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志誠1951年出生,畢業於理工大學前身理工學院,九十年代於中華巴士公司任倉務經理,月入三萬元。
1994年,黃志誠有意移民,妻子先到加拿大「探路」,黃志誠成為「太空人」,經常到深圳耍樂。
1995年,黃志誠在深圳一家卡拉OK,認識任女公關的宋子琴。
宋子琴1971年出生,1994年與前夫育有一名兒子余小龍
不久,黃志誠以每月三千元包養宋子琴,在深圳「金屋藏嬌」。
1997年6月30日,黃志誠決定移民加拿大,宋子琴向他索取三十萬元分手費,黃志誠覺她貪心,最終只給三萬元。
黃志誠未能適應加拿大生活,妻子發現他「包二奶」,狠狠罵他:「You Better Die(你唔去死都無用)。」
1998年,黃志誠與妻子離婚,回流香港,與宋子琴再續舊情。
2000年,黃志誠與宋子琴在深圳同居。
2002年,女兒Yoyo出生。
2003年,黃志誠與宋子琴結婚。
2006年,宋子琴與子女來港與黃志誠團聚,同住沙田排頭村。
黃志誠在尖沙咀一家會所做保安,月入八千一百元,常在會所內上網到交友網聊天,女網友龔小姐喜歡黃志誠寫的詩,兩人投契不時在網上交流,黃志誠開始以手機短訊傳詩予龔小姐。
2010年6月28日早上八時,警方九九九控制中心接到黃志誠報案,黃志誠很緊張,不斷催促警方前來,以普通話稱「太太逼到我發瘋」。
高級警員呂寶強接獲九九九電台通知,與救護員一同到達沙田排頭村。
Yoyo站在單位門外不斷哭泣,臉及手臂均有灼傷痕跡,救護員為她治理。
呂寶強入屋後見到地下濕透,廚房冒出白煙及嗅到刺鼻味道,入廚房後見到黃志誠及宋子琴。
兩人衫褲均有破爛,宋子琴上半身灼至只剩胸圍,不清醒且不住抽搐,黃志誠正用花灑沖洗宋子琴。
呂寶強發現廚房及廁所水喉均開着,為怕證據被沖走,關上水喉。
救護員檢驗宋子琴,發現頭、臉、胸、上肢,逾四成皮膚灼傷,部分被灼至入肉,救護員把宋子琴抬到客廳急救。
呂寶強詢問黃志誠發生何事,黃志誠「撼頭埋牆」數下至額頭紅腫。
呂寶強叫黃志誠冷靜及到梳化坐下,詢問事發詳情時,黃志誠不住表示「唔想講……無嘢講!」
呂寶強向黃志誠作出警誡黃志誠不斷重複「無嘢講!」
救護車分別將黃志誠、宋子琴、Yoyo送院。
7月5日,九歲大的Yoyo與警方錄影會面,Yoyo說,現時就讀小四。
6月27日晚,她聽到爸爸不斷哀求媽媽原諒,翌日早上哥哥上學後,媽媽吩咐她不要上學,她見到媽媽坐在客廳沙發,爸爸跪在地上,將頭伏在媽媽大腿上。
她返回房內睡覺,聽到媽媽大聲叫她找鄰居報警,爸爸走入房着她不用理會,媽媽未幾大叫一聲「呀」。
她衝出房看見爸爸將通渠水照頭淋向媽媽,媽媽衝入洗手間冲洗,爸爸追着她繼續淋,一邊說「而家坐監喇」,她扯着爸爸的衣服想阻止,被通渠水濺中臉、雙手、小腿。
余小龍對探員說,父母感情一直都不錯,去年5月18日,他與妹妹Yoyo,見證父親簽下「奴隸契約」。
宋子琴全身三成皮膚有深層三級燒傷,在威爾斯親王醫院燒傷病房接受緊急治療,延醫一個月後,7月27日因過度燒傷致死。
法醫藍偉文驗屍時發現,宋子琴頭部、面部、頸部,包括眼瞼、右外耳、嘴唇、左外耳,皮膚廣泛剝落,幾乎完全消失,雙眼角膜變得不透明。
剝脫的皮膚傷口從上胸前部和後部,一直延伸到右胸前中部,深入右乳房內部,由雙上肢一直到指尖,到達左右下肢前面和兩側,一直到左腳踝和右腳背。
宋子琴全身超過三成部位,受到全層皮膚化學燒傷,通常稱為三度燒傷。
警方調查後,落案控以黃志誠謀殺罪名,黃志誠否認謀殺,以受到挑釁承認誤殺,控方不接納。
2011年9月21日,案件在高等法院審訊,控方先傳召兩名鄰居作供,男鄰居邱定漢供稱。
2010年6月28日早上八時,聽到黃志誠與宋子琴吵架,未幾,宋子琴大叫一聲「打九九九呀!」,之後傳來宋子琴慘叫聲和她女兒哭聲,黃志誠致電報案大叫「快啲幫我老婆!」
邱定漢走到黃志誠家查看,只見黃志誠女兒在屋外哭泣,屋內傳來黃志誠聲音說:「我要坐牢了,你照顧小孩啦!」
菲籍女鄰居Lomelyn Borgonio供稱,目擊宋子琴衝出家門呼救,她只聽懂宋子琴說「九九九」,宋子琴隨即遭黃志誠拉回屋內,黃志誠之後走出屋外拿東西,她隨後發現黃志誠把一個瓶蓋丟在地上。
9月23日,控方播放黃志誠致電九九九報案錄音片段,黃志誠聲音顫抖地要求救護車立即到場,但不肯透露發生甚麼事,只說:「我太太激到我都發瘋了!」
退休社工林志光作供時稱,黃志誠夫婦曾向他和另一社工求助,宋子琴指丈夫收到兩名內地女友情慾短訊,令她很憤怒,想殺死丈夫。
辯方說,宋子琴寫了兩封遺書給一對子女,寫着「我殺咗老公,會自殺」,林志光表示不知道詳情。
9月27日,黃志誠出庭自辯說,2010年4月14日,在家午睡時被宋子琴大聲吵醒,質問為何以手機短訊「溝女」。
黃志誠奪回手機解釋說:「我唔係溝女,只係互相欣賞詩作。」
黃志誠怕宋子琴會刪除儲存手機內的詩作,因為「不可能再寫出相同意境」。
黃志誠聲稱與「詩友」龔小姐清白,宋子琴要求見龔小姐,見面時,宋子琴掌摑龔小姐,龔小姐報警。
4月15日早上,黃志誠回家時,宋子琴不讓他進屋,取出剪刀刺他,導致左臉受傷,趕他離家,黃志誠有家歸不得,唯有求助社工。
4月16日,黃志誠獲安排入住東華三院臨時庇護中心。
宋子琴之後離港數天,4月17日,黃志誠女兒住進庇護中心。
4月26日,宋子琴答應讓黃志誠回家,但要他答應五個條件,包括要他當奴隸,與親姊親弟斷絕來往,即使母親逝世亦不准奔喪,要他簽下一份「奴隸書」。
黃志誠說:「為咗屋企,無法唔應承。」,簽署類似「奴隸書」協議文件。
宋子琴自此性情大變,當他是奴隸,差不多每隔一日便責備他,不時打他,要他「瞓廳」,當他是小男人,他覺得很慘,很侮辱並覺自己很沒用。
宋子琴發脾氣時,砸爛黃志誠新買的手機,撕碎黃志誠的求職信、履歷,專業證書等文件。
宋子琴常獨自去酒吧喝酒,有四至五次喝酒回家後,蹲在梳化上小便,要黃志誠蹲在地上張口接尿液喝掉。
有一次,宋子琴出外回家後對黃志誠說:「有個三十歲的人鍾意我,我都唔係無人要㗎!」
坐下要求黃志誠舔乾淨她的下體,詢問:「感唔感覺到有男人嘅精液?」,類似事件發生過四五次。
宋子琴對黃志誠說:「你係奴隸,我想點就點!」
黃志誠說至此時,崩潰至泣不成聲,激動涕泣,須喝水鎮靜心神。
9月28日,黃志誠繼續出庭自辯,他將工資、銀行存摺、提款卡,全交由宋子琴保管,他做家務及接送子女上學,只希望一家人齊齊整整。
宋子琴經常提離婚,黃志誠覺得她不近人情。
他記錄宋子琴對他所做「惡行」,寫成報告交予社工,因覺得不知怎說起,報告沒提及宋子琴逼他喝尿之事。
6月27日,即案發前一晚,宋子琴在家中上網用QQ與內地男子調情。
黃志誠認為宋子琴不給他面子,問她何時一同回鄉,宋子琴卻稱:「帶你返鄉下獻醜咩,你又老又醜,死老鬼!」
黃志誠感到憤怒,外出喝酒。
翌晨,黃志誠回家,宋子琴仍在玩QQ,黃志誠阻止時,宋子琴叫他去自殺,說他死後,她便可獲派公屋及領綜援,發短訊給黃志誠胞姊,稱黃志誠要自殺。
黃志誠對宋子琴說:「我好愛你,唔好咁對我啦!」
宋子琴對黃志誠說:「你係我奴隸,我想點就點,我閹咗你睇你仲點溝女!」
宋子琴用手抓黃志誠下體,繼續罵:「你養唔到屋企,唔死都無用,又老又醜又無錢,死老鬼!」,推黃志誠的頭撞向門檻。
黃志誠說,他隨即做了不可挽回的事,「嬲到唔知自己做咗乜嘢」,只見宋子琴塊臉「溶晒」。
黃志誠強調一直深愛宋子琴,控方盤問黃志誠時稱,觀察他自辯兩天,見他經常狀似哭泣「喊得好怪」,從沒見到流淚或抹眼淚,質疑他博同情。
黃志誠稱
「有時心裏諗法,無人會知得到。」
說毋須他人同情,無做戲博取陪審團同情。
控方指出,黃志誠買通渠水是有預謀犯案,黃志誠否認說,家中兩樽通渠水是宋子琴購買,他不知道殺傷力有多大。
10月4日,五男二女陪審團,一致裁定黃志誠誤殺罪名成立,未能確定黃志誠是否因受挑釁而誤殺。
黃志誠胞姐自案件開審已到庭聽審,聞悉裁定誤殺罪名成立後,姊弟二人鬆一口氣,即時手畫十字。
黃志誠在犯人檻內,大聲以英語向辯方律師及陪審團致謝。
辯方呈上目擊事發經過Yoyo的求情信,在庭上讀出內容:「親愛的法官你好嗎?我知道爸爸做錯,但希望你可輕判他!」
法官麥機智要了解黃志誠背景,索閱黃志誠一對年輕子女的福利官報告,將案押後裁決,黃志誠需繼續還押。
11月11日,法官判刑前,先觀看宋子琴解剖後的相片,嚴斥黃志誠行為自私,令宋子琴受到非常恐怖傷害。
社會福利署的一位心理學家表示,目擊兇案的Yoyo現階段不需要心理服務,但無法知道最終會有甚麼影響。
黃志誠早在開審前已承認誤殺,判監八年。
2015年,黃志誠出獄後任職冷氣技工。
2017年10月,黃志誠與內地廣東女子林敏霞結婚,搬入隆亨邨學心樓十一樓一個單位,大門掛《聖經》經文裝飾。
2018年4月25日,林敏霞持旅遊證件由廣東來港,黃志誠發現林敏霞經常花枝招展外出。
5月31日晚上九時,黃志誠與林敏霞在屋內因婚姻問題爭執,林敏霞打算搬離上址,黃志誠向林敏霞淋潑通渠,
逞兇後逃出屋外,走往上一層樓梯口,爬出欄桿蹤身跳下,當場重傷死亡。
林敏霞頭面受傷呼救,奪門跑出屋外,向保安員求助,街坊見狀報警。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梁國榮表示,警方正調查男死者背景,聯絡其家人以了解事件起因,沙田警區重案組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