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探案實錄 失蹤的爸爸媽媽(5/6)
3月17日,周凱亮與謝臻麒被警方落案,分別控以兩項謀殺罪名。
3月18日,周凱亮及謝臻麒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科學鑑證及驗屍,同時調查被告及死者的經濟背景,再到案發現場調查及尋找控方證人。
控方會尋找銷售行兇用具予被告的人士,再進行認人手續,檢取死者寓所的閉路電視記錄。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加上沒有司法權限批准兩人保釋,案件延至五月十三日再提堂,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
謝臻麒繼續還押監房看管,周凱亮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早上九時許,港島總區重案組探員,抵達大角咀海輝道浪澄灣海濱長廊調查。
隸屬飛虎隊「水鬼隊」十二名人員,乘坐快艇到場,潛入海底打撈殘肢,下午一時許打撈行動結束,未有發現。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重案組主管兼高級督察黎偉基表示,事發至今相隔超過半個月,相信有關證物已被海水沖走,暫時不會再派人落水搜索。
死者親友到場了解,將一個西瓜拋落海,希望可以盡快尋回殘肢。
下午二時許,數名身穿保護衣清潔工人,乘搭貨車抵達角祥街海興大樓,登上三樓案發現場單位,數名探員在場指示及協助,搬走屋內大批證物。
《蘋果日報》及《爽報》,派記者到小欖訪問周凱亮,3月20日在兩報刊登,內容包括周凱亮解釋殺人動機,犯案心態等情節。
3月21日,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表明警方已向律政司尋求指示。
2014年8月5日,案件在高院開審。
暫委法官司徒冕透露,周凱亮與謝臻麒承認非法處理屍體罪,周凱亮以精神異常作為犯案抗辯理由,承認誤殺罪,不獲控方接納,謝臻麒否認謀殺罪。
法庭選出三男四女陪審團,預料審訊需時十七天。
法官說,案件早前被廣泛報道,陪審團不應受影響,或與任何人討論案件。
主控官魏富達(Michael Arthur),在開案陳辭時說,此案部份情節或令陪審團不安,希望不會為陪審團構成壓力。
證人表上有六十四名證人,控方只會傳召當中約十五人,周凱亮兄長周凱膺將率先作供。
8月6日,案件在高院審訊第二天,一名女陪審員指自己太關注及太投入案件,不能再繼續下去,要求退出獲准,陪審員剩下三男三女。
周凱膺出庭作供時說,家族沒有精神病史,周凱亮是一個活在自己世界的人,認為「全世界都欠咗佢」,不能與他人溝通,只會為失敗找藉口。
蕭月兒嘗試將周凱亮從黑暗拉回現實世界,但不成功。
父母因周凱亮未能在澳洲讀完大學,沒有穩定工作感到失望及擔心。
周凱膺強調蕭月兒不是嘮叨的人,不會整天埋怨及責罵周凱亮。
雙親去世前,從未讀過雙親遺囑,母親告訴他周凱亮曾爭論遺產分配問題,相信周凱亮知道遺囑內容。
周凱亮被捕後,周凱膺曾探望三次,其中兩次與處理遺產、保險、租務事宜等有關,要求周凱亮歸還代為支付的2.6萬元法援費。
蕭穎君作供時說,周凱亮只記得發生在他身上不好的事,不會記得好的,感覺被世界隔絕在外,強調自己心理變態(Psychopath)。
辯方律師隨即問蕭穎君:「咁樣講,佢係咪話佢自己應該坐監?」
蕭穎君答:「係!」
陳昇堯作供時說,周凱亮唸小學無異樣,中學時才出現情緒問題,經常感到不快樂。
長大成人仍經常埋怨父母,指父母從小逼他學琴,不准他帶女友回家過夜。
陳昇堯表示不明白周凱亮的想法及感受,認為他不能融合社會及只活在自己的世界。
8月8日,謝臻麒代表律師向法庭申請,批准陪審團觀看兩張膠袋內有殘肢的照片,感受現場打開膠袋時發現殘肢的「震撼」。
律師形容相片「令人相當震驚」,坦言害怕陪審團看畢感到難受。
法官批准讓陪審團觀看,相片清晰可見黑色膠袋內,布滿手腳殘肢,互相交疊,殘肢上的人肉有腐爛跡象,六名陪審員看畢照片均表現冷靜。
科學鑑證主任麥宗熊,確認照片是其中一袋裝有殘肢的黑色膠袋,內有七至八件人體殘肢,多包防臭劑,部分殘肢皮膚向外翻呈灰黑色,有腐爛跡象,清楚看到人骨。
控方傳召法醫傅家聰作供,傅家聰指出殘肢切割方法不專業,估計需多個小時方可支解兩具屍體,若由法醫支解,也需花數小時。
主控官魏富達(Michael Arthur),向傅家聰展示多把於現場檢獲的刀,傅家聰認為全部均有可能作為襲擊死者及用作支解工具。
周榮基胸口有一處長達五厘米割傷,咽喉有三厘米割口,可能是致命性。
左手手臂有利器造成傷口,相信出於自衞反抗時被刀刃劃到。
頭背面有一個用刀插入去的傷口,相信是死前短時間內造成。
蕭月兒下巴有六處傷痕,頸有一處刀傷,可能是致命傷口,頭部多處刀傷,相信是死前短時間內造成。
屍體曾被鹽醃及冷藏過,難以推斷死亡時間及死因,單靠環境證據推測,案發日期或為2013年3月1日。
周凱亮代表大律師黎德誠詢問傅家聰,周凱亮的手及大腿有傷口,會否影響他拿利器支解?
傅家聰指出,會有一定程度痛楚和流血,大腿會有少許影響站立,但不會影響支解。
控方呈遞一份於案發單位檢獲的文件,文件顯示一名體重70公斤的人體血液,需要使用50毫升針筒抽血100下,方能將整個人體「放血」。
傅家聰看畢後,同意該份文件的假設。
8月11日,控方播放周凱亮錄影會面。
法官司徒冕特別提醒陪審團,周凱亮在謝臻麒缺席下作供,所有對謝臻麒的指控,都不可以視為真實證供。
周凱亮錄口供時情緒冷靜,沒有激動表現,稱呼父親為「周榮基先生」、母親為「蕭月兒小姐」、同黨為「謝臻麒先生」。
8月12日,警員向周凱亮展示西園閉路電視片段。
2013年3月1日早上,周凱亮兩度現身升降機,警員質疑周凱亮之前聲稱,與父母離家前「無出街」的說法。
周凱亮狀甚驚訝謂:「真係無喎,但呢個真係我嚟喎!唯一解釋係我起身去食早餐。Anyway,呢個係我嚟嘅,但我真係無印象嗰時出咗去,同着住嗰對鞋。」
原定審訊十七天的弒親碎屍案審至第七日。
8月13日,一名男陪審員向法官呈交醫生證明,要求立即退出陪審員職務,獲法官批准,陪審團人數縮減至五人法定人數下限。
暫委法官司徒冕恐怕再有陪審員退出,決定即時解散陪審團,重審時陪審團將增至九人,暫定約半年後展開。
法官感謝陪審團參與,今次七名陪審員,包括已退出兩位,終身不用再擔任陪審員,祝願他們可回歸正常生活。
案件排期明年2月23日(農曆年初五),重新遴選陪審團開審,預計審訊二十天。
2015年2月23日,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周凱亮(31歲)與謝臻麒(37歲),各否認兩項謀殺罪。
法官向陪審團指出,周凱亮承認兩項誤殺,兩人各承認兩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陪審團只需裁定兩人是否謀殺罪成。
警方從周凱亮家中電腦,發現他在父母死後,查閱父母銀行戶口帳目及所持股票等。
周凱亮父母遭殺害後,周凱亮兄長若然身故,周凱亮可承繼家中所有財產。
控方認為周凱亮其中一個殺人動機,是要謀奪父母財產。
早在案發半年前,周凱亮與謝臻麒,已籌備殺人計劃,兩人殺人時均清醒。
2月24日,五金店老闆關連超出庭作供。
2013年1月10日,以五百五十元售雪櫃予謝臻麒,兩人一同搬雪櫃入屋,完成安裝,確保雪櫃正常運作後才離去,期間看不到屋內有另一部雪櫃。
關連超曾到案發單位三至四次,維修熱水爐及安裝門鎖,修熱水爐時謝臻麒亦在場,裝鎖時因謝臻麒尚未遷入單位,由另一女子接洽。
2013年4月,關連超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謝臻麒當日前來買雪櫃。
辯方律師質疑,關連超見過謝臻麒在案發單位出現,誤認他是買雪櫃的人,關連超否認,說清楚記得購買者是謝臻麒。
2月25日,控方繼續宣讀雙方同意案情。
周凱亮在案發後十日,用電腦查閱兩名死者六個銀行戶口,顯示有共四十八萬元存款。
周凱亮另一電腦檔案顯示,他曾找廟宇躲藏,包括荃灣西方寺及大嶼山寶蓮寺。
周凱膺出庭作供時稱,一家人關係普通,偶有拗撬,周凱亮與父母關係較疏離。
2月27日,謝臻麒前女友出庭作供,謝臻麒為人溫和但依賴他人,性格像泥膠任人「搓圓㩒扁」,謝臻麒因感情問題自殺不遂,智商似六歲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