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佩詩1977年出生,中學畢業後在機場免稅店工作,與父母及弟弟同住青衣島。
2006年與九龍塘任職地產代理,姓錢同學結婚,婚後,謝佩詩辭工做家庭主婦。
2007年3月,謝佩詩誕下女兒,一家三口住上水清曉街御皇庭第一座三十七樓。
2008年5月4日,謝佩詩與丈夫爭執,抱同女兒返娘家,心想丈夫會到娘家接她回家。
兩日後,丈夫毫無動靜,謝佩詩向家人說,手機充電器遺在家中,要回家取用,之後回到御皇庭,撞破丈夫與女子在家中鬼混,頓時大受打擊,夫婦發生激烈爭吵。
謝佩詩回娘家向父親和兩名弟弟哭訴,謝佩詩父親質問女婿,對方矢口否認,反駁:「我飲醉酒,個女同事扶我返去之嘛!依家係你個女同我嗌交,抱埋我個女走,係佢唔啱!」
經父母勸解後,謝佩詩情緒稍見平復,5月5日搬返上水御皇庭家中。
5月7日下午五時十五分,謝佩詩致電給父親說:「我殺咗你個外孫,我亦會自尋短見。」
謝佩詩之後服食安眠藥及割脈,抱十四個月大女兒,從三十七樓躍下,兩母女當場慘死。
謝佩詩父親立即報警,與妻子乘的士趕赴上水,途中不停致電女兒,惟一直打不通。
警方及消防接報到場,發現單位大門虛掩,僅扣防盜鏈,消防破門而入,發現屋內無人,未幾在樓下發現謝佩詩(31歲)與女兒屍體。
謝佩詩父親趕到御皇庭,見到大批警員在場,警員掀開遮屍帳篷,兩夫婦眼見女兒與外孫女慘死,難過嚎哭。
謝佩詩丈夫接獲通知趕到謝佩詩父親在女婿前面連續三次咆哮叫罵:「帶女人返屋企啦!」
探員在單位找到六封遺書,分別致丈夫、親人、朋友,在睡房找到一柄染有血漬十吋長生果刀,一樽安眠藥。
謝佩詩右手有刀痕,不排除墮樓前曾服藥割脈,繼而抱女跳樓自殺。
案件列作兇殺及自殺案處理,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初步認為案件涉及婚外情。
社署及警方之前未收到謝佩詩求助,謝佩詩家人被邀返警署,協助了解案情。
5月8日早上九時,謝佩詩父親及兩名兒子,在探員陪同下到沙田富山殮房認屍。
由於連續兩日母親節假期,法醫在5月12日才為兩母女解剖驗屍,追查女嬰是否被殺後墮樓,或被餵食藥物。
家人不滿被謝佩詩丈夫沒有出現,除致電訓斥外,謝佩詩父親激動責罵女婿說:「永遠不會原諒你!」
謝佩詩父親認屍後,隨探員回大埔警署,協助提供資料。
下午十二時,謝佩詩兩名弟弟攜備香燭冥鏹,到御皇庭第一座停車場對開現場路祭。
2012年11月28日,御皇庭又發生倫常慘劇,陳民傑(35歲)是金龍地產公司區域經理,主要負責粉嶺花都廣場及粉嶺中心商場,兩間分行業務。
劉芝南(37歲)與陳民傑同居六年,2011年年底,劉芝南購置御皇庭第三座一單位,2012年11月9日,與陳民傑正式註冊結婚。
2012年11月28日晚上十時許,劉芝南與陳民傑的朋友打麻雀,完場後,朋友贏錢離開,陳民傑責怪劉芝南「唔識打麻雀」。
雙方發生口角,劉芝南情緒激動,走出露台爬越圍欄,一躍而下,飛墮地下會所對開小平台,頭部重傷手腳骨折,昏迷不醒。
陳民傑報警求助,劉芝南送院搶救不治,警方經調查後相信劉芝南跳樓自殺,並無可疑。
劉芝南的朋友透露,今次墮樓慘死是一屍兩命。
劉芝南在facebook張貼的超過八十張結婚照片,詳細記錄兩人當日在沙田婚姻註冊處,婚宴上喜氣洋洋情況。
劉芝南當日身穿紅衣,薄施脂粉,新郎穿黑色西裝恤衫,兩人在結婚證書上簽名及交換婚戒,多名親友到場見證婚禮,晚上再到酒樓擺酒祝賀,氣氛歡樂。
照片中可見劉芝南小肚隆起,合照女友人更用手輕摸劉芝南肚子。
陳民傑否認劉芝南懷孕,說妻子並非自殺,聲稱是在露台晾衫時,失足墮樓身亡。
2014年11月19日,御皇庭發生情侶燒炭事件,案發現場在御皇庭第二座三十九樓一單位,男事主姓徐(56歲),女事主姓黃(38歲)。
11月19日凌晨,兩人在單位內燒炭,下午一時許,男事主因不堪煙熏火燎折磨,「頂唔順」下情緒激動,打開窗門要一躍而下。
女事主這時已打消死念,不希望男友枉死,衝到窗前把他死死抱緊,糾纏之際叫喊聲驚動大廈保安報警。
警員和救護人員趕到,撲熄仍在燃燒的炭,男事主因吸入太多有害氣體,漸失知覺,要立即送院搶救,女事主仍然清醒,稍後被送往北區醫院檢查。
女事主向警員稱,她和男友因感情問題尋死,但不肯透露詳情,警方調查後相信事件沒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