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雁1976年在福州出生,是一名學霸,年年考第一。
1993年與父母及弟弟移居香港,家境不好,一直想靠讀書賺錢脫貧。
插班香島中學讀中四,中五會考取得二十三分。
香島中學出獎學金留他,他決心向上爬,升讀名校培正中學。
1997年在高考獲三A二B成績,考進科技大學主修工商管理,大學一年級選修一個電腦課程。
陳世雁對網頁設計非常有興趣,暑期做地盤工賺取薪金,買了人生第一部電腦。
1998年,陳世雁創立網上吹水區CSN23.com,功能類似facebook,月賺五萬元廣告費。
2000年3月17日,浸會大學《新報人》刊登陳世雁專訪。
網中人的「網」想
待價而沽等收購 追求三百倍盈利
(節錄如下)
現時就讀香港科技大學,營運管理系三年級的陳世雁,與四位朋友合資組成一間公司,幾位股東的年齡不過二十五、六歲,當中有的是經紀,有的是記者。
公司的主要業務是網站營運及管理,他們希望最終可得到大財團注資收購,令網站的市值倍增,他們的目標市值是三千萬元。
陳世雁認為:「就算這盤生意真的失敗了,我們也蝕得起!反正我們只是希望從中學習罷了。」
有14K背景的鄭惠強,一手帶起初期以東南亞妓女為主,後發展至陀地及北姑的馬檻。
馬檻在太子及旺角一帶急速膨脹,1996年至2000年,由六間色情場所,發展至二十四間,共有271間提供色情服務房間,規模差不多相等於香港一間小型酒店。
房間設有保安措施,設計上以鏡子隱藏窗戶及秘密通道,供妓女在警方搜查時逃走,安裝閉路電視,在警方搜查時提供警報。
man169網站屬「叫雞」網站始祖,直擊拍攝砵蘭街北姑,將片段放上網,主要發布夜總會、馬檻等資訊。
鄭惠強是man169網站最大客戶,網頁除刊出照片外,還詳列三圍數字、籍貫、價錢。
網頁日日更新,不少白領及年輕人會瀏覽man169,鄭惠強成功吸納一批年輕新客。
鄭惠強在網上清楚列明籍貫,直指由內地運港,成為香港開埠以來最大賣淫集團,內地警方看到網頁後大為震怒。
廣東省公安廳聯絡香港警方,罕有地安排已遺返內地的性工作者,向香港警方提供資料。
警方隨後安排三名臥底,混入鄭惠強賣淫集團。
警方臥底發現,首腦會定期與集團重要成員會面,收取旗下二十四個色情場所得益,詳細記錄賣淫活動收支,日後分配給各名成員。
2002年5月,粵港兩地警方同時間,在兩地展開名為「火百合」行動,把鄭惠強賣淫集團連根拔起,拘捕六名集團首腦、高層成員。
2003年12月2日,法官判刑時指出,賣淫犯罪集團首腦鄭惠強,「位處犯罪集團核心」、「蜘蛛網中央的蜘蛛」。
涉案賣淫集團運作歷時四年,涉及剝削弱勢非法入境,持雙程證入境女子,有計劃及有組織營業,賺取巨額利潤。
集團首腦及三名重要成員藐視法紀,繼續經營被法庭下令封閉的色情場所,囂張態度與日俱增,加重一半刑期,兩名只涉及經營兩場所成員毋須加刑。
首腦鄭惠強入獄六年、兩名高層蔡剛及邱劍飛,判入獄五年、鍾永熙入獄三年半、侯遠飛入獄兩年、梁耀光入獄二十三個月,
2001年,陳世雁大學畢業,正值科網股爆破,陳世雁學非所用,做過TVB8記者,薄餅外賣店Domino優惠券銷售員。
鄭惠強賣淫集團覆沒,太子及旺角區的馬檻生意大不如前,大部分性工作者轉做「一樓一鳳」,man169未能適應轉變退出市場。
陳世雁抄襲man169模式,2002年建立色情網站sex141.com,意思是one floor one ,即一樓一鳳,簡稱141。
陳世雁與張明文成立公司(KCMC Limited Company),向Newsbook Limited租用伺服器,成立網站(香港一樓一服務台)。
陳世雁為招攬生意,以送月曆為名,進入鳳樓游說鳳姐,將印有sex141網址的性感月曆,掛在當眼處,令嫖客留有印象。
141由陳世雁與張明文主理,收取每名客戶(性工作者)四千元,替她們上載誘人「肉照」賣廣告,為相片題誘惑語句,招徠嫖客。
141生意好轉後,受到黑幫關注,認為是一條淫業發達之路。
141受到黑幫威脅,陳世雁求助黑幫聯英社「小雲」,「小雲」介紹認識14K姓陳「豹哥」(右臉有一大片胎記)。
「豹哥」開出四百萬買起141,陳世雁拒絕,自此擔驚受怕:「我一直好驚佢搞我,佢呢個人為咗錢咩都做得出。」
141向一間公司租用伺服器:「有人威脅話要殺死公司老細,過幾日我哋就入唔到個網,原來佢哋轉咗名俾阿豹。」
陳世雁未取得一分一毫,把141拱手相讓給「豹哥」,陳世雁與張明文被逼留下繼續打理。
黑幫14K操控141,將原來意思改為14K與一樓一,即黃與黑結合。
標榜真人實照色情指南,深受好色之徒歡迎,點擊率每日逾百萬,成為香港最大色情網站。
服務對象有鳳樓、鳳姐,成立旅遊公司訂酒店房間,安排性工作者在酒店交易,是香港最大淫業網站,組成一條龍淫業王國,共有千名客戶。
141嫖客瀏覽量龐大,催谷一樓一鳳及酒店高鐘妹生意。
一般持雙程證來港內地人士,只能逗留十四天,香港賣淫集團安排內地女子來港賣淫,會在sex141.com購買十二天廣告,廣告費由五千一百元至一萬八千元。
賣淫集團安排內地女子來港後,由141在指定地點安排化妝師,攝影師替妓女拍硬照及短片,電郵至集團電腦中心。
經加工後上載至網頁,以影片、雜誌、旅遊公司等方法,替妓女製作多媒體「嫖妓指南」。
141租用三個大型伺服器,除網站外,出版色情月刊《141》,每本售二十元,為嫖客提供龐大色情資訊。
廣告費用及客戶性交易佣金,經由「傀儡」戶口交收,完成「洗黑錢」程序,集團成員用提款卡提取現金,逃避警方追查。
少數客戶會親身上門交廣告費,資金經過集團財政部重新分配,分派給高層人士及集團各部門,每年廣告費收入近億元。
141為保持內地性工作者「優勢」,增加刊登廣告效用,在網站惡意打擊本地性工作者。
香港性工作者組織「姐姐仔會」指出,141網頁的「嫖妓報告」,有專人撰文「唱衰」本地性工作者,指稱他們服務質素差,暗示他們染有性病甚至愛滋病,本地性工作者聲譽受損,生意下降。
鳳姐要求刪帖,每帖要付二百元,非141廣告客戶,要先付二百元入會費,首月一千三百元廣告費,再付二百元刪帖費,花一千七百元才能抹走一則負評。
本地性工作者逼於無奈,向141付出每月一千三百廣告費,三百元網誌費,付昂貴「寫手費」寫唱好報告,費用首兩個月每月三千元,其後會按月加價直至最高九千元。
有鳳姐不肯就範,被「追殺」逾年,情緒大受困擾,有自殺傾向。
「姐姐仔會」形容,141做法等同「吸血鬼」,吸啜性工作者血汗錢。
2002年,警方西九龍總區,有人向淫業提供掃黃情報,案件交廉署跟進。
2003年9月,廉署得悉有警員在尖沙咀開設一樓一,展開「樂昌」行動,拘捕四名警員及一名前海關關員。
調查期間發現,有警員找141替鳳姐拍照賣廣告。
2003年9月8日,張明文在尖沙咀寶勒巷淫窟內,替性工作者拍照時,當場被廉署拘捕。
廉署在陳世雁與張明文寓所及公司內,搜出性工作者照片,租用伺服器單據,廉署查看伺服器時,發現儲存的照片逾六十萬張。
廉署拘捕陳世雁與張明文,首次引用串謀依靠賣淫維生罪名控告,兩人獲准保釋候審。
2004年,陳世雁開設網頁設計公司ultimate solution limited,專營設計網頁、網上宣傳等業務,製作網頁收費五千二百元。
陳世雁說網頁設計只是「兼職」,網上推廣業務令他月入過百萬元。
客人提供一些與業務有關關鍵詞,他能確保顧客的網頁,顯示在Google、Yahoo!搜尋結果第一頁,月費由七百元至二千四百元不等。
2005年10月3日,陳世雁與張明文,在區域法院受審時否認控罪。
控方指出,2003年3月1日至9月9日,陳世雁與張明文,在賣淫場所管有人要求下,到場所拍下性工作者猥褻照片,將照片上載互聯網,附加收費、身材、服務、討論區資料,收取每人四千元廣告費。
辯方大律師蘇哲文指出,香港報紙、「黃頁」,免費派發的雜誌等,都有刊登賣淫服務廣告,出版人無受檢控,登入141網站前,會出現警惕告示,提醒網頁為成人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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