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探案實錄 「家庭照顧者」壓力山大

1961年至2016年,香港年齡撫養比呈「U」形。(即十五歲至六十四歲人口,與其他年齡人口的比率,少於一半時,社會負擔較輕。)
1962年1月12日創歷史新高,達77.659%,2010年1月12日創五十年歷史新低,僅33.17%。
之後逐年回升至2016年的36.94%,2018年降至25.5%,2022年升至32.16%。

政府統計處2006年11月至2007年12月期間,進行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全港統計調查,殘疾人士約有三十六萬一千三百人,其中八萬六千六百人患精神病或情緒病。

2020年,殘疾人士約有五十三萬四千二百人,智障人士總數可能為七萬七千人至九萬人,長期病患者有一百七十九萬九千一百人。「家庭照顧者」成為社會問題。

2009年6月3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黃成智,有關「家庭照顧者」的提問。

張建宗說,現時有一系列社區支援服務,為有需要殘疾人士、其家人、照顧者,提供訓練及協助,提升他們照顧殘疾人士的能力,紓緩他們的壓力。
政府目前沒有計劃,就家庭照顧者的支援或保障另立法例。

梁顯誼1961年出生,母親劉桂芳。
1986年,梁顯誼開始有精神分裂症接受治療,在彩雲邨庇護工場工作。

1997年,梁顯誼入住青山精神病院及葵涌醫院,出院後與父母同住牛頭角坪石邨。

梁顯誼父親失明失聰,患腦退化症行動不便,經常嚷要落街,梁顯誼擔心他迷途而阻止。

劉桂芳有長期病患,雙腳微跛,獨力照顧丈夫及女兒。

梁顯誼父親及母親劉桂芳健康情況日漸惡化,患有精神病的梁顯誼,成為父母的「家庭照顧者」。

2011年6月20日,梁顯誼父親(86歲)在屋內暈倒,她向坪石邨保安員求助。

保安員入屋,發現梁父躺在地上不省人事,報警求助。
救護員到場後,發現梁父仍有氣,將他送院,其後發現劉桂芳(83歲)躺於房間地上,前額包紗布,檢驗後證實死去超過一日。

口齒不清的梁顯誼,先後向救護員及警員講述事件,稱父親兩日前躺在地上不動,劉桂芳於一日前跌在地上不動。

兩日前,劉桂芳向她表示雙手流血,她曾為劉桂芳包紮,聲稱不知母親為何受傷。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發現劉桂芳面及手臂有瘀傷,並非跌倒造成。

法醫檢查梁顯誼時,發現手臂有瘀傷,指甲顯得不齊整,似曾於近日與人打鬥造成,探員拘捕梁顯誼。

梁顯誼在警誡錄影會面時,改口承認曾與劉桂芳爭執及打架,遭激怒向劉桂芳潑水。
劉桂芳用曬衫鐵叉反擊,她搶過鐵叉,回擊時誤傷劉桂芳。

梁顯誼說很憎恨劉桂芳,事發時劉桂芳「不聽話」,兩人爭執期間,她用曬衫鐵叉刺向劉桂芳,當時只想「與母親玩玩」。

2011年6月21日早上十時,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押梁顯誼往殮房認屍。

探員其後返現場蒐證,向居民進行問捲調查,包括在6月19日及6月20日,有否聽到現場傳出嘈吵聲,有否目擊有人持膠袋出入,見到血漬和刀。

二十多名機動部隊警員到場「洗樓」,檢查走廊、消防喉轆、單位氣窗,在大廈對出花槽搜索證據。

2011年6月22日,法醫驗屍,劉桂芳頭部、頸部、胸口、背部、四肢,有四十處瘀傷或刀傷,部分傷口似被指甲刮傷及被鐵叉挫傷,鼻骨附近位置有骨折。

這些外傷不會致命,劉桂芳年老及心臟衰弱,外傷失血過多導致心律不正,最終因缺氧及低血壓致死,估計死亡時間是6月18日深夜至20日早上。

6月23日,梁顯誼解往觀塘法院提訊,控以一項謀殺罪名。

控方指出,梁顯誼有精神科門診記錄,要求先索閱兩份精神報告,確認是否適宜答辯。

裁判官將案押後下月7日再訊,梁顯誼期間須還押監房看管。

2012年9月26日,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代表梁顯誼的辯方律師表示,已索取梁顯誼最新精神科報告,報告沒提及1997年,梁顯誼曾入住青山精神病院及葵涌醫院,希望透過感化官拿取過往病歷以助量刑。

法官先索閱梁顯誼感化官報告,瞭解過往病歷,梁顯誼收押至下月11日始判刑。

警方在庭外透露,梁顯誼父親案發時因缺水在家中暈倒,數月後因年老體弱逝世,與此案無關。

2012年10月11日,法官賴磐德裁定梁顯誼誤殺罪名成立,判刑時指出,梁顯誼長期患有精神分裂症,導致人格惡化,情緒、道德、判斷力、自製力嚴重受損。

精神科醫生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與梁顯誼會面後,同意她在案發時,患有精神疾病引起的精神異常,大大減輕對導致劉桂芳死亡的行為責任。

兩位精神科醫生建議簽發住院令,授權梁顯誼在懲教署精神病中心收治和拘留,他們沒有要求具體說明拘留期限,視乎接受疾病治療結果而定。

梁顯誼沒有暴力前科,重犯機會低,不會對社會造成危害,判無限期醫院令。

梁顯誼案發生半年前,一宗母女雙雙燒炭死亡悲劇,事件與「家庭照顧者」壓力「爆煲」有關。

案中母親姓李(70歲),女兒姓張(48歲),同住翠屏邨翠楠樓六樓一單位。

李婦早年喪夫,多年來與女兒相依為命,張女患有抑鬱症,沒有工作,兩人領取綜援金維持生計,社工不定期登門探訪她們。

2011年1月,母女逾期未有往醫院覆診,負責跟進母女個案的社工無法取得聯絡。

2011年1月10日中午十二時五十五分,街坊因見母女多日未有露面,單位內傳出異味,向房署報告。

房署職員聯同社工登臨查看,拍門未見開門,以為母女外出,於是離去。

晚上七時許晚飯時間,房署職員與社工再次登門探訪,單位依然無人應門,懷疑母女發生意外,致電報警求助。

消防員到場破門入屋,揭發母女同臥睡房間地上,衣服整齊,旁邊有一個炭爐。
救護員發現兩人身體已出現屍斑,警員封鎖單位調查,未檢獲遺書。

案中女兒患抑鬱症,母親有精神問題,探員不排除有人病發尋死,另一人何以陪死,有待調查,包括是否曾被餵藥等等。

2015年政府統計處出版《香港的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專題報告,203,700名有別人照顧日常生活殘疾人士中,10.7%為他們的父母,大部分有自閉症、特殊學習困難,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人士,照顧者均為父母。

「照顧者慘劇」時有發生,包括:
2014年6月27日,六十一歲父親憂年老身故後,無人照顧十五歲患自閉及過度活躍症兒子,用刀刺殺入睡中的兒子,判囚四年。

2015年8月,六十歲男子照顧因中風半身癱瘓的妻子多年,感到自己無力照顧,因婚外情起爭執,縱火燒傷妻子。

2017年2月,五旬男子照顧患認知障礙症妻子,不堪壓力,殺妻後自殺。

2017年6月6日,八十歲男子有感年紀日漸老邁,無力照顧七十六歲中風妻子,用「不求人」勒斃妻子後自首。

2017年10月8日,三十六歲男子殺死長期病患,七十七歲母親後跳樓,撞到下層晾衫架及大樹卸去衝力,最終獲救,判感化兩年。

2018年3月18日,五十五歲外婆,獨自照顧患有過度活躍症六歲男孫,懷疑外孫患精神病,日後無法獨立生活,用背包帶勒斃男孫,判監五年。

2020年1月30日,五十六歲丈夫在家中燒炭,期盼患末期癌症五十四歲妻子「安樂死」,判感化一年。

2020年5月,七十一歲母親照顧智障及長期病患四旬女兒,過於吃力看不見出路,與女兒一同墮樓身亡。

2020年9月,葵涌邨一名母親疑因壓力爆煲,將剛年滿二十一歲,需從特殊學校宿舍搬回家中的智障兒子勒斃。

2021年9月6日,上水寶石湖邨碧玉樓,五十九歲兒子猝死,一百零三歲母親,失去兒子照顧,伴屍死亡。

2021年,社聯發表《照顧者喘息需要研究》調查報告指出:「任何承擔照顧責任的都是照顧者。」,估計有八十六萬需要照顧長者與家人同住,十二萬長期病患者及十四萬殘疾人士,居家由家人照顧,香港的照顧者人數高達一百一十二萬人。

2021年8至9月,香港家庭福利會(家福會),以聚焦小組及個別訪談形式,收集十五個家庭,無酬主要照顧者及被照顧者回應。

調查結果顯示,被照顧者自我形象較低,認為自己「無貢獻」,負累家人。

這些家庭「家庭幸福指數」只有5.22分,屬於「偏低」水平,「家庭健康」方面只有5.77分,也是「偏低」水平,兩者較該會2019年所做的全港家庭調查,分別取得6.23及6.99分還要低。

家福會高級經理註冊社工李夏儀指出,主要照顧者大都是獨力承擔,羞於求助,結果壓力如山大,情緒面臨崩潰。

2022年,香港殘疾及智障人士,人數估計在六十五萬至六十八萬之間。

2022年1月份,九龍婦女聯會抽樣調查四十五名受訪者,六成受訪者表示沒有聽過支援服務,使用過政府支援服務的受訪者只有兩成。

逾六成照顧者屬「高壓照顧者」,超過七成照顧者表示因照顧感受到壓力,其中一名受訪者有輕生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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