碰撞,女攝記報稱遭人推倒跌地致受傷,一部相機損毀。
三人事後到九龍城警署求助,三人均報稱不適需送院。

警方經調查後,趙詠明涉嫌毆打和刑事毀壞被捕,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第二隊跟進。

趙詠明獲准保釋候查,十月下旬返警署報到。

12月17日下午,謝美芳收到警方致電通知,觀看影片及證人證供後,決定不起訴趙詠明,未有解釋原因。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主席蕭文超,對警方決定表示遺憾,認為今次電視台及報章記者,都有拍到事發經過,有明顯直接襲擊行為,認為警方不作起訴並不合理,擔心會令未來針對記者襲擊行為增加。

趙詠賢在沙田法院,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2013年12月27日 ,趙詠賢(23歲)代表律師求情時稱,趙詠賢在案發後找到一份裝修工作,月入約七、八千元,是家中經濟支柱,給予母親五千元作家用,僱主稱讚趙詠賢工作良好,承諾日後續聘用被告。

裁判官表示,趙詠賢無向感化官認錯兼有所隱瞞,感化及勞教中心報告評價不好,涉及武器數量頗多,判監四個月。

2015年,改編自高登神作三部曲最終篇電影《壹獄壹世界‧高登闊少踎監日記》,電影公司舉辦「實況踎監體驗有錢派」宣傳活動。

參加者在透明「流動水飯房囚車」,每日除上洗手間和沖涼離開外,坐足七日監可獲二萬元獎金。

趙詠明參與活動,希望可挑戰成功,向傳媒講述「14巴港女」事件。

「佢(鄭欣娜)發脾氣也很正常,媾得佢,不理佢如何對我,都會愛佢、錫佢。點解你們單靠一段片,就話我係女人奴隸?反正那刻只想快些氹番佢,佢要打要鬧都願捱,就咁簡單。」

「官司平息後,佢(鄭欣娜)有新戀情同我分手,我已放下一切,不再愛得盲目,以後都唔會畀女人打。」

5月28日,趙詠明完成七日坐監「真人騷」,獲得二萬元獎金。

2022年11月22日早上十時半,交通督導員(俗稱咖啡仔)78271,在深水埗楓樹街23B號對開抄牌。
附近一間車房職員,文仲賢、劉富華、王桐勵,上前粗言辱罵交通督導員,質問何以針對車房車輛發告票。

交通督導員解釋告票非由他發出,三人辱罵「你嚇鬼呀?x你xx!」
逼得交通督導員連連後退,為自身安全,返回警車報告事件。

穿反光背心交通高級警員2370,與交通督導員折返車房調查,劉富華、王桐勵、趙詠明粗言以對,文仲賢在車房大聲辱罵。

其中一名全身黑衣服男子衝出馬路,連番爆粗辱罵,向警員恐嚇稱「你唔好對我哦哦哦!」
聲言「你知唔知我係邊個?」,逼得警員後退及舉手「耍冧」,一度說出「對唔住」。

全個過程被司機用手機拍攝放上網,十名反黑探員封鎖現場調查,警員帶同警犬到場,拘捕趙詠明及三名男子,拖走三輛違泊私家車。

四人被落案,控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

網民戲稱四人為「深水埗ERROR」,車房負責人阿Man向傳媒證實,其中一名被捕男子是趙詠明,直言:「佢睇化咗啦,咁多年嘅事,我哋講真邊個未肉酸過啊?只係睇世人點睇啫,你摷返啲事出嚟都係新聞嚟嘅,都係有人笑有人開心咪算囉,影響唔到佢生活。」

11月24日,四名報稱汽車維修員男子,在西九龍法院提堂。
依次為文仲賢(30歲)、劉富華(28歲)、王桐勵(29歲)、趙詠明(32歲)。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5日再提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指示。
四名被告准以五千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需居住報稱地址,每天到警署報到。

警方在區內連日高調「洗太平地」,掃蕩違例停泊車輛。

下午五時許,涉事車房在社交網站FB專頁發帖,向街坊道歉,車房亦會結業。

2023年1月5日,「深水埗ERROR」,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
控方同意以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裁判官在四人同意下,下令他們各自簽二千元,守行為十八個月,控罪獲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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