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全永1970年在內地出生,1990年患上精神病在內地接受治療。
1992年,梁全永由內地來到香港,任工廠工人,與六十三歲母親同住深水埗通州街280號一單位。
1994年,梁全永失業,依靠綜緩過活。
2004年,梁全永在內地精神病發,襲擊陌生人。
5月14日,梁全永返回香港醫治,入住葵涌醫院,確診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要留院接受治療。
妄想型精神分裂症是精神分裂症中最常見一種,約有半數精神分裂症患者被診斷為妄想型。
人的右腦主導潛意識,左腦主導顯意識,左腦錯誤接收右腦指令,或右腦錯誤接收左腦指令,潛意識與顯意識混淆,行為就會出現異常。
2006年1月17日,醫生按臨床診斷安排梁全永出院,吩咐定期回瑪嘉烈醫院西九龍精神科中心覆診。
余國昌與妻子羅有賢是梁全永鄰居,住在深水埗通州街280號三樓,余國昌五十七歲老年得子,獨生兒子余錦晉2006年7月7日出生,乳名「晉晉」。
2003年開始,當局不斷削減精神健康服務資源,2003年至2004年經費是32.5億元,2004至2005年31.8億元,2005至2006年31.3億元。
2006年8月,當局成立精神健康服務工作小組,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擔任主席,全面檢視精神健康政策和服務。
2008年3月,梁全永母親入住安老院,梁全永獨居,經常看到有「小朋友」在家中走動,耳邊有聲音說「小朋友」要害他,叫他用刀斬死「小朋友」。
梁全永的姊姊不時看望他,發現他病情轉壞,求助社工安排宿位,未獲即時安排。
2009年5月8日,梁全永到葵涌醫院覆診,當時病情穩定,下次覆診日期為7月2日。
5月29日中午十二時四十分,余國昌抱着幼子余錦晉外出,在深水埗通州街臨時街市等候妻子到來會合,一家人到附近通州街公園共享天倫之樂。
梁全永突然走近,用菜刀猛斬余錦晉,余國昌見兒子中刀,拚命用手擋刀,雙手手掌被劏開,兒子跌落地上。
余國昌與梁全永發生糾纏,雙雙倒地,梁全永先站起來,向余錦晉身上再砍多刀,旁人見狀向梁全永擲物,最終制服他。
警員接報到場,梁全永大叫﹕「我有精神病!」,警員在地上檢獲一柄十吋長利刀。
余錦晉送到瑪嘉烈醫院,下午一時五十七分證實死亡。
法醫驗屍時發現,余錦晉頭部最少被斬六刀,部分腦組織外露,其中四刀斬過頭骨深入腦部,頭部重創,受傷不久已死亡。
余國昌身中七刀,雙手及頭部受傷,其中兩刀在雙手手指,分別長十厘米和六厘米,接受多次手術修補手部的骨和肌肉,7月12日出院。
梁全永左腳擦傷,送往明愛醫院治理,深水埗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5月30日,梁全永在警誡下,向探員承認患精神病多年,在內地及香港均曾接受治療,他不認識余錦晉父子,選中余錦晉只因有聲音叫他落手。
梁全永有精神病記錄,轉往青山醫院觀察,先後與四名精神科醫生見面,醫生認為梁全永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超過十五年,常受幻覺影響,覺得他人會傷害他,2008年病情惡化,常聽到聲音叫他斬死小孩。
梁全永多次成功對抗叫他殺人的聲音,案發前精神病發,被「聲音」控制行為,醫生認為有重犯機會,須長期接受治療。
6月12日,頭有刀傷,雙手被紗布包紮的余國昌,坐在輪椅上,在立法會議員馮檢基陪同下,與妻子羅有賢在瑪嘉烈醫院內首次會見傳媒。
余國昌激動說:「我個仔咁天真可愛,佢七月七日就滿四歲,點解會有咁嘅遭遇?本來一家三口好幸福快樂,點解就咁畀人拆散?」
「晉晉唔算好叻,但活潑可愛,幾乎每天都纏着我,我哋年紀都唔細,所有希望都放喺佢度……依家臨老先無仔送終,重要我哋兩老送個仔!」
「最大責任係周一嶽同醫管局,點解佢哋唔好好安置精神病人……搞到我個家庭咁!如果政府再唔增加資源,下次唔知邊個受害!」
案件開審前,余國昌去信控訴曾蔭權及周一嶽,怒斥當權者冷漠無情,一直無關注及投放資源,跟進重投社區的精神病患者,是殺人幫兇。
信件內容如下
敬啟者:
本人余國昌,強烈不滿香港特別政府,沒有高度關注及投資源在精神病患者投社區後的個案跟進、支援以及照顧,導致有不少精神病患者因沒有定時服藥,沒有人傾訴等的情況下,再次病發,令無辜者受害,亦令我兒余錦晉在2009年5月29日,在深水埗通州街臨時街市外,慘死在精神病患漢的刀下,我亦被斬至手部永久殘廢。
兇徒不但至今未獲審判,幫兇(香港特區政府)卻繼續逍遙法外,死不悔改,才有上月精神病患婦抱着自己兒子跳海死亡的事件發生,到底政府要看見多少慘劇發生才懂得醒悟,又或是慘劇發生在某高官身下才感到切膚之痛。
本人感到我們的政府非常冷漠無情,我兒死去快將一年,從沒有一位高官向我們慰問,從沒有一位高官站出來承認責任,從沒有一個人問過我日後生計如何,泠漠無情,難到我和妻子的傷心是自己做成嗎?這是誰欠我們的,我們不要施捨,我們要活得有尊嚴。
此外,我還要向特區政府追討賠償,雖然人死不能復生,但政府施政的失誤,建立在我家人的痛苦身上,這是何等不公平,除非政府親口說社會就是不公平,政府就是欺凌我們百姓,否則政府就應賠償給我們,希望特區政府醒悟,認真對待精神病患的問題,勿再讓同類悲劇發生。
此致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行政長官
曾蔭權先生
余國昌上
余國昌向傳媒連珠炮發訴說不平
「我記得當日抱住晉晉,諗住一家出街玩!」
「每次發夢都見到晉晉,帶佢周圍去玩……醒咗就咩都無咗,我個心真係好痛!」
「夜晚兩三點,我會去番現場,希望見到佢一面,雖然我知道佢已經唔喺度,我寧願相信有鬼魂存在,希望佢喺度徘徊嘅時候,我可以見到佢。」
「我太太成日會去番嗰度企,企到個人呆晒,個仔死喺我手上,我都唔知點同佢交代,連勸都唔知點勸。」
「我依家喺街真係好驚,每次出街都好擔心身邊嘅人……點解政府可以咁草率,畀病情嚴重嘅精神病患者四圍走?」
「每次聽到白車響號,憶起晉晉被殺慘況,心驚肉跳得彈起來。」
「事發至今政府除原區安置我哋入住元州邨公屋外,再無施予任何援助。」
「去年底,當局說我已經康復,停咗對我嘅心理及身體治療,我雙手中咗多刀,止痛藥都要自己畀錢買。」
「晉晉的骨灰至今仍『無以為家』,放在九龍殯儀館,輪候政府靈灰龕位遙遙無期。」
「雖然人死不能復生,但政府將施政失誤建立在我家人嘅痛苦上,這是幾咁唔公平!」
「至今無任何高官作出一絲問候,無任何高官承認責任,我會向政府追討賠償。」
2010年3月26日,余國昌夫婦沒有出庭聽審。
梁全永(39歲)解上高等法院受審,被控一項謀殺及一項企圖謀殺,一項意圖傷人的交替控罪。
梁全永只承認誤殺和意圖傷人罪名,在庭上清楚說:「謀殺唔認,誤殺就認。」
梁全永因受精神病影響犯案,控方接受他改認誤殺及意圖傷害他人身體罪。
代表梁全永的大律師表示,男童在錯誤的時間及地方出現,梁全永長期有幻聽,一向可以控制自己,案發當日不敵幻聽,事後感到非常後悔。
高院法官邵德煒判刑時指出,事件對余錦晉父子及梁全永家人來說均是悲劇,梁全永若有定期覆診,相信可避免悲劇發生。
法官引述精神科報告,梁全永重犯機會高。
「梁先生精神狀況在案發前數月逐漸惡化,這種惡化很可能是由於妄想或幻覺惡化,案發時,他很可能受到幻聽和被害妄想影響,根據別人會傷害他的錯誤信念行事,未能抵抗幻聽的命令。」
法官接納精神科報告,判梁全永無限期醫院令,在小欖精神病院服刑及接受治療。
余錦晉雙親的哀痛未隨着判決得到撫慰,夫婦一年來在悲傷和憤怒中度過。
余國昌說:「終身監禁都唔使,點解會咁?呢啲根本係一級謀殺,我就快有精神病,係咪斬死人都唔使賠?」
一直協助余國昌夫婦的深水埗區議員覃德誠說,余國昌現時連轉動手腕也有困難,近乎殘廢。
兩夫婦早前返內地療養半年,回港時遭社署以他們離港超過限期,一度向他們停止發放綜援,後經爭取才再獲發放。
中大精神科學系教授李誠指出,政府只針對高危精神病患者增撥資源改善服務,粗略估計不足一成離院病人能夠受惠
過往涉傷人的精神病患者中,逾半屬非高危病人,病人出院後出現的變數很多,當局若不放棄以此準則來「配給」服務,定必出現更多漏網之魚。
通州街280號在案發後納入市區重建計劃,2018年由香港小輪以十億元投得,與市建局合作發展,2022年5月13日,新盤命名映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