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醫生陳醫生檢驗利鳳儀後認為,利鳳儀患有「情緒低落的適應障礙」。
李錦士濫交和不忠帶來的急性、意外,挑釁性衝擊導致她對未來完全絕望,可能是這場悲劇唯一誘因。
陳醫生進一步認為,創傷性休克嚴重損害利鳳儀當時的精神狀態,改變她對自己和孩子未來的看法。
利鳳儀向警方承認兩項過失殺人(誤殺),「我每天每時每刻都對自己所做的事感到內疚,我無時無刻不在想起他們,心裏充滿悔恨和心痛。」
控方不接納承認誤殺,控告兩項謀殺罪名。
李錦士說:「佢而家畀人告謀殺,要坐一世監。哇,真係嚇得我!佢都係有病一時睇唔開,如果佢出返嚟我都想帶佢睇精神科。」
利鳳儀在獄中寫了多封信給李錦士,李錦士完全沒有回覆,家人探望利鳳儀時,她不斷追問李錦士的近況。
李錦士聲稱一直希望探利鳳儀,只是探監名單沒有他。(利鳳儀還柙後第一時間把李錦士加進名單)
提起兩名死去子女,李錦士說︰「我都好心痛!我好錫佢哋,佢哋始終都係我嘅仔女。」
2009年11月,利鳳儀兩名子女出殯,李錦士沒現身靈堂,沒有致送花牌。
2010年2月,李錦士與梁穎蘭因「九奶不如」,在美孚住所內發生激烈爭執。
李錦士用煙頭燒穿梁穎蘭的冷衫,聲言要殺人,梁穎蘭報警,警方調查後拘捕李錦士,縱火及刑事恐嚇罪名成立,被判守行為一年。
李錦士事後與梁穎蘭分居,與利鳳儀所生的長子同住,交由菲傭照顧,梁穎蘭遷居何文田,不再到「觀音聖陽宮」。
利鳳儀被囚禁在小欖精神病中心時,屯門區區議員朱耀華多次探望她。
利鳳儀精神和情緒都好差,要服鎮靜劑和見心理醫生,晚上會嚎哭,甚至想過再自殺,幸得一位「師奶」囚友鼓勵,在神職人員協助下,改信基督教。
三個月後衝出精神困擾,主動提出調往大欖女懲教所,重過有工作和讀書的生活。
2010年11月9日,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利鳳儀(38歲)否認兩項謀殺罪名。
控方先傳召梁穎蘭(61歲)作供,主控指示梁穎蘭在庭上認出利鳳儀,兩婦對望時,利鳳儀激動流淚,要休庭片刻。
辯方呈上五張利鳳儀母親和弟弟,交予李錦士的問題紙,利鳳儀母親在其中一張請求「做大相」。
梁穎蘭解釋,李錦士建議信衆「向天堂放相」,保佑好運或長命,問題紙寫上二萬元。
辯方問是否每次「做大相」皆收取同等款項,梁穎蘭回答「記得大約收一萬六」。
利鳳儀妹妹「入紙」要求與神明上契,李錦士稱已得到神明批准,收取一千三百元,梁穎蘭說,信衆每次「與神對話」皆須付款。
11月12日,李錦士(58歲)出庭作供,否認在「觀音聖陽宮」為利鳳儀「灑淨」,稱曾與利鳳儀在酒店歡度五天,花了一萬八千多元。
11月15日,李錦士繼續出庭作供,強調從未當眾指利鳳儀為「二奶」,對親生次子李兆亨所知不多,未能說出李兆亨所讀學校名字,只知道「過條橋轉彎嗰間」。
李錦士說李兆亨患哮喘,經常與利鳳儀吵架,要到青山醫院求診。
代表利鳳儀的律師說,李兆亨曾因毆打利鳳儀被捕,李錦士沒有到警局擔保兒子,李錦士辯解事後方知李兆亨被捕。
李錦士自揭十多年前患上糖尿病,否認曾向利鳳儀及梁穎蘭吹噓自己性能力高強。
辯方律師說李錦士與四名女弟子有性關係,李錦士說與這四名女弟子已十多年無再見面。
辯方律師問李錦士,梁穎蘭是否有對利鳳儀說過她「九奶不如」,李錦士無正面回應,認為這種說法實在很卑鄙。
11月16日,利鳳儀出庭自辯,李錦士酒醉後承認有很多女人,利鳳儀知道李錦士與眾女關係並非為「開陰」。
李錦士若不是「神」,便不能保佑她的家人,進而想到子女將無人關愛。
2009年10月13日,利鳳儀致電妹妹及母親,兩人均沒回覆,利鳳儀往超級市場買了汽水及炭,用作招呼學生及準備與朋友燒烤。
當晚補習時,利鳳儀無法集中精神,叫學生提早回家。
她想致電李錦士,又擔心談話會吵醒孩子,放半粒安眠藥落橙汁給子女飲。
子女入睡後,利鳳儀找不到李錦士,開始胡思亂想,不斷上香求李錦士回電,腦中出現自己拖着兩子女被四幅牆圍着的景象。
後來在廚房看到兩包炭,把炭帶到睡房中點着,醒來時驚覺子女在睡房內,但已沒有反應。
利鳳儀強調只想自己尋死,沒想過要傷害人,承認誤殺子女,但控方不接納。
11月17日,控方盤問利鳳儀,燒炭是想逼令李錦士返回她身邊,造成大錯後卻全歸咎於李錦士。
利鳳儀否認,說不記得消防員曾到訪,對於燒炭導致子女死亡,利鳳儀激動表示:「所以我咪好後悔囉,我唔知做咗乜嘢,佢哋就走咗!」
利鳳儀稱十多年來與李錦士性交,只是以為「驅陰」及「過陽氣」,自己嘗過沒有父親滋味,不希望孩子沒有父親。
還押期間接觸到聖經,終明白李錦士並非神,數月前已改信基督教。
辯方傳召利鳳儀的補習學生,多名家長作品格證人。
現於專業進修學院就讀的麥子謙表示,小學已跟利鳳儀補習,常提點他不要學壞。
曾見李兆亨癲癇病發,利鳳儀會細心安撫兒子,毫無怨言地清理嘔吐物。
李兆亨常發脾氣,病發時嚴重至拿刀斬母親,利鳳儀護子心切,喝停想報警的保安員。
小四便跟利鳳儀補習的梁駿然(18歲)稱,與利鳳儀相處十年,利鳳儀與學生打成一片:「佢同我無親無故,但對我好好,好似半個阿媽,見到佢咁,好心痛。」
學生家長蔡太稱,學生由下午至晚上都留在利鳳儀家中補習,減輕屯門區在職家長很多壓力。
「我哋一班家長唔想佢下半生喺裏面度過,浪費佢一生」
學生家長潘月清說,利鳳儀為人熱誠開朗,偕子女燒炭只是一念之差。
家長何太說,試過沒錢替兒子交學費,利鳳儀沒有計較。
方太稱她的女兒去年疑患上豬流感被隔離,利鳳儀送飯給她。
家長陳潔心稱,利鳳儀真心關心及幫助學生。
利鳳儀常帶子女參加屯門區議員朱耀華辦事處舉辦的興趣班,與朱耀華及姓張女助理相熟。
女助理說,印象最深是利鳳儀曾說:「我專收補習社唔收嘅曳仔!」
11月18日,精神科專家陳佳鼐醫生出庭作供,認為利鳳儀於1995年已患調應障礙,曾數度病發,可能因她改變想法令自己復原,仍能好好過活,別人難發現她有精神問題。
利鳳儀與梁穎蘭吵架,被稱「九奶不如」後,大受打擊感到絕望,從而變得情緒低落,對任何事都失去興趣,出現疲累、失眠、難集中等抑鬱症狀,這些負面情緒可能令她產生自殺念頭。
利鳳儀案發前曾服食二至三粒安眠藥,可能影響她的記憶。
11月23日,五女二男陪審團退庭商議八個半小時,接納精神科醫生意見,認為利鳳儀犯案時有精神障礙和壓力,一致裁定兩項謀殺罪名不成立,以減輕責任為由,判兩項誤殺罪名成立,法官貝珊押後至12月1日判刑。
利鳳儀在等候判刑期間,兩度寫信給屯門區區議員朱耀華。
信中表示,當日獲救甦醒後,驚聞痛失子女噩耗,情緒失控,被還押在精神病治療中心。
自己獨自偷生,聞悉會被控以謀殺罪,那刻「傷心欲絕,真的生不如死」,當日自殺是「作出了一個極之錯誤決定」,「自私地把子女一起拉入局」。
自殺後遺症令她飽受煎熬,除暈眩外,「嘔吐不停,嘔吐物全是黑色的、呼吸困難,失憶、遲鈍,心痛得如大石壓着般……」
這段比死更難受日子,令她意識到「錯誤決定不但傷害自己及子女,更傷害身邊的人」
不論父母、學生同樣蒙受心如刀割傷痛,生命因事件蒙上陰影,母親為她遭遇而自責,剛進行換腎手術的父親,為未能照顧女兒和外孫而懊悔。
出事後家人透過不同方法聯絡她,滿懷內疚的母親每日由九龍市區往大欖探監,雖然每次相聚十五分鐘,但母親風雨不改。
家人、朋友、區議員、學生、家長,不時寫信和探她,對她不離棄,令她感到溫暖。
對於判刑,利鳳儀直言「感到一點兒緊張」,希望「刑期不太長」,可以及早重獲自由,回饋社會。
她說「我一定會返屯門,我掛住我的學生,朋友、街坊,我會勇於面對我做的錯事」,呼籲遇到婚姻問題的母親「要珍惜生命,死不能解決問題」。
利鳳儀一直未忘懷長子,希望出獄後與長子相認,但不想再見到李錦士及梁穎蘭。
朱耀華認為,利鳳儀已得到應有懲罰,希望她能盡早重投社會,重新開始。
12月1日上午十時十六分,代表利鳳儀的律師向法官呈交多封求情信。
律師強調,利鳳儀表現出真誠悔意,一開始就承認過失殺人罪。
三位精神科醫生報告,利鳳儀的病態抑鬱狀態類型,比最嚴重的身體疼痛還要嚴重,表現為內心動盪,無法喘息,自殺代表試圖從中解脫出來,醫生形容是「無情的精神折磨」。
利鳳儀兩名子女,在床上睡覺過程中安詳死去,律師暗示這是「仁慈殺人」。
法官強調,兒童的父母、照顧者、監護人,遇到困難時應尋求幫助,解決問題,不能以給他們更幸福生活,作為藉口殺害兒童。
利鳳儀因為無法解決自己所處的三角關係,未有尋求協助,反而禍及兩名子女,在事件中,要負的責任程度相當高,尤其是她欺騙消防與警察,導致兩名兒童因延誤救援而死亡。
利鳳儀之前沒有正式精神病史,精神科醫生一致認為她在殺人時患有適應障礙。
法官直言判刑已考慮利鳳儀無犯罪記錄,又是個關心學生的補習老師,惟對於無辜被奪去性命,卻連為何要遭此對待都無法發言的人而言,法庭有必要為他們伸張正義,反映社會對這類行為的憎惡。
就每項誤殺,按十年為量刑起點,利鳳儀認罪,獲三份一刑期扣減,判處七年監禁,同期執行。
利鳳儀不服判刑,提出上訴申請。
2011年9月9日,上訴庭聆訊利鳳儀上訴申請。
9月20日,上訴庭頒布判辭,原審法官將量刑起點定在十年,顯然過高,上訴庭認為以六年為量刑起點較適當,利鳳儀認罪,獲扣減三份一刑期,刑期由原來的七年減至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