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探案實錄 我阿媽是日本間諜(下)

警方將案件列謀殺案處理,灣仔警區重案組探員及鑑證科人員,通宵在現場蒐證。

科學鑑證專家譚志清,在單位走廊牆上發現一道刀痕,現場散布血跡,睡房、廚房、大門口均有血點。

睡房走廊牆角及房門上黏有戰秋霞髮絲,房內的床上,發現一柄長三十厘米染血菜刀,未察覺單位內有人試圖清洗血跡。

根據睡房內及房門罅濺出血跡情況,推論案發時睡房門關上,估計戰秋霞先在床上遇襲,被王哲軍拖至床尾作第二輪襲擊,戰秋霞跌在地上,再遭第三輪襲擊。
由於屍體躺着位置阻擋房門出路,王哲軍移開屍體,開門離開。

睡房至廚房走廊有血腳印,按照血腳印深淺變化推論,王哲軍行兇後離開睡房,再到廚房內徘徊。

廚房內一個鑊鏟及一支萬能膠,沾有王哲軍及戰秋霞血跡。
單位外二十七樓至五樓樓梯欄桿,發現王哲軍血跡,推斷王哲軍行兇後手部受傷,未有包紮就沿樓梯往下走。

淩晨四時,戰秋霞屍體由仵工移送西環殮房,法醫驗屍時發現戰秋霞身中逾一百五十刀,主要在頭和頸部,額頭傷口超過二十條,最長一條長十厘米,由鼻樑直到嘴巴。

前頸一幅面積達22厘米乘15厘米大片傷勢,由二十多刀造成,右下巴有二十處長短方向不一傷口,後腦被斬二十多刀,頭部血肉模糊,面容被斬至毀爛不堪。

戰秋霞沒有防禦傷,相信在睡夢中遇襲,最先是面對面遭王哲軍襲擊,及後失去知覺,雖然沒有主要血管被割斷,但因傷口太多,終因失血過多致死。

基因化驗發現,戰秋霞的衣物、手鐲、指甲,王哲軍的衣物、單位內的紙巾盒,均沾有兩人血跡。

青山醫院醫生認為王哲軍可能患有精神病,包括妄想及幻聽。

中文大學情緒健康中心主管李誠教授指出,王哲軍曾在內地及海外求診,發病頻率似乎不高,沒有長時間接受觀察及治療。

推斷王哲軍是急性精神病發作,腦部機能急性失調,成因可能是遭遇巨大事故,例如天災,被禁錮遭到虐待、家人身亡、濫藥或遺傳。

急性精神病特點是在幾日內發病,幾日後又自然好番「無事一樣」,徵狀與一般精神病無分別,例如有幻覺、妄想、語無倫次等,一百個精神病人中,約有五個是急性精神病。

由於病發來去突然,有患者誤以為是「撞邪、鬼上身」,以致沒有求診或沒有持續覆診,導致病情反覆,患者只要接受醫生勸解,定時服藥,可以治癒。

香港精神健康促進會主席陳仲謀稱,精神病患者有不同徵狀,包括緊張、焦慮、思覺失調、妄想等,現時香港因壓力而患上精神病的專業人士,主要是教師和社工,保險業相對未見嚴重。

2月27日,王哲軍仍在青山醫院接受觀察,警方正式落案起訴王哲軍謀殺罪名。

王憲章知道兒子殺死母親,當場暈倒,因傷心過度,未能到港辦理喪事,中央統戰部人員陪同王憲章次子夫婦,戰秋霞胞妹到香港辦理後事。

2月28日,王哲軍在東區法院提堂,法庭翻譯員宣讀控罪,問王哲軍是否明白,王哲軍屢次以普通話說:「我不明白。」
經律師解釋後,王哲軍表示明白控罪內容。

翻譯員解釋控罪後,王哲軍緊張地以普通話說:「我沒有謀殺戰秋霞。」
隨即以英語說:「I want to … I want to …(我想…我想… ) 」
王哲軍有律師代表,法庭未批准他繼續發言。

主任裁判官鄧立泰,下令先索閱王哲軍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將他還押小欖精神病院,3月13日再提堂。

王憲章來港後,到小欖精神病院探望王哲軍,王哲軍痛哭流涕,跪在地上不停地叩頭,兩人甚麼都沒講,哭了二十分鐘。

法庭索閱王哲軍精神報告,報告指出王哲軍適宜答辯。

4月10日,王哲軍於東區法院再提堂,在庭上不斷以英語高呼:「日本人殺了我全家,我沒有病,我是被下毒。法官大人,你要相信我,我需要你保護…」

庭警將王哲軍拉回羈留室,案件於5月16日在東區法院進行交付審訊程序,王哲軍還押懲教署看管。

王憲章因事件心情沉重,期間曾動手術,將妻子遺體送回家鄉大連安葬。

2009年3月10日,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王哲軍否認謀殺,法庭選出四女三男陪審團裁決。

主控官開案時指出,王哲軍(37歲)狂斬戰秋霞超過一百五十刀,明顯是想令戰秋霞受重創。

王哲軍的精神狀況是本案重大爭議,主控官說,王哲軍的錄影會面,可見當時的精神狀態穩定,並非在沒有意識下殺人。

王哲軍平靜坐在犯人檻內,細聽翻譯員為他把供詞翻譯成普通話。

主控官向陪審團呈上證物,包括警方事後拍攝的兇案現場照片,處處血跡斑斑,還有死者的血肉模糊照片,主控官表明,相片看後或令人感到不適。

主審法官麥明康向陪審團表示,若看後感難堪或不適,可退庭稍作休息,不過,未有陪審員提出休息要求。

3月12日,高等法院傳召王憲章作供,王憲章在庭上憶述與戰秋霞最後一次通電話時,幾乎流出眼淚,認為自己保護不到妻子,沒有關心兒子,如果判處兒子有罪,倒不如判自己有罪。

王憲章強調王哲軍一直備受精神病困擾:「他被捕時一身穿戴並不正常,,襲擊母親時又砍下百多刀,如果要殺人,根本不用如此。」

馬燦文出庭作供時說,王哲軍侍母至孝,上街時會攙扶母親,會為母親購買昂貴的絲巾。

王哲軍的上司林海利作供時指出,王哲軍是一名斯文又負責任的員工。

3月13日,精神科專家李德誠及麥列菲菲出庭作證,兩人與王哲軍會面後,根據說話內容分析,兩人一致同意,王哲軍行兇時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癥。

李德誠認為王哲軍的情況,符合妄想型精神分裂癥十二項病徵,包括:妄想被逼害、妄想壞人假扮其親人、妄想被人控制、妄想被媒體談論、妄想被人看穿思想、妄想被人「提取」思想、妄想被人「輸入」思想、妄想其思想被人廣播出去、幻聽、激動失控、失眠、自殺傾向。

李德誠認為,王哲軍病情達到最嚴重程度,案發時可能已嚴重至不知自己的行為,王哲軍在妄想停止後,對自己的行為有片段性記憶,所以承認殺了人。

麥列菲菲則說,王哲軍患有緊張性精神分裂癥,出現妄想及幻聽等病徵,不時會聽到有聲音要他自殺,妄想「日本間諜已經控制一切」、「要替中國對抗日本」。

王哲軍在毫無先兆下突然病發,變得敏感及不相信任何人,行動可能變得極具攻擊性,相信戰秋霞來訪時,王哲軍突然病發引致慘劇出現。

案發時,王哲軍知道自己用刀襲擊戰秋霞,但覺得只是出於自衛,案發後兩個月,王哲軍仍不相信自己殺死母親。
麥列菲菲認為,無論王哲軍是否同意,都必須即時留院接受治療。

3月17日,法官麥明康引導陪審團裁決時表示,陪審團如要裁定因精神錯亂而不能定罪,要考慮王哲軍是否有精神病,精神病有否影響理性思考,行兇時知否自己斬人,知否斬人是錯的事。

陪審團退庭商議三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王哲軍基於精神錯亂而殺人,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

法官認為王哲軍精神狀況仍欠理想,或對公眾構成危險,考慮是否應頒下醫院令,下令王哲軍進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應辯方要求再徵詢精神科專家意見,案件押後至3月24日判刑。

王哲軍二叔王雙慶,案件開審後風雨不改地到庭,滿意裁決結果,趨前與控辯雙方律師握手道謝,感謝他們幫助。

王雙慶說,王哲軍自幼在內地長大,家屬希望王哲軍能返回內地醫治,有親友照顧,對病情有幫助。

3月18日,王憲章向傳媒發表公開信,懊悔沒有盡父親責任,自責說:「最對不起妻子,她用生命的代價,來換取我們關注哲軍的健康
後悔未有及時為兒子醫治,以致一發不可收拾。」

「香港高等法院宣判我的兒子王哲軍無罪,我終於可以對愛子如命、九泉之下的妻子,多少能有個交代了。」

「香港是個法制社會,案件審判過程證明香港司法公正,特別感謝大法官、陪審團,控辯雙方大律師、律師,站在人道主義角度,做出公正裁決。」

王憲章指出,慘案為他一家帶來常人難以想像的痛苦和壓力,社會和媒體的關懷與同情,令他們感到安慰,呼籲父母要時時關心子女身心健康,以免類似悲劇重演。

王憲章接受《蘋果日報》採訪時說:「你別看哲軍三十七歲人,對他媽媽是很依賴,大小事情,都會跟他媽媽商量,2007年母親生日
兒子特意買了一隻Tiffany戒指送給母親,當時母親如獲至寶,這也是她收到的最後一份生日禮物。」

3月24日,法官收到辯方兩名精神科專家報告,包括精神科專家李德誠及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報告建議王哲軍無限期接受治療。
李德誠的報告認為,將王哲軍送返上海接受治療會較佳。
法官表示,將王哲軍送返上海接受治療的做法不可行。

法官比對控方早前提交的兩名精神科醫生意見,接納專家指王哲軍有重犯可能,平衡過王哲軍與社會公眾利益後,認為王哲軍適合無限期住院接受精神治療,根據《精神健康條例》頒醫院令,王哲軍無限期羈留在小欖精神病中心,期間由覆核委員會評核狀況,決定何時釋放。

王憲章因旅行證件到期,未能來香港聽判,王雙慶聞判後表示早已預期有此結果,王哲軍在香港沒有親友,甚為可憐,希望把王哲軍接回內地接受治療。

2020年8月14日,王憲章(78歲)於北京市中日友好醫院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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