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探案實錄 你說我倚老賣老?(下)

陳佑銘猝死及「假導遊」事件發生前,香港旅遊業已爆出「劏客」醜聞,當時未受到關注.

陳佑銘猝死及「假導遊」事件後,2010年7月,網上熱播香港女導遊李巧珍,因內地團友「齋睇唔買」,「發爛渣」辱罵團友的短片。
短片上載至內地一個視頻網站後,三天吸引近六萬網友點擊。

片段是內地團友王先生,2010年3月2日攝錄,畫面顯示旅遊巴車廂內景及不時出現香港街景。
女導遊以普通話喝斥遊客七分鐘,「我給你吃給你住,但是你們不付出,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出來!」

女導遊愈罵愈激動,指控遊客,「你不幫我也可以,但你不要害我,花一點錢,你也開心,我也開心。」

女導遊指內地遊客令她丟臉,自爆團友要逗留在店內兩小時購物,不滿有團友半小時便離開。

「另一團遊客相當大手筆,但這一團顏面盡失,珠寶店我是沒臉走出來,兩個團隊,人家經理帶,相差這麼遠。我們連人家一個零頭湊都湊不出!人家九萬七,我們只有一萬三!樹要皮人要臉,你們孩子都很大,何必呢?」

女導遊向旅客翻舊帳,「這團只有七張單,一張單一千多,沒有一張超過四千的!」

「我做了八年導遊,從來未試過這麼丟面子,我們連人家(其他團)一個零頭也湊不出。」

「這個世界怎可能有免費午餐,我們不是做慈善,慈善我有做唷,汶川大地震我做了一萬零五百元啊。」

旅遊巴車廂鴉雀無聲,女導遊見旅客呆若木雞,罵起了真火,指團費千多元,團友乘飛機落廣州再來港,不購物是「佔人家便宜」。

「今天晚上我會把酒店房門全鎖上,消費不夠嘛,我們沒有需要去住的,對不對?不要跟我說沒需要,這團隊是你們選擇的。」

短片被廣東衛視引用及作出報道,引起更廣泛回響。

2010年7月16日下午五時許,金凱國際旅遊召開記者會,副總經理崔錦銘直認聘請李巧珍接待該團,對她的行為十分失望,明言以後永不錄用,願意免費接待受害旅客再次遊港作為補償。

金凱國際旅遊以接待內地團為主,接團數目行內數一數二,董事周文偉是旅議會內地來港旅行團事務委員會成員,是十多間旅行社及公司股東。

2004年至今至少八次違規,遭旅議會懲處,包括未能確保導遊遵守作業守則,沒有向內地旅客派行程表等。

中國旅遊誠信網旅客投訴紀錄顯示,金凱榜上有名,共有三宗有關購物投訴,一宗針對導遊服務投訴。

本月初,金凱接待一個河南旅行團,有團友聲稱遭帶團導遊責備購物不足,其中四名團友因不滿導遊態度翌日離團,被取消回程機票滯留廣州,最後要向公安舉報。

上海及遼寧等多個內地省份電視台,統一以香港女導遊謾罵恐嚇,強逼遊客消費作報導重點,上海東方衞視一名主持人,以「母夜叉」及「土匪」來形容李巧珍行為。

2010年7月19日,永盛旅遊不服旅議會「釘牌」裁決,向議會提出上訴。
代表律師林炳昌指出,法例上要求僱主對僱員操守行為負責,問題在於責任去到邊?
旅行社認為旅議會的指控不恰當,終止會籍的懲罰過重。

金凱國際副總經理崔錦銘說已找到李巧珍,李巧珍表示情緒低落要休息及冷靜。

拍攝短片放上網的安徽團友王先生,接受傳媒訪問時說,今年3月以人民幣六百一十元報名參加港澳遊,早知道是購物團,有心理準備不可能是「白吃白喝」。

全團五十三人抵港後被分成兩組,王先生一組全男班共有二十四人,領隊李巧珍在首天上午,帶他們到海洋公園玩了三個小時,當天晚上他們被帶到金行,全團消費二十萬元。

翌日到珠寶店,李巧珍要求每人要消費三千元,王先生買了千多元,他們一組花了萬多元,同團另一組因女性較多,消費近十萬元,李巧珍隨即翻臉。

王先生透露,全團在港短短一天半被逼消費四十多萬元,除購物點外,團友向李巧珍買入每個百多元,鎖匙扣及紫荊花紀念品。

7月24日,香港導遊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說,工會曾聯絡李巧珍,相信她需要時間平復心情。

黃嘉毅說,李巧珍罵遊客固然不對,但問題根源是業界運作出了問題,令導遊要靠逼客購物維持生計,「唔好要佢一個孭起成個社會嘅指摘。」

李巧珍以手機短訊回覆傳謀查問,她說暫不方便回應事件,正飽受精神壓力,希望可以有多一點私人空間,事件令她生計大受影響。
「我現在連份工作都沒有了,吃飯都有問題,寄居在朋友家裏,已經很可憐了。」

李巧珍是單親媽媽,十年前由湖北來港,父母及兩個女兒均在內地生活,因言語不通,只能做時薪十八元的派傳單工作。

2003年加入金凱國際,成為旅議會註冊導遊,屬自僱人士,靠講普通話打出一條生路,主要接待內地團,試過一個月帶二十團,月入數萬元。

2007年因強逼旅客購物,遭停牌一個月。
2010年3月,李巧珍老父在家鄉中風,她想請假回鄉但不獲批准,在壓力下發生不愉快事情。

2010年7月27日,李巧珍在立法會議員謝偉俊,金凱董事周文偉陪同下見傳媒。

周文偉坦承,接待近八成內地團都屬購物團,只有不足兩成是純觀光團,涉事安徽團,每人只收二百元接待費,絕對不夠支付成本。

面對近百名記者,李巧珍一度不知所措,低頭良久不語,甫開始發言就向公眾道歉,「希望香港市民跟內地同胞,原諒我今次過錯,誤會。」

李巧珍透露,內地團友來港,要花費約三千元才夠支付機票食宿等開支。

三月時帶一團安徽客,首天觀光十分愉快,第二天展開購物行程,二十六名團友不太願意花錢,在珠寶店只花了一萬三千多元。

導火線是眾人從店舖出來後,有團友建議不應再逛商店,李巧珍反駁說行程經他們確認,有團友此時說「你沒資格說這些話!」,終於令她失控。

李巧珍兩度重申平時絕對不會罵客,「購物效果唔太理想,班客可能覺得購物唔好,佢哋都可能有點心虛,上車時用尖銳嘅言語對待我,我真係好嬲。」

李巧珍又說,客人付出六百一十元團費,心知肚明要購物,「佢根本就知道要買嘢,但係佢無買到,所以驚我會唔知做出甚麼對待佢哋。」

李巧珍強調沒有逼人購物,「我覺得(罵人)事件同我嘅佣金無關係。」,「一個巴掌拍唔響」,事件雙方都有責任,她十分希望繼續當導遊,促請旅遊業議會公平處理事件,別為了殺一儆百將她釘牌祭旗。

李巧珍說,相信香港人是善良的,會明白她的處境,希望交代事件後,事情會盡快淡化。

安徽團友王先生說,團友沒有用言語激怒李巧珍,直指李巧珍的解釋與事實不符。

王先生說,當日團友離開商店後,李巧珍怪責團友購物太少,「我們沒有用言語激怒她,她說我們東西買少了就罵我們,我們一上車她就開始罵,我們覺得她這個解釋是不符合實際說法。」

陳佑銘猝死後,鄭學光潛逃三年落網。
2013年9月3日,鄭學光(鄭小冰,48歲),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欺詐罪。

案情透露,2010年4月7日,鄭學光由他人介紹向永盛旅遊的經理,冒認自己是有牌導遊鄭應麗,又名鄭小冰,以鄭應麗身份。
2010年4月9日至5月22日期間,帶了二十個團,獲得約四萬一千元收入。

5月21日,鄭學光帶領涉案旅行團到香港旅遊,稱自己叫「鄭應麗」,翌日在紅磡一珠寶店與陳佑銘夫婦爭吵,陳佑銘心臟病發送院後不治,及後揭發鄭學光是無牌導遊。

代表鄭學光的律師求情時表示,鄭學光由1995年起獨力照顧現年二十三歲女兒,年邁母親在內地居住,她是家庭經濟支柱。

2000年開始擔任導遊,2004年導遊牌照制度實施後,曾試過考牌,但筆試不合格。

鄭學光因不察覺牌照的重要性,誤以為經驗可代替牌照,才冒認有牌導遊,因教育程度影響判斷,不知事件嚴重性。

律師說鄭學光並非如外界所想那麽貪心,冒充有牌導遊全因為工作和基本生計。
她沒有底薪、要支付旅遊巴租金,只能從團員購物中拆帳百分之六。
冒充他人身份帶團期間,商店付出五萬多元分紅,實際得益只有約一萬二千元。

她的欺詐與陳佑銘死亡沒直接關係,她感到十分後悔,事後患上抑鬱症,還押兩星期期間已深感後悔,日後會重新做人,會考取導遊牌照,努力改善香港旅遊業形象,承諾不會再犯。

裁判官指出,本案焦點不在於案發期間的不愉快事件,而是被告以欺詐手段取得金錢,這種行為罔顧團員利益、影響香港旅遊業形象,入獄在所難免。
考慮被告坦白認罪,代表她已有悔意,因此等候被告的精神科醫生、心理醫生,背景報告再作判刑,將案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

2013年9月17日,裁判官判刑時指出,鄭學光超過一次用他人身份充當持牌導遊獲益,同時間損害團友利益,破壞社會形象。

持牌導遊需接受急救訓練,並非隨便交錢和考試便可成為稱職導遊,必須判阻嚇性懲罰,向社會發出正面訊息。
雖然被告因案件致心理及生理均受巨大影響,但仍需為自己行為負責,判入獄兩星期,另加罰款一萬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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