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2月28日,胡禮達出庭作供,指斥律政司馬富善行徑可恥,優遊寡斷,處事無能,向法庭指控方律師扭曲事實和說謊,誤導法庭,蓋掩港督向胡禮達所作承諾,胡禮達若坦白合作,可獲三年減刑,控方事後反悔。
控方否認有此承諾,胡禮達作供後,送往小欖精神病院服刑。

艾勤賢被控告持有一枝鋼筆手槍和軍火,意圖令胡禮達可傷害他人生命,艾勤賢把自己的護照,交給胡禮達作潛逃之用。

1993年1月27日,艾勤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2月20日,胡禮達離開廉署拘留中心,送往小欖監獄繼續服刑,後來獲當時港督批准減刑一年。

1994年11月29日,胡禮達獲釋被遞解出境,黑鷹直升機把他由小欖直送至啟德機場。

有傳李義德(胡禮達之兄),是向廉署舉報的線人「蘋果」,導致胡禮達1989年被捕。

1995年11月25日,李義德駕車往新西蘭一無人沙灘,飲下一整瓶威士忌,把汽車廢氣灌滿車廂自殺,終年四十九歲。

1990年7月1日,《星島晚報》因違規報導佳寧案罰十萬。

1992年,陳松青女兒以公司名義,以四千萬元購入西貢清水灣道281地段,重建成為豪宅。
鄰近「鷓鴣菜」老闆張紫珊居住的紫廬。(1999年年底,紫廬賣給內地富商許智明,改稱「智廬」)

律政署繼續控以陳松青其他罪名,陳松青輕微中風,稍後出示病歷報告,證明罹患嚴重心臟病和耳疾,藉此理由迴避審訊。

1996年年初,陳松青案初審,3月,高等法院大法官取消陳松青保釋,還押監房,等候案件於半年後開審。

鑒於陳松青報稱患有重病,法官批准他將病況報告及服藥資料,呈交懲教署醫生,考慮是否應還押羈留病房看管。

1996年9月27日中秋節,陳松青承認兩項串謀訛騙兩億八千萬美元,高等法院法官判辭指斥陳松青,利用法律制度,不斷玩弄「拖延遊戲」,判入獄三年。

陳松青從英國請來三名醫學權威,證明他的精神壓力很大,情緒低落,身體狀況惡化,作為向法庭求情理由。

以患有心臟病為由,一直住在伊利沙伯醫院羈留病房,扣除假期,實際入 獄十八個月,沒坐過一日監。

1998年3月,陳松青刑滿出獄,與妻子高景琬和三位女兒,住在清水灣道豪宅。

陳松青活躍於國際金融市場,是三間家族公司董事,經營投資及地產業務,在上環干諾道中有辦公室,這些公司都很神秘,大多以陳松青女兒及海外公司名義持有。

2001年12月,葉劍英長孫女葉靜子,在香港舉辦西藏珍寶展,陳青松送了一個大花籃致賀。

2003年,居滬的台灣富商湯君年去世,陳松青送花圈表示哀悼。

1989年,匯豐銀行旗下獲多利公司,行政總裁袁朗達被通緝。

1993年,新蘇格蘭場引渡組人員,代廉署在英國拘捕袁朗達,經過漫長引渡程序。
1998年4月7日,英國上議院最後一次,反對袁朗達拒絕引渡的申請。

1998年4月17日,袁朗達向英國當局投案,翌日被引渡返香港受審,涉及十三項控罪,包括收取佳寧集團主席陳松青,益大集團屬下公司,提供近四千四百萬元賄款。

1999年4月,案件開審,甫開庭便有四名陪審員申請退出,要解散陪審團及重新遴選。

案件聆訊四十二天後,陪審團未能達成一致裁決,要擇期重審。

2000年3月25日,陪審團裁定袁朗達,其中一項於2008年10月11日,就前僱主業務收受陳松青賄款四百五十萬元罪名成立,其餘十二項罪名不成立,法官判入獄五年,須將四百五十萬元賄款歸還予前僱主。

袁朗達不服,向高院上訴法庭要求推翻原判,指原審法官逼陪審員作出裁決,此案發生於十年前,證人記憶有問題,有關瑞士及英國銀行資料亦存疑。

上訴申請由司徒冕法官,梅賢玉法官、孫國治法官審理。
2001年3月19日,上訴法庭不接納袁朗達理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袁朗達再上訴,得直後獲得釋放。

(佳寧案中的冼利民 、素典、奧士文,分別被判一至十年監禁。)

佳寧案案情錯綜複雜,司法程序曠日持久,直到2001年12月13日才審結,涉及貪污詐騙款項達六十六億元,訴訟費高達2.2億港元,整個案件調查過程長達十七年,審查資料四百萬頁。

調查和追緝範圍遠及歐、美、澳、亞洲等十三個國家,會見了三百五十名證人,出庭證人達一百六十名,審訊期間一名證人被槍殺。

佳寧案創下世界司法領域,一系列「健力士世界紀錄」。
保金最高:陳松青保釋金,是五千萬港元及一百萬港元人事擔保。

保期最長:陳松青自1985年12月獲准保釋,至1996年3月,保釋期超過十年。

十位長時間參與調查的專案小組成員,憑堅毅不屈精神和卓越調查技巧,獲廉政公署頒發嘉許狀。

2001年10月,美國能源公司安然破產,連鎖導致全球五大審計會計事務所之一,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解體。

2002年2月6日,香港《信報》評論安然事件:「……安然事件與香港佳寧案,都是利用財技塑造假象,以非常手段壯大自己,所不同的, 是前者運用的財技更複雜,所涉及層面也較廣,事件再度提醒業界,須嚴謹處理融資活動帳目。」

恒生銀行創辦人林炳炎之子林秀峰,風光時住山頂甘道十一號大屋,1973年用十萬元拍到HK1號車牌。

1976年入股佳藝電視,開掛上HK1車牌勞斯萊斯,追求港姐繆騫人,帶繆騫人與葉劍英、廖承志等國家領導人見面。

繆騫人因為與林秀峰交往,與周潤發拍攝《網中人》中途罷拍失蹤,導演要安排繆騫人在劇中撞車死亡,(繆騫人後與美籍華人導演王穎結婚)。

林秀峰在倫敦蘇富比及佳士得拍賣會,購得五件古玩,總數不多於五百萬港元,包括:乾隆琺瑯彩「古月軒」錦雞圖雙耳瓶、雍正旭日初昇高足杯、清代葫蘆瓶、清代鵪鶉彩碟、北宋定窯碟。

1982年,林秀峰有意購入陳松青旗下的其昌保險,陳松青要求林秀峰借出五件古董,裝飾陳松青佳寧中心辦公室。

1983年年底,商業罪案調查科到佳寧中心,帶走大量文件調查,五件古董自此失蹤。

1984年,林秀峰的百寧順清盤,負債高達二億六千多萬。

林秀峰被控與陳松青,串謀虛構金門大廈交易,按察司柏嘉指陳松青涉及裕民財務案,因控罪重複將一干人等無罪釋放。

1991年,林秀峰與徐展堂及鄭裕彤,狙擊誼父何善衡和梁球琚的大昌行。

1999年,林秀峰夥同職業騙徒賀瑞誠,以興建港珠澳大橋為由,向投資顧問行行使偽造的德意志銀行六億美元信用狀。

2002年,林秀峰行使六億美元假信用狀,罪成被判監二十個月。

2005年10月,失蹤的其中一件古董,乾隆琺瑯彩「古月軒」錦雞圖雙耳瓶, 在蘇富比拍賣會,以一億三百萬成交,售價刷新清代瓷器拍賣世界紀錄。
另外兩件失蹤清朝瓷器,當天透過同一拍賣行,以合共七百八十萬售出。

林秀峰立即向蘇富比發律師信,表明 自己方為古董擁有人,蘇富比急忙扣起拍賣收益。

2010年1月4日傍晚,謝美興媳婦張妹娘 (57歲),死於新加坡湯申路豪華獨立洋房家中,調查後列燒炭服毒雙料自殺。

洋房三樓有四間密室,是謝氏兄弟死前住的地方,慘劇發生後一直封閉,二十六年來從未開啟,沒有人跡。

房間各有一床,沉重床褥下壓着紙公仔四帖,每床一帖,紙公仔上有謝氏兄弟時辰八字。(謝氏兄弟是張妹娘大伯及三伯)

一連串事件都跟「四」有關:1984年4月4日,確定花槽藏屍是謝氏兄弟,屍體口中有四根鑰匙,新加坡洋房有四間密室、四個紙公仔,張妹娘偏愛四字,2010年1月4日死亡。

2010年9月14日,林秀峰就五件總值億元古董與陳松青對簿公堂,高等院裁定陳松青敗訴,須向林秀峰歸還兩件古董,以及三件被拍賣古董的1.108 億元收益。

蘇富比將「清乾隆琺瑯古月軒錦雞圖」,一億多元收益,透過法庭歸還予林秀峰,另外不包括律師費及訟費等,陳松青仍欠林秀峰約六千多萬元。

陳松青在庭外對傳媒聲稱:「我好嚴肅咁講,我無借過林秀峰任何嘢,我識好多大人物,例如徐展堂、鄭裕彤同趙世曾老竇(趙從衍),我無借過佢哋嘢,我屋企有幾百個(古董)!」

「 1981年年底,新鴻基證券創辦人馮景禧,要求我購入林秀峰的古董,令林秀峰得到款項捐助中文大學,我開出五千萬元支票買古董,為怕得失『大客』而沒有索取收據。」

2011年10月5日,陳松青無力償還六千多萬元欠款,林秀峰申請陳松青破產。

2012年1月17日,上訴庭再頒下判辭,高足杯和葫蘆瓶在陳松青保管下有損壞,古董價值大幅下滑,陳松青要多付一千一百八十萬元。

2012年2月15日,陳松青沒出庭應訊,高院正式向陳松青頒下破產令。

2014年9月,林秀峰入稟控告龍心有限公司(陳松青持有),要求法庭裁定一份1992年的物業轉讓聲明無效,指該分聲明是陳松青用以欺騙債權人之用,要求下令該物業列在陳松青用作償還欠款的財產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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