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有居民(包括漁民)約三、四萬人,周末及假日約有一萬名遊客前來度假,太平清醮期間,遊客多達六萬人。
長洲只有一家華威酒店,提供六十八個住宿房間。
為滿足遊客需求,不少民居都以度假屋形式提供住宿,其中以東堤小築最具規模。
東堤小築是長洲中部平房式建築物,共有二十八幢二百五十伙,位於長洲天后廟及長洲北帝廟以東,長洲東灣泳灘以西,東面是西博寮海峽。
東堤小築以廉價民宿方式出租,吸引不少情侶及年輕人租住,成為知名度假屋。
張慕玲(35歲)是香港某大藥廠老闆的夫人,住銅鑼灣伊利莎伯大廈A座一單位,育有一名兒子龍錦山(14歲)。
1989年6月,張慕玲因為丈夫不忠提出離婚,前夫與龍錦山同住,張慕玲遷到別處居住。
6月15日,張慕玲到伊利莎伯大廈,對家中傭人說帶龍錦山外出購物,之後離開。
張慕玲與龍錦山乘船到達長洲,租住在東堤小築十五號C座一樓單位,單位有一房一廳一廁,每天租金三百多元,張慕玲租了六日。
張慕玲前夫回家,知道張慕玲帶走龍錦山,感覺到有問題,四出尋找但一無所獲。
6月17日,前夫收到張慕玲寄來的掛號信,內有一張信紙及一盒錄音帶,內容說帶龍錦山到離島遊玩,字裏行間隱若透露會與兒子一同自殺。
前夫報警後,在報章刊登尋子廣告,度假屋負責人看到廣告聯絡前夫,說張慕玲母子在長洲出現。
6月21日,前夫到長洲向度假屋負責人查詢,得知張慕玲租住的度假屋位置。
前去拍門,沒人應門,向度假屋負責人要求入屋,遭到拒絕。
前夫留下傳呼機號碼,請求張慕玲母子若出現,立即通知他,前夫留在長洲等候消息。
下午一時許,度假屋負責人到單位拍門,單位無人應門,嗅到屋內傳出陣陣臭味,認為有可疑,致電報警。
消防破門入內,首先發現身穿T恤便服的龍錦山倒斃客廳,身旁放有一對紅色女裝繡花鞋,繼而發現張慕玲身穿紅色唐裝、赤足,在單位內的浴室上吊死亡,兩人已死去多日,屍身開始腐爛發臭。
警方鑑證科人員到場調查,懷疑張慕玲毒死兒子後上吊。
離島水警分區高級督察佘小燕講述案情時說,命案起因,相信與婚姻破裂有關,案件由水警重案組接手調查。
這宗命案發生後,東堤小築流傳紅衣女鬼出沒,隨後東堤小築自殺案頻生,有人認為是該對鬼母子「搵替身」。
穿紅衣自殺會化成惡鬼傳聞,來自《元曲雜劇》《桃花女破法嫁周公》。
桃花女被周公設計陷害,臨終前身穿大紅鳳冠霞帔,以血紅色衣衫代表血海深仇,向閻王伸冤,獲閻王准許回陽間向周公索命。
東堤小築業主聘請法師做法事,在自殺單位附近掘一個大窿,燒了一大堆禾稈草來火燒旺地,做完法事後,該對鬼母子就消失。
1997年3月4日,「新三狼」在東堤小築犯案,夜總會女伴唱張華美被殺後,埋屍東堤小築對出沙灘,自此,東堤小築成為命案黑點。
1998年開始,長洲發生多宗自殺案,長洲地方人士自發組織防止自殺計劃,集合警隊、度假屋東主、社工、鄉事委員會,對企圖自殺人士提供適時及有效協助,防止自殺風氣蔓延,可惜收效不大,之後數年,命案沒有減少,反而增加。
1999年,東堤小築發生謀財害命兇殺案。
香港大學醫學院女研究員柯丹(35歲),透過網上通訊程式ICQ認識網友陳健堂,經陳健堂介紹柯丹認識三名朋友,包括:
楊嘉儀(女,23歲,會計文員。)
鄭文杰(男,30歲,無業,靠綜援維生,,職業賭徒,曾在街頭販賣翻版光碟。)
梁綺華(女,23歲,便利店女店員。)
1999年10月21日,四人到長洲遊玩,住在東堤小築6座渡假屋C1樓A室。
三名朋友為了錢,合謀殺害柯丹,將屍體藏在東灣石灘一個廢棄焚化爐坑洞中,案件由高級督察陳思祺偵破。
2001年3月10日,四男三女陪審團一致裁定,三名被告謀殺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2000年,一對情侶殺人後逃到東堤小築自殺。
袁國柱(27歲)及吳淑雯(20歲),2000年8月25日,在大埔䃟頭角村殺死女補習教師劉慧儀後逃走,警方調查時,懷疑兩人與案有關,下令通緝。
袁國柱與吳淑雯逃亡三天後,到達長洲匿藏,8月27日凌晨,袁國柱以陳志輝(30歲)身份證,向度假屋鄭姓東主,租住東堤小築十五座二十八號地下前座度假屋,一個約一百五十呎小型套房單位。
兩人在度假屋內寫下遺書放在枱面上,內容除分別向父母請罪及道別外,特別向兇案中女死者劉慧儀懺悔,向劉慧儀家人道歉。
透露是次走上不歸路可以「警世」,希望世界會變得更美好,最後願兩人可同年同月同日同時歸天,「我已經走了,環境好涼,世界好涼。」
兩人之後服安眠藥及燒炭雙料自殺,袁國柱用𠝹刀割傷左手腕,用紅繩將指頭綁住吳淑雯尾指,兩腳用膠紙捆在一起。
8月28日下午四時,鄭姓東主發現兩人仍未交屋,拍門問詢,未有回應,用後備匙開門入屋後,發現門窗全用膠紙封實,兩人昏迷牀上,牀邊一個電飯煲內盛炭,炭已燃盡成灰。
警方接報到場,發現兩人已死亡,憑遺書懷疑兩人涉及大埔兇案,翻查身分證資料,證實兩人涉及大埔䃟頭角女裸屍案被通緝。
警員封鎖現場,通知調查裸屍案的大埔重案組人員到場,探員相信兩人殺人後一直逃避追緝,因畏罪自殺死亡,兩具屍體由水警輪運返西環殮房,待剖驗蒐證,
2002年,香港發生最年輕集體燒炭死亡案件,三名死者同在牛頭角彩霞道瑪利諾中學讀書。
陳永潤(男,14歲),讀中二精英班;李彩珍(女,13歲半),讀中二;戴惠霞(女,14歲半),讀中一。
陳永潤與父母及讀小六胞弟同住觀塘月華街,為人性格開朗,與家人關係好,獲父母愛錫。
陳永潤先與李彩珍「拍拖」,李彩珍介紹戴惠霞給陳永潤認識,兩人擦出「愛火花」,一男兩女陷入「三角戀」,戴惠霞感到不開心,約陳永潤、李彩珍到長洲散心。
2002年3月16日,學校放假,陳永潤開心地告知父母,在學校報名參加往廣州軍營戶外活動。
陳永潤向母親索款一百元,表示要去九龍灣理髮,之後去同學處慶祝同學生日。
晚上七時半,陳永潤、李彩珍、戴惠霞乘船抵達長洲,向多個出租度假屋檔口問價。
度假屋女店員陳太開價日租二百五十元,三名學生還價:「我哋讀緊書,無乜錢,平啲啦!」
三人透露會買炭燒嘢食,陳太見他們是學生,以二百二十元出租套房給他們,翌日中午交房。
三人歡天喜地,到達東堤小築四號E座地下,進入一個面積一百七十五呎雙人套房。
晚上九時,三人外出用膳,向陳太查詢何處有麻雀牌租,以三十元租了一副麻雀牌返回套房。
三人在屋內飲酒商議,未能解決「三角戀」問題,決定尋死,陳永潤到便利店詢問有否安眠藥出售。
三人分別寫了遺書,內容大致表示活得不開心,請同學不要為他們的死感到哀傷,陳永潤在遺書中表示對不起父母。
三人以啤酒送服安眠藥後燒炭,在雙人牀上相擁,陳永潤與李彩珍互相摟着死在牀上,戴惠霞因掙扎致上半身跌出牀外。
3月17日下午二時,陳太見三名學生逾時沒退房,拍門無反應,用後備匙開門,防盜鏈在內扣住,從門隙發現三名學生昏倒牀上,呼喊無反應,房內傳出濃烈炭味,陳太立刻報警。
警方及消防員到場破門入內,證實三人已死去多時,牀邊有一鑊炭,戴惠霞上半身跌出牀外,右手跌落燒炭的鑊處被燒焦,牀邊地上有一張麻雀板及麻雀牌。
警方在屋內撿獲四支空啤酒樽,一個空安眠藥盒,兩張塑膠矮櫈上面的小孔,插有數十支燒剩濾嘴的香煙,相信三人死前曾燃點香煙拜祭,飲酒及食藥後燒炭,上牀相擁等候死神來臨。
警員在長洲一間便利店閉路電視錄影帶內,發現陳永潤於案發前一晚九時許,入內詢問有否安眠藥出售,獲悉沒有出售後便離去。
警方聯絡三名死者家人,他們聞訊後趕赴現場,陳永潤母親到長洲現場認屍後表示,事前沒察覺兒子拍拖,不認識案中死去的兩名女生,陳永潤沒提起過兩名女生的事。
陳永潤舅父表示,相信外甥受近期燒炭自殺事件影響,兩名女同學慫恿他「陪死」,據他所知,兩名女生感情甚好,其中一人最近失戀,外甥與另一女生陪往長洲散心出事。
晚上,陳永潤父母在出事度假屋外拜祭兒子,陳母傷心痛哭,喊道:「你做乜丟低阿媽,咁早去呀!」
香港心理學家劉家祖指出,年輕人遇到問題時,多只向朋輩傾訴,同輩解決問題能力未必比自己好,有時反而會將不幸及苦痛「強化」,造成困擾倍增效應,劉家祖呼籲青少年遇到困擾,應主動向成年人或有關機構求助。
3月18日,報章報導這則自殺新聞時,刊登現場三名學生正面死狀照片,清晰看到其中一名死者手臂被燒焦,血跡染到地上。
市民向香港報業評議會投訴,報章在頭版刊登三名學生死狀照片,非常煽情不雅,對死者家人造成精神上傷害,令到讀者感到不安。
香港報業評議會指出,幾份被投訴的報章都不是該會會員,確實違反四個本地新聞從業員團體,共同制定的《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
香港報業評議會去信報章要求回應,一直沒有回覆。
香港報業評議會公開譴責這幾份報章,違反新聞專業操守的行為,希望能引起大眾關注香港傳媒專業水平,令新聞從業員更重視自己的社會責任,避免再有市民受到這類傷害。
香港大學及中文大學,建議木炭供應商在包裝袋,印上呼籲珍惜生命字句。
防止自殺機構「生命熱線」,主動接觸超巿及便利店,在炭袋印上求助熱線,曾有中年男人燒炭時,看到包裝袋上求助熱線,打消自殺念頭。
事件發生後,部分度假屋安裝煙霧探測器,以防萬一,租賃度假屋店舖都提高警覺,實行「三不租」。
(一)單身者不租。
(二)兩男或兩女不租。
(三)發覺情侶爭吵或情緒不穩不租。
東堤小築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郭卓堅表示(郭卓堅後來被稱為「長洲覆核王」),東堤小築七成物業為出租度假屋,其他為業主自住及長租戶,針對度假屋燒炭自殺成風,郭卓堅建議在東堤小築裝設石油氣燒烤爐,一律禁止度假屋租客帶炭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