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探案實錄 青天有情雷劈惡夫慰冤魂

王衛列1963年在廣州出生,父親是東江縱隊,解放後在廣州市政府任職,母親是公職人員。

一家住在高級幹部才有資格住的「紅樓」,王衛列父母在「紅樓」二樓有兩套房子,一套給王衛列居所,另一套是王衛列父母居所。

王衛列性格內向,不愛說話,1982年任職廣州市委政策研究室調研員,曾被借調到農村基層辦公室一段時間。

楊文娟1966年在吉林省長春市出生,在家中排行第二,有一姊、一弟、一妹。
1994年以研究生畢業,在廣州師範學院任世界歷史科教師。(廣州師範學院後來併入廣州大學)

楊文娟熱愛生活,喜歡喝咖啡,看電影,戲稱「60後出生、80後打扮、90後心態」,是系內的「百靈鳥」,身邊人眼中的「時尚先鋒」。

楊文娟教學方式活潑,時常在課堂上為學生即興表演,課堂都是歡聲笑語,學生都很喜歡她。
楊文娟與學生約定,誰上課遲到就罰唱歌。

1999年,楊文娟與王衛列在廣州結婚。
2000年,兩人誕下一名兒子。
2007年,楊文娟在暨南大學攻讀博士課程。

王衛列對金錢有極強控制欲,在廣州至少有三個物業,存款過百萬元,家裏一切財產都由王衛列一手掌控,楊文娟的工資也不例外。

2008年,王衛列升至處級調研員。
4月,王衛列與楊文娟協議離婚,為免影響兒子及仕途,沒有分居,維持有名無實夫妻關係。

楊文娟得到王衛列名下一個物業,王衛列要求楊文娟將來不能再婚。

兩人離婚後,王衛列母親中風,住院年多時間,楊文娟仍悉心照顧婆婆。

2010年,王衛列母親去世,楊文娟為滿足婆婆生前喜好山水的願望,花三千多元買了個桃木骨灰盒,準備在白雲山腳下找個風景秀麗之地安葬。

王衛列認為骨灰盒太貴,把母親骨灰直接倒入墓穴,將骨灰盒拿回家中,以備將來再用。

楊文娟完成博士論文,打算賣掉離婚時得到的物業,套現在廣州亞運城置業,計劃在國慶假期後辦手續。

2010年暑假,楊文娟帶孩子回吉林娘家住了個多月。
廣州大學組織學生去西安實習,楊文娟帶兒子同往。
王衛列特意請假飛去西安,與楊文娟母子爬華山,上山前的晚上,破天荒請大家吃飯。

王衛列之後帶楊文娟去福建三清山玩,對楊文娟說,在香港八十多歲的叔叔,叫他帶同楊文娟,今年國慶假期去探他,叫楊文娟趕緊辦理赴香港通行證簽注手續。

楊文娟之後忘記辦理,王衛列不時催促,說今年國慶假期一定要到香港。

9月19日,楊文娟上課遲到,即興唱《魂斷藍橋》主題曲《友誼萬歲》,學生將視頻傳到網上。

9月21日,中秋與國慶長假相連,王衛列與楊文娟,持雙程證從廣州到香港旅遊。

9月23日下午,王衛列與楊文娟乘火車由內地來到香港,以五百元購買實德郵輪兩張船票。
晚上六時雙雙乘駁艇,登上停泊在紅磡對開海面的實德郵輪,進入第五層房間,兩人在船上消遣,沒在娛樂場內賭博。

9月24日早上六時許,緬甸籍水手蘇敏吞(Soe Min Tun),在實德郵輪七樓清潔甲板,見到王衛列與楊文娟以正常聲線交談。
六時三十分,蘇敏吞在兩人身邊經過,王衛列與楊文娟仍在互相交談。

早上六時五十四分,實德郵輪回程,到達香港水域橫瀾島東南面對開海面。

早上七時三十分,內地女遊客劉穎,到甲板散步,見到楊文娟低頭坐着,「無晒反應、成個人『軟癩癩』,好似無知覺咁任人擺布!」
王衛列雙手捉着楊文娟頭部推出欄桿外,劉穎覺得會有壞事發生,到六樓服務台通知職員。

實德郵輪保安隊長李越超,先派三名保安到七樓甲板,兩名保安其後扶王衛列回來,王衛列指甲滴血、眼睛發白,看似緊張、驚慌,以普通話喃喃自語:「賭錢真是害人!」

王衛列聲稱腹痛,自行回房鎖門,李越超叫同事在門外守候,到服務台查詢,得知該房有另一名女住客楊文娟。

李越超在甲板、七樓梯間發現血跡,樓梯欄桿有被撞痕跡,通知經理用後備匙打開王衛列的房門,王衛列正在洗面及換上新外套。

李越超查問楊文娟下落,王衛列只稱:「下去啦!」
李越超估計楊文娟已墮海,通知船長報警。

警方及消防處接報到場大規模搜救,政府飛行服務隊,派直升機在上空盤旋協助搜索。

八時四十五分,消防員在現場附近海面,發現楊文娟載浮載沉,救起後已毫無氣息,當場證實死亡。

水警將屍體載往西灣河水警基地,由仵工將屍體舁送西環殮房,稍後安排驗屍,以確定死因。

大批警員登上實德郵輪調查,翻查船上閉路電視片段,查問船上職員及乘客,找到目擊證人。
早上九時許,實德郵輪駛至紅磡對開海面。

探員經初步調查,拘捕王衛列,案件列為謀殺案,水警總區重案組跟進。

法證專家丘信傑,在船頭欄桿上發現血點及長形血絲,甲板及船身鐵管各有一灘血漬,估計楊文娟傷口曾接觸過該些地方,但未能憑血濺形態,推斷當時發生何事。

下午,探員將王衛列蒙頭帶落郵輪,登上一艘水警輪載往西灣河水警基地。
個多小時後,探員將王衛列押上岸,王衛列換上衣服後被押上警車,載往西貢警署通宵扣留調查。

9月25日早上,水警重案組探員連同鑑證科人員,到殮房等候驗屍結果。

法醫賴世澤驗屍時發現,楊文娟胸口有瘀傷,符合曾與他人糾纏痕跡,雙拳及手指等瘀傷脗合曾遭硬物擊打。

楊文娟太陽穴青腫,有廣泛顱骨瘀傷與一定程度顱內損傷,與腦震盪一致,並不致命。

前額及頭頂有十處以上不同程度瘀傷,符合遭拳打及硬物擊中傷勢,楊文娟一隻手被扭斷,手腕有瘀血,墮海前仍有呼吸,因遇溺致死。

王衛列被控一項謀殺罪,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10月18日,楊文娟在廣州出殯,靈堂高懸輓聯:「青天有情雷劈惡夫慰冤魂」

2011年9月23日,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控罪指王衛列在2010年9月24日,於香港謀殺前妻楊文娟(44歲),辯方指稱王衛列執行楊文娟遺願替她海葬。

9月27日,控方在庭上播放王衛列錄影會面證供。
王衛列供稱,楊文娟因讀博士壓力太大,多次企圖輕生,事發當天早上,楊文娟賭錢輸光,向他借三十萬至四十萬,他拒絕後,雙方推撞,楊文娟欲跳海自殺。

他爲阻止楊文娟自殺將她打暈,楊文娟跌在郵輪圍欄旁邊不省人事。
王衛列以爲楊文娟已傷重身亡,突然憶起楊文娟曾提及想海葬,決定將屍體推入大海,完成楊文娟心願。

主審法官以錄影會面供述與事實不符,可能誤導陪審團,決定不接納作呈堂證供,即時解散陪審團,10年25日另行召集陪審團再審。

11月2日,案件在高等法院第二度開審。
王衛列選擇出庭自辯,向陪審團說出另一版本證供,說楊文娟半工讀博士學位,飽受精神壓力,曾表示厭世,經常要求與他午夜談天,他無法好好休息兼「頂唔住」,曾因此掌摑楊文娟,以致離婚收場。

2010年9月23日,楊文娟誤會他與別的女人有染,要他立刻登記復婚,他拒絕。
楊文娟要求王衛列借四十萬元,給她外甥女開店鋪,亦被王衛列拒絕。
楊文娟不滿,之後兩人各自睡覺。

第二天清晨,王衛列尾隨楊文娟到甲板,發現楊文娟走到船尾,雙腳踩在護欄,雙手搭在上面的木欄桿上。

王衛列拉住楊文娟,楊文娟跌落甲板,之後,楊文娟又踩上護欄,王衛列先後七次阻止楊文娟爬上欄桿。

楊文娟最終倒地,頭部流血失去知覺,王衛列探氣息後相信楊文娟已死亡,擔心被當作殺人犯令兒子無人照顧,決定將楊文娟推落海。
王衛列補充,擔心警方不相信他的解釋,向警方訛稱要執行楊文娟的海葬遺願。

王衛列承認誤殺罪,不獲控方接納,控方指出,法醫認為楊文娟墮海前仍生存。

11月4日,楊文娟四妹楊立娟出庭作供,說平日會與楊文娟談心事。
2010年8月,最後一次與楊文娟見面,當時沒有異樣。

楊立娟只見過王衛列四次,從未聽過楊文娟稱死後要海葬。

楊文娟姊弟妹專程由內地來港作供,在庭外接受傳媒訪問。
三人情緒激動且咬牙切齒,姊妹兩人異口同聲說:「他(被告)無血性、無人性、很冷血,為何會做出這些事,殺老婆!一世不會原諒他!」
楊文娟三弟稱:「我對他恨之入骨!相信法律會公平判決。」

11月7日,辯方質疑楊文娟頭部傷勢,可能因撞欄桿及高處墮海造成。
法醫賴世澤反駁指出,墮下不會同時造成十多處傷勢。

11月10日,七男陪審團於高院退庭商議五個多小時,以六對一大比數裁定王衛列謀殺罪成,法官依例判處王衛列終身監禁。

楊文娟十歲大兒子被接回長春照顧,楊文娟遺體亦運回長春安葬。

王衛列不服裁決,提出上訴申請,理據是案件涉及重大法律觀點,案發時沒有證據證明在香港水域,香港法庭沒有司法管核權審理。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要確定案發時輪船所處位置,包括輪船駕駛室記錄儀器,船上目擊證人口供。

案發時若在中國水域,案件及疑犯可移交內地警方處理,若遠在三不管公海地帶,船上無論發生刑事或民事案,案件未必受法律保障。

2013年7月4日,上訴庭展開聆訊。
7月11日,上訴庭頒布判辭指出,根據楊文娟死亡時間,可合理推斷出案件是在香港水域發生,即時駁回申請。

2014年5月20日,王衛列在上訴申請期限屆滿後,自行提出上訴申請,說誤以為懲教署會幫他提出上訴要求,因此一直沒有向上訴庭提交上訴文件。
代表他上訴的律師,最終無法與他達成一致意見,導致他決定自行提出上訴,因而延遲提交申請。

9月15日,上訴庭法官表示,王衛列未能就延遲上訴申請提供合理解釋,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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