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探案實錄 如果信任係有成本

李靜兒1972年6月13日出生,有一姊兩妹,中三教育程度。
1986年到1992年擔任銷售員。
1992年,李靜兒結婚,經常與公婆及丈夫發生衝突。
1993年開始擔任保險代理人。
1997年,李靜兒誕下一名兒子。
2002年,李靜兒離婚,兒子由前夫撫養。

離婚後,李靜兒與多名男子交往,最終都在不愉快情況下分手。

李靜兒由於各種不愉快,多次自殺未遂,對身體及精神造成傷害,其中一次因暈倒並掉進燃燒的木炭中,要進行多次皮膚移植,恢復燒傷的雙手。

2003年開始,李靜兒接受抑鬱症治療,服用治療抑鬱症藥物,但沒有遵守服藥說明。

2004年,李靜兒第一次進入精神病院,出院後沒有定期到門診部就診,之後多次因病發住院。

2006年,李靜兒父母離婚。父親中風,要在療養院接受二十四小時護理,母親患有心血管疾病。

李靜兒的姊姊經營物業管理公司,擔任總經理,2007年,李靜兒加入姊姊的公司任物業經理。

2009年6月,李靜兒認識保安員黃海城,李靜兒對黃海城說,她在1985年出生,較他年長一歲,兩人其後發生性關係。

李靜兒在石排灣邨碧山樓居住,2009年12月,黃海城因工作散漫被解僱,搬到李靜兒家中居住,經濟上完全依賴李靜兒。
2010年年底,李靜兒抑鬱症發作,到醫院求診。

2011年2月,黃海城揭發李靜兒比他大十一歲,還有一名兒子,决定離開李靜兒。

9月2日晚上,李靜兒回家時,黃海城已經入睡。
9月3日上午十時左右,李靜兒到灣仔一家五金店購買電鋸、一長一短兩柄斧頭、一個延長插座、護目鏡、電鋸潤滑油、含有鹽酸的地板清潔劑。

李靜兒問五金店老闆有沒有哥羅芳,老闆說沒有出售。
李靜兒說買的物品太多,要求老闆替叫中型客車運走。

行車途中,李靜兒說身體不適,要買止痛藥,司機在一家藥房外停車,李靜兒買安眠藥後返回車上,司機覺得李靜兒的行為有些古怪。

中午,李靜兒為黃海城準備午餐,給他三顆維他命丸(安眠藥)。
黃海城吃完飯,吃了藥片,大約十五分鐘後,進入睡房熟睡,李靜兒用一條黑色格子圍巾遮住黃海城眼睛。

黃海城感到臉頰疼痛,睜開眼睛看到李靜兒拿一把正在運行的電鋸,割他的左臉頰和左頸,黃海城用手打跌電鋸,電鋸纏上黑色格子圍巾斷鏈,李靜兒逃走浴室。

黃海城追入浴室,李靜兒用地板清潔劑潑向了黃海城的臉。
黃海城用水清洗時,李靜兒用斧頭重擊黃海城頭部,黃海城對後來發生的事失去記憶。

下午二時,大廈保安員從閉路電視,看到黃海城渾身是血,跌跌撞撞到達樓下,向保安員求救,保安員報警。

下午二時三十八分,警員到達,李靜兒拒絕開門,雙方僵持。

下午三時,李靜兒突然從單位走出來,頭髮濕透,似乎受了傷,救護員替她急救。

李靜兒對警員說,睡覺時被黃海城持斧頭襲擊,她搶走斧頭還擊,黃海城立即逃走,警員拍門時,他以為是黃海城,所以沒有開門。

黃海城與李靜兒先後送到瑪麗醫院治療,黃海城身上多處受傷,法醫認為李靜兒部份傷口由自己造成。

探員到場,在睡房發現一柄已斷鏈的電鋸,鋸鏈上面纏有黑色格仔圍巾。
房內血跡集中在睡牀上半部,表明黃海城被襲擊時躺在牀上,睡房內有一對染有血跡的粉色塑膠手套。

在浴室發現一柄四呎長斧頭、一柄一呎短斧頭。
浴室水龍頭仍然扭開,水池附近有一個血跡斑斑的地拖,垃圾桶內有一對染有血跡的黃色手套。

廚房內一個玻璃啤酒瓶,裏面裝有一些液體,標籤是「地板清潔劑,31%鹽酸」。

探員檢走案發單位內的物品檢驗,基因檢查顯示,大部份證物都沾有黃海城血跡。

現場檢獲的玻璃瓶中,含有十毫升濃度為27%的鹽酸,黃海城左眼的化學燒傷,與該濃度鹽酸造成的傷害一致。

電鋸和兩柄斧頭上都沾有黃海城血跡,黃海城身上的撕裂傷,符合由電鋸造成,割傷傷口相信來自兩柄斧頭。

黃海城拇指的傷口,與試圖抓住電鋸及斧頭的防禦傷一致。

李靜兒在警誡錄影會面,向探員承認意圖令黃海城毀容或致殘。

李靜兒說,與黃海城在工作時認識,同居最初半年,一切都很順利,黃海城其後開始瀏覽色情網站,帶女子回家造愛,令她無法忍受。

9月2日,黃海城帶一名女孩回家,李靜兒非常憤怒和悲傷,因而在翌日犯案。

李靜兒承認用電鋸襲擊黃海城,黃海城反擊追趕她時,她向黃海城潑腐蝕液體,黃海城把她拖到廁所,她其後失去知覺。

警方落案控告李靜兒,意圖謀殺而傷人罪。
9月3日至7日,李靜兒在醫院留醫,9月6日,李靜兒穿病人衣物解到東區法院提堂。

辯方同意控方將案申請押後,李靜兒無意申請保釋,要求法庭替李靜兒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決定她是否適合答辯。

裁判官稱,辯方若以精神狀態為辯護理由,報告應由辯方索取,案件日後將交高等法院處理,屆時索閱精神報告才較合適,案件押後至9月9日再訊。

黃海城留醫十二天,臨牀心理學家為他提供治療,出院後,黃海城沒有尋求心理學家協助。

黃海城左眼失去95%以上視力,能感覺到光,但沒有影像。
眼淚和眼部分泌物無法控制,左臉頰肌肉不受控制,右手拇指內側麻木,活動度已恢復到90%。

2011年10月,李靜兒送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醫生認為她有「邊緣型人格障礙」,在小欖期間,李靜兒一直服藥。

2013年5月27日,李靜兒於高等法院受審,否認意圖謀殺而傷人罪,承認一項意圖傷人罪,控方考慮她的口供及犯案動機等因素後接納。

法官貝珊先索閱李靜兒背景及精神報告,案件押後至6月17日判刑。

6月17日,代表李靜兒的律師呈上多封求情信。
李靜兒前夫指出,儘管婚姻失敗,李靜兒是一個好母親,照顧他們的兒子,李靜兒的兒子描述與母親的親密關係。

李靜兒母親及李靜兒三妹都認為,李靜兒若判監,會覺得自己被遺棄,要求法庭寬大處理。

律師求情時表示,李靜兒承認有過錯,承認應向精神科醫生或家人尋求幫助,對黃海城造成的身體傷害感到遺憾。

同居關係給李靜兒帶來巨大壓力,她有抑鬱症病史,沒有向黃海城透露以前有暴力行為,在之前不愉快關係中曾襲擊過伴侶。

黃海城的傷口已經癒合,已經喪失視力的左眼,植入一個義眼,至少會改善外觀。

李靜兒明白對黃海城造成不可彌補傷害,可以的話願意捐一隻眼睛予黃海城。

中華基督教牧師協會牧師,2012年12月在獄中會見李靜兒,李靜兒候審期間成了基督徒,牧師認為她已洞察到自己的問題,相信她已努力改過,可重新投入社區。

志願監獄牧師李莫雲認為,李靜兒過度依賴黃海城,為維持兩人關係,同意黃海城的無理要求,希望法庭同情,作出寬大處理。

李靜兒曾就讀的黃竹坑天主教小學前校長指出,李靜兒離開學校後,她們仍直保持聯繫,李靜兒案發時受情緒障礙影響,事後懊悔不已,希望法庭從寛發落。

法官說,李靜兒與警方的警誡錄影會面,沒有提及「三人行」。

心理學家報告指出,李靜兒對分離和遺棄有强烈恐懼,出現關係問題,李靜兒會自殘。
她不滿意黃海城的行為,覺得自己是受害者,訴諸暴力處理自己的關係問題。

李靜兒否認有殺人意圖,否認購買那些物品是為了傷害黃海城。

心理學家表示,李靜兒有邊緣型人格障礙,再次犯罪風險很低到中等,建議作出心理輔導。

法官說,這是一次非常嚴重襲擊,對黃海城造成嚴重後果,毫無疑問是一次有預謀犯罪。

李靜兒去一家五金店,購買兩把斧頭,一把大的,一把小的,一個電鋸和鹽酸,等到黃海城睡後才發動襲擊,用這些東西弄瞎了黃海城眼睛。

黃海城醒來後發現李靜兒拿着正在運行的電鋸,試圖逃離時被腐蝕液襲擊,頭部被可能是被其中一把斧頭擊中。
黃海城現時還不清楚他是如何逃出單位,幸運的是,沒有被電鋸殺死。

黃海城最嚴重的永久性損傷是左眼失明,從外觀看,考慮到永久性疤痕性質和位置,他的外表會變得不那麼吸引人,這樣的傷疤肯定會减少他未來獲得就業機會,未來可能會出現其他問題。

法官接受律師意見,李靜兒將來不太可能犯類似罪行,儘管如此,這一類罪行非常嚴重,李靜兒有預謀犯案,特別是使用三種武器,令黃海城因這次襲擊而遭受長久損害。

這一類罪行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考慮到預謀、傷害性質、受害者的永久損失,以十一年為量刑起點,李靜兒認罪,獲三份一刑期扣減,判監七年四個月。

李靜兒胞妹在庭外向傳媒透露,家人不太清楚李靜兒與黃海城情況,在法庭旁聽才知道細節,李靜兒曾向黃海城道歉,黃海城不肯原諒她。

李靜兒判監後,黃海城向傳媒呼冤,強調沒有強逼李靜兒「三人行」,身體受創之餘名譽亦受損。

黃海城說:「大廈閉路電視片段可還我清白,如果有一次半次影到我帶女人上樓,我都可以撤銷指控!」

黃海城曾尋求警方協助澄清,警方以「已經結案」為由拒施援手,令他有冤難訴。

「以前年幼不知天高地厚,不知世上有不同種類的人,初時想識個朋友,誰知人心隔肚皮,人性根本難以預料,以前諗過同佢結婚,依家覺得太天真。」

「如果信任係有成本,佢今次令我損失好大!佢有機心、有目的、有動機,蓄意欺騙我,是思想邪惡的人!」

附錄 黃海城與李靜兒傷勢

黃海城傷勢
(一)左眉外角向下至左顴骨,然後回到左耳上部,約十釐米長彎曲撕裂傷,部分撕裂傷需要縫合。
(二)左臉頰上約十二釐米長撕裂傷,從左臉頰區域一直延伸到左嘴角,割開肌肉進入口腔,將腮腺和左側面神經分支分開,需要縫合。
(三)頸部左前方約十釐米長裂傷,大部分裂傷需要縫合。
(四)前額和頭部有各種傷口。
(五)左眉角有一個約2.5釐米長的傷口,需要精細縫合。
(六)左眼下方和上唇有切口。
(七)左下巴上有一個約兩釐米長傷口。
(八)左下頜有一個小痂。
(九)左肩有三處平行擦傷。
(十)左肩有約一釐米長和兩釐米長傷口,都需要縫合。
(十一)左鎖骨有線狀擦傷。
(十二)右前臂有一個最大約四釐米,晶狀體狀損傷。
(十三)左眼受到化學灼傷,視力受損。
(十四)右手食指肌腱斷裂,尺指神經受損。

李靜兒傷勢
(一)右頭頂上有一個四釐米割傷。
(二)前頸部右側有三處小的線狀紅色瘀傷。
(三)前頸部左側有一個淺紅色瘀傷痕跡。
(四)左臂上有一個三釐米割傷。
(五)右大腿上部有一個八釐米淺切傷口。
(六)右拇指和右手腕有瘀傷和腫脹。
(七)胸部後壁兩側有紅色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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