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炳枝1969年出生,1986年開始犯案,有藏毒、管有攻擊武器,處理違例貨品等案底,1993年因搶劫重囚九年。
1999年出獄後在香港仔黃竹坑道十二號,香華工業大廈二十三樓A室,通海企業有限公司任職司機,月入約九千元,與妻子住觀塘翠屏南邨翠桐樓。
王榮妍1972年出生,家有父母及一名姊姊,王榮妍與男友黃紹江相戀十八年。
黃紹江從事運輸,在深水埗通州街開茶餐廳,王榮妍在黃紹江的物流公司當文員,負責報關及處理文書,間中替其他物流公司工作。
王榮妍經常僱用吳炳枝運載貨物,因而相熟,黃紹江經王榮妍介紹,認識吳炳枝,吳炳枝因而知道王榮妍有一名「富貴」男友。
2008年1月開始,吳炳枝以不同理由問王榮妍借錢。
1月28日至6月17日,王榮妍先後轉帳26.66萬元給吳炳枝。
4月10日,吳炳枝轉帳一千元到王榮妍的帳戶。
2008年7月,王榮妍有意置業,看中華都花園一個建築面積四百一十呎單位,業主開價八十一萬,王榮妍要付三成樓價作首期,即約二十五萬,為得到足夠現金做首期,王榮妍不斷向吳炳枝追債,都沒有結果。
2008年8月前一星期,王榮妍一共打了六十二次電話追債。
8月2日,黃紹江與王榮妍失聯。
8月3日,黃紹江與王榮妍家人商量後報案,警方列作失蹤人口處理。
8月4日,吳炳枝用十萬元,購入通海企業股份,成為股東。
8月5日,警方失蹤人口調查組初步調查後,認為王榮妍不可能離家出走,交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跟進。
探員根據王榮妍男友黃紹江提供的線索,翻查香華工業大廈的閉路電視,發現王榮妍在8月1日晚上十一時,乘搭升降機到二十三樓後失蹤。
8月2日凌晨二時許,吳炳枝將兩個黑色垃圾袋放在手推車上,乘升降機到地下停車場,將垃圾袋棄置在垃圾桶內,之後將一個紙箱抬上一部客貨車,將車駛走。
沿途的「天眼」拍攝到客貨車,經香港仔隧道、東區海底隧道,到達觀塘碼頭海邊,客貨車停留一段時間後,經紅磡海底隧道,駛至上環信德中心停車場。
凌晨四時半,吳炳枝在港澳碼頭購買船票到澳門。
早上九時,吳炳枝由澳門返港,駛客貨車回到翠桐樓,更衣後,駕車回香華工業大廈,如常上班,下午駕車與老闆到灣仔午膳。
8月6日凌晨五時四十分,颱風北冕位於香港以南約一百八十公里,天文台發出八號東北烈風或暴風信號。
8月7日早上七時十五分,天文台取消所有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吳炳枝在颱風過後如常上班。
早上九時許,探員到香華工業大廈調查,政府化驗師和鑑證科人員,在現場套取指模和蒐集證據,在單位內發現王榮妍的血漬。
探員在香華工業大廈停車場,拖走一部客貨車,撿走一批證物包括幾支鐵通。
探員拘捕吳炳枝,在他身上搜出一萬六千元,相信兇案只是一人所為,沒有同黨參與。
吳炳枝在警誡下向探員說,8月1日約了王榮妍見面,但她沒有出現,他等到凌晨,打電話給王榮妍,沒人接聽,離開公司後到澳門按摩,翌日才回港,吳炳枝向探員出示船票及按摩店收據。
第二次警誡會面,探員向吳炳枝展示閉路電視證據,吳炳枝承認,王榮妍向他追債,發生爭執後用木棍打死對方。
殺人後,吳炳枝脫去王榮妍衣服,將衣物放在一個垃圾袋內,棄置在大廈垃圾桶,折返單位後,用皮帶捆綁屍體雙手,屈曲身體,以六至七個垃圾袋包好屍體,清洗身上及現場血跡,用客貨車運屍體至觀塘碼頭,拋屍落海,王榮妍的手機及手袋亦掉入海中。
警方封閉觀塘碼頭對開一段道路,派出多艘水警輪在對開五百米海面巡邏,禁止其他船隻接近。
下午三時許,逾十名警方飛虎「水鬼隊」人員,分乘兩艘快艇,到達觀塘碼頭對開海面,六人分兩組落水,沿碼頭岸邊一段約三十多公尺長位置搜索,傍晚六時收隊,無發現屍體或相關物品。
探員將吳炳枝押到觀塘碼頭重組案情,再押回觀塘翠屏南邨翠桐樓住所搜查。
探員認為,颱風北冕襲港時,屍體可能已沖出大海,知會內地及澳門當局留意。
王榮妍家人兩次問米,得出的結果都是人已死亡,屍體沉在海底被海草纏着。
吳炳枝在第三次警誡錄影會面時,更改口供,說王榮妍與他合作向司機放數,有司機借錢時,王榮妍將錢存入他的銀行帳戶,他可藉放數獲得分成。
放債半年後,王榮妍欠他一萬八千元佣金未付,他要求王榮妍支付時,發生爭執才打死對方。
吳炳枝被落案控以一項謀殺罪名,他否認控罪,8月9日,吳炳枝解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吳炳枝未有申請保釋。
裁判官將案押後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等候法醫報告及處理相關文件,吳炳枝還柙至下月22日再訊,案件將轉解高等法院進行答辯程序。
王榮妍的姊姊與王榮妍兩名好友,在觀塘裁判法院聽審後,中午十二時三十分,到觀塘碼頭棄屍地點,在海邊放置生果、燃點香燭拜祭
用傳統方法將一個西瓜掟落海中,希望王榮妍屍體浮出海面,以便好好安葬。
王榮妍的姊姊哭叫:「妹妹,你快啲返上嚟……跟我返屋企!」
西瓜停留在海面一段時間,沒有飄走。
王榮妍好友Jockie與她相識十多年,他說王榮妍樣貌不錯,有俠義心腸,喜歡幫助人,為人孝順,心願是儲夠錢買一層樓給父母養老。
王榮妍拚命工作儲錢,曾連續兩日不眠不休工作,身邊好友均形容她為「工作狂」,工作之餘,王榮妍最大嗜好是打麻雀。
觀塘公眾碼頭對開防波堤,鄰近舊啟德機場跑道末端,堤內為觀塘避風塘,是熱門夜釣地點。
8月16日晚上九時,兩名釣友在觀塘避風塘釣魚,嗅到海邊傳來陣陣惡臭味,尋找臭味來源,沒有發現,繼續釣魚。
晚上十一時半,臭味愈來愈濃烈,兩人轉向防坡堤向海一面找尋,細察下發現一具人形物體,全身赤裸,俯伏於石隙之間,露出一截腿部。
警方及消防接報到場調查,證實為一具全身赤裸乾屍,已死去一段時間,相信颱風北冕襲港時,被海浪拋起入石隙,連日受烈日曝曬變成乾屍,發出腐臭氣味。
大隊警員到場,封鎖防波堤一帶範圍,法醫到場驗屍,發現乾屍全身赤裸,從身形判斷是一名女性,年約三十至四十歲,仵工將屍體舁送殮房,法醫明日將剖驗屍體。
8月17日上午九時,王榮妍父母及姊姊,由探員陪同到大圍富山殮房認屍,屍體已嚴重腐爛面目全非,無法辨認,王榮妍家人逗留兩小時後離去。
法醫驗屍時發現,屍體頭部被棒狀物件重擊,導致頭骨破裂,頭骨和左眼窩外側均有裂痕,右邊有三道凹陷骨裂,可導致失去知覺,頭骨裂痕造成頭顱出血和腦部受傷,可能是致命原因。
法醫抽取樣本進行基因鑑證,證實屍體是王榮妍。
探員與吳炳枝第四次警誡會面,吳炳枝說兩人為錢銀爭執,王榮妍「頗為粗魯」,情緒失控踢他,意圖掌摑他,他一怒之下,拾起木棍襲擊王榮妍至失去知覺。
2009年9月8日,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吳炳枝否認謀殺罪名。
主控官開案陳辭指出,本案純屬金錢糾紛,兇案無目擊證人,環境證據顯示並非意外死亡。
吳炳枝欠王榮妍超過二十六萬元,殺死王榮妍便毋須還債,可能是犯案動機。
控方宣讀案情後,法官說需要處理法律文件,押後至明日始傳召證人作供。
9月9日,王榮妍男友黃紹江(47歲)出庭作供,黃紹江說於1991年認識王榮妍,發展為情侶,王榮妍在他的物流公司工作。
1998年,王榮妍遷往屯門華都花園居住,租金由黃紹江支付。
王榮妍介紹吳炳枝給他認識,他們稱吳炳枝做「豬仔」。
吳炳枝每次送貨途經黃紹江公司都找他,兩人幾乎每天都會見面,他不知道王榮妍曾存錢到到吳炳枝的銀行帳戶。
8月1日晚上六時許,王榮妍與五名朋友在黃紹江的茶餐廳晚膳,後來結伴打麻雀。
晚上十時,王榮妍接到電話,對黃紹江說,要吳炳枝的公司追債,很快回來。
晚上十一時三十分,王榮妍打電話給黃紹江,說「未搞掂」,預計凌晨三至四時才能辦妥,王榮妍稱會回來與黃紹江吃宵夜。
凌晨四時許,黃紹江一直沒有接獲王榮妍電話,猜想她可能已回家,之後再無王榮妍消息,致電王榮妍亦沒有人聽。
早上,有行家致電黃紹江,說王榮妍未依約出現,黃紹江到華都花園找王榮妍,屋內空無一人。
在吳炳枝任職的物流公司當會計文員的王曼玲,出庭作供時說,2006年11月入職該公司時,吳炳枝已在公司任職,工作時間雖是早上九至十時至傍晚七至八時,但有貨到港時因要到機場取貨,間中要加班。
物流公司運輸的貨品包括生蠔,公司內有手推車、冰箱、發泡膠箱等。
9月18日,三男四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兩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吳炳枝(40歲)謀殺罪名成立。
高院法官貝珊判刑時表示,吳炳枝以木棍毆打王榮妍致死行為殘忍,之後在觀塘碼頭棄屍海面,表現冷血。
所作的口供,一時稱王榮妍為債主一時又反口稱王榮妍欠他錢,事實真相只有王榮妍與吳炳枝知道。
無論如何,吳炳枝殺人是既定事實,吳炳枝裁定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處終身監禁,吳炳枝聞判後表現冷靜。
控方申請充公拘捕吳炳枝時撿獲的一萬六千元,吳炳枝在犯人檻內提出抗議:「錢在我身上找到,有乜可能充公?」
法官頒令,法庭暫時保留款項,等待是否有人提出申索,王榮妍男友黃紹江對裁決感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