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樹圻1963年出生,英文名Joseph,於法國巴黎索邦大學修讀建築,未畢業便輟學回港經商,成為資訊科技公司合伙人,月入約兩萬元。
一半收入用作前妻及兒子生活費,林樹圻兒子就讀喇沙小學。

葉國興2000年起當律師,在香港大學法律系任職講師,葉國興妻子林敏任職法律行政人員。
2001年誕下一名女兒,2004年誕下一名兒子。

葉國興夫婦的女鄰居Michelle,是林樹圻蜜友及生意合伙人。
Michelle女兒就讀瑪利諾修院學校小學部,兩人經Michelle介紹與林樹圻認識。

葉國興夫婦望子成龍,長女在九龍塘一間名女校就讀。
糼子讀幼稚園時已開始鋪路,希望入讀心儀的喇沙小學。

舉家搬到位處同校網的九龍塘區,為兒子報讀不同課外活動,希望兒子「文又得武又得」,獲取足夠分數入讀。

兩人為兒子報讀多間小學,如聖保羅男女中學附屬小學等,喇沙小學一直是葉國興夫婦首選。

2011年6月4日小一派位,葉國興夫婦幼子未能入讀喇沙小學。
林敏感抑鬱和心亂,不斷致電朋友求教叩門良策,希望有人可將兒子學歷交到喇沙小學校長。

林樹圻兒子是喇沙學生,葉國興夫婦主動致電詢問林樹圻,可否替他們兒子遞交叩門信及學歷等資料。

林樹圻說喇沙小學,「啲位唔夠分,無乜機會」,他認識男拔舊生「有把握啲」,建議葉國興夫婦「買多個保險」。

林樹圻說拔萃男書院舊生會(男拔舊生會),每年均會舉行拍賣會,為一名已退休校長籌生活費。
建議葉國興夫婦,提供兩隻勞力士手錶給男拔舊生會拍賣,舊生會會為他們撰寫升小推薦信,增加入學機會。

葉國興夫婦認為新小拔亦算名校,雖然要付巨款買名錶,猶如「未見官先打三十大板」,令他們「有少少唔開心」。
本着「咩辦法都試」心態,最終聽從林樹圻主意。

6月11日,林樹圻帶葉國興到油麻地彌敦道東方錶行,以十四萬四千元購買兩隻勞力士手錶。

7月16日,林樹圻對林敏說,太多人參加男拔舊生會拍賣以換取推薦信,建議再多提供一隻手錶拍賣以顯誠意。
林敏叫葉國興以七萬五千元,購買另一隻勞力士手錶交給林樹圻。

林樹圻簽收三隻勞力士手錶後說,拍賣會將在9月舉行,完成後,葉國興可取回實付款項。

葉國興夫婦以各種方式向喇沙小學叩門,葉國興與兒子連續三星期,每朝六時到校門口等校長,終以誠意感動校長收取兒子學歷。
8月上旬,喇沙通知葉國興兒子面試,獲得取錄。

一星期後,林樹圻告訴林敏,喇沙小學很快會安排她的兒子面試,林敏沒告知林樹圻,她的兒子已獲取錄,要求林樹圻跟進男拔舊生會拍賣進度。

9月拍賣完畢,林敏要求林樹圻退還三隻勞力士手錶原價,林樹圻多番拖延。

10月開始,葉國興夫婦向林樹圻追討錶款,林樹圻最初以需時安排為由拖延,後指男拔舊生被他所累「炒燶股」,不好意思向對方追債。

年底時,林樹圻承諾會「揹起條數」,將一張只簽了名的支票交葉國興作保證。

2012年1月,林樹圻以資金周轉不靈,身在內地等原因遲遲未還款。
雙方在同月29日再見面,林樹圻交予葉國興的支票上,填上二十一萬九千元金額,日期填上2月29日。

3月5日,林敏持支票往銀行兌換時遭彈票,翌日致電質問林樹圻。
林樹圻即日將十萬元轉帳到葉國興戶口,餘款一直未付。

5月,葉國興夫婦到黃大仙警署報案,警方最初認為案件「無刑事成分」。

9月,警方拘捕林樹圻,落案控以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

9月19日,林樹圻在觀塘法院否認控罪,案件將於10月28日再提訊。
林樹圻准以五萬元保釋外出,不准離開香港。

12月12日,案件在觀塘法院開審,林敏甫作供便要求主審裁判官,頒令傳媒不得報道她的兒子姓名,聲稱「唔想影響小朋友」,裁判官接納。

林敏作供時直言:「可向神發誓(I swear to God)」,當時已肯定兒子獲得學位絕非林樹圻功勞。

代表林樹圻的大律師指出,葉國興夫婦擁有高學歷,均從事法律工作,「無可能相信咁唔合理同荒謬嘅事」。
直指二人自願贈送三隻名錶予林樹圻,目的是為兒子求一個入讀名校機會,所謂拍賣會只是兩夫婦虛構。

一直表現溫文的林敏在庭上激動強調:「我無亂講嘢!我講嘅全部都係事實!」,一度遭裁判官中斷發言。

葉國興接受辯方盤問時表示,前年小一派位後得悉願望落空非常失望:「好depressed(憂鬱),好混亂」,不停四出查探叩門機會。

即使知道林樹圻與女鄰居Michelle,關係「好複雜唔知點形容」,仍希望「搏一搏」向林樹圻求助。
教兒子向林樹圻說:「Uncle Joseph(林樹圻)你一定要幫我,我真係好想入喇沙小學讀書。」

辯方質疑葉國興任職律師十多年,連林樹圻的姓氏亦不知道,從無查問拍賣會詳情,把三隻勞力士手錶交予林樹圻,只是提供物資而非捐贈,便可取得推薦信,是否覺得荒謬?

葉國興回答說,拍賣會詳情對他並不重要,他相信林樹圻會替他的兒子安排。

男拔發言人強調,案件與校方完全無關,投考該校中、小學部的收生要求及程序,均透明公開,不存在任何潛規則,校方考核應試生過程中,盡量做到公平公正。

考生必須經兩輪面試,首輪純看表現,校方完全不會理會考生父親是否舊生。
次輪,倘考生父親是舊生或是聖公會教友,才會給予十分。

12月13日,辯方大律師指葉國興夫婦,主動提出要送名錶予林樹圻,「打關係」及「開後門」。

兒子成功入讀喇沙小學後,葉國興夫婦反悔並要討回錶款,林樹圻多次斥兩人行為無賴,輸打贏要、過橋抽板、反口覆舌等。

林敏為追款,多次到Michelle女兒就讀學校,「唱衰」林樹圻:「你父母、Uncle,都係騙子」,Michelle因此報警求助。

林樹圻發短訊予林敏:「唔好用報警嚟威脅我,你老公係律師,報警後睇吓邊個家庭損失大啲,我根本無做錯任何事。」

林樹圻不想林敏再騷擾Michelle,息事寧人,「發晦氣掉張空白支票出嚟」。

辯方重申,林樹圻從無提過任何拍賣會,或可取得男拔萃小學推薦信,三隻名錶是葉國興夫婦自願給林樹圻。

林敏反駁說,上述內容無稽,全屬林樹圻虛構。

林敏作供後在庭外接受傳媒訪問:「我哋一個月人工,夾埋都超過個數。」
事件令一家備受困擾,為免有家長陷入相同騙局,她無悔報警拘捕林樹圻。

林敏說喇沙較男小拔適合好靜的兒子,所以出盡辦法以求得一學位。
最擔心傳媒報道後,兒子會遭誤會以不正當手段入學,最希望保護兒子身份。

12月17日,觀塘法院裁定林樹圻控罪表證成立,林樹圻沒有自辯。
辯方結案陳詞指出,葉國興夫婦聲稱的拍賣會安排,匪夷所思及「完全侮辱人智慧」。
世上無一個拍賣會會有,「捐出物品者可在拍賣後,獲退回全數物品款項」,直指葉國興夫婦送禮酬謝林樹圻後反悔,案件押後下月15日裁決。

2014年1月15日,觀塘法院裁判官阮偉明,認為葉國興夫婦供辭誠實可靠,辯方指名錶是酬勞的說法不合常理。
林樹圻(52歲)利用兩位家長,急於為兒子進入小學的心理欺騙財物,行為相當卑劣,裁定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成立。

法官認為涉案數目巨大,考慮林樹圻無案底,已還款十萬元,願意於一個月內付清餘款,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林樹圻准保釋候懲。

1月29日,辯方求情時指出,林樹圻以往無犯過案,他尊重本案裁決,完全理解被裁定罪成,明白要接受懲罰。

辯方澄清,林樹圻無向感化官說過「無攞人着數」,主動歸還全數購錶款項,以行為表明悔意,希望法庭判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稱案情性質嚴重,林樹圻應該判囚,考慮他無預謀犯案,願意全數歸還款項,早前歸還約十萬元,今日再付萬多元餘額,輕判入獄九個月,緩刑十八個月。

林樹圻在庭上透過律師求情時表達悔意,在庭外卻揚言:「無做過一定上訴。」,交由律師處理。

林樹圻上訴申請獲得接納,第一次開庭,林樹圻說沒聘代表律師,需時閱讀文件。
第二次開庭,林樹圻說要陪太太看醫生,要求押後。

2015年5月5日第三度開庭,林樹圻缺席聆訊,沒有解釋原因。
因為提出上訴,在裁判法院扣起的三萬九千元保釋金,直至上訴案完結前,都未能歸還事主,葉國興夫婦擔心林樹圻欲拖延。

法官說案件一再押後,林樹圻沒有呈交任何詳細上訴理據,認為他完全沒為上訴作任何努力,下令撤銷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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