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故事 大過九五 歐陽脩 醉翁之意不在酒

大過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

枯:草木失去水分或失去生機,引伸枯萎。
楊:陽光從樹梢上照下。
生:草從土地裏長出來。
華:花朵盛放。

老:駝背、長髮、持杖的人,本義是老人。
婦:持掃帚的女子,引伸家庭主婦。
得:路上拾到貝幣,引伸得到。
其:器皿上的筲箕,引伸篩選分類。
士:持斧頭的武士,本義是武士。
夫:以簪束髮的成年男子。
士夫:兒子。

無:跳舞祈求,引伸沒有。
咎:足踩人頂,引伸殺身之禍。
譽:以言語嘉許,引伸有名聲。

意思是陽光從樹梢上照下,枯萎草木花朵盛放,婦女長年累月教導,默默培養出色兒子,得到名聲,沒有殺身之禍。

北宋文學家歐陽脩的故事,可解爻義。

歐陽脩(1007年8月1日-1072年9月22日)坊間多作「歐陽修」,字永叔,號醉翁、六一居士。
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沙溪鎮瀧(音雙)岡村人,景德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生於綿州(四川綿陽)。

北宋景德二年(1005年),歐陽觀四十九歲金榜題名,被朝廷派到四川任綿州軍事推官,帶同第二任妻子鄭氏上任,在綿陽誕下歐陽脩。

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歐陽觀在江蘇泰州當官,得了急病離世。

年僅四歲歐陽脩與母親鄭氏(29歲)相依為命,將歐陽觀靈柩送回沙溪老家安葬在鳳凰山,往湖北隨州投奔歐陽脩的叔叔歐陽曄(音業)。

歐陽曄在隨州任推官二十五年,為人正直,廉潔自恃,對年幼的歐陽修產生重要影響。

歐陽曄家不富裕,沒錢供歐陽脩讀書,鄭氏出身江南名門望族,知書識理,用荻稈當筆在沙地上教歐陽脩讀書寫字。(「畫荻教子」故事由此而來)

隨州城南李姓大戶人家的兒子李堯輔,常邀歐陽脩到他家去玩,歐陽脩在李家書房的舊書箱,看到一本破舊《昌黎先生文集》,向李堯輔借書回家,讀得廢寢忘食。

天聖元年(1023年),歐陽脩(17歲)在隨州參加解試(地方初試),因文章沒有押韻落第。
天聖四年(1026年),在隨州通過解試,有資格參加省試(京城考試)。
翌年,由隨州薦往禮部參加省試,落第。

天聖七年(1029年),歐陽脩(22歲)跟隨知漢陽軍的胥偃到京師。
歐陽脩以國子監推薦舉人身份,在國子學廣文館試、國學解試中均獲第一名,成為監元和解元。

天聖八年(1030年),歐陽脩省試第一,成為省元,同年參與由宋仁宗主持、在崇政殿舉行的殿試,歐陽脩鋒芒過露,眾考官挫其鋭氣減分,唱甲科十四名,進士及第。

宋代有「榜下擇婿」風俗,歐陽脩被恩師胥偃定為女婿。

天聖九年(1031年)三月,歐陽脩到西京洛陽出任留守推官,歐陽脩抵達洛陽,在東武縣迎娶妻子胥氏。

明道二年(1033年),歐陽脩妻子胥氏(16歲)難產,母子俱亡。

歐陽脩再娶楊氏,兩人感情很好,歐陽脩為楊氏寫下「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千古佳句。

景祐元年(1034年),歐陽脩獲召試學士院,授官館閣校勘,回京參與編修《崇文總目》。

歐陽脩寫成《洛陽牡丹記》,論述牡丹品種如何培植與洛陽人賞花盛況,是現存最早專記花卉的花譜。
影響所及,宋代其他士人爭先撰寫花譜。

景祐三年(1035年),婚後兩年,楊氏二十多歲時因病去世,沒有為歐陽脩留下一兒半女。

景祐三年(1036年),歐陽修與尹洙同在洛陽,合作寫成《十國志》,商議之後再寫《五代史》。

范仲淹與宰相呂夷簡政見有衝突,歐陽脩聲援范仲淹,被指為「朋黨」貶到夷陵。

景祐四年(1037年),歐陽脩娶名臣薛奎第四名女兒。
尹洙去世,歐陽脩獨自完成《五代史》。

慶曆三年(1043年),呂夷簡因病告退,仍干預國事。
歐陽脩出任諫官,加以激烈批評,與蔡襄分別上書,請起用韓琦、范仲淹執政。

兩篇奏章非常有力,范仲淹任命為參知政事(副相),富弼做樞密副使,范仲淹出任副相後,奏上《十事疏》,推行政治改革,史稱「慶曆新政」。

政敵批評范仲淹等人交結朋黨,歐陽脩作《朋黨論》加以反擊,宋仁宗不信歐陽脩辯解。

慶曆五年(1045年),歐陽脩遇上人生中最大危機。

宋王銍(音侄)《默記》記載,歐陽脩妹夫前妻所生的張氏,年幼喪父,寄養在歐陽脩家中,張氏嫁給歐陽脩堂侄歐陽晟,屬外甥女輩份。

歐陽晟在虔州司戶任滿返回,帶僕人陳諫同行。
路上,張氏跟陳諫私通,事情敗露後,被關押在開封府右軍巡院。

張氏在公堂上為減輕罪行,坦白交代出未嫁前與歐陽脩「有一手」。

官員兩度審理都判定無其事,了結此案,歐陽脩死罪得以赦免,以挪用外甥女嫁妝罪名,貶官滁州。寫下千古名篇《醉翁亭記》。「醉翁之意不在酒」名句。

歐陽脩其後調到北方真定府,開始有系統收集碑銘拓片,共得拓片千多件,其中六成出於唐代。
歐陽脩是中國歷來廣泛收集拓片的第一人,成為金石學開山始祖。

歐陽脩開創民間家譜學先河,著有《歐陽氏譜圖序》,詳細説明歐陽脩先世遷移圖。

皇祐四年(1052年),歐陽脩母鄭氏逝世,享年七十二歲。

皇祐五年(1053年),歐陽脩護送母親與兩位夫人靈柩,回到闊別四十三年的老家。
歐陽脩把母親的靈柩與父親合葬在一起,為父母雙親修建一座氣勢恢宏墳墓,寫了《先君墓表》,立在父母墓道之上。

歐陽脩在父母墳墓旁邊,挑選一處風水寶地,建一座簡易臨時墳墓,合葬胥氏與楊氏,計劃等到自己百年之後,回到鳳凰山與兩位夫人合葬。

至和元年(1054年),歐陽脩被召入京,奉命編修《新唐書》。

嘉祐二年(1057年),歐陽脩陞為翰林學士,主持進士考試,錄取蘇軾、蘇轍、曾鞏等人。
當時的試卷是「隱名」的,歐陽脩以為蘇軾的試卷是學生曾鞏手筆,原應是第一名,為「避嫌」給了第二。

嘉祐三年(1058年),韓琦、富弼上臺,歐陽脩繼包拯出任開封知府。

嘉祐五年(1060年),歐陽脩上呈《新唐書》,陞為樞密副使。

嘉祐六年(1061年),歐陽脩出任參知政事(副相),整理呂夷簡當年制定的行政則例。

嘉祐七年(1062年),歐陽脩編纂《集古錄》,為四百多件拓片撰寫跋尾,編成《集古錄跋尾》十卷,成為考古學上巨著。
受歐陽脩影響,士大夫開始留意碑銘及青銅器等古器物。

嘉祐八年(1063年),宋仁宗駕崩,遺命歐陽脩與韓琦輔佐其過繼姪兒宋英宗。

歐陽脩妻子堂弟薛宗孺犯了事,遭到彈劾,薛宗孺希望歐陽脩幫自己開脫一下,沒想到歐陽脩上書要求儘快處理,薛宗孺懷恨在心。

治平四年(1067年),薛宗孺揭露歐陽脩與大兒媳吳春燕有染。
這項指控嚴重,歐陽脩閉門不出,上奏章辯明真相,朝中無大臣為他辯解,歐陽脩當日提拔的言官倒戈相向。

歐陽脩夫人薛氏治家甚嚴,家中不許有侍女,指控不大可能屬實,宋神宗斷定本無其事。
歐陽脩聲名受損,政治上已無領導力量,朝廷將他外放,任亳州知州。

熙寧二年(1069年),王安石推行熙寧變法,歐陽脩自恃德高望重,批評青苗法,未有執行,宋神宗與王安石都沒有追究。

熙寧三年(1070年),宋神宗有意再起用歐陽脩,王安石反對,歐陽脩堅決推辭,宋神宗讓歐陽脩改任蔡州知州。

這年是歐陽脩父親歐陽觀逝世六十周年,歐陽脩把《先君墓表》,字斟句酌改為《瀧岡阡表》:修不幸,生四歲而孤,太夫人守節自誓,居窮自力於衣食,以長以教,俾至於成人。曰:「汝父為吏廉而好施,喜賓客,其頒布俸祿雖薄,常不使有餘。」

歐陽脩晚年多病,身患眼疾、齒疾,手足不便,自號「六一居士」。
六一是書一萬卷、金石佚文一千卷,平日消遣有棋一局、琴一張、酒一壺,加上「吾一老翁」。

熙寧四年(1071年)六月,歐陽脩以太子少師致仕(退休),隱居穎州(安徽阜陽)以書、酒自娛。

記載知名士大夫軼事傳聞的《歸田錄》,以詩人軼事及評論詩歌的《六一詩話》,是歐陽脩晚年最後著作,都屬筆記小說體裁,是古文造詣登峰造極之作,歐陽修自己編纂文集《居士集》五十卷。

熙寧五年閏七月二十三日(1072年9月22日),歐陽脩在家中病逝,享壽六十六歲。
歷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學士、樞密副使、參知政事。

熙寧七年(1074年)八月,諡號文忠,世稱歐陽文忠公。

熙寧八年(1075年)九月,歐陽脩安葬於開封府新鄭縣旌賢鄉。

下葬時突降一隕石,百姓感動,稱其為「狀元石」,移至陵園供奉。

陵園之後陸續葬有歐陽脩祖母李氏,繼配第三夫人薛氏、長子歐陽發、次子歐陽奕、三子歐陽棐、四子歐陽辯、孫歐陽愻(音信)、歐陽愬(音素)等人。

元豐三年(1080年)十二月,特贈太尉。
元豐八年(1085年)十一月,加贈太師,追封康國公。
紹聖三年(1096年)五月,再追封兗國公。
崇寧三年(1104年),改封秦國公。
政和三年(1114年),改封楚國公。

景祐三年至皇祐五年(1036-1053年),歐陽脩私下編纂《五代史記》七十四卷。

歐陽脩在《五代史記》開創《死節傳》、《死事傳》、《一行傳》、《唐六臣傳》、《義兒傳》、《伶兒傳》、《宦者傳》,表揚以身殉國、保存節義的志士,特別欽佩為唐朝殉國的顏真卿。

歐陽脩畢生沒有公開《五代史記》,過世後一個月,《五代史記》上呈宋神宗,地位凌駕《舊五代史》,被稱為《新五代史》。

歐陽脩認為《易經》《十翼》都不是孔子所作,是中國經學史上提出非孔子所作的第一人。

歐陽脩「以文為詩」,在詩歌格律下像散文那樣暢所欲言,今存古詩359首,近體詩470首。

歐陽脩對謝絳説:「我平生所作的文章,多半在『三上』,即馬上、枕上、廁上,因為只有這樣才可以好好構思啊!」

「作文要『三多』:看多、做多、商量多!『看多』是多看書,多觀察,『做多』是多寫、多練習,『商量多』,則是多斟酌,多修改。」

江戶時代,日本漢學家崇尚歐陽修文章,推崇為漢文文章模範。

歐陽脩所撰的九十六封書信,孤本今藏於日本天理圖書館,指定為日本國寶。

歐陽脩賜葬於河南新鄭市區西辛店鎮歐陽寺村,墓前碑石林立,是歷代士人憑弔歐陽脩的地方,文革時大遭破壞,二十一世紀初成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歐陽脩故鄉江西省永豐縣恩江河畔,1987年建成歐陽脩紀念館。
1997年為紀念歐陽修誕辰九百九十周年,永豐縣人民政府拓寬館址,興建永叔公園,佔地面積達五十一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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