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探案實錄 佢不至於咁樣死!

李添銓1935年在內地出生,小四程度。
1959年在市政總署任職工人,已婚,育有一子一女,妻子其後逝世。

1969年,李添銓在公眾地方打鬥,襲擊引致他人身體受傷被罰款,留有一項案底。

1999年,古杏芳在食環署防治蟲鼠組任職。
即將退休的李添銓邀請古杏芳打麻雀,古杏芳為避免嫌疑拒絕。
李添銓自此不斷以瑣事留難古杏芳,古杏芳向上司投訴。

上司警告李添銓,若犯事被解僱,會失去長俸及退休金,李添銓揚言退休後會「教訓」古杏芳。

2000年2月,李添銓開始退休前休假,5月正式退休。
由市政總署任職至食環署四十一年,三度獲得長期服務獎。

2000年6月13日下午四時,李添銓返回筲箕灣工廠街辦公室,領取退休前的車費津貼二十元,與古杏芳相遇時,對方急急避開他。

李添銓在辦公室逗留三分鐘,古杏芳未有再出現。

李添銓到鰂魚涌飲茶,之後到吉之島買一柄生果刀,乘電車到筲箕灣工廠街埋伏。

下午四時五十分,古杏芳放工行至工廠街及大德街交界,李添銓衝前先後插她喉嚨及腹部多刀。
三名小販管理隊職員經過喝止,李添銓繼續狂刺古杏芳,自插腹部三刀,三名小販管理隊職員伺機將制服李添銓。

警員在現場檢獲一把十三厘米長生果刀,東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古杏芳(52歲)身中多刀,腸臟外露,送往東區醫院急救兩小時,晚上七時因失血過多致死。
李添銓腹部有三處刀傷,送往東區醫院治療,留醫兩星期。

李添銓在東區醫院接受探員警誡問話時,說與古杏芳共事期間,古杏芳的行為令他精神出現問題。
案發前數月已計畫殺死她,但若不忍至退休,事發後被解僱,會損失數萬元退休金,才在退休後落手。

李添銓說,古杏芳說他「整蠱做怪」、「衰人」、「偷懶」,棄掉他的私人膠桶,不肯替他拾回,以粗言穢語道:「唔執,吹×脹呀!」

有一次,李添銓在辦公室脫去襪子,倒出襪子內的沙,古杏芳單打說:「死伯父!×你,除咗對臭鞋聞聞。」

李添銓聲稱,當時一心與古杏芳同歸於盡,買刀也是這個用途。

李添銓自稱健康不佳,案件審訊期間四次在庭上大喊要食藥。

代表李添銓的律師表示,李添銓願意承認在受到挑釁下誤殺,不獲控方接納。

辯方傳召精神科醫生作供,證明李添銓案發時患上早期老人癡呆症。

2001年12月11日,三女四男陪審團經過六小時商議,以五比二裁定李添銓謀殺罪名成立,法官彭鍵基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審訊期間,古杏芳兒子在一直請假聽審,說李添銓罪有應得,認為裁判公道,可給亡母一個交代:「佢(古杏芳)不至於咁樣死!」
兇案後年多,一家人一直受壓力及傷心,判決後與出庭警方人員及主控官握手,感激他們協助。

2018年6月,李添銓獲獲赦免減刑假釋出獄,入住葵涌大隴街89-101號友明大廈百好護老中心,簽約居住二十四個月。

2019年9月,李添銓為取回八千二百元按金,居住十五個月後,違約遷出護老中心。

護老中心認為李添銓沒有預先通知,沒收按金,不肯歸還。
李添銓多次上門追討都不成功,認為百好護老中心職員岑滿琴從中作梗。

2020年1月25日(年初一)中午十二時半,李添銓帶同一樽通渠水、兩樽廁所水,到達葵涌百好護老中心。

四名護理員正在一樓接待處附近用膳,李添銓向四人淋潑通渠水,導致他們身體多處受傷。

四人感燒傷後火速到洗手間沖洗,一名護理員在旁目擊事件報警。

李添銓棄掉通渠水,用兩樽廁所水淋向接待處文件及電器,掃走檯上物件,警員到場拘捕李添銓。

李添銓在警誡錄影會面時說,因為遭職員岑滿琴苛待,為發洩不滿犯案。

警方調查後,落案控告四項蓄意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四名傷者包括:林筠皓、劉曉雲、岑滿琴、司徒瑞滿。

岑滿琴前額上唇及雙手前臂受傷,留醫七日後出院。
林筠皓臉部遭濺傷,吞嚥了小量通渠水,口舌潰瘍,雙眼臉部疼痛,臉部、咽喉、雙耳耳道二級燒傷,接受清創及植皮手術,留院十四日出院,左下頜留下肥厚性傷疤。

李添銓因傷缺席聆訊,2020年2月2日,李添銓解往九龍城法院應訊。

新型肺炎疫情嚴峻,所有人士必須佩戴口罩方能入法庭,李添銓被押送到法庭時,沒有佩戴口罩,上庭時才佩戴。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化驗涉案通渠水,索取四名受害人醫療報告。

李添銓毋須答辯,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3月30日,李添銓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看管。

李添銓(87歲)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蓄意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法庭將其餘兩項控罪存檔不予起訴。

2022年8月15日,案件在高等法院審訊,醫生作供後,法官接納傷者的醫療報告,押後至9月19日求情和判刑,期間索取兩名傷者創傷報告。

9月19日,李添銓確診新冠肺炎故沒有到庭,押後至10月17日判刑。

10月17日,代表李添銓的律師求情時說,李添銓犯案後沒有逃走,仍留在原地,他現已八十七歲,患高血壓、心臟有問題,或會在服刑期間離世,希望法庭酌情減刑。

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出,李添銓年逾八十歲,去到人生最後階段,依然選擇犯案,細心計劃行事,在答辯當天才認罪,可否提早出獄,最好交由行政長官決定。
李添銓在另一宗謀殺案假釋後重犯:「法庭為何對他寬大處理?」

李添銓有兩項案底,其中一項是謀殺,2018年獲假釋出獄,相隔十八個月又再犯案。

長期監禁對阻嚇李添銓使用暴力影響甚少,李添銓細心計劃,選擇午飯時間犯案,帶備三支硫酸濃度達98%通渠水,務求對事主造成最大傷害。

法官提及護老院沒收按金時,李添銓情緒激動,大叫護老院「詐騙」、職員傷勢「假嘅」:「唔係訂金嚟,向我個女詐騙,恐嚇我個女,俾咗8,200銀俾佢。」

法官一度休庭處理,直斥李添銓是暴力的人,一旦事情不順遂,就會訴諸暴力:「從今日聆訊表現可見一斑」

開庭後,李添銓再度多次強調,涉案八千二百元並非訂金,直至法官警告後才停止。

案件中,女事主林筠皓7%身體受傷,幾乎整塊面都被潑中,喉嚨、耳朵受到嚴重傷害,至今仍然承受精神及心理痛楚,傷痛「非筆墨所能形容」。
另一事主岑滿琴性格較堅忍,仍受創傷後壓力症(PTSD)影響。

李添銓非常暴力,有如二十二年前一樣,十分危險,在徹底消除他對社會構成的風險前,都不應獲釋。

考慮到李添銓有預謀犯案,惡意傷害無辜職員,部份人留下永久創傷。
兩罪採納十八年及九年為量刑起點,考慮李添銓有案底及整體案情,給予認罪扣減後,兩罪判囚十五年。

李添銓於八十七歲被判入獄十五年,服刑出獄時相信已達九十八歲。

香港年紀最大被判終身監禁的謀殺犯,是八十二歲的鄧才。
2010年1月19日,謀殺林添娣,謀殺罪名成立判終身監禁。

2020年2月23日,鄧才病逝,終年九十二歲,是在監獄內死亡年齡最大囚犯。

嚴重罪行高齡化,成為一個社會問題,香港沒有相關研究,有關資料亦難以取得,只能以日本與韓國的研究作參考。

高齡在囚可分為三類
始犯罪者:晚年首次犯罪。
持續犯:從少年時期開始,不斷犯罪,反覆進出監獄多次,犯罪行為仍未間斷。
長期服刑:年輕時被判無期徒刑。

日韓兩國獨居老人約兩到三成,人際隔離削弱社會規範約束力。

部分苦於生計的長者認為,監獄可確保他們餐宿無虞,雖然失去自由,但在外生活也不見得多好。
對一些獨居長者來說,獄中還能認識牢友,至少有人可說話,不至於「孤獨死」。

日本高齡暴力犯罪,2008年約佔整體的4%。
2016年約有二十二萬人被起訴,高齡者佔近21%,上升至12.4%。
六十歲以上犯人近14%有失智症,換算人數約九千七百人。

2017年入獄的高齡者約為二千四百人,是二十年前的4.2倍。
女性高達二十年前的9.1倍,絕大多數都是在商店順手牽羊。
老人再犯罪率較一般更生人為高,老人有70%,更生人約為59.5%。

韓國重大刑案高齡犯罪,從2013到2017年增加70%,傷害事件增加43%。
2014年強制性交數量驚人,佔所有重罪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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