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樂(Thomas Gall)1924年在澳洲出生,1966年獲律師及大律師資格,在香港任助理首席檢察官。
1982至1991年出任地方法院法官。
1991年起成為高等法院法官,高嘉樂對人友善,被稱為「嗲哋」。
高嘉樂妻子芭芭拉(Barbara),在山頂僑福道十一號,德瑞國際學校任職校長,大女兒伊利莎伯(Elizabeth)在同校任教。
德瑞國際學校校友包括: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次女梁齊昕,登報與家翁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的容海恩。
小兒子尼古拉斯(Nicholas)任律師行合夥人,申請認許時,由高嘉樂法官主禮,叮囑兒子「萬勿只顧求財,緊記恪守法律。」
1995年,斯萊特里(Kevin Patrick Slattery)由英國來到香港,在一家機構(APF)任職獨立財務顧問,認識高嘉樂法官女兒伊利莎伯。
1997年,斯萊特里與伊利莎伯結婚。
2000年,斯萊特里購買亨利集團有限公司,自任首席執行官,但仍在APF任職,在APF辦公室會見亨利集團的客人。
斯萊特里以亨利集團首席執行官名義對高嘉樂說,香港回歸後背靠內地,有不少投資機會。
第六代西敏公爵(Duke of Westminster)葛羅斯維納(Gerald Cavendish Grosvenor),委託他成立一個基金,處理投資中國大陸事宜。
1989年出版的《星期日泰晤士報》財富排行榜,葛羅斯維納以三十二億英鎊財富,位列英國富豪榜第二位,僅次於英國女王。
2001年,斯萊特里與伊利莎伯的兒子出世。
斯萊特里向高嘉樂出示葛羅斯維納的委託證明,聲稱葛羅斯維納支持的基金,每年回報15%-30%,高嘉樂將退休金五百萬港元,交給斯萊特里代為投資。
2002年,高嘉樂審理入境處縱火案時,證實患上癌症,曾返澳洲休養。
斯萊特里藉岳母芭芭拉的關係,認識學校教師希瑟(Heather Voce),希瑟因芭芭拉的關係,多次同意投資,將從亡父承繼所得近四百五十萬元財產,存入斯萊特里個人戶口。
2003年,斯萊特里說內地最大互聯網公司騰訊,會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掛牌,游說高嘉樂增加投資,聲稱兩年回報高達七成。
高嘉樂妻子芭芭拉變賣的兩個澳洲物業,套現五百萬港元,交斯萊特里代為投資。
2004年,斯萊特里對高嘉樂說,基金與騰訊達成協議,未來兩年全力支持騰訊,要求高嘉樂做擔保人融資,高嘉樂應承。
6月16日,騰訊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正式掛牌。
2005年,斯萊特里聲稱未能出售騰訊股票套現,無法償還融資債項,高嘉樂作為擔保人,遭債權人追債,一旦被申請破產,法官職位不保,高嘉樂被逼變賣資產還債。
4月,高嘉樂確診癌症末期,要求斯萊特里交還投資款項,斯萊特里說,騰訊股價由去年0.8元升至超過一元,基金現正加大投資,明年就會見到可觀回報。
高嘉樂兒子尼古拉斯代父追討,斯萊特里透露高嘉樂的投資連本金,金額已逾三千五百萬元,是投資額三倍,基金還有一年時間才可贖回,按騰訊股價發展,到時金額會超過一億元。
斯萊特里說,伊利莎伯現正在澳洲進行試管嬰兒,他手頭上沒有多餘資金,正為醫療費用煩惱。
2005年6月,斯萊特里因行為失當而被APF開除。
11月,斯萊特里離開香港返回英國,在英國打電話給妻子伊利莎伯,說從未為高嘉樂做過任何投資,收到的錢都用於自己身上及還債,同時向伊利莎伯提出離婚。
12月7日,斯萊特里由英國返回香港,提清香港銀行戶口內的錢後,當晚回英國。
高嘉樂知道受騙後,病情惡化,向警方報案,在醫院錄取口供。
2006年1月20日,高嘉樂在瑪麗醫院病逝,享年六十四歲,尼古拉斯直斥斯萊特里害死高嘉樂。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發表聲明:「高嘉樂法官過去數年都樂觀及勇敢地與頑疾對抗,過去二十四年服務司法機構,盡心盡力,表現卓越,是一名出色的刑事法官,備受尊崇。」
「他執行司法工作時情理兼備,其優良司法操守,每每令訴訟人及律師在聆訊完畢後,對案件能夠公平及公正地處理。」
2006年6月,騰訊股價衝破三元,斯萊特里的預言成真。
2007年,香港警方向斯萊特里發出通緝令。
2009年2月,斯萊特里在英國被捕,9月引渡回香港,向香港警方坦誠認罪。
2010年1月29日,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斯萊特里(45歲)被控三十項罪名,包括:
(一)十四項盜竊。
(二)十一項以欺騙手段逃避責任(逃避責任罪)。
(三)五項偽造。
案件於2001年至2005年期間發生,涉案總金額約為一千九百萬港元。
案中六名受害人,包括:高嘉樂(Thomas Gall,已故法官)、希瑟(Heather Voce,教師)、霍金斯(Hawkins,生意顧問)、威斯頓(Weston,事務律師)、瑟普(Thorp,投資公司經理)、科林(Colin Wright,香港足球會會員)。
法官強調不會因受害人是已故法官,對前女婿作不利判刑,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宣判。
2010年2月3日,代表斯萊特里的律師求情時說,斯萊特里非常懊悔,向受害者表示真誠和毫無保留的道歉。
律師說,斯萊特里有勇氣回香港面對後果,第一時間認罪,坦誠、全面地承認罪行,騙得的金錢已經花光,無法償還給受害人。
斯萊特里2005年回到英國後,努力工作,結識一名女子,兩人已經訂婚。
律師向法庭呈交多封求情信,包括斯萊特里的未婚妻、朋友、前僱主。
法官指出,斯萊特里所犯罪行非常嚴重,不僅因為涉及金額龐大,斯萊特里濫用岳父高嘉樂的信任,知道高嘉樂用作投資的五百萬元,是長期致力法官服務的退休金,更令人沮喪的是,高嘉樂在相關期間患有癌症,斯萊特里仍訛稱提供有價值投資項目,從高嘉樂身上拿走更多金錢。
斯萊特里不僅騙取高嘉樂的錢,還以高嘉樂及他的妻子的名義誘使他人投資。
高嘉樂在他生命的盡頭,身體狀況不佳時,終於意識到被女婿騙走積蓄,當時的感受可以想像。
教師希瑟不是一個財力雄厚的人,信任斯萊特里是高嘉樂的女婿,被騙光父親遺產及自己的積蓄。
斯萊特里用謊言摧毀了高嘉樂,摧毀了自己的家庭,相信斯萊特里現在會非常想念兒子,也許,他應該在冒險前考慮一下後果。
法官說,事情發生了就追悔莫及,縱然相信斯萊特里現在真的很懊悔,但若不能償還受害人的金錢損失,懊悔對受害人來說沒有太大意義。
斯萊特里干犯的主要是盜竊,逃避責任和偽造行為只是用來拖延還款的手段。
根據過往盜竊判刑案例,金額超過一千五百萬罪行,刑期為十年或以上;三百萬至一千五萬,刑期為五至九年;一百萬到三百萬,刑期為三到四年。
與高嘉樂相關的兩項盜竊罪(第2及第9項),涉及總金額約為一千一百萬港元,每項控罪量刑起點九年。
偽造罪名(第14項),量刑起點三年。
逃避責任罪(第19項),量刑起點三年。
與希瑟有關的五項盜竊罪名(第4、5、12、18、24項),涉及總金額六百零八萬元,量刑起點六年。
逃避責任罪(第25、28、29、30項),量刑起點三年。
三項偽造罪名(第13、20、21項),量刑起點三年。
與威斯頓有關的兩盜竊罪名(第7、16項)涉及金額約一百二十萬港元,量刑起點三年。
兩項偽造罪名(第8、10項),量刑起點二年。
與瑟普有關的盜竊罪名(第11項),涉案金額約一百二十萬港元,量刑起點三年。
三項偽造罪名(第22、23、27項),量刑起點二年。
與科林有關的盜竊罪名(第17項),涉案金額約一百萬港元,量刑起點三年。
一項偽造罪名(第26項),量刑起點二年。
與霍金斯有關的盜竊罪名(第1、3、6項),涉案金額約七十五萬港元,量刑起點三年。
一項偽造罪名(第15項),量刑起點二年。
斯萊特里因為認罪,獲三份一刑期扣減,除此之外,無其他減刑因素,部份控罪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八年。
參與調查該案的商罪科警司鍾兆揚在庭外表示,2006年在醫院為身患重病的高嘉樂錄取口供。
事件牽涉多名受害人,每項指控發生在不同時間,斯萊特里每次利用不同藉口騙取事主信任,實際某些事情可能是憑空捏造,因經濟環境逆轉,警方必須證明事發一刻,哪些事情屬虛構,要花很長時間查證。
2007年,鍾兆揚被調離商罪科,任職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
高嘉樂家人透過在英國的朋友,查到斯萊特里下落。
2009年,商罪科與國際刑警及英國執法機關合作,由當地執法人員在英國拘捕斯萊特里,引渡回香港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