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欣榮1964年在香港出生,1994年與妻子結婚。
1996年,吳欣榮任職扎鐵工人,每月有二萬五千多元收入。

1999年,吳欣榮夫婦誕下獨女,同住上水太平邨租者置其屋單位,月供萬多元。
吳欣榮收入不足應付開支,妻子任職會計文員幫補家計。

傅寶宜1962年在香港出生,與妻子育有兩名兒子。
大仔1986年出生,細仔1988年出生,1989年,兩人離婚。

2010年9月,傅寶宜與內地女子結婚,辦手續申請來港。
2011年5月,傅寶宜為多賺些錢改善家人生活,由酒樓侍應,轉行當紮鐵工人。

2005年,長實以約二億五千萬元,購入荃灣國瑞路106號至114號汽巴精化廠房,申請更改用途,補付地價五億八千萬元,重建成兩幢四十二層高住宅,提供四百零二個住宅單位。

吳欣榮與傅寶宜受僱於泰昇地基有限公司,2011年7月,吳欣榮與傅寶宜到國瑞路長實地盤開工,空地放有一個兩米直徑、十米長的沉箱吊籠。

7月8日,吳欣榮與傅寶宜爬進橫放地上的吊籠,在內進行加固工程。

中午十二時許,吊籠突然解體,數十條鋼筋頹然塌下,每條重達三磅,估計達八噸重。
兩人走避不及遭砸中,牢牢壓住,站在較近出口位置的兩名工人及時逃出,其他工人見狀報警。

工人先救出困在近鐵籠出口的吳欣榮,繼而搶救被鋼筋壓至身體摺曲變形的傅寶宜。
工人不氣餒,不停大叫:「你攬住我,我拉你出嚟。」
連續大叫幾聲,傅寶宜已不懂回答,工友仍呼叫:「頂住呀!」
看着奄奄一息的傅寶宜,無奈地說:「佢畀幾十支鋼筋壓住,無力呀!」

消防員到場,找來吊臂機吊高大鐵籠,救出被困二十五分鐘,全無知覺的傅寶宜,抵達醫院後證實死亡。

吳欣榮臥牀送院時仍然清醒,以手遮擋陽光,懷疑內臟重創,延至下午一時二十分不治。

醫生報告顯示,兩人在送抵急症室前已身亡,吳欣榮送院時已無脈搏、無血壓、無心跳,僅餘小量心電,搶救無效。
傅寶宜送院時已無心跳,醫生決定毋須搶救。

法醫報告指出,吳欣榮盆骨骨折、膀胱爆裂,導致腹膜後腔出血致死。
傅寶宜因為肋骨骨折,心、肝、脾、肺、腎等器官撕裂致死。

警方、承建商、勞工處等多部門先後到場調查,初步調查後將事件暫列工業意外處理。

紮鐵工會主席陸君毅到場觀察後表示,肇事組件是沉箱吊籠,現場地勢上高下低,路面有暗斜,紮成圓柱形的吊籠受力不穩,意外與選址有誤及工序出錯有關,地盤責無旁貸。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直言,入行數十年未見過同類意外,估計是香港首宗,極為罕見,希望當局深入調查,勿重蹈覆轍。

勞工處處長卓永興對事件表示難過,不排除有地盤因趕工而忽略安全,會與業界商討加強安全措施。

長實發言人對意外深感遺憾,泰昇地基有限公司向每家派發五萬元撫恤金,承諾會繼續跟進善後,死者家人不滿公司無交代意外經過。

2011年7月9日早上十時許,紮鐵工會及工業傷亡權益會代表,陪同兩名死者十多名親友,與地盤發展商泰昇地基工程有限公司代表會面,查詢意外經過,商討有關賠償問題。

雙方會面逾兩小時,初步達成協議,家屬滿意公司答應發放恩恤金、殮葬費,遺孀及子女生活費安排等。

兩名死者家庭除五萬元恩恤金外,可再獲十萬元以上恩恤金,連同其他慈善機構捐款,相信足夠死者家人維持一段時間生活開支。

兩家人其後到肇事地盤了解意外情況,與工友一同拜祭,家屬傷心流淚,吳欣榮、傅寶宜遺孀一邊撒溪錢,一邊哭喚:「收嘢呀!」

吳欣榮妻子一度與親友相擁痛哭,說:「不願再看到類似慘劇發生,呼籲政府做好地盤的監察工作,地盤本身亦應做好安全措施,對公司的恩恤安排感到滿意,勞工處正就意外展開調查,工傷賠償需要稍後才能商討。」

傅寶宜妻子未能接受丈夫死訊,哭訴道:「……事發前一晚丈夫仍健在……前日早上仍親眼看着丈夫出門離家詎料一個意外……便陰陽相隔……好難接受……好難受……!」

語重心長地說:「好傷心,希望勞工處加強安全措施,唔好再有同類意外發生。」

2012年7月31日,死因庭研訊吳欣榮、傅寶宜死因。
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吳育彬作供稱,調查後發現鐵籠所處地面並非平地而是暗斜,支撐不足,底架非穩妥焊接在地上,工頭並無接受過安全訓練,無足夠知識採取措施確保工人安全。

代表承建商的律師指出,勞工處無科學化地研究事發原因,未能確實解釋到鐵籠為何突然倒塌。
業界目前只能依賴師傅經驗,希望當局能夠制訂客觀且切實可行指引,讓工人跟從,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高級結構工程師意見指出,事發現場紮鐵吊籠工序出現問題,每個鐵籠應有「支撐鋼筋」,以四十五度傾斜支撐鐵籠,案發的鐵籠無該斜構物。

鐵籠建造地點應完全平坦,案發建造地點部分斜度達6.6度。
鐵籠的鋼筋及金剛圈交接位,應以U碼(U形鏍絲)鎖緊,案發鐵籠318個交接位只有78個有U碼,78個當中有57%未扭緊,用人手便可扭脫

建造鐵籠時應以弧形結構支架底座承托,案發地盤僅以三條平卧的「坑板」承托,其中一條坑板更斷開三節。

2012年8月1日,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接納勞工處結構工程師報告,引述主診醫生及法醫報告,裁定吳欣榮、傅寶宜是死於意外。

陳碧橋認為肇事鐵籠有結構缺陷:「似小朋友砌積木!建築地盤咁求其的做法我在死因庭都聽不少,我不明白為何香港仍可建這麼多高樓大廈。」

陳碧橋接納勞工處建議,要有工程師批核鐵籠設計,工人安裝鐵籠應該由其他工人監督,建議勞工處加強突擊巡查地盤,有違規就要監控,不可姑息。

死者家屬認為,勞工處要正視問題,今次雖是工業意外,發展商及承辦商應該有責任保障工人安全,今次事件,很明顯沒有工程指引,希望勞工處能夠正視有關問題。

2013年4月15日,長實正式宣布,國瑞路住宅項目命名為「昇柏山」(THE RISE)。

2017年1月6日,泰昇地基工程及華祥工程,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被勞工處檢控,東區裁判法院分別判罰款十四萬元及十二萬元。

2021年3月,昇柏山一單位發生燒炭自殺事故,業主翌日以七百萬元放盤。
放盤不足一周,最終減價兩萬元易手,賣方於2013年以466.7萬元一手買入上述單位,持貨約八年,帳面獲利231.3萬元或近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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