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探案實錄 你唔好發圍呀

何國柱1959年在香港出生,父母取名本意是成為國家柱石,當時是「四大探長」「警黑勾結」年代。

何國柱自小耳濡目染,七十年代加入三合會和勝和,漸次升為四二六紅棍,因經常戴粗邊眼鏡,被稱為「四眼柱」。

1984年12月19日,由中共國務院總理趙紫陽代表中共政府,與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代表的英國政府,簽署《中英聯合聲明》。

中方亦與香港的三合會達成「協定」,三合會若不擾亂香港繁榮及穩定可繼續存在。

(香港新華社常務秘書長黃文放,1997年5月19日在浸會大學一個公開論壇上,承認有這項「協定」)

香港黑幫開始轉型,由打打殺殺爭地盤勾當,改走「商業」路線,娛樂圈成為黑幫轉型的第一個切入點。

何國柱走另類娛樂,雄霸翻版光碟市場,被稱為「鹹碟大王」,之後在旺角開設大批馬檻和K壓場,是西九龍區首屈一指的「馬檻大王」。

2004年,何國柱成為和勝和油尖旺話事人,與「儍福」被江湖中人稱為和勝和兩大將。

2005年,警方不斷打擊翻版光碟和掃黃,何國柱為避鋒頭,轉為「打劫陰司路」。
9月5日,葵涌殮房正式啟用,何國柱糾集同門與其他幫派爭奪殯儀生意,之後染指旺角區一帶小巴線,釀成黑幫火併。

杜琪峰導演開拍電影《黑社會之龍城歲月》,何國柱擔任顧問,以和勝和爭坐館為藍本,片中社團和聯勝就是和勝和,何國柱客串演出,在電影中和聯勝九兄弟結拜時,手持黃紙念「洪門誓詞」。

2005年10月20日,《黑社會之龍城歲月》在香港上映,票房一千五百多萬,獲得金馬獎二十一項提名。

《黑社會之龍城歲月》「美化」三合會,警方高層下令嚴打。
2006年11月,警方派臥底探員調查犯罪活動。

2007年,何國柱被控踢人入黑社會,罪名成立,被判入獄九個月。

(何國柱其後多次被警方拘捕及受審,犯案與受審時間出現「重疊」,敬請留意。)

第一宗發生於2009年4月,臥底探員陳浩榮在花園街一家餐廳任侍應,認識和勝和高層何國柱,「細蘇哥」(蘇志華)、「培叔」(黃東森)。

黃東森安排臥底在旺角豉油街28號,旺角廣場外經營二手手機回收檔。

9至10月期間,黃東森及蘇志華,先後向臥底收取一千六百五十元「陀地費」,取走一部價值四百元手機。

10月20日,臥底說不會再付「陀地費」,何國柱及蘇志華與臥底見面,臥底最後將三百元交給黃東森。

11月3日,警方拘捕何國柱、黃東森、蘇志華,落案控以串謀勒索罪名,各人獲准保釋。

2011年1月14日,何國柱獲不提證供起訴,黃東森(41歲)、蘇志華(60歲)承認控罪,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去信法庭為蘇志華求情。

2002年與李澤楷傳緋聞的法官李素蘭,判刑時指出黃東森及蘇志華犯案時提及和勝和,涉及黑社會犯罪行為,案情嚴重,量刑起點為入獄兩年半,基於認罪扣減,判兩人入獄一年八個月。

(2017年7月15日,蘇志華在銅鑼灣百德新街,毀壞人民力量「祭品」被捕,判入獄兩個月,緩刑一年半,另須向物主賠償損失。)

第二宗發生於2009年11月1日凌晨,警方根據臥底探員情報,在西九展開代號「激流」大規模反黑行動,掃蕩油尖旺區活躍黑幫14K、和勝和、水房,拘捕車神盲亨、江湖人物洪漢義,何國柱。

行動中搗破14K一個社團聚會,拘捕二十八名男女,另有三十五名參與黑幫活動男女被捕。

何國柱、許文俊、黃文勇被落案,控以「聲稱是三合會社團成員」。
2009年11月2日,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何國柱、許文俊、黃文勇否認控罪。

暫委裁判官陳家昇宣稱:,「我唔係第一次做黑社會,亦都唔係第一次審黑社會,我做大律師嘅時候,都係代表過一啲龍頭阿哥,所謂嗰啲阿公,我都代表過佢哋,打過官司。」

控方在庭上披露,何國柱之前曾被控串謀勒索罪名,後獲不提證供起訴。
陳家昇笑說:「中第二次喎。」

2010年1月6日,陳家昇裁定何國柱、許文俊、黃文勇罪名成立,三人不服判刑,提出上訴申請。

2011年4月11日,法官湯寶臣頒布判詞,原審裁判官陳家昇提醒三名被告要尊重法庭時,聲言不是第一次審理三合會案件,以前當大律師時代表過一些「龍頭阿哥」。

法官認為這些說話,不是裁判官提醒被告要尊重法庭的恰當表達,絕對不應出自正在審案的裁判官之口。
這種說話會令旁觀者覺得,裁判官認為被告是黑社會人士或與黑社會有關,被告地位不及「龍頭阿公或阿哥」,該番說話顯示裁判官對被告有偏見。

控方在原審時亦出錯,向裁判官披露何國柱曾涉及三合會罪行被控,是「不公平及不君子」行為,不單令裁判官難以處理,導至審訊的公平性受到質疑。

同案中其他被捕人士,安排在區域法院受審,案件臥底作供時,主審法官質疑口供可信性,裁定該案所有被告脫罪。

法官認為,基於臥底證供備受質疑,加上原審裁判官及主控犯錯等因素,三名上訴人的定罪欠穩妥,裁定上訴得直,三人定罪撤消,刑罰擱置。

暫委裁判官陳家昇是大律師,1999年開始在香港執業,2008至2012年獲委任為暫委裁判官(刑事),在庭上「口出狂言」已非首次。

2008年9月29日,藝人馬德鐘觸犯交通規例應訊,馬德鐘上庭自辯,不時向記者微笑,陳家昇薄責:「馬生,你唔好周圍望啦!咪聽唔到皷證供呀!」

馬德鐘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判罰款一千五百元,陳家昇問馬德鐘的收入,他尷尬地說:「兩萬蚊!」

2009年6月4日審理援交案件時,十六歲涉案少女遲到十五分鐘,濃妝艷抹,黑色胸圍若隱若現,酥胸半露。

陳家昇怒斥:「你遲到唔講對唔住,你入嚟坐低時成個胸露出嚟!」
「你返學着Bikini(比堅尼)呀?」
「你唔好發圍呀……我坐得呢個位,乜嘢人都見過,好人、壞人、衰人……我做過老師……你蒲得多,慣咗呀?」
「需唔需要民主,叫在座人士舉手呀?你成個胸露出嚟呀!」

司法機構發言人指出,法官應以禮待人,行為受《法官行為指引小冊子》規範。

2010年農曆年初五,九龍城警區情報組兩名高級警員,以價值約三十元糖果禮盒,向十間當舖職員「拜年」,收受約三千元利是。
陳家昇裁定兩名警員接受利益罪名不成立,告誡兩人:「兩個咁大個人,重去當舖收人錢!瓜田李下,事避嫌疑。」

十名涉案當舖職員,被裁定二十二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成立,判入獄三個月、緩刑一年,各被告留有案底,不能重操故業。

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2011年8月31日,陳家昇維持原判,批評廉署人員是次辦案手法「低於水準」。

2011年3月,盲亨幼子因爭女得罪和勝和人馬,被人「吹雞」圍毆受傷。

11月17日凌晨,盲亨代子出頭,約何國柱在深水埗桂林街講數,近三十人當街「曬馬」,西九龍總區反黑組到場制止,拘捕二十九人,包括盲亨兩父子。

2014年9月26日至12月15日,香港「傘運」期間,何國柱支持熱血公民。
國安掌握「黑名單」,要香港幫會「愛國」,有傳何國柱收取三百萬元,派出手下在旺角佔領區生事,何國柱矢口否認。

2005年,房協開始推出不同計劃,包括與政府及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合作,協助私人物業業主做好大廈管理及維修工作。

「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涉款巨大,成為黑社會爭奪的「新地盤」。

大廈樓齡超過三十年要強制驗樓和維修,古惑仔會找上門,強奪驗樓和維修工程。

深水埗舊樓林立,大廈維修由和勝和、14K、水房三個社團瓜分。

2015年1月11日凌晨何國柱在元州街與桂林街交界,華英書報社看報紙,兩個黑衣黑褲蒙面大漢手持牛肉刀衝過來。

何國柱身中數刀,整個過程不到二十秒,兩名蒙面大漢坐車揚長而去。

何國柱背、腰、手腳,三處中刀,負傷逃至十米外,桂林街近福榮街一家麵檔。
店內「打躉」的三十一男二女手下上前協助,攙扶何國柱至麵檔門外,讓他坐在圓櫈休息,麵檔店員報警,等待救護車到來。

警方初步調查,相信行兇動機涉及百萬元債項,包括「佔中」數、賭波數、「裝修工程數」,西九龍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接手調查。

2015年7月1日,房協停止「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由市區重建局接手。

何國柱所住的深水埗樂年花園,前身為香港首個公共出租屋邨上李屋,依據房協委員鄔勵德提議設計,建築成本為二百五十萬元。

1995年由房屋協會重建為樂年花園,紀念在1981年擔任房協主席的龔樂年神父。

業主代表要求房協分擔大廈多年來的管理費,2017年2月9日,房協就事件入稟高等法院。

6月9日晚上,樂年花園新一屆法團和部分業主,商討更換屋苑律師,和解房協管理費官司。

何國柱帶與劉錦榮,持有部分業主授權書,帶同十多名馬仔衝進會議室。

何國柱指着業主叫囂,場面開始混亂,警員到場,以襲擊罪名拘捕何國柱等三人,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三人經調查後獲准保釋。

2018年8月2日,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何國柱(58歲)與劉錦榮(42歲),各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劉錦榮另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兩人都否認控罪。

8月6日,何國柱出庭自辯時稱,曾任紀律部隊的業主侮辱在場女性,他才以食指指罵對方叫他不要搞事。
前來調查警員帶何國柱及劉錦榮到會議室,問他們兩人:「有無打人,發生乜事?」
何國柱答:「無打人,只係街坊嗌烚下。」

有警員說:「你哋三個咁寸,信唔信我拉你哋去花槽暗角打鑊吖嗱?」
何國柱答:「我就唔信,你試下囉。」,警員沒作聲。

10月5日,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何國柱有六次不類同案底,劉錦榮有五次不同案底。

辯方當值律師求情時指出,何國柱與劉錦榮是家中經濟支柱,雖有案底,但已是逾二十年前的事,強調他們並非有預謀下襲擊事主。

裁判官裁定兩人罪名成立時指出,「襲擊」毋須一定有身體接觸,何國柱與劉錦榮當時不斷向何國泉伸手指罵,步步進逼,何國泉不住閃避後退,受驚和憂慮會受武力對待,構成襲擊元素,基於何國柱與劉錦榮共同行事,裁定罪成。

劉錦榮另被控襲擊陳惠玲及拒捕兩罪,陳惠玲口供與現場閉路電視片段不脗合,三名警員口供互有矛盾,獲裁定脫罪。

何國柱要求候判期間保釋外出,照顧因要動手術而入院的妻子,裁判官拒絕。

庭上有人說:「有無搞錯!街坊嗌霎嚇都話入罪,咁小事又唔畀擔保!佢老婆入咗院,聽日要做手術都唔畀擔保!」

當值律師隨後向裁判官提出覆核保釋申請,遭裁判官拒絕,還柙候判,同時索取感化報告,押後至本月19日判刑。

10月19日,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考慮何國柱與劉錦榮,已被還押約兩周,感化官認為兩人毋須接受感化令,相信兩人犯案只屬單一事件,判處緩刑。

控方申請索取感化官報告以備參考,何國柱反對,認為涉及背景等私隱,裁判官最終批准控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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