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香港經濟起飛,不少家庭兩夫婦都外出工作,對家傭需求甚大。
1973年,港英政府准許外籍人士來港做傭人,基於保安理由,不接受以下地區外傭,包括:內地、澳門、台灣、阿富汗、阿爾巴尼亞、柬埔寨、古巴、寮國、朝鮮、尼泊爾、越南等地,菲傭因此壟斷香港外傭市場。
菲律賓人平均每月收入五百五十比索,約三十美元,折合港幣約二百三十元,在香港工作的外傭每月薪金六百至九百港元,一名外傭,可養活菲律賓五名親人。
鍾絲(Maria Jestle Guarin San Jose),1973年在菲律賓出生,母親在她出生後不久,到香港做傭工,鍾絲失去母愛,性格孤僻,平日沉默寡言。
菲律賓海外勞工對國家貢獻巨大,1995年開始,菲律賓政府將每年6月7日定為「海外勞工日」。
1999年,鍾絲在菲律賓結婚。
2000年及2002年,先後誕下兩名兒子。
2001年,香港菲傭人數達十五萬五千人。
菲律賓超過九成人民信奉天主教,不過,巫術仍然盛行,而且深入民心,天主教特設「驅魔人」為教徒驅魔。
2005年,梵蒂岡教廷首次開設驅魔課程,阿摩特神父是梵蒂岡首席驅魔師。
菲律賓唯一驅魔人喬西斯神父,是馬尼拉總教區驅魔辦公室主任。
2006年,菲傭受到印尼女傭競爭,在香港的佔有率,由超過八成跌至五成三。
菲律賓推出培訓「超級菲傭」計劃,訓練內容包括急救及應變突發事件技能等,希望為菲傭增值,保持競爭力。
2007年,鍾絲在菲律賓受訓後,到香港做傭工。
菲律賓駐香港總領事韋信,接受《中新社》訪問時,說菲傭對菲律賓及香港經濟有貢獻,形容菲傭是「巾幗英雄」。
2008年6月,鍾絲丈夫因病在菲律賓逝世,鍾絲回菲律賓料理丈夫身後事,因為思念丈夫參與通靈活動,以巫師為媒介與丈夫靈魂對話,之後,鍾絲患上精神分裂症,經常見到丈夫。
紀燕林(47歲,Janice),未婚,1986年加入建築署任職物業事務處(保養部),負責政府建築物保養工程。
1988年,紀燕林任職屋宇保養測量師再升為建築署工程策劃管理處第二分處高級工程策劃經理,月薪約九萬元,辦公室位於金鐘政府合署高座四十樓。
2008年負責設計及擴建將軍澳醫院,深受器重。
紀燕林原與家人同住太古城,2008年4月23日,紀燕林置業,以八百萬元購入港島大坑道五至七號光明臺二座十二樓D室,建築面積九百一十平方呎單位。
2009年4月,紀燕林獨自遷入光明臺居住,聘請剛由菲律賓回到香港的鍾絲做傭工。
2009年6月11日凌晨四時四十分,紀燕林的單位傳出打鬥及呼救聲,保安員接獲居民投訴,到紀燕林所住單位察看,室內傳出叫喊聲,鐵閘鎖上,木門半掩。
保安員透過鐵閘罅望入屋內,室內漆黑一片,只見兩個人影追逐,查問發生何事時,有人隨即關上木門,保安員仍聽到女人求救聲,看見木門上有血掌印,立即報警。
警員及消防員到場,擔心屋內有人被持刀威脅,隔着大門游說屋內的人,屋內有人聲稱跳樓自殺,消防員在樓下升起氣墊,以防萬一。
在光明臺對面大廈監視的警員,看見漆黑的單位內,客廳內刀光閃閃,像是揮刀斬劈地上的物體,通知穿上防暴裝束的「鐵甲威龍」破門而入,看見紀燕林仰臥客廳,胸腔被破開,腸臟被掏出,放在廚房及大廳地上,警員形容「好似羊架一樣」,血泊中有一柄斬崩了的菜刀。
警員進入主人房,發現鍾絲手持利刀,滿身鮮血,手臂及手指有傷,將她制服壓在牀上,在窗臺撿獲另一柄用白褲包裹的染血利刀。
鍾絲對警員說:「我係驅魔人(I am exorcist!)」
警員將鍾絲蒙頭送灣仔律敦治醫院,醫生發現鍾絲左手有刀傷,左手食指及左肩有牙齒傷痕,推測是遭咬傷,包扎治理後,送伊利沙伯醫院羈留病房。
救護員檢查後證實紀燕林已明顯死亡,仵工稍後將屍體舁送殮房,等候進一步驗屍。
案件列兇殺案,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先進科技組人員帶備儀器蒐證,探員事後撿走四大袋證物及血液樣本。
灣仔警區重案組林樹榮總督察(刑事)透露,被捕外傭手部受輕傷、全身染血,送到醫院經治療後羈留,該名外傭神情有異,暫不適宜錄取口供,警方正聯絡死者家人,調查主僕間有否積怨,是否有人精神失常而動殺機,案件列兇殺處理。
下午一時許,紀燕林五名親友認屍後呼天搶地,紀燕林姑媽傷心過度不適,須送院檢查。
紀燕林是香港測量師學會會員,樂於助人,幫助學會培訓新人,會長梁立基對事件表示難過。
建築署發言人表示,對事件感到痛心及惋惜,已聯絡紀燕林家人提供協助。
鍾絲在警誡下對探員說,紀燕林對她很好,間中會因她煮的食物不合口味而責怪她。
鍾絲說,紀燕林每次責怪她之後,晚上睡覺時,都會見到自己躺在牀上,紀燕林化身為女巫,為她做獻祭儀式,打開她的頭蓋骨,取出她的腦袋,放入口中,食得津津有味。
案發前一晚,紀燕林因飯菜口味責罵鍾絲,鍾絲睡到翌日凌晨二時,從噩夢中驚醒,正在不知所措的時候,鍾絲的丈夫對她說,紀燕林已吃了她的腦袋六次,只要再吃多一次,紀燕林就會成魔,鍾絲亦會因為失去七個腦袋,全家都永不超生。
鍾絲的丈夫說,紀燕林在凌晨三時行動,催促鍾絲先下手為強,殺死紀燕林,明確指示殺死紀燕林的程序及方法。
鍾絲的丈夫說,先到廚房取三柄菜刀,用紀燕林穿過的一條白色褲包好,這樣可消除紀燕林的警覺性。
凌晨三時前,悄悄進入紀燕林房間,凌晨三時正,取出其中一柄菜刀,開胸後取出心臟,之後用另一柄菜刀斬斷脊骨,餘下一柄刀用作自保,以防魔鬼反擊。
鍾絲說,紀燕林胸部中刀後作出激烈反抗,紀燕林由睡房逃出廳,打算開門逃走,最終被她追及,在廳中進行驅魔儀式。
鍾絲自稱是驅魔人(I am exorcist!),警方將鍾絲送到青山醫院接受檢查。
精神科醫生認為鍾絲於2008年患有精神分裂症,案發時出現幻聽、幻覺、被逼害妄想,接收到指示,幻覺以為紀燕林是要害她的女巫。
案發時,鍾絲向紀燕林說出驅魔咒語:「以主耶穌之名,我現在命令你們馬上離開。」
咒語未能發揮作用,紀燕林推開鍾絲逃走,鍾絲在「丈夫」指示下,實行驅魔儀式。
2009年6月12日早上,紀燕林數名親友,到西區公眾殮房辦理認屍手續。
法醫驗屍時發現,紀燕林被亂刀斬劈剁剮,無法數出中了多少刀,胸腹遭劏開,露出連着肉的胸骨,脂肪和肉分開,腸臟被掏出,部份內臟被剁碎,初步估計身中多刀失血而死。
身上另有多處刀傷,分布在背、頭、右邊身軀,脊骨橫向被斬斷,臀部被削,盆骨被刀劈碎,一雙腳幾乎斷開。
青山醫院精神科醫生認為鍾絲適合錄取口供,警方將鍾絲帶回警署,通知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派律師和翻譯員到警署協助。
鍾絲在母親、律師、翻譯人員陪同下,進行錄影口供後,正式落案控以一項謀殺罪,明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
屯門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成員陳雲生說,紀燕林有幾次到屯門區議會開會,十分斯文,開會時較少發表意見,只是默默做記錄,為典型技術官員。
2009年6月13日,鍾絲解往觀塘裁判法院提訊,鍾絲左手食指受傷,包裹紗布,由兩名庭警押到犯人檻內。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6月26日,替鍾絲索取兩份精神報告,決定她是否適合答辯,等候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以及索取法律指示。
控方要求將鍾絲還押小欖精神病中心,下次轉往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辯方不反對案件押後,無保釋申請。
2010年7月2日,鍾絲在高等法院受審,答辯時一度錯認謀殺罪,及後改口認誤殺罪,控方基於鍾絲犯案時精神失常接納。
辯方求情時指出,本案屬悲劇,鍾絲因患上精神分裂症,犯案時身不由己。
根據精神科報告,專家建議鍾絲接受無限期治療,另有專家建議接受一年至三年治療已足夠。
法官賴磐德判判時指出,鍾絲殘忍及兇猛地斬死紀燕林,小欖精神科醫生報告證實鍾絲患上精神分裂症。
鍾絲在案發後十一個月仍持續出現精神病病徵,難以預計日後病情,法庭不能定出治療時限,根據《精神健康條例》第45條,頒下醫院令,判鍾絲入小欖接受無限期治療。
位於港島大坑的光明臺,大坑道九號前身為一所佛教修院,大坑道五至七號兩座平房,益群道一帶三至五層房屋,九十年代被新世界發展收購,重建為光明臺兩座四十五層高大廈,一所佛教男修院及佛教女修院。
兇宅一般難以得到銀行按揭,要全數現金支付,樓價因而受壓,售價較同類單位低。
2010年4月,兇案單位以六百九十萬元放盤,較購入價八百萬元低一百一十萬元,比同類單位低兩成。
2010年7月,環亞物業拍賣行趁盂蘭節,推出十二個「超猛」凶宅單位拍賣。
光明臺兇案單位底價四百三十萬,六名市民先後出價競投,經歷三十二口價,以六百八十五萬元成交,呎價7527元,高出底價近六成,比市價八百八十萬元低22%。
買家吳先生居於大坑道,在內地開電子廠,擊敗出價五百萬的「凶宅大王」伍冠流,計劃將單位放租,希望每月可租到三萬元,否則「留返畀仔女住」,單位若未能承做按揭,已準備好一次過付款。
環亞物業拍賣董事曾傑俊表示,光明臺成交價較預期理想,單位屬「優質凶宅」,買家仍有機會承做五成按揭。
不過,個別網上銀行,已不為上址提供初步估值服務。
2012年10月23日,單位以四百萬元易手,業主帳面損失二百八十五萬元。
馬尼拉總教區主任西坤亞是菲律賓驅魔人,西坤亞表示,肺炎疫情令人們精神變得脆弱,每天接到超過十例魔鬼附身案例,必須開設驅魔中心來處理。
2022年6月6日,聖彌額爾靈性解放和驅魔中心,建設工作在馬尼拉馬卡蒂商業區展開,成為亞洲第一座驅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