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芝樑的家族經營拉鏈生意,家境富裕,人稱「二少」。
1960年,趙芝樑父親病逝。
1964年,趙芝樑母親動用遺產兩萬五千元,購入九龍城鳳儀街十八號一幢唐樓的六樓,實用面積四百八十呎單位,與趙芝樑一同居住。
趙芝樑結婚後育有一女,後因性格不合離異,女兒隨前妻遷住香港仔,鳳儀街單位只餘趙芝樑與年邁母親同住。
趙芝樑雖然游手好閒,但侍母至孝,母親患有心臟病,每當病發,趙芝樑都親自揹母落街等候救護車,經常在醫院陪伴,趙芝樑母親年近百歲去世。
1984年,巫×芬邂逅一名加拿大回流返港男子,珠胎暗結後,才知對方已婚,對方其後返回加拿大,情緣無疾而終。
1985年,巫×芬誕下從未見過親父的兒子。
1988年,巫×芬與趙芝樑結婚,兩人在上環永樂街開設「四海遊縱」,提供遊艇及旅遊服務。
巫×芬兒子跟趙芝樑改姓趙,名趙偉勤,一家三口經常在附近茶餐廳食飯,樂也融融。
1998年,巫×芬埋怨趙芝樑「好食懶飛」,個人起居生活都要人服侍,巫×芬與趙芝樑分居,搬往黃大仙龍蟠苑居住,趙偉勤由繼父趙芝樑照顧,在鳳儀街居住。
趙偉勤愛玩昂貴模型船和飛機,趙芝樑都買來送給他,父子間中會吵架,總體來說,關係還不錯。
2001年,趙偉勤(16歲)開始服用氯胺酮,一星期吸食一次,每次吸食一百至二百元份量。
中學畢業後,趙偉勤任職運輸工作,巫×芬在旺角信和中心再開一家旅遊公司,趙偉勤在母親新開的旅遊公司工作。
趙偉勤體形漸胖,喜歡踢足球,身形與意大利球星巴治奧差不多,被笑稱「蛋治奧」,平日出手闊綽。
2004年,趙偉勤每周服用氯胺酮兩至三次,在女朋友勸告下,戒除服食氯胺酮。
九個月後,女朋友離開趙偉勤,趙偉勤因失戀再次服食氯胺酮,每天服用兩到三次。
2007年,趙偉勤服食氯胺酮後,一把聲音對對他說,趙芝樑會傷害他。
後來,即使沒吸毒,聲音也會傳到趙偉勤耳邊,那把聲音說,趙芝樑正在施展降頭,導致他周身痛楚,需吸食氯胺酮止痛。
2007年5月,趙偉勤因持有氯胺酮,裁定持有危險藥物罪名成立,被判罰款。
2008年5月24日,趙偉勤與姓梁女友Maggie結婚,趙芝樑是簽署婚書的見證人。
趙偉勤在彌敦道一家酒家擺酒,廣宴親朋,巫×芬出席兒子婚宴,一家人言笑甚歡。
婚後,趙偉勤與妻子搬到深水埗醫局街新居,不再與趙芝樑同住。
新婚不足三個月,趙偉勤因為吸毒,婚姻出現危機,妻子埋怨他不事生產,嬰兒即將出世,希望他發奮圖強找工作,兩人因而大吵一場,趙偉勤被懷孕妻子趕走。
7月27日,趙偉勤回到九龍城,與繼父一起居住。
7月28日凌晨五時,趙偉勤與兩名朋友(林先生及黃先生),回醫局街住所,請求妻子原諒他,但沒有成功,三人去酒吧以酒澆愁,其後去按摩院按摩,之後,趙偉勤返回九龍城住所。
29日晚上,趙偉勤離家到北帝街一間遊戲機舖,向毒販購買一百元氯胺酮。
7月30日凌晨零時三十分,趙偉勤購買氯胺酮後回家,趙芝樑正在睡房睡覺,趙偉勤坐在客廳的沙發,服食氯胺酮。
7月30日凌晨四時,林先生與黃先生及另一位朋友正在喝酒,趙偉勤打電話給黃先生,語無倫次說:「我剛才同繼父爭執,驚佢有事。」
收線後,趙偉勤又打電話給林先生,說他殺了繼父,現在機場。
林先生認為趙偉勤服用氯胺酮後胡說八道,趙偉勤說若然不信,可到繼父住所看看。
凌晨五時,林先生與黃先生到達趙芝樑住所,發現大門虛掩,推門入屋,見到趙芝樑昏迷血泊,兩人退出單位,關上大門。
林先生打電話給趙偉勤相熟的酒吧女經理,女經理當時正與趙偉勤的妻子在一起,女經理叫林先生報警,再打電話給趙偉勤,趙偉勤不太清醒,女經理建議他去警察局。
7月30日早上六時四十五分,趙偉勤到九龍城警署自首,她的妻子已在警署內等他,趙偉勤稍後被帶往何文田警署扣查。
警方到現場調查,單位內沒有打鬥跡象,趙芝樑右手執着一柄沾有血跡的剪刀,現場發現染血螺絲批、鋸子、床單、被。
救護員發現趙芝樑有多處傷痕,已死亡多時。
下午二時,屍體由仵工舁送富山殮房。
法醫英浩雲為趙偉勤檢查,在鼻拭子及尿液與血液中,發現含有氯胺酮。
警方將案列兇殺案處理,九龍城警區重案組第一隊接手調查。
探員拘捕趙偉勤,在手機內發現,趙偉勤於凌晨三時五十分,向母親發出手機短訊:「媽,我把爸殺死」
晚上,三名探員押趙偉勤返回醫局街住所搜查,逗留半小時離去。
九龍城警區刑事總督察鍾志明表示,警方接獲報警指上址有人受傷,派警員到場,發現單位大門上鎖,召消防員協助破門,警員穿上「鐵甲威龍」防暴裝備衝入屋。發現一名男子倒臥血泊,當時已證實氣息全無。
一名自稱是案中死者繼子的姓趙男子,到九龍城警署自首,聲稱與該案有關,即被警方扣查。
禁毒常務委員會康復治療組主席張建良醫生說,長期服食氯胺酮,貽害極大,服食者為從現實抽離,喜歡開大音響。
服食氯胺酮最嚴重後果是產生幻覺,導致自殘或傷害他人,會把眼前親人,當作逼害自己的仇人,使用暴力對待,往往發生悲劇而不自知。
趙偉勤在警誡下,錄取四次口供,其中三次是錄像口供。
第一次錄取口供,趙偉勤說因電視噪音太大與繼父發生爭吵,兩人發生爭執,繼父從茶几上取起剪刀,趙偉勤用左手從酒櫃,拔出一柄八吋長的紅色柄螺絲批,衝上前拳毆繼父,用螺絲批插頸兩、三下。
第一次錄像口供,趙偉勤重申第一次錄取的口供,補充說不記得有否開電視,稱當時可能有幻覺。
第二次錄像口供,趙偉勤以第三人稱講述事件,「那個人」處於瘋狂狀態,非常困惑,他手持的剪刀被繼父搶走,他用螺絲批刺傷了他的繼父,恢復知覺後前往機場,對一位朋友說他可能殺了繼父。
第三次錄像口供,趙偉勤說服用氯胺酮後產生幻覺,他不知道案發時自己在做甚麼,現在知做錯事感後悔,激動地說:「我已第一時間來自首……我一世都唔安樂,唔知有無機會見到個仔!」
法醫英浩雲驗屍時發現,趙芝樑頸部和胸口都有被插傷痕,估計被插時是躺平狀態,部份可能是死後造成。
傷口有些呈Z形及十字形狀,Z形可能是由剪刀造成,十字形可能是螺絲批導致。
頸部有五處捅傷,其中一道深達五厘米,無傷及主要血管,喉嚨及頸骨有傷,導致大量失血,但並非致命原因,估計被人用手大力握頸至少十五秒,窒息死亡,估計死亡時間約為當日凌晨四時許。
2008年7月31日,警方落案控以趙偉勤一項謀殺罪名。
8月1日,趙偉勤(23歲)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被控一項謀殺趙芝樑(75歲)罪名。
趙偉勤應訊時神態輕鬆,與到庭聽審的數名親友揮手打招呼,趙偉勤的妻子開庭前哭成淚人,需由友人安慰。
因要等候驗屍報告、法證檢驗和律政司意見,案件押後至9月29日再訊,趙偉勤暫毋須答辯,辯方沒為他申請保釋。
2009年11月27日,趙偉勤解上高等法院受審,他否認謀殺罪但承認誤殺罪,不獲控方接納。
辯方精神科專家認為,趙偉勤有氯氨酮引起的精神障礙。
趙偉勤於犯人檻內聆聽控方案情,一度泣不成聲,法官須暫停聆訊。
趙偉勤在庭上自辯時說,案發當晚,他與他繼父沒有任何爭執,購買氯胺酮後,坐在沙發上服用。
不久,他從抽屜拿出一把鋸子自尋短見,耳邊傳出:「你未係時候死,你重有個仔,入去隊冧你老竇!」
趙偉勤拿一柄剪刀走入繼父睡房,用剪刀插傷正在睡覺的繼父頸項,之後離開。
繼父受傷後從床上爬起來,跟在他身後,那把聲音一直叫他殺了繼父,如果他不殺繼父,他會自己死。
繼父搶過趙偉勤的剪刀,趙偉勤從抽屜拿出一把八吋長螺絲批,插繼父的頸,用鋸傷及繼父後頸,將剪刀塞進繼父的手,將剪刀插進繼父腹部,最後徒手將繼父握死。
一把聲音告訴他離開,有人會去機場接他,他更換衣服後乘的士到機場。
趙偉勤說,他向警方編造繼父責罵他的故事,事實上,他聽到一把聲音,錄取口供時,他仍然聽到那把聲音,因為不想最終住進精神病院,他沒有告訴任何人這件事。
趙偉勤的朋友林先生出庭作供,他說知道趙偉勤有服食氯胺酮習慣,案發前兩天,他見過趙偉勤,趙偉勤的行為似乎很正常。
12月8日,四男三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六個小時,向法官表示只達成四比三謀殺罪名成立裁決,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
高院法官貝珊詢問陪審團,是否最終無法達成大比數裁決。
陪審團討論片刻後決定繼續商議,數小時後,陪審團以五比二,裁定謀殺罪名成立。
法官說此案為一宗悲劇,全因趙偉勤吸食氯胺酮造成此後果,依例判處無期徒刑,趙偉勤不服判刑,提出上訴。
2011年1月13日,上訴庭聆訊申請,香港中文大學藥理學李教授,以專家證人身份為趙偉勤作證。
李教授認為,趙偉勤服食氯胺酮的作用,預計會持續到凌晨二時三十分或三時三十分,根據趙偉勤所說,當時正是發生打鬥時間。
另一名專家證人精神科余醫生指出,趙偉勤的病史表明,過去吸毒期間,趙偉勤沒有暴力行為,因此,氯胺酮不應該導致趙偉勤任何暴力行為,趙偉勤犯案,主要是因為受到精神壓力。
小欖精神病中心客座精神科廖醫生,以檢方專家證人身份呈交報告。
趙偉勤在犯罪前約三年,可能患有氯胺酮依賴綜合症,犯罪前約六個月患有氯胺酮誘發的精神病。
2011年2月22日,上訴庭頒布判辭,接納趙偉勤對定罪提出上訴,以過失殺人罪(誤殺)判決代替謀殺罪判決,趙偉勤還押候審,以準備精神病報告。
2011年8月30日,上訴庭頒布判辭,上訴庭考慮各方面因素後,判趙偉勤入獄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