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探案實錄 有轉瞬即逝時間考慮

張健龍(花名「火狗」)是大嶼山原居民,與家人同住大嶼山貝澳鹹田舊村。

父母已退休,父親患白內障,手術後視力受損,2010年接受直腸手術後身體變差。

張健龍胞姊較他大一歲,自修成材,2010年於公開大學畢業。

張健龍做維修工程散工,被安排在喜靈洲懲教所負責水電維修,每日要長途跋涉上班,月入近萬元,是家中經濟支柱。

下班回家會幫手做家務,甚少外出夜蒲,平日最愛踢波,是區內足球隊成員,過去在很多運動比賽獲獎。
工餘時間修讀工商管理課程,希望學有所成,讓家人生活過得更好。

美籍華裔的周健華,1982年4月在美國出生,美國加州州立大學沙加緬度分校社會科學系畢業,求學時期已在當地小學及中學教書。

畢業後,周健華到廣西南寧教小學一年。
2007年與中國籍妻子來香港。
2008年由教育局委派在屯門順德聯誼總會胡少渠紀念小學,任職英文教師。
2010年8月15日因合約完結離職。

尖沙嘴諾士佛臺有「九龍蘭桂坊」之稱,一號由閣樓至十二樓都是樓上酒吧。
頂樓兩層酒吧由周慧敏與倪震開設,閣樓酒吧有很多名人、歌手光顧,包括藝人官恩娜、夏雨、前高官廖秀冬。

十樓是私人會所Club SoSo酒吧的士高,2008年12月開業,由退休警員「比利」打理,「比利」與酒吧女股東是姊弟關係。

酒吧標榜高品味兼沒有毒品的正經場,不屬於警方重點巡查的「麻煩夜場」,前港姐黃泆潼曾獲邀擔任唱片騎師。

酒吧逢周二晚舉行「女士免費夜」,女客免費入座,男士每位三百五十元。

2010年8月17日晚上,Club SoSo的「女士免費夜」,吸引約三百名男女到來消遣,女性佔二百人。

張健龍因有懲教所高官巡視,獲得額外假期,與紐西蘭籍滑水教練占士到酒吧飲酒玩骰盅。

張健龍的朋友阿儀,與未婚夫阿雄及七名女子來到酒吧,替其中一名少女預祝生日。

周健華因教師合約屆滿,與朋友謝利到來消遣,其後在酒吧廁所與占士發生爭執。
回到座位後從褲袋拿出一柄萬能折疊刀,對謝利說,如果占士找他麻煩,會用刀刺對方。

謝利對此感到不安,叫周健華把刀收起來,周健華把刀收起來時,割傷了謝利的手指。

髮型師黃榮耀與外籍港人朋友羅拔,在酒吧內認識了周健華。

8月18日凌晨四時近打烊時間,占士與周健華在升降機內狹路相逢,兩人用英語粗口互罵。

離開升降機後,占士與周健華互相推撞,周健華行往彌敦道方向時,占士追上揮拳,雙方沿諾士佛臺斜路,追打至七十米外的金巴利道街頭。

周健華取出萬能折疊刀揮舞與占士對打,混亂中,阿儀被刀割傷面部毀容。

張健龍上前制止,腹部中刀被劏開,當場倒地,黃榮耀上前施援時背部中三刀,血流如注倒下。

羅拔與周健華扶起黃榮耀逃離現場,截的士到旺角,黃榮耀發現自己流血,質問周健華:「我幫你,你為何用刀捅我?」
周健華否認刺傷黃榮耀,叫的士司機轉到伊利莎伯醫院急症室求醫。
到達急症室後,周健華離去,羅拔在急症室陪伴黃榮耀。

大隊警員接報持盾牌趕至,十多名男子仍在現場追逐混戰,當着警員面前喊打喊殺,追打被警員押走的疑犯。
有人用拳擊毀電視台攝影機機頂燈,警員衝前將各人制服,拘捕多人。

一輛救護車載病人送院途經,救護員落車救人,另一輛救護車趕至,將兩男一女傷者送院治理。

這宗街頭毆鬥釀成一死三傷,張健龍(24歲),送院傷勢嚴重,施手術後,延至上午十一時十五分不治,警方列兇殺案處理,安排驗屍以確定死因。

黃榮耀(29歲),背部和臀部有刀傷,背上兩處刀傷割破肝臟,送院搶救後情況危殆。
阿雄(23歲),敷藥後出院;阿儀(20歲),臉被割傷留醫,情況穩定。

案件交由油尖警區重案組調查,探員翻看現場閉路電視錄影帶緝兇。
下午二時,一連機動部隊警員到場,在大廈內外地氈式搜索兇刀,未有發現。

警方將案件分為謀殺案及傷人案處理,油尖警區重案組第一隊及反黑組第一隊跟進。

警方拘捕六名男子,三人調查後獲得釋放,另三人涉及謀殺案,獲准各以一萬元保釋,8月26日回警署報到。

8月19日早上,張健龍父親及家人到殮房認屍,法醫驗屍時發現,張健龍左手有因抵抗造成的防禦性刀傷。

腹部一處刺傷長六厘米,穿透深度十二厘米,直插肝臟、胰腺,切斷三條主要血管,導致嚴重內出血致死。

張健龍體內含新型毒品尼美西泮,尼美西泮俗稱「紅五」、「K5」,特點是包裝、吸食方式更隱蔽,容易混淆於普通食品內。

臨床上主要用於治療焦慮、失眠等,服後或心情激動、產生嚴重幻覺,導致自殘甚至自殺等。

探員到醫院重症監護室為黃榮耀錄取口供,他說:「直至現在,我還未清楚發生甚麼事,只記得凌晨離開酒吧時,初相識的外籍朋友在電梯內與另一批人爭執,我試過勸解,但無人理會,之後一出電梯就被對方追打,我跑了十多步便連中幾刀倒地,醒來時已身在醫院,才知事件搞出人命。」

8月20日,探員拘捕周健華,押返住所搜查,但未尋回兇刀,周健華被落案控以謀殺張健龍及傷害黃榮耀。

8月23日,周健華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控一項謀殺及一項意圖謀殺而傷害他人罪。

警方將安排十二名酒吧職員,在場人等進行認人手續,周健華的兩、三名朋友將協助警方頂證。

代表張健華的律師說,被告父親剛抵港,警方答允讓被告父親及朋友到警署探望,故不反對被告在警署扣押。

主任裁判官郭啟安將案押後至本月27日,被告還押警方看管。

警方發言人表示,涉及本案三名二十五至二十九歲男子,均已無條件獲釋。

8月25日,黃榮耀出院,傷勢未完全康復,重拾髮型師的工作,他無法跑步或搬運重物,小便頻繁,需要定時覆診,就業能力有所降低。

導致今次事件的關鍵人物占士,事發後一星期已返回紐西蘭,警方無法找到他。

2011年8月17日,周健華在高等法院改認誤殺罪,獲控方接納。
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指出,有證人看到被告刺傷張健龍,有證據顯示被告當時持刀,不過,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被告故意刺傷張健龍,意圖對其造成嚴重身體傷害。

陪審團可以推斷被告與其他人對峙過程中,揮舞利刀導致張健龍死亡。

8月22日,案中傷者黃榮耀按控方要求到庭,讓陪審團觀察傷勢,黃榮耀表面看來活動自如。

張健龍胞姊由多名友人陪同到庭,她在呈交法官的親筆信中透露,本案是他們一家的慘劇,她的父母痛失愛子,她亦痛失了親弟。

周健華(29歲)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背景良好,受過教育,獲同事和學生尊重。

2008年,周健華到泰國旅遊時遇到襲擊,後來買了一柄萬能折疊刀用來自衛,案發時只是碰巧帶有萬能折疊刀。

法醫驗出周健華體內含尼美西泮,律師說可能會導致攻擊行為,周健華只是自衛。

辯方呈上十多封品格證明和求情信,周健華任教小學的校長,讚揚被告盡責,與同事和同學關係良好。

法官說,被告為勤奮進取的年輕教師,本有大好前途,可惜犯案令前途盡毀。

被告當晚手持致命武器,是為保護自己,還是無意中擁有,都無關緊要,會否拿出來使用是他個人選擇。
被告使用了這柄刀,導致傷亡,不是因為意外,也不是自衛。

被告被一名外籍漢挑釁,死者並無牽涉其中,被告有意識地拔刀向他人施襲,接連刺了多刀,誤中無辜死者,傷及另一人,傷者沒有喪命,只是不幸中的大幸。

沒有跡象表明除被告外,當時還有人持有武器,值得注意的是,被告本人沒有受傷。

被告雖然受到挑釁,但可選擇不折返現場,他用刀刺向其他人,足以反映犯案意圖。

被告明顯失去本性,導致一人死亡,另一名傷者有後遺症,應以較嚴重程度去量刑。

被告刺中第一人後,有轉瞬即逝時間考慮,不再刺傷第二個人,考慮被告認罪,判被告共入獄十年。

周健華聞判後不禁搖頭嘆息,他的中國籍妻子哭成淚人。

周健華不服判刑,提出上訴申請。
2012年5月18日至25日,上訴庭聆訊申請,6月21日頒判決書。

上訴庭認為,就本案事實而言,原審法官量刑無可指責,駁回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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