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四加入家族販毒集團,與黃炳輝、黃木平、李基賢等人工作。
用波蘭船隻,由泰國運鴉片到香港,貝世雄介紹李庭四認識吳冰。
貝世雄指派李庭四與一名姓白男子到波蘭船,將一箱嗎啡磚(約八塊)纏在身上離船登岸,李庭四發現海關人員遍布碼頭,改為僱用電船仔接載登岸。
電船仔屬根記電船公司老闆許亞根所有,公司碼頭在西營盤正街海旁,李庭四從波蘭輪取三個紙皮箱上電船,上岸後由一部私家車將貨運走,李庭四給許亞根五百元,大大超出船費。
完成任務後,貝世雄給兩人各五百元,姓白男子嫌少,貝世雄再給兩人各五百元。
李庭四其後認識泰國女毒販吳紅玉,兩日後,吳紅玉約李庭四在六國酒店見面。
吳紅玉說,她是波蘭船嗎啡磚貨主,問李庭四上次為貝世雄收貨有多少酬勞。
李庭四說只得一千元,吳紅玉說貝世雄壓低運毒價錢,並不公道。
吳紅玉問李庭四有沒有第二個「老細」,聲稱可以大家「拍檔」,李庭四介紹「跛豪」與吳紅玉認識,安排在西洋菜街一家酒樓見面。
「跛豪」與吳紅玉達成協議,運貨酬勞改為以每塊嗎啡磚計算,李庭四其後轉到「跛豪」一家賭場工作。
吳紅玉利用船員帶貨,將毒品運上由泰國開出的波蘭船,隨即由泰國乘飛機到香港與李庭四會面,交給他半張泰國紙幣及一張寫有船名字條。
李庭四憑字條到船上接貨,「跛豪」給李庭四美鈔及港元,支付帶貨船員酬勞。
李庭四租用許亞根的電船到波蘭船運貨,每次都給一千元船費。
柯木森1928年2月6日出生,住亞皆老街二百四十二號七樓B座,是家族販毒集團「白粉大拆家」,控制九龍城地區賭檔及白粉檔,賭徒及道友叫他做「老柯」,手下稱他為「龍城之虎」。
1968年年底,吳紅玉要求「跛豪」貨到付款,「跛豪」說要先銷貨後找數,又稱附送的「紅雞白粉」,不合香港道友口味,兩人無法達成共識,不再合作,李庭四介紹吳紅玉認識柯木森。
柯木森在彌敦酒店十樓與吳紅玉見面,雙方達成協議,李庭四負責上船取貨上岸,每數星期約有三十至四十塊嗎啡磚,每運一塊嗎啡磚,可得二百元。
柯木森可得毒品銷售後所得佣金,每磅零售價可得一百三十元。
李庭四到一艘來自泰國的波蘭船接貨,接妥「黑貨」後交給柯木森舅仔轉交。
翌日,柯木森打電話給李庭四,說被警方「冚檔」,「黑貨」被檢走。
報章沒有相關報導,李庭四懷疑有內情,報告家族販毒集團,家族販毒集團要求泰國方面調查。
吳紅玉與泰國「頭目」 呂毓端到香港,雙方經初步談判沒有結果。
翌日,吳紅玉打電話給李庭四,說雙方人馬在金冠酒樓商議失貨事件。
李庭四到達金冠酒樓,家族販毒集團、呂毓端、貝世雄等人都在場,查出失貨是被柯木森「落格」。
家族販毒集團對李庭四說:「我知道此非你的錯,你毋須擔心,柯木森想將貨吞沒,他們已在談判,此事已解決,柯木森同意將貨交還,由現在開始,你不用擔心,跟我搵食,做我馬仔。」
總探長藍剛出面主持談判,柯木森交還落格的「黑貨」,事件平息。
家族販毒集團介紹成員黃炳輝與李庭四認識,李庭四提議僱一名可靠司機接應,黃炳輝建議由他的兒子黃木平擔任,經費可到土瓜灣鳳如酒樓,找陳庭修(陳基賢)領取。
三星期後,家族販毒集團約李庭四到太子道一家餐廳,說有一批黑貨到達,兩箱貨共六十塊嗎啡磚,交給李庭四一張五元泰國紙幣及一張紙,紙上寫有波蘭船船名。
家族販毒集團叫李庭四找陳庭修,取美金一千元作為波蘭船員酬勞,二萬港元是李庭四的經費。
李庭四之後到米舖找黃炳輝安排運毒事宜,找死黨林興豪及林興豪結拜兄弟朱毓光協助,決定由林興豪及朱毓光上船取貨,黃木平駕車在岸上等候。
波蘭輪船抵港,照例留港三天,第一天因海關人員上船查點貨物,各人不敢上船。
翌日,林興豪及朱毓光登船,找到負責交貨的波蘭船員,船員打開一個入牆衣櫃,內有兩箱貨,箱外寫有A、B符號,船員叫李庭四取走A箱,說B箱屬另一集團。
李庭四每次收貨都要帶備美金及港幣,美金是給運黑貨的波蘭船員,港幣用作賄賂一些看更。
李庭四事後收到酬勞一萬二千元,將二千元交給陳基賢,叫他交給黃木平。
林興豪認為直接由船上取貨上岸有風險,李庭四與許亞根協商,以電船接載取貨人往返,每塊嗎啡磚運費五十元。
毒品大約每個月運來一次,最少五十至六十塊嗎啡磚,最多一次是一百二十塊。
1969年,呂樂升為總華探長,調往九龍總部,操生死大權,被稱為一哥,很多人都要賄賂他。
警署內有一些以大信封封好的保密文件,內容關於高級督察冚賭檔及白粉檔的部署,呂樂事先向「跛豪」透露警方行動,要求「跛豪」「配合」交出「替死鬼」。
1967年至1969年5月,「跛豪」總計給呂樂一百六十萬元,私人孝敬四至五萬元,家族販毒集團總計給呂樂約五十四萬元。
與「跛豪」聯絡的毒梟被泰國警方拘捕,泰國毒梟改派另一人與「跛豪」聯絡,暗號轉用黑綠旗,另用半截泰國鈔票為記號。
1969年,余德成帶鄭國康到快富街一家公寓,吳冰、梁發喜、郭昌正商量接貨事宜。
五人搭的士到香港仔岸邊一艘船,黃金福(牛雜佬)已在船上等候,船隻駛出公海,郭昌叫黃金福在船艙取出一個麻包袋,內有三支長槍及三支短槍。
不久,一艘泰國漁船駛近,郭昌與梁發喜登船與船員交談,知道船上運載毒品,但不是給「跛豪」的貨。
兩人回船後,泰國漁船駛開,七人在船上吃飯,余德成說:既然有塊肥肉到口,何不將它吃下?
梁發喜將船駛近泰國漁船,各人蒙面用槍指嚇船員,劫走四十包海洛英。
林文耀提議盡殺船上人員以免走漏風聲,鄭國康為免事件弄大加以阻止,「牛雜佬」弄壞泰國漁船機件。
各人之後再接「跛豪」的貨,梁發喜將船駛回香港,半途將毒品卸落接應船隻,各人在長洲登岸,乘渡輪返回香港。
這次「黑吃黑」令「跛豪」得到大筆收入,獎賞各人,埋下日後「黑吃黑」的種子。
三天後,余德成在嘉頓酒樓將五萬元交給鄭國康,叫鄭國康用分期付款方式買一部貨車,將貨車駛到荃灣,載一批貨到長沙灣廉租屋附近起卸,余德成在檀島咖啡室給鄭國康三千元。
數天後,余德成叫鄭國康駕車到新界永興別墅,運載四十包貨到元朗,翌日,余德成在檀島咖啡室取走毒品,給鄭國康八千元。
泰國新「老細」要求「跛豪」先錢後貨,「跛豪」財力不足,有意截劫吳振坤的毒品,與吳冰商議「黑吃黑」計劃。
吳冰當時已準備退出販毒,將「黑吃黑」行動交由手下余德成負責。
余德成配備長短火,帶領郭昌、梁發喜,冒認「解放軍」向天鳴槍截劫,各人戴面具,截劫運毒船隻得手。
數日後,吳冰到尖沙嘴見「跛豪」,原本應得「運費」五十五萬元,「跛豪」給吳冰二十萬元,說手頭上只有這些現金。
「跛豪」出售毒品「套現」,數天後再給吳冰三十五萬元,吳冰扣起五萬元,其餘分發給余德成等人。
吳冰患盲腸炎入醫院施手術,對「跛豪」說健康日差,提議由余德成接替他的職位,「跛豪」同意,但款項仍要吳冰收取,之後再分發給有關人等。
「跛豪」對吳冰說:「阿冰,你要保得我無礙,不得整蠱,我若損失了一條毛,就斬甩你個頭。」
「跛豪」約見鄭國康,問他是否會留下,鄭國康說吳冰不做,他亦不會繼續做。
1969年年初,梁發喜到公海三角地帶接貨,林文耀將船泊在泰國船旁邊。
郭昌與王泰戴上「解放軍」軍帽,船上懸起中國國旗,郭昌持手提機關槍,王泰持短槍,郭昌向天開槍數響。
在泰國船上的梁發喜,將十五個麻包拋在泰國船旁的船上,由梁發勵駕船運到果洲海面等候。
梁發喜大叫「有人查船呀!」,將十多包水泥由船上掉下海中,假裝是有人將毒品掉下海。
郭昌等人上船,截劫得二十六麻包黑貨,每麻包內有十六包用塑膠袋包着的鴉片,每包鴉片重三斤二兩。
不久,冼姑的船駛至,梁發喜與郭昌搬鴉片到冼姑的船上,駛到荃灣大生貨倉附近海邊,由貨車運走,林文耀將船駛到香港仔譚公廟對開海面。
梁發勵的船由果洲駛到柴灣海邊,梁發喜駕貨車到來,運走十五麻包黑貨據為己有。
數日後,梁發喜給林文耀七千元,與原先議定的二萬八千元不符,梁發喜說最近「無市」(貨賣不出),「跛豪」手頭上無錢,稍後才補回二萬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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